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能否把所持表决权分开表决
不允许有这种做法。对于同一个股东,无论他赞成还是反对,一律将按照其本身出资比例计算表决权重。一个股东要么赞成要么反对要么弃权,不可能出现自己把自己意见拆分成部分的情形。
2. 股东表决权的限制排除
股东表决权的限制与排除
对股东表决权进行限制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直接限制,即以立法明文规定持股一定比例以上股东其超部分的股份的表决力弱于一般股份,即该部分股份不再是—股一表决权,而是多股才享有一个表决权;
二是间接限制;即通过规定不同公司议案的通过所需要的最低出席人数和最低表决权数的方式,增加大股东滥用表决权的难度,从而间接达到限制效果;
三是对代理表决权的限制。由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众多且高度分散,为方便那些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又不愿放弃表决权的股东行使表决权,各国公司法大都允许股东采取委托投票方式参加表决。委托投票制对于保障股东尤其是高度分散的众多小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事务,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也由此滋生了收购、滥用委托书的弊端。
对代理表决权加以限制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1)对代理人的资格作出限制。例如因特别利害关系表决权被排除的股东不得代理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2)对代理表决权的数额进行限制。主要是要求代理人代理行使的表决权只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表决数的一定比例;
(3)对代理的形式要件作出严格限制。如要求必须采取书面授权的方式,代理权的授予仅限于一人且不得重复授权;
(4)对代理期限作出严格限制。其目的是为了避免代理表决权长期被代理人控制,产生代理人控制公司的弊端;四是对公司自有股份的表决权进行限制,为了避免公司经营者滥用自己股份的共益权与经营权,侵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均明文禁止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或是规定公司就自己持有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来看,我国原则上禁止公司持有自己的股票,只有在公司减资和合并的情况下才可以收购自己股票。并规定公司对于持有自己的股票必须在收购后10日内予以注销。五是对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份的表决权进行的限制。由于母子公司之间存在着控股关系和控制关系,因此母公司可以凭借自己对另一公司拥有多数股份的优势,在管理机构和监事机构人员的选任和公司经营方面对子公司进行控制。而子公司虽在法律上独立存在,但其自主权利因被控股、被控制或被影响而不同程度有所丧失。
西方国家公司法对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份的限制很严,大体有三种立法体例:第—种是严格禁止母子公司相互持股。典型的如美国公司法、瑞典公司法、日本公司法和韩国公司法;第二种是在母公司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以上股份时,子公司便不能再从母公司中取得股份。如法国股份公司法即有此种规定。第三种是原则上允许母子公司之间双向自由持股。但对相互持股的公司规定了一些特别义务,如通知或告知义务,信息公开义务等。典型的如德国公司法的规定。
当对有决议事项有特别利害关系时,对有关股东的表决权则须作特别的限制,即排除该股东对决议事项的表决权。这一制度称为表决权的排除制度或表决权行使的回避制度。确立表决权排除制度的主要立法宗旨是为了确保股东会决议结果的公正性,并进而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正当权益。在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中,不但要求与股东大会决议事项有特别利害关系股东不得行使表决权,而且利害关系股东的表决权亦不得由他人代理行使;同时利害关系股东亦不得代理他人行使表决权。
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适用的最主要条件的是股东必须与决议事项有“特别利害关系”。这里的所谓特别利害关系,是指决议事项会直接导致股东特别取得权利或负担义务,或是导致该股东权利丧失或义务免除。有特别利害关系的股东由于把关不严而在股东大会上行使了表决权时,该决议即为有瑕疵的决议,得依法定程序予以撤销。
3. 股东会告知函不回复是否是放弃表决权
要确定告知函本人已签收
4. 有限责任公司中可以规定部分股东拥有股权但可以放弃表决权
可以的,新的公司法,更多的赋予了股东自由决定的权利。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
5. 股东无偿放弃股权如何退股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是基于内公司稳定性容方面的考虑。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公司股东的退出机制,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
(5)股东放弃表决权可以吗扩展阅读:
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可以对股东表决权作出限制吗
可可以限制,前提是你的,你也是股东才行,金钱才有发言权,否则很难。以
7. 公司股东没有表决权 还能不能发表意见与参与股东大会
只要是抄公司股东,不管袭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都有表决权。因小股东的持股比例较小,在公司股东会层面难以产生较大的影响力,但小股东仍然是股东,其权利仍然受到法律保护。
股东权利就是各项股权的集合,具体表现为:表决权、分红权、知情权、异议回购权、撤销权等等。
具体如下:
1、表决权
2、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召集权
3、查阅权
4、提案权
5、质询权
6、撤销公司决议和宣告公司决议无效的诉权
7、代表诉权的提起权
8、解散公司的诉权
9、利润分配请求权
10、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11、新股优先认购权
12、异议股东退股请求权
13、股份转让权
上述各种权利,是股东作为投资公司的权利集合,也是法律赋予股东的权利:
8. 有限公司股东只出资,不享有表决权可否
表决权和管理权是法定的,长长上不能放弃,但可以私下以协议方式放弃或者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