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票据融资是否也被计入新增贷款银行间的票据转贴是如何进行的
在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银行的表内业务中,也包括票据转贴和再贴现。
也就是说票据回转贴和再贴现答是属于贷款业务的范畴。
由于银行对企业授信,银行承兑汇票只用存入一定的保证金便可办理。而贴现是将票据直接变现,其结果是将风险转嫁给了承兑行。故银行间的票据转贴就是玩的一种数字游戏。
B. 票据的融资功能通过()实现
票据的融资功能来通过()实源现. A票据的贴现,转贴和再贴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转让及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应以真实、合法的商业交易为基础,而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显而易见,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是禁止纯粹融资性票据的。当然从释放自有资金的角度讲,通过签发出票、背书转让实现的票据支付功能本身也蕴涵了融资功能.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 A提示付款
分析:票据权利是指票据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票据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这是第一次权利,又称主要票据权利。
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这是第二次请求权、又称偿还请求权利。
C. 增加再贴现票据融资能增加货币量么
再贴现票据融资做为央行控制M2重要的一个手段,现在国内货币市场上唯一放开的就是贴现利率专,所以再属贴现融资市场非常活跃,也是货币市场控制最严格的地方,所以可以增加货币量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感谢采纳!
D. 票据融资包括哪些
1.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当中小企业有资金需求时,持银行承兑汇票到银行按一定贴现率申请提前兑现,以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业务。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银行则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当承兑人未予偿付时,银行对贴现申请人保留追索权。
特点: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以承兑银行的信用为基础的融资,是客户较为容易取得的融资方式,操作上也较一般融资业务灵活、简便。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中贴现利率市场化程度高,资金成本较低,有助于中小企业降低财务费用。
2.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当中小企业有资金需求时,持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按一定贴现率申请提前兑现,以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业务。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银行则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当承兑人未予偿付时,银行对贴现申请人保留追索权。
特点: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是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融资,如果承兑企业的资信非常好,相对较容易取得贴现融资。对中小企业来说以票据贴现方式融资,手续简单、融资成本较低。
3.协议付息票据贴现
协议付息商业汇票贴现是指卖方企业在销售商品后持买方企业交付的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申请办理贴现,由买卖 双方按照贴现付息协议约定的比例向银行支付贴现利息后银行为卖方提供 的票据融资业务。该类票据贴现除贴现时利息按照买卖双方贴现付息协议 约定的比例向银行支付外与一般的票据贴现业务处理完全一样。
特点:票据贴现利息一般由贴现申请人(贸易的卖方)完全承担,而协议付息票据在贴现利息的承担上有相当的灵活性,既可以是卖方又可以是买方,也可以双方共同承担。与一般的票据相比,协议付息票据中贸易 双方可以根据谈判力量以及各自的财务情况决定贴现利息的承担主体以及分担比例,从而达成双方最为满意的销售条款。
E. 票据融资的产生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 《支付结算办法》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转让及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应以真实、合法的商业交易为基础,而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显而易见,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是禁止纯粹融资性票据的。当然从释放自有资金的角度讲,通过签发出票、背书转让实现的票据支付功能本身也蕴涵了融资功能。现在以“票据贴现”为名义的票据融资普遍存在,不仅银行、企业乐于从事和参与票据贴现业务,还陆续诞生了为数不少的专门提供票据融资中介服务的公司(“票据掮客”)。
正常情况下,票据融资会在银行和企业之间形成双赢局面。一方面,银行通过提供票据贴现服务既可以向持票人、出票人分别收取一定的贴现利息和手续费(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承兑银行交纳手续费),又可以从出票人处吸纳一定的存款(依据不同信用等级收取不等的承兑保证金,通常为票面金额的30%),还可以持票向其他银行办理转贴现或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另一方面,因贴现率远低于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融资代价和难度相对较小,持票人通过贴现可以及时获得现金,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成本,甚至还可规避汇率风险。
但最近几年票据融资有愈演愈烈之势,甚至屡屡出现银行违规操作和诈骗银行的现象。通常的操作手法是,首先在企业集团内部通过关联企业(或是关系密切,建立了某种默契的上下游企业、合作伙伴)签订并无真实交易关系的虚假合同,备齐银行审查所需全套文件、单证,然后由一家企业申请银行开立承兑汇票,由另一家企业申请贴现,从而套取银行资金。个别企业专门为此成立 “皮包公司”,专事这类灰色操作,事后即销毁资料并注销公司;亦有个别作为出票人的企业到期表示“无力足额交存票款”,从而寻求与银行达成妥协,转为短期贷款,以此达到持续套取银行信用的目的;更甚者,与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勾结,利用伪造、变造的银行承兑汇票套现。现在另有一种“融资公司”,其操作模式更为多元化,其可以为客户垫付承兑保证金,同时协助客户向银行申请开立承兑汇票,客户再用贴现所得款项归还“融资公司”垫付的承兑保证金,同时支持一笔手续费。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甲申年)9月5日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对票据贴现事项做了较大幅度调整:(1)明确规定商业汇票的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由承兑行和贴现行负责审核,转贴现行和再贴现行(中国人民银行)只负责审核票据的要式性和文义性是否合规;(2)贴现申请人应向银行提供的单证范围由增值税发票扩展至普通发票。部分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扩大了可以进行票据融资的企业范围,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或许还昭示着融资性票据的逐步松绑。
F. 票据融资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票据融资的法律风险
1、银行对票据业务的真实性审核流于形式。一些商业银行为追求票据业务量的增长,对商品交易的真实性把关不严,甚至漠视有关管理规定,给企业持有的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2、银行主动操作“贷转票”,造成存贷款虚增。假设企业申请贷款1000万元,银行同意给企业放贷,但是在目前考核体制下,由于存款任务重,银行便以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经常上只上浮10%、不上浮30%为优惠条件,要求企业把这笔贷款金额作为保证金,存入该行的保证金账户,然后该行给企业开等额承兑汇票。这样,该行存款增加1000万元、贷款增加1000万元。之后,该企业再持票到其他银行贴现,贴现出的资金不管存放在哪个账户,如果忽略贴现率,存款又增加1000万元,整个社会存款虚增。同时,贴现额又计入金融统计的贷款余额,整个社会贷款余额虚增。而这种票据业务扩张带来的存贷款增加,相当部分是游离于真实经济之外的信用膨胀,一旦企业信用破裂,对银行乃至整个金融系统都会造成严重后果。
3、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业务,为企业滚动签发汇票,虚增保证金存款和贷款规模。部分商业银行受利益驱动,为企业开展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业务,利用企业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增加银行的保证金存款。而企业在取得银行承兑汇票后全额贴现,将贴现资金再作为保证金存款开票,银行在新增保证金存款的同时,又为企业签发更高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存款和信贷规模被成几何级数地虚增放大。
4、贷款转保证金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银行为企业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企业通过关联交易,以购货的名义,将贷款转到保证金账户,获取银行承兑汇票,并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套取利差。
5、票据犯罪。在银行内部风险控制不严、经办人员素质不高的情况下,极容易发生银行内外来人员利用票据在承兑、背书、转让和贴现等环节的漏洞互相勾结,发生金融大案要案。银行票据业务已经成为犯罪分子进行金融犯罪的主要工具之一。
G. 目前我国票据融资方式有哪些
我国票据融资方式主要有五种:
1.贴现:贴现是传统的票据融资方式,指持有票据的非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取资金,向金融机构贴付一定的利息后,以背书方式所作的票据转让。金融机构办理票据贴现时,以票面金额增记“贴现”资产,以融出资金额减记资金头寸资产,两者差额确认递延负债,并按权益核算原则分期摊销。
2.转贴现:是指银行间(中央银行除外)将持有的未到期票据进行转让融通资金的行为。目前,转贴现业务有回购式转贴现和卖断式转贴现(买断式转贴现)两种形式:
3.回购式转贴现:是指票据持有银行为获得资金以贴现方式向其他银行转让票据,同时承诺在约定日期按票面金额购回相同票据的转让行为。这种转让实质是银行间以票据为抵押品的同业拆借,与票据融资无关,转入方、转出方均不调增、调减票据贴现额,只是新增加回购协议下的资产或负债业务。
4.转贴现:是指银行间(中央银行除外)将持有的未到期票据进行转让融通资金的行为。目前,转贴现业务有回购式转贴现和卖断式转贴现(买断式转贴现)两种形式:
5.回购式转贴现:是指票据持有银行为获得资金以贴现方式向其他银行转让票据,同时承诺在约定日期按票面金额购回相同票据的转让行为。这种转让实质是银行间以票据为抵押品的同业拆借,与票据融资无关,转入方、转出方均不调增、调减票据贴现额,只是新增加回购协议下的资产或负债业务。
益受到金融机构和企业的重视和青睐。金融机构在传统票据融资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设计开发了回购型、卖断型等新型票据融资业务,并推出了风险参与、准证券化等创新产品,其规模也迅速扩大。知名融资平台壹顾问也推出了票据融资业务,想了解更多的可以到官网查询。企业由于票据融资的“速度快、风险小、收益高”业务特性,在选择融资时也正越来越倾向于票据融资。
参考资料:http://www.yiguwen.com/fs/pf/2014-12-01/9.html
H. 我国票据融资存在的问题
票据融资业务存在的问题 :1.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一些企业为了获得资金而与其他企业联手签订虚假商品交易合同,甚至勾结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利用票据融资手段骗取银行资金,从而产生信用风险。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票据诈骗的现象也日趋增多。2.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滞后。票据业务的盈利性与其流动性紧密相连,在当前经营方式下票据的流通大部分表现为票据实物的转移,从而带来了经营成本的增加,给业务操作如查询、交割等带来极大的不便,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容易产生风险。这制约了票据融资业务的进一步发展。3.同业合作不足。同业之间竞争有余而合作不足,导致银行间执行结算纪律松弛不一,无理拒付、压票、压单、拖延结算现象时有发生,出现同业道德风险;同业票据信息的管理、沟通与合作不够,制约了票据在缓解同业资金紧张、创新业务品种、拓宽经营范围、增加经营收入等方面作用的发挥。4.业务潜力未能充分挖掘。银行方面:票据业务政策几乎只限于向大中型企业和大中城市银行倾斜,无论是中央银行还是商业银行上级行,在安排贴现(再贴现)贷款额度指标上,一般较少顾及中小企业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所在银行的需要,以致票据业务存在地区间和银行间严重失衡的现象。由于缺乏相关的奖励办法和激励措施,难以充分调动欠发达或基层营销人员的积极性,从而丧失部分优质中小企业客户。企业方面:不少企业经营者、企业财务人员票据知识欠缺,不能充分利用票据进行融资组合,可以使用票据的业务融资大多通过贷款等传统方式解决,或者是在贷不到款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票据。5.贴现票据种类单一,业务品种创新不足。由于当前社会信用和企业信用薄弱,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量占整个票据市场交易量的90%以上,体现商业信用特征的商业承兑汇票交易量很少,交易地域和签发单位仅局限于一些大中城市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导致票据业务范围狭窄,对票据融资业务的盈利性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I. 票据融资能给中小企业发展带来哪些好处
1、加快票据周转,积极腾出额度,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为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江西省分行把“不依融资依交易、不增规模增市场”作为票据发展的新路径,完整做大票据流量市场,积极建立交易出口机制,寻找票据出口:一是加强与省外系统外联系,二是加强与省外系统内沟通,三是与总行票据营业部寻求合作。通过多途径寻找交易出口,加快票据周转,腾出额度空间,为中小企融资提供有力保证。
2、争取央行再贴现融资政策,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把点差贡献度大、业务安全性高的回购式再贴现作为多元化发展票据的重要抓手,紧密结合票据发展需要,从政策、操作等层面全力争取当地人民银行的支持与帮助,通过连续合作的方式,积极争取低成本资金,竭力做大回购式再贴现业务。
尤其是对涉农票据、中小金融机构签发、承兑的票据、中小企业贴现的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不断创新,丰富产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近年,从票据产品与服务衍生内在变化需求来看,中小企业服务多元化需求强烈,企业需求丰富,江西省分行在遵守票据市场发展规律同时,积极抓住市场机会,不断创新,通过丰富票据理财、票据信托、票据交易品种等产品,满足中小企业资金支付、短期资金周转、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商业银行金融资服务水平;根据中小企业融资“短、频、急”的特点,积极发展中小企业电子票据融资业务,大大提高了票据的流动性和业务办理效率,较好地满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此外,还加大了买方付息贴现票据、部分放弃追索权等组合业务产品的创新力度,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