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证监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在公开披露前,不得上报所属集团公司或者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
从立法本原上看,该说法是不错的,因为如果提前报送给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难免不造成内幕交易或信息泄露的后果。只是具体表述不太准确。
关于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的监管,主要是交易所的职责,其规则,也主要由交易所制定。在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有以下规定: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或泄漏。
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第三方报送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依照本所相关规定披露。”
2. 上市公司不按时披露会怎么样
证监会对公司批评。
3. 深市主板上市公司签订重大合同不要求披露了吗原来不是要求金额达到10亿吗
近段时期上市公司重大合同披露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针对目前这一市场热点问题,为保障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深交所近期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6号—重大合同》,对上市公司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合同的信息披露进行规范。
第6号指引首次对重大合同的具体金额予以明确,即采购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或销售、工程承包、提供劳务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
该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在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工程承包、提供劳务等重大合同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格式指引进行披露,包括但不限于提示合同风险、介绍合同当事人、披露合同主要内容及说明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该指引还规定,对于上市公司自行判断、或交易所认定履行合同对公司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指引的要求进行披露。此外,上市公司还需要对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并在定期报告中对履行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深市主板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深市主板公司的平均主营收入为25.55亿元,平均总资产为37亿元。有关方面据此分析认为,第6号指引的出台预计将不会增加深市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量。
4.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最终实际控制人有什么区别
实际控制人的控制者就是最终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但通版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权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最终实际控制人,是指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持有上市公司50%以上的控股股东。
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实际控制人是受命于最终实际控制人的
5. 上市公司高管亲属买卖股票不披露怎么办
信息披露违规,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轻者警告处分,追缴非法得利,重者移交司法机关,锒铛入狱
6. 上市公司为什么不披露期权
因为行权期每个人都不一样,而且有在职和不在职的分别,所以,无法披露准确信息,因为你不知道这个人汇不会下一分钟离职或者被开除。这和快乐商品期权不一样,快乐商品期权是做的走势,你问的是还没有行是的权利的期权。
7.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具体到某个人吗
1.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和有关会计准则
(1)完善违法披露的法律责任,提高违规预期成本。在相内关法
律法规中,应该加容强和细化其中对证券民事责任方面的规定,建
立和完善与此相关的诉讼机制,明确不同的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的
追究和惩戒机制。在执法方面,对上市公司违法披露信息、故意
隐瞒或歪曲重要信息的行为,应严加惩处;对公司领导人授意或
强迫会计人员伪造会计资料的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对中介机构
为虚假信息流入市场大开方便之门的要从严从重处理;要改变极
不公平的执法方式,经济处罚要不应只是对上市公司(即所有股
东)的处罚,而要落实到制假者个人,以加大造假成本。
这是法规,责任人并不只是一个,除了公司领导,还有可能是给这个公司做审计的会计事务所。
8. 上市公司是否可以作为一家拟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最终控制人
当然可以了,主要看是否有这个实力,可以兼并重组收购,成为控股股东和控制人
9. 今年股票年报为啥一直不披露
那是你没有注意,其实一直有公司在公布年度报告。
截止今天,已有111家上市公司公布了年报。
哪家公司什么时候披露,都有预告的。你想查看,可以点击这家公司F10,首页就有年报披露日期。
10. 请问上市公司有哪些信息必须披露
你好,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有:
1.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应当根据《公开发专行股票公司信息披属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编制,并应在承销期开始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刊登公告,其原则是公司应充分披露与股票发行有关的信息,以利于投资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认购决策。
2.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资料。
3.定期报告。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续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报告与年度报告两种形式。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中期结束后60日(2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4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上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4.临时报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某些重要事件,这些事件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但广大投资者却尚未得知,这时公司应立即将该重大事件报告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并在得到核准后,再以临时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说明事件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