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控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子公司借款 计入什么会计科目,资产负债表如何体现
其他应收款-子公司
❷ 控股股东借款用于公司开支,公司有责任偿还吗
控股股东借款用于公司开支,估计是以公司的名义借款的,公司需要承担还款专的责任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❸ 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申请借款。母公司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这样做对不对是否可以避税,请指教
1、借款的分录抄:
借:其他往来-XX公司-1000
贷:银行存款-1000
点评:会计科目中无“其他往来”科目;此外,独立企业之间,不能经营货币,企业之间的借款应当通过银行,做三方委托贷款。
2、因子公司暂时无钱支付借款利息 ,母公司将利息挂账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往来-XX公司-10
贷:其他营业收入-10
点评:母公司当没有收到利息前,不应当确认收入;此外,即使做收入,也应当做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合并报表时,与子公司的利息抵消。
母公司的利息收入应当申报缴纳营业税。
供参考。
❹ 我公司控股股东向我公司借款合法吗
强行借款肯定是不合法的,必须符合公司的财务制度,通过符合公司财务制度及报批程序,并获得批准的,这样借款才是合理合法的。否则就是违规违法的。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❺ 股东是否可以向子公司提供贷款,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条文是什么
可以,有例子:
栖霞建设:关于控股股东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一、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栖霞及全资子公司苏州卓辰、无锡锡山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控股股东栖霞集团拟委托银行分别向无锡栖霞、苏州卓辰和无锡锡山提供贷款人民币 1.5 亿元、1 亿元和 1 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2 年,年利率不高于 10.5%。
栖霞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33942.0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33%;无锡栖霞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70%的股份;苏州卓辰和无锡锡山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栖霞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33942.0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33%。该公司注册资本 18962.5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 251 号,法定代表人:江劲松,经营范围:房屋综合开发、建设(住宅除外)、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监理除外)。截止 2012 年 12 月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26.61 亿元,贷款总额 13.65 亿元,净资产 9.90 亿元,资产负债率 62.80%。该公司 2012 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8612.48 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无锡栖霞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70%的股份,苏州卓辰和无锡锡山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栖霞集团拟委托银行分别向无锡栖霞、苏州卓辰和无锡锡山提供贷款人民币1.5 亿元、1 亿元和 1 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2 年,年利率不高于 10.5%。《委托贷款协议》由委托人栖霞集团与受托的银行签订,受托银行与借款人无锡栖霞、苏州卓辰和无锡锡山签订《借款协议》,委托人通过受托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收取利息和收回本金,并且可以通过受托人监管该款项的实际使用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在信贷不断收紧的情况下,控股股东提供的本次委托贷款,将有效缓解无锡栖霞、苏州卓辰和无锡锡山短期内流动资金的不足,增加其现金流,有利于其长期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在政策调控持续深入的前提下,房地产公司的融资成本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控股股东提供的本次委托贷款,资金成本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不会给公司及子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没有损害公司及子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独立董事认可,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201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控股股东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关联董事陈兴汉女士、江劲松先生、范业铭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沈坤荣先生、李启明先生、张明燕女士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为:此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❻ 企业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如何处理
财政部在2008年年底发来布了财会函[2008]60号,源规定企业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资本公积。
股东捐赠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1.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捐赠现金或其他实物资产。
2.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以显失公允的价格向上市公司购买资产。
3.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豁免上市公司债务或代上市公司对外清偿债务。
4.在控股股东的安排下,上市公司与第三方进行的非公允交易。
❼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借款时,需要母公司出具股东会决议和对外公告吗
答案与复借款的对方制有关。
假设对方是上市公司除控股公司以外的关联方,而且金额超过300万并且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净资产的0.5%,那么上市公司需要发布公告。如果金额还达到一定标准,那么需要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
假设对方是非关联方,比如银行,那么不需要公告。
❽ A公司将它从股东B公司借来的款,借给了其控股子公司C公司,C公司将借款转为了资本公积
当然,资本公积是指企业收到投资者的超出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回额的投资,以及答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在你的案例中,A公司是将其借款转借给控股C公司,应记入其借款科目中,而不是资本公积。
如果A公司借款,但是A公司是以科研项目或其他攻关项目的形式以增加拨款的形式(不增加股本)投入到C公司的话,就可以记入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