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商业贿赂罪一般是如何判的
商业贿赂罪判刑如下: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触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第8条的规定,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萌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是指行贿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所谓“数额巨大”是指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如果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商业贿赂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Ⅱ 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罪名有几种 单位犯罪
《刑法》规定的商业贿赂单位犯罪有以下4种5个罪名:
1、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第一百六十四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第三百九十一条【对单位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4、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Ⅲ 海尔内部有行贿受贿徇私舞弊,谁知道举报电话或邮箱
希望海尔公司彻查海尔内部及分公司受贿人员,欺压低层。
Ⅳ 离职后,公司准备用有关商业贿赂问题立案,合法么
首先,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受双方签订的劳动关系制约,双方权利义务可参照劳动合同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单位,办理工作交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此外,关于商业贿赂的问题,是否涉嫌商业受贿罪或商业行贿罪需要考量整个案件的细节问题,此处不便妄自作答,建议与专业律师沟通。
Ⅳ 商业贿赂罪立案金额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商业贿赂给付方个人行贿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商业贿赂的收受方如果将收受的贿赂款归个人所有,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达到此标准的案件中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主管,不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主管。
Ⅵ 2014年有哪些跨国公司在华商业贿赂案件
葛兰素史克中国行贿事件是2013年7月爆出的一个药品行业的行贿受贿事件。涉及此事件的主要厂家葛兰素史克,利用贿赂手段谋求不正当的竞争环境,导致药品行业价格不断上涨。因涉嫌严重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GSK中国〕部分高管被依法立案侦查。透过已经查明的更多案件细节,一个跨国药企的商业贿赂利益链逐渐清晰,将药价推向虚高的幕后黑手开始浮出水面。 地址http://ke..com/link?url=vb5B0tsZ1Nq__K92g2cl6n8bqCjSTULfc0_rom98vR-
Ⅶ 《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前后有哪些影响较大的商业贿赂刑事案件发生
影响较大的好像也没怎么看到报到。不过是一直在查。 给你篇文章参考下: 今年以来,德州市局 紧紧围绕“到位、服务、人本、进取、和谐” 治局理念的要求, 坚持监管与发展、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服务、 监管与执法的“四个统一”,全面开展辖区内的商业贿赂专项治理。 上半年,德州市工商系统共处结商业贿赂案件 37 起、罚没款 117 万元,在四个方面取得突破: 一、案件处结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跃升 上半年,全市系统共处结商业贿赂案件 37 起, 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增长 80% 。 结案数量如此之多主要得益于三点:一是高度重视。 经过商业贿赂治理 2 年“磨练”,德州市局在 2008 年的治理中坚 持“早部署、快起步、迅速行动、强化调度”。市工商局 1 号文《 2 008 年全市工商系统公平交易工作要点》中, 在具体工作的第一项就提出要 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 二是方法得当。 充分利用往年治理连锁信息, 在案件线索上积蓄了丰厚的储备。市局还主动协调优化办, 为商业贿赂治理创造好的外界环境。三是强化考核。 在对全市公平交易系统的考核中,核心量化考核部分只有商业贿赂, 占据考核总分的 40% ,从而加大了治理积极性。 二、罚没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稳重有升 37 起案件罚没收入 117 万元,与去年同期 104 万元相比增加 1 3 万元、同比增长 12.5% 。相对于案件数量增幅 80% , 罚没款增幅表现出不均衡。其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罚没大案“ 萎缩”。上半年罚没 20 万元的案件仅 2 件、罚没 8 万元的 1 件、 罚没 5 万的 1 件。相对于去年同期中国工商银行开发区分行一案罚没 30 万元,大案呈现明显“萎缩”趋势。二是罚没“底限案件” 占据主体。由于长期治理以及行政指导的推行等因素, 使个案罚没几乎停留在“法定最低限”。上半年罚没 4 万元以下的案 件就 34 起、占案件总数的 92% ;罚没仅 1 万元的案件为 13 件, 占案件总数的 35% 。大批罚没停留在“底限”的案件, 促使商业贿赂治理呈现案多款少的现象。 三、在产权交易和工程建设两大领域突破“空白” 截止上半年,德州市局在党中央、 国务院提出的五大领域内除政府采购外已全部涉足。截止 6 月底, 德州市查结产权交易领域案件 1 起、工程建设领域案件 3 起、尚有 1 3 起工程建设案件正在立案查处中,实现了治理领域的“全面开花” 。 4 起案件实现罚没收入 27 万元,从而突破了德州市在产权交易、 工程建设两大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查办的“空白地带”。 这得益于政策的导向性。一是得益于案件的深度调查和座谈。梳理 举 报投诉、查阅已结案件佐证、 挖掘调研信息并积极召集各县市区局进行座谈;市局还对登记的 22 3家房地产企业逐一开展外围调查, 全面摸清了德州市范围内房地产经营现状。 二是得益于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集中对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发经营、 虚假宣传、非法转包、“两虚一逃”、商业贿赂、 房地产经纪人违法违规等 7 项违法行为开展综合治理, 从综合中挖掘商业贿赂线索,实现了从面到点的推进。 三是得益于上级支持。实施方案专门向市优化办报送并获得批准; 省 局在全省系统转发我市方案、东营和枣庄等市局专程来我市学习, 促进了德州市治理工作的自省自觉。四是得益于好的策略。 一线执法人员在具体案件查办中。坚持“先易后难”原则, 在开发商和建筑商中首选建筑商作为突破口、 在建筑商和基层包工队中首选基层包工队作为突破口、 在基层包工队相互之间首选正在开工建设的作为突破口, 然后层层推进、从外围调查到正面接触,收集到大量有效证据。 宁津县工商局紧紧抓住“包工队”这一突破口,一次调查包工队 11 个,并以此着手分别开展了对包工队、建筑公司、 开发公司为主体的无照经营、非法转包、商业贿赂的综合查办, 层层推进处罚。在对包工队拒不签收办案文书时, 宁津县局聘请公证员进行公证送达; 并对其有关证据申请法院采用保全措施,有效避免了调查询问“ 找人难”、证据收集“送达难”,实现了案件的递进式发展。 五是得益于说理式处罚文书的推广。通过完整引用法条、 提供大量证据支撑、说清定性量罚依据,在法律适用、事实认定、 自由裁量权行使等重点环节进行层层说理, 消除了行政相对人对工商机关行政处罚的误解和抵触。 六是得益于程序正义。执法程序严格遵照《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时告知, 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畅通交流渠道, 对有争议的问题充分论证、做出合理解释,最大程度体现公平正义 , 实现了执法理念的转变。 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功效 针对工作进展不平衡的现状,市局加大力度积极创建治理典型。 一是定期通报。每月 5 日前,定期向各县(市)局、分局局长、 分管局长、公平交易局局长书面通报上月商业贿赂案件查结情况。 上半年,下发书面通报 6 次, 增强了各负责人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大督导。 对涉案领域广、涉案金额大、群众反映突出、查处阻力大的案件, 市局予以挂牌督办。上半年先后督办案件 10 起、派员现场指导 6 次 ,促成了大案的成型。三是领导帮扶。 市局以办案科室和综合科室组成帮扶队, 公平交易局局长及各科室对应帮扶 4 个县局,并明确包政策指导、 包案件督办、包不利责任的“三包”政策,有力的消灭了案件查办“ 空白县”。上述三项措施,推动庆云、德城、陵县、平原处结案件 6 起以上、乐陵罚没收入达 23 万元。 按照市局制定的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考核标准, 2 个县级局已接近全年 目标、 2 个县局已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为全市系统商业贿赂治理树立了典型。 五、借助信息化推进商业贿赂查办的程序化 为确保商业贿赂案件查办的程序化, 德州市局充分利用网上办案系统推进信息应用。 一是对县级局进行调研指导。 4 月 1 日至 2 日,市局对 8 个县级局利 用信息化推进商业贿赂治理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浏览 2006 年、 2007 年网上补录电子案卷 405 个,查阅 2008 年电子案卷 3 0 个,核对书式案卷资料 40 个,对商业贿赂案件实行了 100% 查 阅,提出有针对性的网上办案及案卷质量整改意见 42 条, 全部实现当场整改、当场验收。二是充分利用省局信息化奖励。 4 月 2日,省局配发的 11 部联想笔记本电脑全部投入县局公平交易局。 2个县级局利用笔记本电脑积极试行了现场询问录入、 现场证据资料数据计算,为商业贿赂案件查办积淀了经验。 三是强化信息化学习应用。按照市局《关于深入开展“ 信息化应用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市局将电子版《 工商信息化手册》置于 FTP 内网“市局公平交易局”文件夹内, 实现电子资源的共享。此外,还在 FTP 内网开辟“交流专区” 及时上传文件、法规并专门建立了“商业贿赂案件答疑交流区”, 实现了疑难案件的及时交流。通过网上办案业务软件以及 FTP 内网 的应用大大丰富了“数字工商”“数字执法”的内容, 推进了商业贿赂案件查办的科技含量。 上半年,德州市局 37 起商业贿赂案件全部实现了网上即时输入、 即时审批、即时归档。特别是网上统计功能的开通, 更丰富了商业贿赂案件统计报送和分析工作的深入, 实现了案件查办信息化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