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银行代理推荐的信托计划是通过什么系统来对客户进行募集
短期:七天滚续理财,周末理财中长期:中银平稳、中银致富、中银货币、中银进取;代理类:中国红1号、基金宝(即将发售)、一对多集合资产计划、信托类等代客境外理财:QDII2 QDII3
⑵ 银行代理销售的信托产品为什么不盖银行的公章
因为是代销。如果项目出问题。投资人只能找信托公司。找不到银行。自然不盖银行的章。因为这个信托产品不是银行自己的,是信托公司的。
⑶ 理财产品属于银行代理业务还是信托业务
银行代理业务。理财期间资金所有权在你,使用权在银行。要是信托银行会注明是“信托理财产品”的
⑷ 中国银行在售的信托产品有哪些
目前中国银抄行发售多种理财产品,为有效为您提供帮助详细情况请致电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6,海外及港澳台地区客户可致电:+86(区号)95566咨询。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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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银行能买信托理财产品
银行应该是不能够直接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客户可以通过银行购买,他们代理销售的信托理财产品
⑹ 信托公司和银行的区别
1、经济关系抄不同。信托体现的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之间多边的信用关系,银行业务则多属于与存款人或贷款人之间发生的双边信用关系。
2、基本职能不同。信托的基本职能是财产事务管理职能,侧重于理财,而银行业务的基本职能是融通资金。
3、业务范围不同。信托业务是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除信托存贷款外,还有许多其他业务,范围较广。而银行业务则是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为主,主要是融通资金,范围较小。
4、融资方式不同。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代替委托人充当直接筹资和融资的主体,起直接金融作用。而银行则是信用中介,把社会闲置资金或暂时不用的资金集中起来,转交给贷款人,起间接金融的作用。
5、承担风险不同。信托一般按委托人的意图经营管理信托财产,在受托人无过失的情况下,一般由委托人承担。银行则是根据国家金融政策、制度办理业务,自主经营,因而银行承担整个存贷资金运营风险。
⑺ 我国银行可以从事信托投资业务吗
不可以,信托和证券这两个部门是归证监会管的,银行归银监会管,分别属于不回同的部门。这是我答国的金融制度决定的。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业务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一系列证券市场业务的策划和咨询业务的总称。
主要指投资银行在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在二级市场再筹资以及发生兼并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交易活动时提供的专业性财务意见。
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的要求,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限于信托、投资、和其他代理业务。
少数确属需要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兼营租赁、证券业务和发行一年以内的专项信托受益债券,用于进行有特定对象的贷款和投资。
⑻ 平安银行代理信托业务吗
我行有代销不同的信托产品满足客户的投资需求,您可以登录平安口袋银行APP-金融-更多-私募,详细了解及查看,也可咨询您的专属理财经理。
应答时间:2020-07-0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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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商业银行代销售信托计划时,承担什么风险
政策风险:商业银行不能代销信托,只能做信托的代理资金收付。
兑付风险:万一出现损失,老百姓一闹,商业银行不得不承担兑付责任。
⑽ “银行代销的信托类产品”跟“信托公司直接购买的产品”有什么不同
一、银行的理财产品种类很多,而信托公司只有信托产品。一般来讲银行的理财产品收益率低,风险也低些。但是不绝对,特别是银行5%收益的理财产品就是投资信托产品,而信托产品收益率一般都在8%以上,银行赚走2%左右的利润后再销售给散户。同一个产品,银行给的收益有可能更低。
二、信托产品的风险是由信托公司整体风控能力、信托执行经理的业务经验及信托公司大股东整体经营理念等因素共同决定的。银行就是代理销售,在法律上不会承担任何责任。所以风险是一致的。
(10)银行代理信托扩展阅读
一、信托产品选购指南
(一)选择信誉良好的信托公司。投资者要认真考量信托公司的诚信度、资金实力、资产状况、风险管控力度,历史业绩和人员素质等各方面因素,从而决定某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是否值得购买。
(二)要预估信托产品的盈利前景。市场上的信托产品大多已在事先确定了信托资金的投向,因此投资者可以透过信托资金所投资项目的行业、现金流的稳定程度、未来一定时期的市场状况等因素对项目的成功率加以预测,进而预估信托产品的盈利前景。
(三)要考察信托项目担保方的实力。如果融资方因经营出现问题而到期不能“还款付息”,预设的担保措施能否有效地补偿信托“本息”就成为决定投资者损失大小的关键。因此,在选择信托理财产品的时候,不仅应选择融资方实力雄厚的产品,而且应考察信托项目担保方的实力。一般而言,银行等金融机构担保的信托理财产品虽然收益相对会低一些。
二、信托公司委托银行代为推介信托计划的,信托公司应当向银行提供完整的信托文件,并对银行推介人员开展推介培训;银行应向合格投资者推介,推介内容不应超出信托文件的约定,不得夸大宣传,并充分揭示信托计划的风险,提示信托投资风险自担原则。银行接受信托公司委托代为推介信托计划,不承担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
三、银行应当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与其风险承受力相适应的理财服务。信托公司发现信托投资风险与理财协议约定的风险水平不适应时,应当向银行提出相关建议。银行不得为银信理财合作涉及的信托产品及该信托产品项下财产运用对象等提供任何形式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