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么叫信托通道类业务
1、信托公司已对接好项目及资金,由于某种原因,资金无法直接认购该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于是,信托公司找另一家信托公司作为自己的通道开展该业务。
2、某银监局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
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要求其管辖内信托公司严格控制信托贷款余额,因此,该管辖内一些贷款额度已经超标的信托公司势必需要借其他信托公司贷款额度开展业务。
(1)信托平台业务扩展阅读:
信托类通道业务合作模式:
1、一般银信合作模式
信托通道业务以单一资金信托为主。一家银行作为过桥银行,由该银行与信托公司签订,设立单一信托,以信托贷款的形式贷给银行指定的企业或购买指定的资产。
过桥银行将信托受益权卖断给另一家银行,并同时出具信托受益权远期回购。也有一部分通过买卖信贷和票据资产实现。
例如,银行向信托公司提供资金,指定信托公司购买银行的信贷或票据资产。通过信贷资产转让,将贷款或票据转至信托公司名下,银行得以释放贷款额度。
2、银证信合作模式
由于银信合作业务受净资本约束或投资资产的限制,往往在银行与信托之间通过一道券商设立的定向资管计划,银行理财购买资管计划,再通过资管计划认购信托产品。
② 信托公司是做什么业务的
委托和代理两个方面的业务。主要包括以下五点:
(一)信托业务类:信托存款、信托贷款、信托投资、财产信托等。
(二)委托业务类:委托存款、委托贷款、委托投资。
(三)代理业务类:代理发行债券和股票、代理收付款项、代理催收欠款、代理监督、信用签证、代理会计事务、代理保险、代保管、代理买卖有价证券等。
(四)租赁业务类:直接租赁、转租赁、代理租赁、回租租赁等。
(五)咨询业务类:资信调查、商情调查、投资咨询、介绍客户、金融业务咨询等。
(2)信托平台业务扩展阅读: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信托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
(一)资金信托;
(二)动产信托;
(三)不动产信托;
(四)有价证券信托;
(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十七条,信托公司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公益信托活动。
第十八条,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按照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的种类或者对信托财产管理方式的不同设置信托业务品种。
第十九条,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投资、出售、存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贷款等方式进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信托公司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
第二十条,信托公司固有业务项下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业务。投资业务限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
信托公司不得以固有财产进行实业投资,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除同业拆入业务以外的其他负债业务,且同业拆入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2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信托公司可以开展对外担保业务,但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第二十三条,信托公司经营外汇信托业务,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外汇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③ 我国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有哪些
信托公复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制: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目前,我国信托公司业务开展已经涉及到领域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房地产、证券市场、矿产、能源、教育、艺术品、航空、医疗设备、林地、消费品等诸多领域。
④ 信托公司业务包括哪些类型
主要来有以下业务:资金信托源;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从资金来源来看,有固定业务和信托业务。从委托人的多少来看,信托业务又可分为单一资金信托业务和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从受托人的管理角度来看,信托业务可分为主动管理业务和通道业务。
⑤ 信托公司的业务模式有哪些
1.代销模式:P2P平台来仅负责销售其自中部分份额,充当投资顾问的角色,但是信托代销机构方面,银监会是有明确定义和限制的,从目前来说,绝大多数的P2P平台肯定不具备这个条件。”
2.质押模式:这里的转让形式是债权,而不是信托收益权,交易对手是信托投资者,而不是信托公司,所以不涉及监管红线。但是不排除投资者变不良信托的接盘侠。
3.收益权拆分模式:是指100万级别的信托计划进行份额拆分,投资者可以投资P2P产品,间接持有一款尚未到期的信托产品份额。但是《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有规定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投资信托产品的人必须满足一定的资产及收入条件。
所以为了规避这些法规,P2P平台和信托公司,进而衍生出了另外两种模式:
第一种是“代持模式”
第二种为有限合伙模式
⑥ 为什么信托公司政信业务一般不选政府融资平台名单内的公司
银监会规定了平台名单内的公司不能发行非标产品进行融资
可以理解成信托等非标方式融资,成本太高并不适合他们
⑦ 信托公司是做什么的,具体业务是什么
这个根本不用再问了吧,现在网上关于信托方面已经有很多文章了,既然版你问了那我就再给你说说吧:信权托公司以信任委托为基础、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多边信用行为。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信托业务主要包括委托和代理两个方面的内容。前者是指财产的所有者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将其财产委托给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经营;后者是指一方授权另一方,代为办理的一定经济事项。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
其实很难说哪一个信托好或者是坏,因为所谓好是个很难界定的说法,对于在信托这个架构中不同的角色,只能笼统的说先看信托公司的评级,再看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再看盈利能力,最后看一下股东的背景。
信托公司现在据统计有执照的总数为69家,其中北京华夏泉盛业务良好,如果你想投资信托的话,这家公司值得你关注。
⑧ 哪位大侠能解释下下信托公司做政信类业务为什么要求融资方不在平台公司内
问题一:
信托部门的监管单位为银监会,参照银监会的管理办法:
中国版银监会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权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除监管的指导意见中明确:
各银行要继续将融资平台划分为"仍按平台管理类"和"退出为一般公司类"(以下简称"退出类"。如无特殊说明,本指导意见所称融资平台均含这两类),加强对两类融资平台的统一监测和分类管理。
"退出类"是指经核查评佑和整改后,已具备商业化贷款条件,自身具有充足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能够全额偿还贷款本息,整体转化为一般公司类客户管理的融资平台。凡不符合退出条件以及未完成退出流程的融资平台,均作为"仍按平台管理类"管理。
很明确表明,未退出名单平台,不具备商业化贷款条件。
问题二:
2012年12月末,财政部、发改委、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463号文: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直接或变相担保协议。
地方政府的融资行为从银行贷款到信托再到券商资管,目前我们浙江这边已经到了地方版私募债的地步了,联合地方的股权交易中心和承销商自己干。说白了都是老百姓自己愿意买单。
⑨ 信托业务包括哪些
信托业务包括寄售商店、贸易货栈、商业企业附设的信托服务部受托代购、代销、代运或组织买卖双方成交等业务。信托业可以经营的业务项目依《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法可分为如下:
1、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2、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3、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4、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5、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6、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
7、代保管业务。
8、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9、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10、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益信托:
1、救济贫困。
2、救助灾民。
3、扶助残疾人。
4、发展教育、科技、体育、文化、艺术事业。
5、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6、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
7、发展其他有利于社会的公共事业。
⑩ 政府基础设施类信托业务的平台名单是啥意思
1、名单是指银监会要求政府融资平台要实施名单制管理,不得对名单以外的平台公司授信。已经在名单中的平台公司分为“仍按平台管理类”和“退出类”两种,区别是退出平台类要求平台公司已经改造成能够商业化运作的一般公司。具体可参考银监会2013年10号文。
2、对财政预算的要求是因为一些平台公司偿还贷款本息的主要资金来源就是政府拨款,得证明政府拿得出这笔钱(还得起),并且也纳入预算(愿意还)。
3、政府文件方面,银监会针对平台公司融资近年来每年都会有一个文件,有时自己发有时跟其他部委联合发。近几年的找来看下大体就有概念了。
建议留意一下《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是财政部、发改委、人行、银监会一起发。
着重提到了“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需要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不得通过金融机构中的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等直接或间接融资。
(10)信托平台业务扩展阅读
信托公司通过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参与投资市政工程、公共设施、水务系统、道路交通或者能源通信等基 础设施项目,一般采用信托贷款、股权投资合作开发等方式。
融资主体往往是具有高信誉级别或拥有政府背景的大型企业集团,所投资项目也多为投资者较为熟知的,服务社会的重点工程,产品本身附有政府信用或银行信用,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安全稳定的投资收益。
当前基础设施类信托的主要特征是:
规模较大。一般超亿元,这与基础设施行业性质相关。
期限较短。一般以1-3年为主。
项目运作透明。
信托受益人的收益可观。收益上升,实际收益率达到甚至高于预期收益率,但仍低于其它领域。
一般具有较好的风险控制安排。如较强背景的信用担保、信托财产回购安排、项目本身收益水平不足时大多有补贴条款的保障等风险控制安排。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基础设施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