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已上市的A股公司定向募集资金,控股股东与投资者签署对赌协议,是否可以协议是否有效是否需要披露
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版议时,对于未来不权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在国外投行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已经应用,在创业型企业投资、成熟型企业投资中,都有对赌协议成功应用的案例。
但是在已上市的A股公司定向募集资金时,还没有发生这样的案例,你需向中国证监会当地分机构咨询。
㈡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是利好吗
这个不算利好也不是利空,只是之前的公告募集资金就算是利好了,望采纳
㈢ 股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利好吗
算不上什么利好,很平常的一条消息,对股价几乎没啥影响
㈣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利好还是利空
上周行情积极的变化是以券商为首的权重股开始走弱,而其他个股纷纷走强,从指数行情向个股赚钱效应演变而且在券商为首的蓝筹股全面调整之后,类似国企改革、钢铁、交运和601军团等二线蓝筹开始接力上涨,个股普涨和补涨现象明确。
㈤ 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需要股东大会审批吗
融资额度必须经过股东会审批,融资方式和途径经过董事会批准,融资管理模式和操作流程由经理办公会审批决策。
㈥ 上市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不会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募集资金必须根据规定投向指定的项目,不能挪用,所以需要签署银行的三方协议
㈦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什么意思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全称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是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