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哪些(全的)
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平面媒体主要是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一些专业报刊,如《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中国改革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证券市场周刊——(红蓝)》等证券类报刊。
1999 年起,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全文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发布。当前,上市公司的临时报告也可以在这两个网站找到。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指定报刊和网站,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1)中来股份信息披露扩展阅读:
1、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
(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
2、在前款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
(一)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
(二)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三)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
Ⅱ 请问上市公司有哪些信息必须披露
你好,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有:
1.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应当根据《公开发专行股票公司信息披属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编制,并应在承销期开始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刊登公告,其原则是公司应充分披露与股票发行有关的信息,以利于投资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认购决策。
2.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资料。
3.定期报告。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续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报告与年度报告两种形式。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中期结束后60日(2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4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上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4.临时报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某些重要事件,这些事件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但广大投资者却尚未得知,这时公司应立即将该重大事件报告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并在得到核准后,再以临时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说明事件的实质。
Ⅲ 股票中的信息披露是什么意思
简单的说就公司对外的公告,就是把公司的实时情况及时向大众做一个版说明。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权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
Ⅳ 中国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何具体要求
你好,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原则:
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披露的基本义务:
(一)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对履行以上基本义务以及本规则其他具体要求有疑问的,可向本所咨询。
上市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公司重要公告中必须作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现在社会对于很多的公司来说的话,他们在进行一个运营过程当中的话,可能会面临着很多的事项,比如说拥有这样的一种信息披露的义务等等,这就意味着他必须要在市场上面对于很多的人员来进行一定的公司信息的披露,这样才能保持一个透明的状态。
Ⅳ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作用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般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招股说明书(或债券集体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书、临时报告书及其他披露文件,向广大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信息使用者披露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对决策有用的信息。
财务报告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载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等。财务报告既具有私有产品的性质又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在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之前,财务报告是企业的私有信息,披露之后,财务报告就成了公共信息产品。由于信息披露后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因而存在外部性和搭便车的现象,会抑制企业信息披露程度,导致信息供给不足,而考虑到市场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反映,上市公司将倾向于披露有利的信息,不愿披露利差的信息,以稳定投资人对公司的信心和股价。这些现象会引起市场失灵,导致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失真。本文对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作一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
从证券市场的角度出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目标是:
一是信息披露应该能够促进资源的最优配置。当信息披露者向市场披露了有用的信息而筹集到了必要的资本(股票或借入资金),并因此而获得了丰厚的利润,那么可以认为信息披露已达到了资源的最佳配置的目的,即实现了社会资源的最优增长、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以及其他有益目标。
二是信息披露有利于投资者形成一个合理的证券投资组合。事实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这一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当市场披露了有用的信息,投资者在权衡不同证券价格所反映的风险和报酬的基础上,做出购买、持有、转让的决策,并形成一个合理的证券投资组合,这样既分散了风险,同时也将筹集到必要的资本,进而获得丰厚的利润。
Ⅵ 股东减持股份达到总股本多少比例时需要作信息披露
(1)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限售股减持的信息披露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持有、控制公司股份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1%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2)股东减持比例达到5%时的信息披露要求。股东通过本所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导致其与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每减少5%时,应当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有关规则的要求,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本所作出书面报告,抄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通知上市公司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至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两日内,应当停止出售公司股份。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计未来六个月大额减持时的预披露要求。根据本所各板块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计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持有或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的,应当委托上市公司在首次出售二个交易日前刊登提示性公告。
除此之外,根据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每增加或减少比例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Ⅶ 股票信息披露 在哪里看
1、一般来说,股票信息披露都会在个股行情那里看,包括各种报表和重大事件等信息。专个股行情一般在股票交属易软件中查看,也可以到证券网站或者门户财经网站去查看。
2、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
Ⅷ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你好,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有:
1.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应当根据《公开发行版股票公司权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编制,并应在承销期开始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刊登公告,其原则是公司应充分披露与股票发行有关的信息,以利于投资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认购决策。
2.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资料。
3.定期报告。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续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报告与年度报告两种形式。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中期结束后60日(2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4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上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4.临时报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某些重要事件,这些事件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但广大投资者却尚未得知,这时公司应立即将该重大事件报告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并在得到核准后,再以临时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说明事件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