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特点有哪些
您好!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简单叠加。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如下:
1、融资租赁合同是以融资为目的,以融物为手段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的核心是融资,融物只是手段。这是融资租赁合同区别于其他财产使用类合同的实质性特征。对于承租人来讲,融资租赁的目的并不在于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而在于获得标的物的使用权。通过融资租赁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而由承租人支付相应的租金,这样,承租人可以用分期支付租金的方式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从而解除资金短缺的困难。对于出租人而言,其购买租赁物的目的不在于取得租赁物,而在于获得承租人所交付的租金,以获得丰厚的利润,而又由于租赁物的所有权握在自己手中,债权也可得到一定的保障。
2、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具有特殊性
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但租金并非是承租人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的代价,而是融资的代价。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因其也为“租赁”而非买卖,故承租人也须支付“租金”,但因其为“融资”租赁,所以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代价并非是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的代价,而是“融资”的代价,租金实际上是承租人分期对出租人购买租赁物的价金的本息和应获取的合理利润等费用的偿还。
由于租赁物是为了满足承租人的需要,根据承租人的选择而从出卖人处购得,往往其通用性差。为了确保出租人能通过融资租赁交易获取利润,其租金通常包括以下四项要素:设备购置成本、融资成本、手术费及合理利润。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因此,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往往高于传统一般租赁中的租金,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3、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
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其中出租人只能是专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而不能是自然人、一般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目前具有以出租人身份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资格的机构有三类:第一类经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第二类经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中获准兼营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第三类是经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对于承租人的资格问题,我国《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第1条“本公约适用于涉及所有的设备的融资租赁交易,除非该设备将主要供承租人个人、家人或者家庭使用”的规定,可以推断出就目前而言,我国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只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不能是自然人。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融资租赁交易业务的扩展,主体资格正有所突破,法院也作出过相应的判例。
融资租赁交易中,出卖人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此有学者主张融资租赁合同具有三方主体——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出卖人在融资租赁交易中虽然占有重要地位,但其并不能当然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因为,尽管融资租赁交易往往发生在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之间,但就融资租赁合同本身而言,其主体只能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出卖人并不能够因融资租赁合同的成立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出卖人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直接向承租人履行义务,但出卖人的这种义务是基于其与出租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所确定的,是替代出租人履行其对承租人的义务,而非基于融资租赁合同所必然负有的义务。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个呢个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❷ 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特征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概括如下: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融资租赁合同中涉及三方当专事人属: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
3.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
4.在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事先并不拥有租赁物;
5.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一般不反复出租;
6.融资租赁合同中由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
7.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8.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一般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加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来确定;
9.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了承租人对租赁物负有维修义务;
10.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约定租赁期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
11.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没有特别的限制。
❸ 什么叫融资租赁合同
答案: 融资租来赁合同是指出租源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 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它与传统租赁相比,具有一定的融资、融物的性质。企业可以用支付租金的方式用较少的资金先取得所需要的机器设备等,然后边生产,边收益,边还款,最后还可以留购所需要的机器设备。因此融资租赁是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范、更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一项重要手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明明。我国《合同法》对融资租赁合同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首先,出租人必须按照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出资购买租赁物,这点区别于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按自己的需要购买财物用于出租,或是以自己现有的财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收益。其次,出租人购买租赁物的目的是为了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以获取租金。这点区别于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中购买方购买标的物的目的是为了自己合作收益
❹ 什么叫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复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制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相加。
❺ 融资租赁合同
现在融资租赁应用最广的领域应该是航空器和船舶公司方面。飞机和大型船舶都很贵,购买的话通常都要几亿,如果航空公司或是船运公司自己掏这笔钱,一方面掏不掏的起,另一方面即使掏的起也占用了大量的流动资金。那么,为了减轻自己的财务压力,融资租赁是个比较好的选择。简单从航空业具体来说,就是航空公司找一家租赁公司(比如GECAS啥的),告诉他需要的飞机数目,然后GECAS从波音购买这几架飞机,再把这几架飞机租给航空公司,航空公司每月付租金,同时双方再约定承租多少年之后(一般要10-15年),这几架飞机就归航空公司所有了。这个么就是融资租赁的大致结构模式。
❻ 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有什么区别
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有什么区别
1、主体要求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只能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可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和金融机构;相比之下,财产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非常广泛的,没有特定的限制。
2、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在融资租赁中,标的物的交付是由供货方直接交付给承租人,出租人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责任。标的物交付后,出租人把所有人的全部责任包括维修、保险、纳税等全部转移给承租人,如因意外事故导致标的物的毁损、灭失,也由承租方承担责任。而在财产租赁中,标的物由出租人交给承租人后,出租人仍负有对标的物的维修、保养等义务,因意外事故而导致标的物灭失,是由出租方承担责任的。
3、租金的计算不同。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是根据设备价款、运费、利息、手续费和交租次数计算出来的,租金的数额比一般财产租赁中的租金数额要高。承租方交付租金实际上相当于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设备,在交完最后一次租金后,设备只剩下名义价值,一般情况下,只需办理一下手续,所有权即转移给承租方。
4、合同的生效条件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生效以出租方与供货方购销关系的成立为前提,即使租赁合同已经订立,如果购销关系不成立,则合同不能生效;而财产租赁合同的成立则以租赁合同的订立为标准,合同一经订立,租赁关系即为成立。第三种是直存款。这个是最难操作的融资方式。因为做直存款本身是违反银行的规定的,必须企业跟银行的关系特别好才行
❼ 融资租赁合同有何特点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概括如下:
1.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专
2.融资租赁合同中属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
3.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
4.在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事先并不拥有租赁物;
5.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一般不反复出租;
6.融资租赁合同中由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
7.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8.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一般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加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来确定;
9.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了承租人对租赁物负有维修义务;
10.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约定租赁期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
11.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没有特别的限制。
❽ 融资租赁合同余额是什么
合同规定应支付而未支付的费用称作合同余额。
一个融资租赁合同签订之后履行每回期承租人都得付给出答租人租金,在合同持续过程中,承租人未来还将继续付给租金或者还有一些其它的合同约定费用,这些就是合同余额。
用合同余额方式能够很好得衡量一个从业企业或者整个行业的未来收益,故而对业务量规模能够很好得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