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偿使用股东的房产,需要交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吗
您好!根据财税[2009]128号文件规定: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根据《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问题的通告》规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市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1)对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2)对拥有土地使用权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3)土地出租(含出租房屋占用的土地)的,其出租人为纳税义务人;
(4)对无偿使用其他单位和个人土地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5)对土地使用权出典的,其承典人为纳税义务人。
因此,企业无偿使用股东的房产,需按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并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 股东个人的房子可以无偿租赁给公司吗
股东个人的房子,完全可以无偿提供给公司,这是不限制的。但是,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房屋等不得出租。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公司无偿使用股东房屋扩展阅读: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同时指出:
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3. 法人、股东的房子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在税务上会有什么问题吗
法人、股东将个人的房子无偿让公司使用是可以的;但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即等价有偿的原则,因此,地税部门会依据征管法及细则和房产税条例,按租金方式或房屋原值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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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承房产的交税
1、契税:如果是法定继承,则无需缴纳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的,要全额缴纳契税(3%)。
2、印花税:个人继承房屋过程中所立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万分之5;个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按5元/件缴纳印花税。
(房屋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参照同期房屋的市场价格核定。)
如果日后要出售,直系亲属之间继承房屋,如果满五年并且是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满足前述条件,按照差额征收个人所得税。(交易额与购房原值的差额*20%)。另外如果不足5年出售还需要交纳营业税(5.65%)。
*满五年的计算起点是父母购买房屋的时间。
其他还可能产生公证费。
(一)准备好以下几样
1、申请书
2、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3、原房地产产权证
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二)步骤基本上: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3、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即可。
4. 注册公司时,股东将自有房屋提供公司无偿使用,此房屋等于公司财产吗
不等于公司的资产,只是无偿租赁,一般算自有有房产,交纳房产税。
5. 股东无偿提供给公司用的房产需要交税吗
只要是经营、办公、生产用的房产都要交房产税,如果房主是无偿提供,那房主就要交房产税,反正跑不掉
6. 无偿使用关联企业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文件引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140号)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
税务机关在核定时一般根据周围同样房产的市场价来指导,有比较大的自由栽量权。
纳税人向其关联企业出租房屋,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租赁房屋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或收取的租金明显低于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房屋租金标准以及不收取租金的,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下列顺序和确定的方法调整其计税收入额,核定其应纳税额。
1、参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所能同意的数额予以调整;
2、参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予以调整;
3、按照不低于依房产原值计算的税额缴纳城市房地产税。
7. 公司无偿使用股东租凭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还需要交纳房产税吗
如果股东能提供完税证明可以不交,否则也要交。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产税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房产税
第十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8. 股东自由房屋无偿使用如何更改为有偿使用
1、股东向公司提出支付房租的要求
2、公司通过相关程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形成决议是否继续租用以及租金多少
9. 某公司无偿使用股东个人的房屋用作办公用房,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需要。
无偿使用的房产,同样要计征房产税
按“租金”从租计征。这个租金具体是多少,由当地的税务机关参照同地段同类房产的房租水平来核定。
这个房产税要由使用人来交纳。
还是不如签订一个租赁合同,价格低一点,这样按照租金来缴纳,比核定还是要好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