Ⅰ 论述累积投票制
我国《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累积投票制含义: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制度即为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的作用:该制度旨在使董(监)事会中权利达到平衡,以弥补资本多数决原则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中小股东的代言人进入董(监)事会提供保障,从而起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作用。
Ⅱ 累计投票制到底是 什么 意思
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的选举,矫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存在的弊端。按这种投票制度,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代表的表决权数不是一个,而是与待选董事的人数相同。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待选董事人数的乘积。投票时,股东可以将其表决权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通过这种局部集中的投票方法,能够使中小股东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避免大股东垄断全部董事的选任。
举个例子:某公司要选5名董事,公司股份共1000股,股东共10人,其中1名大股东持有510股,即拥有公司51%股份;其他9名股东共计持有490股,合计拥有公司49%的股份。若按直接投票制度,每一股有一个表决权,则控股51%的大股东就能够使自己推选的5名董事全部当选,其他股东毫无话语权。但若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权的总数就成为1000×5=5000票,控股股东总计拥有的票数为2550票,其他9名股东合计拥有2450票。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理,股东可以集中投票给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并按所得同意票数多少的排序确定当选董事,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其他股东至少可以使自己的2名董事当选,而控股比例超过半数的股东也最多只能选上3名自己的董事。可以看出,采取累积投票制度确实可以缓冲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产生的对公司的控制,增强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Ⅲ 谁能解释一下“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的选举,矫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存在的弊端。按这种投票制度,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代表的表决权数不是一个,而是与待选董事的人数相同。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待选董事人数的乘积。投票时,股东可以将其表决权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通过这种局部集中的投票方法,能够使中小股东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避免大股东垄断全部董事的选任。
举个例子:某公司要选5名董事,公司股份共1000股,股东共10人,其中1名大股东持有510股,即拥有公司51%股份;其他9名股东共计持有490股,合计拥有公司49%的股份。若按直接投票制度,每一股有一个表决权,则控股51%的大股东就能够使自己推选的5名董事全部当选,其他股东毫无话语权。但若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权的总数就成为1000×5=5000票,控股股东总计拥有的票数为2550票,其他9名股东合计拥有2450票。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理,股东可以集中投票给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并按所得同意票数多少的排序确定当选董事,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其他股东至少可以使自己的2名董事当选,而控股比例超过半数的股东也最多只能选上3名自己的董事。可以看出,采取累积投票制度确实可以缓冲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产生的对公司的控制,增强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Ⅳ 累积投票制问题急!
,X代表股东欲选出特定数额的董事所需的最低股份数;Y代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股份总数;N2代表股东大大会应选出的董事总额;N1代表股东欲选出的董事人数。
N2代表股东大大会应选出的董事总额是原数值,所加一
X=(Y*N1)/(N2+1)+1 这个公式只是估计,不是准确
Ⅳ 问个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的问题
是啊,你可以把你的票集中投向一个人。如果你有1000股,他有2000股。如果一个一回个来选,答每个你都选不过他。但如果用累积投票。三个一起选的话,你就有3000票,他有6000票,你可以将3000投向一个人,你至少能选出一个自己利益的代言人。
Ⅵ 请问公司法中股东累积投票制怎么理解啊
你好。累积投票制是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时的表决权制度。
股东大会选版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权,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如拟选举的董事为3人,则表决权会放大三倍。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
目的就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选举,避免大股东垄断全部董事的选任。
从理论上讲,累积投票制有利于提高小股东的发言权,前提必须是小股东持有或者合计持有一定数量的表决权。若小股东持股数量过低在持股比例上与大股东相差悬殊太大或者不能有效地一致行动,累积投票制将难以充分地发挥其作用。
Ⅶ 什么是股票的累积投票制
你好,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
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的选举,矫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存在的弊端。按这种投票制度,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代表的表决权数不是一个,而是与待选董事的人数相同。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待选董事人数的乘积。投票时,股东可以将其表决权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通过这种局部集中的投票方法,能够使中小股东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避免大股东垄断全部董事的选任。
Ⅷ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如何投票
1
股代复表同意制,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的,应通过现
场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的,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
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
第一次申报为准。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
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
Ⅸ 什么是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股东实行选举权的形式之一。是指在公司的选举会上,实行每个股份持有者按其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与被选人数的乘积为其应有的选举权利,选举者可以将这一定数的权利进行集中或分散投票的选举办法。
例如,股东会需选五名董事,某股东持有100个普通股,这样他就有了500票的权力。他可以用500票去投某一名候选人,对其他候选人一票也不投;也可以把票分布开,同时去投几名候选人。
(9)股东大会累积投票系统投票方法扩展阅读
累积投票权制度的独特作用在于:
1、它通过投票数的累积计算,扩大了股东的表决权的数量。累积投票制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的选举,矫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存在的弊端。
2、它通过限制表决权的重复使用,限制了大股东对董事、监事选举过程的绝对控制力。投票时,股东可以将其表决权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通过这种局部集中的投票方法,能够使中小股东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避免大股东垄断全部董事的选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累积投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