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么是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1、融资性售后回租的概念是:
是指物件的所有权人首先与租赁公司签定《买卖合同》,将物件卖给租赁公司,取得现金。然后,物件的原所有权人作为承租人,与该租赁公司签订《回租合同》,将该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还完全部租金,并付清物件的残值以后,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权。
《合同法》对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售后回租是融资租赁方式中比较特殊的一种。
2、现实事例
在生产经验过程中需要融资,比如融资100万购买原材料,但是没法从银行贷到款,怎么办呢?还找融资租赁公司。将公司的生产设备作为抵押,从融资租赁公司获得贷款,此时设备依然由我使用,但所有权发生了转移,我依然以租金的形式返还本息。这叫“融资性售后回租赁”。
(1)融资租赁公司售后回租扩展阅读:
融资性售后回租模式的争议
典型的融资租赁模式是直租,此时存在三方主体,即出卖人、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但是,当融资租赁的出卖人与承租人主体同一之时,就出现了售后回租的情形。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为了实现其融资目的,将其自有物的所有权转让给出租人,再从出租人处租回的交易方式。
售后回租是出卖人与承租人同一的“非典型”融资租赁形式。但在我国的融资租赁实践中,售后回租业务却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对部分租赁公司而言,售后回租业务占比甚至超过了80%。
售后回租合同在法律关系的性质上属于抵押贷款,而不构成融资租赁合同关系,并在此前提下,认定此类合同无效。这将给融资租赁行业经营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售后回租合同的效力及租金债权的回收带来很大的法律风险。
由于在售后回租交易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原本属于承租人,出卖人与承租人归于一体,与传统融资租赁交易的三方当事人存在一定区别,在表现形式上与抵押借款类似。抵押借款与售后回租的共性在于,均有两方当事人,物的存在为债权人提供了有效的担保。
融资性售后回租在我国的法律中相关的规定是较少的,因为这个概念是近些年才出现的。不可否认的是,融资性售后回租有一定的优势存在,但是不可避免每一种新兴事物的背后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在从事这方面经营或者是签订类似性质的合同时一定要谨慎。
❷ 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是直租方式还是售后回租方式好做
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直租方式和售后回租方式,都同样好做。1、直租
直租,就是直接租赁,指融资租赁公司按照用户的购车需求,向用户指定的经销商购买车辆,并出租给用户或企业的业务。
说白了就是租赁公司出钱,帮客户购买了客户看上的车,再租给客户,车辆的所有权是融资租赁公司的,而使用权是客户的。
直租就是“购进租出”。融资租赁公司买了车辆,上融资租赁公司的牌,再租给客户使用。
2、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是指出售人与承租人是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模式。主要的特征是,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卖方,客户作为买方,把车作为标的物,进行买卖及所有权的转移。同时,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客户或企业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简单地说,就是客户买了一辆车,把车抵押给融资租赁公司,获得资金,同时租赁公司又把车租给客户使用,收取租金。客户保留了车辆的使用权。
汽车售后回租就是融资租赁公司给客户融资,车上客户的牌,租赁期间把车抵押给融资租赁公司,租赁期满收回所有权。
售后回租的好处在于承租人在保留车辆使用权的情况下也获得了所需的资金,同时为出租人提供了良好的投资机会。
售后回租与直租大的区别在于所有权的归属,相对于直租的所有权是挂在租赁公司的名下,售后回租车辆的所有权写的是客户,更迎合客户心理,只是在租赁期间,客户为获取资金,做了车辆所有权的转移,租赁期满,又收回了对车辆所有权。因此在融资租赁兴起时,售后回租成为了融资租赁公司的主推业务。
如今随着消费观念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直租方案,同时得益于低门槛、高便利性直租产品的不断创新与升级,直租方式逐渐成为汽车消费领域的一种潮流。
扩展阅读:
前海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股东要求:
1、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外国投资者的成立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3、近1年年末净资产率不低于30%;
4、可用于长期投资的净资产规模大于本次投资额;
5、外国投资者的公司董事必须为外籍人士。
设立前海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要点:
1、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认缴货币资本;(目前政策倾向于扶持注册1亿人民币以上的融资租赁公司);
2、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融资租赁业从业经验;
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前海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范围:
1.融资租赁业务;
2.租赁业务;
3.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
4.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5.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6.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
❸ 融资租赁企业售后回租开具什么发票
按财税(2013)106号文的规定,在售后回租模式下,有一个承租方和出租回方互开发票的问题。假设在答回租模式下,承租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承租人购入设备,取得增值税进项税发票后,当期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在回租中,承租人在销售设备给融资租赁公司时,在法律上设备的所有权已经归出租方所有。这里出现了一个法律上的销售行为和增值税上销售行为确认的分离问题。即在回租中,法律认可了销售行为的成立,设备所有权转移给了出租方。但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税法又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认为这个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此时,按照106号文,承租人开普通发票给出租人,不缴纳增值税,实际只是一个税务上的技术操作问题,即由于106号文规定,在回租业务中,出租人可以扣除向承租人收取的本金,且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本金,也只能开普通发票。此时,承租人给出租人开的本金是普通发票,发挥的作用仅仅是后面的出租人再向承租人开本金发票进行扣除时的一个管理凭证而已,并无确认销售开票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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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什么是融资租赁什么是售后回租请分别举例说明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 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 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向供货商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比如A公司想买一条船,但资金不够,让B租赁公司按照他的要求去买回来,然后租给A公司使用,租期满后可以卖给A公司,也可以继续租给B公司或者租给其他人,这就是融资租赁。
售后回租(sale-leaseback)是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然后向买方租回使用。回租是承租人将其所拥有的物品出售给出租人,再从出租人手里将该物品重新租回,此种租赁形式称为回租。采用这种租赁方式可使承租人迅速回收购买物品的资金,加速资金周转。回租的对象多为已使用的旧物品。
比如:A公司想买第二条船,但又拿不出足够现金,他就把已有的船舶卖给B公司,然后再向B公司租回来,这就是售后回租。
(4)融资租赁公司售后回租扩展阅读:
由于资产的出售和回租实质是同一笔业务,资产的售价和资金需一起计算。在承租人(卖方)看来,如租约符合融资租赁的某一条件,就应将回租作为融资租赁处理,否则作为经营租赁处理。按融资租赁处理时,出售资产的利润应予递延,并按资产折旧的比例予以分摊。倘若交易发生时,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或账面价值,按照谨慎原则,其差额应即确认为损失。
售后租回是一种集销售和融资为一体的特殊形式,是企业筹集资金的新型方法,通常指企业将现有的资产出售给其他企业后,又随即租回的融资方式,它是常用的筹资方式之一。在售后租回交易中,承租人与出租人都具有双重身份,进行双重交易,形成资产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离散现象。
❺ 注册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做售后回租吗
可以做的。以下是融资租赁公司可做所有业务范围:
1.直接融资租赁
中租根据承租企业的选择,向设备制造商购买设备,并将其出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租赁期满,设备归承租企业所有。
适用于固定资产、大型设备购置;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2.售后回租
承租企业将其拥有的设备出售给中租,再以融资租赁方式从中租租入该设备。中租在法律上享有设备的所有权,但实质上设备的风险和报酬由承租企业承担。
适用于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具有新投资项目而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持有快速升值资产的企业。
3.厂商租赁
厂商租赁是设备制造厂商与中租结成战略合作伙伴,以融资租赁方式为购买其产品的客户进行融资,并进行后续设备资产管理的一种业务模式。
适用于设备制造厂商。
4.杠杆租赁
由中租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的租赁方式。中租通过成立一家项目公司,通过投入租赁物购置款项的部分金额,即以此作为财务杠杆,为租赁项目取得全部资金。
适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5.联合租赁
中租与国内其他具有租赁资格的机构共同作为联合出租人,以融资租赁的形式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企业。
合作伙伴一般为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或其他具有租赁资格的机构。
6.委托租赁
中租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一种租赁方式。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
此模式可实现与投资机构、优势企业进行租赁投资合作。
7.转租赁
转租赁是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中租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承租人,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方。
❻ 融资租赁方式中售后回租与直接融资租赁的区别是什么
融资租赁方式中售后回租与直接融资租赁的区别如下:
1、工作的性质不同
售后回租主要是一些事务性的工作。人事部门负责招待领导的决策。
而直接融资租赁则包含战略性的工作和事务性的工作,批准作用的组织、领导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2、职责不同
售后回租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
而直接融资租赁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要结合本单位的经营预测和经营决策以及生产、供应、销售、劳动、技术措施等计划,按年、按季、按月进行编制,
并根据企业的经济核算责任制将各项计划指标分解下达落实,督促执行。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和节约资金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合理核定资金定额,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根据管用结合和资金归口分级管理的要求,拟定资金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并组织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考核内容不同
售后回租主要考核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备工作人员应有的道德品质、是否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业务技能,以及必备的文化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而直接融资租赁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学习成绩和工作态度,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
4、内容不同
售后回租分为发票管理、供应商管理、支票管理、账龄分析等。
而直接融资租赁分为核算范围、例题核算、审计程序、科目设置、会计处理。
5、核算内容不同
售后回租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
而企业经常发生的应付供货单位的货款,则是在直接融资租赁科目中核算。
6、核算程序不同
售后回租实施分析性复核,抽取其他应付款进行函证,对发出询证函未能收回的或回函结果与企业账面记录不符的,采用替代程序,审查下一年度明细账,或追踪至其他应付款发生时的经济业务凭证等。
而直接融资租赁核算长期挂账的其他应付款,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检查债权人不明确和数额异常的其他应付款项目,检查应付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联营企业和关联企业的款项。检查企业有无利用其他应付款截留收入、虚挂费用或隐瞒盈亏。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售后回租
网络-直接融资租赁
❼ 如何处理融资租赁纠纷中的“售后回租”
融资租赁是与实体经济联系最为密切的金融交易形式。在支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促进农业经济的规模化、推动航运业发展以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等方面均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客观地说,在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获得高速发展的同时,一些融资租赁公司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也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比如,有的合同虽然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上并无实际的租赁物,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约定上看,仅有资金的借 dai,而无租赁物的占用、使用。
有的虽有租赁物,但租赁物的价值与租金构成并无直接关联或差异过大,合同中约定的租金体现的不是租赁物的购买价值及出租人的成本利润,而是承租人占用资金的利息成本。就这些合同的性质问题,各界存有不同认识。
司法解释第一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条文: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gou 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作出认定。
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情形,人民法院按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由此可以看出,司法解释严格坚持融资租赁交易所具有的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征,不认可仅有资金空转的“融资租赁合同”,以促进金融与实业的结合,规范和引导融资租赁业务及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融资租赁行业实践中广泛存在的售后回租交易问题,确实存在合同性质是属于抵//ya借 kuan 合同还是融资租赁合同的争议。考虑到售后回租交易有利于市场主体盘活资产、引导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相关监管部门的规章对此类交易形式也已明确认可,且承租人与出卖人相重合并不违反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有关融资租赁合同构成要件的规定,司法解释对售后回租合同的融资租赁合同性质予以了认可。但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了售后回租合同,而实际并无租赁物,或者租赁物低值高估,以融资租赁之名,行jie 款之实,人民法院仍应按照其实际构成的jie款合同关系处理。
❽ 融资性售后回租和融资租赁的区别在哪
简单的讲,融资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标的物是当时承租人当时出售的那回个动产答或不动产,也就是承租人将自己的一个动产或不动产卖给融资租赁公司,再从融资租赁公司租回来。而一般的融资租赁这里的租赁标的物一般是融资租赁公司自行购置再出租给承租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