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为什么有很多年度股东大会都开完了,分红也确定了,但就是迟迟不公布股权登记日期
1、分红派息的前一天为股权登记日。
2、如上市公司通过了分红方案但未公内布具体实施时间容,股东可致电咨询或敦促,但效果另当别论。公司电话在股票软件F10的基本资料里有。
3、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经股东大会通过的分红方案,上市公司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日实施。
这里有些财经证券方面的介绍:满天星财经导航,希望对你有帮助。
㈡ 临时股东大会可以不发公告吗
临时股东大会必须要发公告,但因是在周六召开,是非交易日,交易所不上班,无法办理公告,所以最快要等到今天中午才能出来公告。再等等看吧。
㈢ 请教,股东会无法通知股东的问题
通知不通知是公司(召集人)的义务,到不到会是股东的权力,虽然这股东只有4%的股权,但按规定一定要通知他(可用报刊通知)的
㈣ 股东大会公告是什么时候发布早上还是晚上
都有,这个不固定。关键还是要看公告带来的是利好还是利空
㈤ 为什么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不浪费大会时间
㈥ 为什么长江电力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00900)"长江电力"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6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2009年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完成前总股本9412085457股为基数,每股派0.37027元(含税);向中国长江
三峡集团公司因公司2009年重大资产重组新增的股份1587914543股派56879098. 93
元.同时, 公司以2009年末总股本110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
股.
二、通过关于在银行间市场开展短期固定收益投资的议案.
三、聘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及6家子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
构.
四、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六、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
㈦ 为什么召开股东大会要发布公告
因为公司法的规定,一些重大的事情,要通过股东会决议的
㈧ 股东会未通知股东是程序违法还是内容违法
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未通知部分股东的案件。对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未通知全体股东是程序性违法还是内容违法,有两种观点:一则认为,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签未通知所以股东参加,剥夺了原告及第三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行为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资本多数决的行为,属于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行为,应当认定决定无效。另一则认为,公司在召开会议之前未通知相关股东参加属于程序不合法,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便股东会、董事会召开和表决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或者公司章程,并不必然导致相关决议无效,而是属于可撤销决议,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个人认为:公司在召开股东会会议之前未通知全体股东属于内容违法。公司不通知股东参加股东会议,股东则无法知道会议情况,其权益受到了侵犯亦不能及时得到救济。我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根据此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前对全体股东的通知是强制性义务。尤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因其股东人数相对较少,人合性较强,所以召开股东会会议前对全体股东的通知就特别重要,而且其通知难度也相对较低。据此,若公司未履行股东会会议的通知义务则违反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
所谓召集程序违法是指:公司已经履行了其法定的通知义务,只是在程序上未在15日之前通知全体股东,但股东在召开股东会签已知道了公司将于何时召开股东会,并可在股东会上行使自己的权利。相对未通知而言,其只是程序上的瑕疵,可通过行使撤销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公司在召开股东会议之前未通知全体股东便召开股东会议,剥夺了未参加会议的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和知情权,使股东会议召开的真实性存疑。如果公司不通知小股东,大股东可串通,随时做出股东会决议,而将决议日期记载为60日以前,则小股东根本无法行使撤销权,大股东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在法律的掩护下侵犯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㈨ 股东大会开完最晚什么时候公告
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是第二个工作日公告。不发布公告,股票将处于停盘状态,不能交易。
㈩ 股东大会一定要通知邀请所有的股东么,缺席多少股东股东大会无效
股东大会以公告的形式通知股东参加股东大会,超过三分之二的多数股东参与表决,决议就有效,低于三分之二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