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业清算如何补偿员工
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公司清算分为两种,一种为正常清算也称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一种是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资不抵债时依照《企业破产法》被依法宣告破产时适用的清算程序。 正常清算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也就是说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排在清算费用之后。这时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公司有能力支付员工的相关补偿。 破产清算中,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② 国有企业股份制破产后,股东和员工的安置
职工安置难有2方面原因:一安置经费不足;企业破产了财产本身就有限,政府也拿不出足够的资金补贴。二职工在就业的渠道狭窄。 在受理破产案件时,严格审查破产企业职工安预案,没有预案的不予受理。 破产清算按照法律程序清偿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的债权,《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劳动债务,也就是职工的工资,伤残补助、抚恤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应划入到个人帐户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补偿金。 2破产人所欠的除上款规定的社会保险和所欠的税款。 3普通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清偿。 但是现在国民安定放在第一位,法律也应该做些让步;清偿顺序应该把劳动债权放在担保债权之前,或者乾脆放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前。
③ 关于公司解散,员工安置补偿的求助。
可以跟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就是你说的遣散费),大约4.5个月工资。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有加班的,当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至于补偿,我第一点说的就是补偿啊。
④ 企业清算如何补偿员工
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公司清算分为两种,一种为正常清算也称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一种是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资不抵债时依照《企业破产法》被依法宣告破产时适用的清算程序。
一、正常清算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也就是说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排在清算费用之后。这时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公司有能力支付员工的相关补偿。
二、破产清算中,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4)公司股东清算的职工安置扩展阅读:
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社保怎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自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破产企业停止生产经营,由法院组织有关单位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组负责对企业破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清算工作完成后,破产企业注销登记不复存在,原有的与破产企业之间的全部债权债务关系消除。
破产财产的拨付清偿是破产程序终结前的一个重要步骤,《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和《民法通则》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破产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券。
破产企业包括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
对于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破产企业,按照规定应当由其向本企业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包括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及参加工伤保险之前“老工伤人员”的旧伤复发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按期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等费用,列入第一顺序清偿。
破产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人员,《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各项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
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破产企业,除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之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其他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包括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及按规定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费用,都应当由破产企业按照第一顺序优先清偿。
⑤ 集体企业改制政策后,职工怎么安置(办法或者规定)我会加分的
集体企业改制以后,对职工的安置基本上是两种情况:
一种是给予工龄买断,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
另一种就是继续上班,原来集体企业中的职工成为新企业的正式工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工龄和社会保险保障。
参考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改制企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公司股东清算的职工安置扩展阅读:
集体企业改制途径
1、对于大型集体企业,可根据国有资产多,企业资产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
把国有股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国有股份,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职工集体股,组成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把其中的国家股出售或租赁给企业职工,实行租股结合,国有民营。
2、对于中型集体企业,可把国有资产和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出售给企业职工,改组成由国家股分资产、企业职工集体股份资产和本企业职工个人股份组成的股份合作制公司。
或全部由本企业职工股份资产组建的股份合作制公司。
3、对小型集体企业可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企业资产转化为企业职工集体股份,把企业职工个人资产转化为职工个人股份,改组改造为股份合作制公司。
对资产构成单一的纯集体资产的小型集体企业,可全部出售给本企业职工,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公开拍卖出售给个人,改为私人经营。
⑥ 公司已宣布破产,清欠小组已经开始清算,职工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破产 职工 安置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998)188号第规定:……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政策仍应执行《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其中规定对职工‘自谋职业的可一次性付给安置费,标准不高于试点城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的三倍’,这一政策适用于破产企业的各类职工,包括合同制工人。
⑦ 企业破产改制职工安置问题
国企在08年如果确是破产,当时就要依法进行清算,所有拖欠的工资福利都应该结清。新的公司与原来的国企原则上不应存在法律上的连带关系。原来的国企,在新企业里有没有股份要看当时破产清算以后是否还有剩余资产。(一般破产都是由于资不抵债才会发生)具体可查看新公司的股东账户。
关于职工安置方案,
国资委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
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国有企业实施改制前,原企业应当与投资者就职工安置费用、劳动关系接续等问题明确相关责任,并制订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企业方可实施改制”,而对于具体方案,各省都有不同的政策规定。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