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力企业如何融资
资产证券化:电力项目融资的有效途径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需求随之大幅度增加,电力供求日益紧张,需大量的电力项目建设资金。如何筹集资金是电力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合理选择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是项目筹资管理的关键。采用资产证券化筹集电力项目建设资金有着独特的优势。
电力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目前融资途径电力工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据全国电力发展“十一五”规划,5年内估计新增装机容量约2.15亿~2.45亿千瓦,仅发电方面的投资就需要至少1万亿元。电网投资方面,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在“十一五”期间分别计划投资1万亿元、2340亿元,巨大的资金需求对电力企业的融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就电力企业来说,存在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手段单一,融资缺口压力大等问题,电力企业如何转变融资理念,选择适合本企业的融资路径,适当进行金融创新,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电力企业项目实行ABS融资方式的可行性全国逐渐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市场,资本的流动性已经得到极大的提高。从微观上看,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力企业也逐步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逐步成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电力企业也逐步提高了对风险、融资以及市场竞争的认识,这为资产证券化的推行打下了良好的微观基础。
电力建设项目具有适合于证券化资产的特征。从理论上讲,就是具有未来现金收入流的资产,在处理其未来的应收现金流时都可采用证券化的方式。电力作为国家能源基础行业,电力企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电力投资有可靠的收益率,电力项目在建成后有可预测的、稳定的现金流收入;资产还款期限和还款条件易于把握;电力企业一般信誉较高,违约率低。
电力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资金来源有保障。近几年,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发展迅速,特别是证券投资基金已颇具规模,截止2006年6月30日,我国共有266只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运作,资产净值合计5114.16亿元,份额规模合计4269.09亿份。其中有54只封闭式基金和212只开放式基金资产,为资产证券化的实施提供了强大的资金保障。
我国已积累了一些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经验。1996年8月珠海市的建设高速公路案例则是资产证券化在我国较为成功的尝试;通过一系列的实践,我国具备了实施资产证券化的经验。国内电力资产证券化的第一家——华能澜沧江水电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澜沧江项目)于2006年4月25日正式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批文,募集资金规模20亿元。5月16日,“澜电受益凭证”在深交所正式挂牌转让,标志着澜沧江项目发行圆满成功。它为电力企业集团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走出了一条新路,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ABS(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意为资产证券化)是项目融资的新方式。ABS融资是原始权益人将其特定资产产生的、未来一段时间内稳定的可预期收入转让给特殊用途公司(SPV),由SPV将这部分可预期收入证券化后,在国际国内证券市场上融资,给投资者带来预期收益的一种新型项目融资方式。ABS融资方式实质上是“公司负债型融资”。由于ABS能够以企业本身较低的信用级别换得高信用级别,因而不仅节省融资成本,且能使非上市公司寻求到资本市场融资渠道。而且,ABS发起人出售的是资产的预期收入,而不是增加新的负债,因此既获得了资金,又没有增加负债率,也不改变原股东结构。
推行ABS项目融资新方式ABS融资方式的运作程序从电力企业运作ABS融资方式来看,可以遵循下列运行程序:确定电力项目ABS融资的发起人。组建具体的电力项目公司。在我国,一般电力项目公司自身难以获得国际权威资信评估机构授予人们公认的资信等级,因而极难直接通过资产证券化途径在国际证券市场上大规模融资,这就需要寻求中介机构的支持。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应当是SPV,这个SPV既可以由信托投资公司充当,也可以由投资银行等担任,无论是何者,均需从国际惯例出发,由具有高度权威的国际资信评估机构对其选择的上述SPV进行资信评级。
为使一般电力项目公司不承担风险,达到无追索或有限追索融资目的,即体现出非公司负债型融资的要求。需要将电力项目公司所拥有项目资产的预期现金流量收益的权利,通过经济合同等法定方式让渡于SPV,以使SPV融资时所产生的风险与电力项目公司本身面临的风险无关。
由获得权利让渡的SPV直接到国际国内证券市场上融通资金。由于SPV是具备一定信用等级的公司,所以,其所发行的债券自然也具备一定的信用等级,从而SPV才能在国际国内证券市场上拓宽资金来源,实现低成本、高效率募集电力项目建设所需大量资金的目标。
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投资者兑现预期收益。
电力项目ABS融资方式的特点符合社会资本化发展的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证券市场融资是低成本的融资,而ABS融资是谋求最低成本的融资,这种融资方式代表了电力项目融资发展的方向。
ABS融资易于扩大融资规模。一旦实现了该种融资,也并未改变原有电力企业的既有股权结构,因而有利于电力企业管理的连续性。
ABS融资目的更明确。通过ABS融资的目的在于集中资金上一个新项目,而不重在维持或改善原有电力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操作较为规范。进行ABS融资要准备一整套法律文件,一切相关中介机构提供的咨询与服务必须体现出金融和法律的技术含量,决定了ABS融资的规范化和程式化。
便于成为证券化融资的对象。通过信用等级和信用担保计划,能确保电力项目公司借助别人的信用来弥补自身信用不足,因而便于电力项目成为国际证券市场上的融资对象。
可以帮助电力项目公司放大权益。因电力项目公司每次通过ABS融资给予投资者相应回报的同时,又继续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必然扩大其自身的权益。
电力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存在问题我国目前电力行业的电源资产比较好界定,而电网项目的资产不好剥离和界定,电力资产证券化将经济效益不同的资产进行技术性的搭配组合,形成电力资产池,是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另外,我国的信用评级制度并不完善,缺乏一批既懂得国际成熟的证券化经验,又了解我国金融环境和相关经济法规,并对电力资产的运作有丰富经验的高级复合型人才等。
作为垄断行业,多年来电力企业习惯于享受发、输、配、售一体化经营带来的垄断利润。对电力资产真实利润率预测能力不强,电力资产公益性强,一旦破产,虽然企业已通过真实出售与SPV实现了破产隔离,但SPV在电力企业破产后是否能强制执行电力资产的未来的现金流收益权存在一定问题。
我国行为法上还存在障碍。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及《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对SPV作为一个空壳公司的设立以及证券发行、上市的管辖和审批规定都存在障碍。《破产法》中对我国真实出售问题及资产证券化破产问题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其次,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障碍。我国目前的《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权益人真实销售、表外处理,会计报表的合并、信息披露等问题,都存在制度障碍;最后,面临许多税收问题,在电力资产证券化运作过程中,发起人、SPV和投资者的纳税都存在纳税问题,这些都加大了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成本。
2. 国内目前有5大电力集团公司,分别是哪5个
1、国家电网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经营输电、变电、配电等电网资产的特大型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领导班子由中央管理,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中文全称:国家电网公司;
英文全称:State Grid Corporation of China
英文简称:State Grid 英文缩写:SG.
国家电网公司目前共拥有72.8万职工,其中工业企业职工52.2万人,占全部职工的比重为71.7%;建筑业职工15.7万人,占全部职工的比重为21.6%;科研设计单位职工1.46万人,占全部职工的比重为2%.
公司主要职责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法自主经营.
对有关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对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国有资产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根据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电网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协助制定全国电网发展规划,提出全国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的建议.
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近期负责三峡输变电网络工程的建设管理.
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处理区域电网公司日常生产中的网间协调问题,实现安全、优质、高效运行.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优化配置生产要素,组织实施重大投资活动,对投入产出效果负责.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结构调整,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妥善做好企业重组、精简机构和富余人员分流与再就业工作,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指导和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统一管理国家电网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搞好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承担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
依法经营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
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
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
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从事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等业务.
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公司的主要权限
公司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可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用于国有资本的再投入和结构调整.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主决定全资子公司国有资产的重组、转让、租赁及外部资产的收购、兼并等事宜.对控股或参股企业的上述相同事宜,通过法定程序决定或参与决定.
享有投资决策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公司享有一定的外事审批权、外贸流通经营权、对外投融资权、对外担保权、对外工程承包权和对外劳务合作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决定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依法决定有关企业的经营方式、分配方式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以及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免和管理公司所属全资企业的领导成员以及公司,总部各部门负责人;按法定程序和出资比例,向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统一管理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涉外工作.公司领导人员出国审批权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2、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基础上改组的国有企业,由中央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经营电力产业为主,综合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依照[公司法],对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进行改建和规范,建立资本纽带关系,实行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在境内外投资设立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市场需求,依法自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持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改善产业结构,发挥集团整体优势,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电为主,综合发展,逐步成为实力雄厚、管理一流、服务国家、走向世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主要经营以下业务:
(一)依法经营集团公司及其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含国有
股权)。
(二)从事电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
(三)从事信息、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贸易、燃料等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
经营。
(四)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等业务。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家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资、融资业务。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文简称:华能集团公司;英文全称:China Huaneng Group,英文简称:CHINA HUANENG,英文缩写:CHNG。
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发电企业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电力企业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于2002年12月29日成立。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0亿元,资产总额991亿元。截至2003年9月,在役可控装机容量2772万千瓦,在建可控装机容量1227万千瓦。其中在役及在建火电机组3163万千瓦,占集团公司在役及在建可控装机容量的79%;水电机组836万千瓦,占集团公司在役及在建可控装机容量的2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拥有中国第一家在伦敦和香港上市的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较早在国内上市的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湖南分公司、安徽分公司和陕西代表处、云南代表处等分支机构;拥有洛阳首阳山电厂、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内蒙古大唐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岩滩水力发电厂等百万千瓦以上容量的大型电厂;拥有正在建设中的目前中国第二大水电工程、在建规模420万千瓦、规划规模630万千瓦的龙滩水电工程以及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等。所属成员分布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苏、河南、湖南、陕西、甘肃、广西、广东、福建、云南、浙江、重庆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主要经营: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是:把集团公司建设成经营型、控股型,市场化、集团化、现代化、国际化,具有较强发展能力、盈利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电力企业集团。简称"两型、四化、三个能力"。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是:以2002年末为基准年,分三个阶段制定了未来8年的战略目标。
到2005年末,在役可控装机容量增加1000多万千瓦,达到3500万千瓦,总资产从879亿元增加到1150亿元左右,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所占比重基本保持现在的12%水平,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比重由53%增加到58%,销售收入由270亿元增加到360亿元,净利润由3亿元增加到4至5亿元。
到2008年末,力争可控装机容量再增加1300万千瓦,达到4800万千瓦,总资产达到1550亿元左右,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所占比重达到14%,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比重达到66%,销售收入达到480亿元,净利润达到6至8亿元。
到2010年末,力争可控装机容量再增加900万千瓦,达到5700万千瓦,总资产达到1800亿元左右,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所占比重达到17%,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比重达到69%,销售收入达到550亿元,净利润达到8至10亿元。
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简称“中国华电”)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中国华电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120亿元,到2003年底总资产达到890亿元。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电源及与电力相关产业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
从事新能源、科技开发,国内外工程建设、承包与监理,设备制造;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等业务以及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中国华电的发展战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为主题,以效益为中心,坚持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并重,坚持企业发展与员工发展协调,坚持走集团化、多元化、国际化、现代化的路子,把公司建设成为以电为主,综合发展,实力雄厚,管理一流,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企业集团。
中国华电有着多方面比较优势,具有实现发展战略的坚实基础。目前运行及在建可控发电装机容量3822.6万千瓦,总资产890亿元,分布在全国二十二个省(市、区),其中火电占74.5%,水电占25.5%;现拥有全国一流电厂18家,高参数、大机组的百万千瓦以上电厂9家;控股业绩优良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国际电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控股同时开发建设4个大型水电站的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发展规划,2010年公司运行和在建总装机将达到6000万千瓦以上,2020年将达到1亿千瓦以上。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左二)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经理贺恭(左三)的陪同下视察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电控股的华电工程(集团)公司、华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华电燃料有限公司、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和华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均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和较大的发展规模,为公司以电为主的多元化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5、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简介
一、集团公司的名称、性质
(一)名称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文简称:国电集团;英文全称:ChinaGuoDian(Group)Corporation,简称:ChinaGuoDian,缩写:GD。
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为母公司组成中国国电集团。依照中国国电集团章程,经母公司批准,集团成员企业的名称可冠以"中国国电集团"字样。
(二)性质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下简称有关企业),逐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进行规范。
二、集团公司的组建原则、方式和成员单位
(一)组建原则1.政企分开。集团公司不承担政府职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
2.合理配置资源。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按照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调整结构,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集团公司依照《公司法》对有关企业逐步进行改建和规范,建立资本纽带关系,实行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稳步实施。集团公司的组建和结构调整,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逐步推进,稳步实施,保证安全生产、队伍稳定和正常经营。
(二)组建方式集团公司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领导同意的《国家计委关于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的请示》(计基础[2002]1685号),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组建集团公司所涉及的成员单位,其有关国有资产(含国有股权,下同)均实行无偿划转,不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集团公司组建后,遗留问题通过清产核资逐步清理,妥善处理。有关财务关系的划转,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三)成员单位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包括46个内部核算企业和全资企业、54个控股企业、19个参股企业(名单附后)。
三、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法定住所
(一)注册资本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亿元(具体由财政部核定)。
(二)经营范围1.依法经营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以下简称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
2.从事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
3.从事煤炭、发电设施、新能源、天然气、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电力相关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
5.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6.经营国家允许或委托的其他业务。
(三)法定住所集团公司法定住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
集团公司的经营宗旨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根据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电力工业发展规划,以及市场需求,依法自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持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积极利用国内外资本,加快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发挥集团整体优势,增强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我国电力工业发展,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展目标
集团公司的近期目标是,在确保安全和稳定的前提下,完成业务、债务、资产、机构和人员接收和重组;制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处理不良资产;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深化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快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安全生产,确保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集团公司的远期目是,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产收益率。以发电为主导产业,兼顾多元,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融资功能和核心企业的竞争优势,以资本运营为主要经营方式,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先进管理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集团公司的内部关系
(一)集团公司与有关企业是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按照《公司法》、国家大型企业集团试点有关规定、集团公司章程,以及集团章程规范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集团公司在制订集团发展战略、调整结构、协调利益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是集团投融资、资本运营、科技开发、市场开拓、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和管理中心。
(三)集团公司有关企业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对集团公司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遵守集团公司章程,执行集团公司有关发展战略、结构调整、专业分工等重大决策。集团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检查、考核有关企业业务经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四)集团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及审计监督制度,加强资金和成本管理,实行合并财务报表制度,统筹管理核心业务,发挥集团整体优势,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
集团公司与外部的关系
(一)集团公司接受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接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监管,可向有关部门直接联系相关业务。
(二)集团公司作为一个整体列入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名单和国务院确定的国有大中型重点联系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名单,享受《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关于深化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15号)规定的各项政策;同时,享受国务院确定的重点企业有关政策。
(三)集团公司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集团公司与所属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集中汇总缴纳所得税。
(四)集团公司为完成国家任务所需资源和生产经营条件,凡属国家配置范围内的,均在国家相应计划中单列,并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五)集团公司组建过程中,涉及上市公司股权重组时,有关各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集团公司在决策和管理过程中,要依法保证有关上市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防止控股股东损害小股东的权益。
(六)集团公司公司组建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对有关企业实行的原有优惠政策继续保持不变。
(七)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涉及有关社会、城市行政管理事宜,以及与地方有关的经济联系,继续接受当地政府的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八)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国内同行业的其他发电公司是平等、竞争、协作、互利的市场主体。集团公司与电网公司及其他电力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协作,促进我国电力工业发展。
6、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的试点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0亿元,资产总额801亿元。集团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是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为 30,150MW,权益装机容量为22,220MW;其中火电机组20,880M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69.25 %;水电机组7,920M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26.27%;核电机组1,350M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4.48 %。
集团公司包括97家成员单位,其中36家全资企业, 46家控股企业,15家参股企业,职工总数为76519人。集团公司目前已成立了东北、江西、河南三个分公司,还将在资产相对集中的华北、华东、西北、湖南、川渝等地区设立分公司。
集团公司现有资产分布在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拥有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拟将上市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在香港注册的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拥有在电力设备成套服务领域业绩突出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拥有流域开发的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五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拥有12个 1,000MW以上的大型电厂;拥有原国家电力公司全部的核电资产。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的优势,在发展壮大电力核心产业的基础上,稳步向相关产业延伸,积极寻求海外发展,努力把集团公司建设成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能力、获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控股型、经营型、集团化、现代化、国际化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
3. 长江电力为什么融资
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需求,偿还银行借款,改善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
4. 电力企业的融资问题
中国的十六项融资战略
知识经济时代,企业产业化发展显得十分重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资本扩张必不可少,由于金融环境问题导致大多数企业领导人习惯于产品运作,资本运作在自己的知识能力结构中成为盲区,常常面临一分钱憋死英雄汉的难堪局面,在企业的实际运作中,企业对股票上市、银行贷款、风险投资已经很谙熟,但对真正意义上的资本扩张战略或者企业创新融资一般较为陌生,根据对资本市场的研究和企业资本扩张的实践思考,认为企业可以通过以下资本扩张战略达到企业成长和产业扩张的目的。
一、无形资产资本化战略
企业进行资本运营,即要对企业的有形资产价值化、资本化管理,也要使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化、资本化运作,这是企业在资本运营过程中可供利用的重要战略手段之一。在企业资本运营过程中,企业无形资产使用最多的是企业的品牌,即利用企业的“品牌”价值,进行资本化运作。一般来说,名牌优势企业利用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以名牌为龙头发展企业集团。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就是优势企业首先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品牌值,通过资本化运作,以品牌为龙头发展壮大企业集团。品牌对市场占有的必然趋向,是名牌与规模的相互联动。纵观世界经济,发达国家已率先现代化。可以这样说,发达国家的经济起飞,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一批名牌产品和企业集团的规模联动来对市场进行覆盖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对市场的辐射,不仅可以以其自身的优势促进产业的优化组合,还能有效地带动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在世界经济格局中,所占市场份额越大的国家,也就是名牌产品和企业集团越多的国家。经济强国之所以能在国际市场中处于主导地位,从名牌与规模联动这个角度分析,就在于他们拥有一大批名牌产品,这使企业集团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将品牌等无形资产折股资本化是企业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的一条基本途径,就是指我国优势企业在寻求集团发展、规模化扩张过程中,充分利用“名牌”这一资本,折“价”入股,加上少量的资金投入,取得对并购或合资合作企业的控股权。有时,即使没有多少资金,但用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作价,也可将对象企业纳入到自己的集团之下。当然,在采用品牌等无形资产作价入股时,要注意一定的技巧。我国《公司法》规定,作为股本投入,无形资产只能占20%;但在中外合资或合作时,这一比例则没有限制。这一规定对无形资产价值较高的企业在与国内企业的合资合作中极为不利。对这一问题,如果企业的品牌价有所值,可以采取变通办法处理。变通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在企业章程中定下“一股多票”的规定,即在股东大会的表决中,以品牌作价入股的一方,其表决权按品牌的实际价值所占的份额来行使。比如,某公司总股本为1000万元,a方投入的品牌实际价值400万元,基于《公司法》的规定,只能占投入股本的20%,仅作价200万元。但在表决时。允许a方按其品牌的实际价值400万元来行使表决权,即“一股两票”。
二、特许经营融资战略
现代特许经营已超越其第一段繁荣时期以餐饮业为主的局面,以极强的渗透性进入各个行业。“特许经营无禁区”,只要有产品和服务,就可以采用特许经营。同时,特许经营将超出这一特殊投资方式或商业运行方式本身,对人们经济和文化生活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在全球化经济的变动中,如何超越各国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存在的差别,是获得成功的重要因素。特许经营则在这方面有很大的优势。运用特许经营进入海外市场主要是通过当地加盟者来实现的。许多大型特许经营系统资金雄厚,在海外市场调查分析和售货员培训等方面都有一整套的规范,更不用说其极高的加盟店成功率和丰厚的利润了,这些因素强烈地吸引着国际市场上的潜在加盟者。尤其是那些在本国市场已有相当的知名度,拥有某些驰名品牌,在海外市场也小有名气的特许经营系统,更是令海外市场上的加盟者心仪已久。有效地取得当地加盟者的合作,是特许经营跨国公司开拓国际市场的优势。当地加盟者可凭借其“知情者”的优势,帮助跨国公司跨越在国际市场上因种种差异而造成的障碍。例如,因文化环境的差异,外来的投资或经营方式极可能遭到拒绝,而当地加盟者却能有效的起到跨文化理解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在取得当地政府的了解和许可方面,可以说绝对离不开当地加盟者的参与。在股权投资的各种方式中,如果再结合特许经营的运用,实际上是在常见的资本纽带之外又加了一条契约纽带,将会使投资的成功率大大提高,同时也有助于缓解开拓市场与资本短缺的矛盾。总之,在跨越国家、民族、文化之间的投资过程中,特许经营确实是一件“利器”。特许经营是实现资本扩张和市场拓展的一种比较好的方式。中小企业可以在节省资本投入的前提下,不用投资创建或购并经销机构就可以进入广泛的市场,通过扩大的外围销售组织实现商品或服务的价值。特许人和受许人在保持各自独立性的同时,经过特许合作双方获利,特许人可以按其经营模式顺利扩大业务,以较少的投资获得较大的市场,受许人则可以减少在一个新领域投资而面临的市场风险,低成本地参与分享他人的投资,尤其是无形资产带来的利益。现代特许经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商品商标特许经营;经营模式特许经营。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按所需资金情况又可以分为三种:工作型特许经营,只需受许人投入少量资金,通常可在受许人家中开展业务而不需要一个固定的营业场所。业务型特许经营,需要相对较大的投资用于采购商品、设备和购买或租赁营业场所,并需要雇用一些员工。此类型的业务范围相对较广。投资型特许经营。需要较大投资,受许人首先关心的是投资回报。转换型特许经营。分支特许经营。授权特许是另一种方式,即在某一特定的地区授权一家当地公司,担任特许经营总部支援该地区加盟店的角色。被授权的当地公司则称为地区性特许经营总部。大多数国际特许经营系统比较偏好采取这种方式。
三、交钥匙工程战略
交钥匙工程指跨国公司为东道国建造工厂或其他工程项目,一旦设计与建造工程完成,包括设备安装、试车及初步操作顺利运转后,即将该工厂或项目所有权和管理权的“钥匙”依合同完整地“交”给对方,由对方开始经营。因而,交钥匙工程也可以看成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管理合同。交钥匙工程是在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向不够开放的发展中国家投资受阻后发展起来的一种非股权投资方式。如在实行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国家,除了南斯拉夫、罗马尼亚等少数国家外,大多数国家不准许外来企业进行投资,因此外国企业只能依赖其他方式从事投资或经营,交钥匙工程就是其中行之有效的一种。另外,当自己拥有某种市场所需的尖端技术,在希望能快速地大面积覆盖市场,所能使用的资本等要素又不足的情况下,就可以考虑采用交钥匙工程方式。在实务操作上,因为每个交钥匙工程项目计划必然有其自身特点,因此很难有一致性的标准交钥匙工程合同。但是,无论合同的细节如何复杂,双方都应对合同中的厂房和设备、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不可抗力的含义、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以及解决争端的程序等重要事项说明清楚。此外,如同一般技术授权一样,工程交付后的继续服务,也许是此类交钥匙工程的重要获利途径。日本某厂商曾不惜以低于成本的“自我牺牲”方式,为印度尼西亚承建发电厂。表面上看这是一桩赔本生意,但是从长远利益而言,将来发电厂所需的零配件供应、维护与整修等,势必长期依赖于日本方面的支持,由此累积下来的利益无疑十分可观。
四、回购式契约战略
国际间回购式(buy back)契约经营,实质上是技术授权、国外投资、委托加工,以及目前仍颇为流行的补偿贸易的综合体。由于操作上具有补偿贸易中“以货易货”的特色,故也被称为“补偿投资额”或“对等投资”。这种经济合作方式,一般说来是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输出整厂设备或有专利权的制造技术,或者两者都有,跨国公司得到该企业投产后所生产的某种比例的产品,作为付款方式。在这样的运行特征下,就技术授权而言,是以该企业的产品代替获得技术的权利金;在投资方面,跨国公司不用承担投资风险,可以经过担保获得该企业所生产的部分产品的所有权;从委托加工来看,该企业虽然没有获得委托加工的报酬,但可以将所剩余比例的产品销售掉,从而获得利润。因为具有上述特色,回购式契约经营受到发展中国家的普遍欢迎,成为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方式之一。典型的回购式契约经营,通常是由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提供技术、零部件或原材料、机器设备,甚至整个工厂,而没有股权投入;发展中国家的合作者利用这些投资所生产制造的产品,全部或按一定比例,再由跨国公司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销售。由此,投资者可以从共同生产中获得多种利益,如:机器、设备、零部件,以及其他产品的提供;有利于在当地建立良好声誉和形象,因而增加了其他投资或业务机会;增加了由自己控制的市场畅销产品的生产来源。近年来,许多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竞相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机构或企业发展上述各类契约型经济合作关系,以实现非股权方式的广义投资,主要是由于直接投资或直接出口销售等方式受到这些发展中国家的限制,以及适应于不同国家、不同行业及不同企业的不同利益和权利要求。这些方式是在不断的投资实践中逐步得以完善和推广。可以预计,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程度的加深,还会有简捷、灵活的新广义投资方式将在今后的实践中创造和发展出来。
五、bot融资战略
bot是一种比较新的契约型直接投资方式,但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就为众多的投资者和东道国所认识和接受。随着实践的深入,bot投资方式的实际操作正日趋规范,使用面也在不断扩大。采用bot投资方式的工程通常是具有大型资本和技术密集等特点的基础设施和大型建设项目,主要集中在市政、道路、交通、电力、通信、环保等方面。此外,bot还有一些演化方式,如boo(built-operate-own),即建设—运营—拥有;boot(built-operate-own-transfer),即建设—运营—拥有—移交等,其内容与bot大同小异。运用bot方式,在投资方面具有形式多样、选择灵活的特点:允许投资者出资创建新公司,也可以接管原已存在的企业。可以成立股权式合资企业,也可以创建契约式合资企业,还可以建立股权加契约式的实体等。可以具备法人资格,构成一个独立的经营实体,也可以成为一种不具备法人地位、相对独立的经济组织。投资比例根据东道国的起点要求,由投资者自主决定,可以独资,也可以合资。bot中运营的含义是企业的运转、操作和管理,也有多种方式供选择:独立经营。即由投资者独资经营,自负盈亏。对投资者而言,这种方式使其能够最大限度地自主控制项目的运行和管理,独享所产生的利益,并独自承担风险。对于东道国来说,有利于学习外资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同时,仅仅利用税收及使用费和提供材料供应即可增加收入,而不需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参与经营。按照国际惯例,参与经营即由投资者和东道国共同建立合资企业。合资企业设立董事会,依照东道国法律和合资企业章程的规定,决定重大问题,并决定聘任总经理,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不参与经营。即经合作双方商定,委托所在国一方或聘请第三方进行管理,投资方不参与经营。采用这种方式一般是为了避免风险,以固定的收益保障为前提条件放弃经营权。移交是采用bot投资方式与其他投资方式相区别的关键所在。采用bot方式,可以独资、合资、合作经营,但在经营期满后,都会遇到投资方如何将财产转移给东道国一方的问题。在通常情况下,契约式或契约加股权式的合营,投资方大都远在经营期满以前,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及分利方式收回了投资。故此,大部分契约中都规定合营期满,该企业全部财产无条件归东道国所有,不另行清算。在合资经营的bot方式中,经营期满后,原有企业移交给东道国,但是这是一种有条件的移交,条件如何,则由参与各方在合资前期谈判中商定。独资经营的移交也采用这种有条件移交。bot投资是一种系统方式,它跨越独资、合资与合作之间的界限,可以运用多种多样的投资方法。而对投资者而言,其最大的特点是可以直接进入东道国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基础建设项目,并由此获得其他种种商业机会。在项目建设阶段,可以获得承担项目建设的工作并推销一些设备,带动劳务和贸易的输出。以项目的运营必须产生足够利润为前提,在项目运营阶段,能够从所拥有的项目公司获得红利收入。在项目的运营期届满阶段,还可能从项目公司以高价出售的股份中获得资本回报。
六、项目融资战略
70年代石油危机以后,为适应因资源不足而大规模开发资源的需要,国际金融市场推出一种新型融资方式,项目融资(project financing),成为大型工程项目筹措资金的一种新形式。一般中小型工程项目也可以利用这种形式融资。项目融资是为某一特定工程项目而发放的一种国际中长期贷款,项目贷款的主要担保是该工程项目预期的经济收益和其他参与人对工程停建、不能营运、收益不足以及还债等风险所承担的义务,而主办单位的财力与信誉并非是贷款的主要担保对象。项目融资的特点表现在三个方面:贷款人不是凭主办单位的资产与信誉作为发放贷款的考虑原则,而是根据为营建某一工程项目而组成的承包人单位的资产状况及该项目完工后所创造出来的经济收益作为发放贷款的考虑原则;因为项目所创造的经济收益是偿还贷款的基础。不是一两个单位对该项贷款进行担保,而是与工程项目有利害关系的更多单位对贷款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担保,以保证该工程按计划完工、运营,产生足够的资金偿还贷款。工程所需的资金来源多样化,除从通常来源取得贷款外,还要求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给予援助,参与资金融通。项目融资主要有两种类型:无追索权项目融资,指贷款机构对项目的主办单位没有任何追索权,只能依靠项目所产生的收益作为还本付息的来源,并可在该项目的资产上设立担保权益。此外,项目主办单位不再提供任何信用担保。此类型的项目融资对贷款人而言风险很大,一般较少采用。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项目融资形式是有追索权项目融资,贷款人除依赖项目收益作为偿债来源,并可在项目单位的资产上设定担保物权外,还要求与项目完工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当事人提供各种担保。第三方当事人包括设备供应人、项目产品的买主或设施的用户、承包商等。当项目不能完工或经营失败,从而项目本身资产或收益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贷款机构有权向上述和担保人追索。各担保人对项目债务所负责任,并以各自所提供的担保金额或按有关协议所承担的义务为限。通常所说的项目融资,均指这一类。工程项目的上马应建立在周密、审慎、健全的可行性研究与规划的基础上。它是提出新建工程项目的先决条件。承办单位要聘请各方面的专家进行高质量的可行性研究,制订出确保工程完工并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的全面规划;按规划进行施工、管理、组织、筹资、运营。贷款人在决定对项目提供贷款前都要审慎研究该项目的可行性与规划,以确保贷款的安全。可行性研究与规划的制定,防范贷款风险措施的落实,为项目资金的筹措奠定了有力的基础。资金来源一是股本投资,由工程项目的主办单位或东道国政府和外国合伙人以现金或实物投入。主办单位和东道国政府常以承担可行性研究、初步工程提供水的使用权、矿产开采特权和其他实质性资产作为实物投资。另一条资金渠道则为借款。在现代国际工程项目融资中,借款所占的比重要大大高于股本投资。借款来源可有:政府间双边贷款、出口信贷、世界银行及其附属机构贷款、世界银行与其他信贷机构的混合贷款、联合国有关组织的捐赠与援助、商业银行贷款、发行债券、供应商提供的信贷。可见,项目筹资的渠道较多,形式多样。根据工程结构的不同,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完工期限长短的不同,项目各组成部分对资金要求的特点不同,承办单位可以从上述各个渠道筹措资金,将不同来源的资金组成一个综合整体,以发挥资金的最大经济效益,降低项目的造价。由于筹资工作手续复杂,接触面广,专业知识强,承办单位常委托财务代理人负责筹资和管理。
七、deg融资战略
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deg)是一家直属于德国联邦政府的金融机构,其主要目标是为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发展中国家及中、东欧的体制转型国家的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帮助。在中国,deg属于少有的在改革开放之初即进入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之列。自从1985年以来,deg在中国一共投资了19个项目,在其发展政策范围内,deg遵循通行的商业规则,为伙伴国家的发展提供持续不断的支持。deg的投资项目必须是可盈利的,符合环保的要求,属于非政治敏感性行业比如说原子能、军工等,并能为该国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deg投资于在投资对象国当地的外资或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包括合资企业,合作企业、或者是外资独资企业。当地的私营企业是指私人股份至少占有51%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具有专业化的管理,没有行政干预,管理层在相关行业至少有5年的经验。其总资产大致应大于1千万德国马克,并小于50亿德国马克。该公司在前两年盈利,有留存利润,并且营业利润(净收入/销售额)应大于5%。deg在上述企业的核心业务或纵向发展业务方面的项目中投资。该项目不局限于特定领域,但必须是在投资国具有潜力的行业,比如在中国包括基础设施、农林业、金融业、及工业。该项目总的投资规模大致应在5万万德国马克至5亿德国马克之间,不应超过公司总资产的20%,或总股本的40%。
deg的投资有两种方式:参股和贷款。关于参股,deg永远以一个小股东的身体参加投资,依照其它股东的意愿和项目的风险,deg的股份可占项目公司总股本的10%至40%,其自己的投资金额大致应不低于2.5百万德国马克。在所有的投资项目中,deg均不参加项目的日常管理,但要求在董事会中有一个席闰。deg在一个项目中的投资期限为6至10年,如果该项目公司不是一个上市公司,deg会与其投资伙伴签定投资退出协议,在规定年限期满时,该投资伙伴(们)将按协议规定方式收购deg的股份。deg能够提供6至10年的长期贷款,宽限期可多达至2年。利率可发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浮动利率以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为基准。在此基础上,两种利率均依据市场行情,项目的风险来确定。贷款币种可以是欧元或美元。关于贷款,在中国情况是比较特殊的。中国是一个外汇资本项目管制的国家,所以通常而言,只有当企业已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方可较容易申请deg的贷款。当一个私营企业申请外币贷款时,它必须获得计委和外汇管理局的批准。该批准通常很难得到。
5. 600795国电电力融资(融券)是什么意思
就是利用融资融券的手段对该股票进行的操作,我猜想你可能是在研究国电电力融资融内券交易情况。
浅显容的说,融资就是借钱来买证券并到期归还钱款,投资者做多;融券就是投资者借股票来卖再到期归还股票,做空。
个股的融资融券都有规模限制,投资者可以通过融资融券的余量来判断市场对于个股走势的预期,有一定指导意义。
6. 关于融资租赁,电力租赁方面。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设备制造回业(飞机、船答舶、工程机械、其他设备等)·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
7. 上海电力股票短期融资融券亿好不好
据了解,上海电力本期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7亿元,期回限为177天,每张面值为人民答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为2.33%。
可以更加现金流,有利于上海电力致力于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新能源、现代电力服务业以及循环经济等领域的发展。
8. 漳泽电力股票发行融资责卷对持股有影响吗
漳泽电力股票发行融资债券对持股影响不大。
9. 林州市亿胜红旗渠水泥有限公司[包括电力水泥]法人吴保青非法融资1亿多 ,到期不还。想耍赖,
搜集证据,走司法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