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台州卢剑锋为什么被逮捕
犯罪嫌疑人卢剑锋等人自2015年8月至2021年6月,在黄岩区东城街道青年东路35号设立浙江联合中小企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黄岩分公司、台州市黄岩联合民间融资服务有限公司等公司非法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活动。
② 国家公安部已把北京信和汇金公司列入非法集资和合同诈骗及敲诈勒索第一重点打击对象,因为信和汇金公司在
是的。
③ 等着我陈志忠被谁骗了
楼主:春暖花开821 时间:2016-03-30 20:47:00 点击:55 回复:0 脱水模式给他打赏只看楼主阅读设置
关于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票据诈骗罪
玉环县公安局涉嫌徇私枉法罪的
控 告 材 料
控告人: 陈志忠,住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中路34号,身份证号:420625196109014410,电话:13872766555;
犯罪嫌疑人: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珠港镇陈屿龙山路。
法定代表人:蔡开坚,该公司董事长。
主要责任人:蔡开坚,男, 1962年7月1日出生,住浙江省玉环县珠港镇陈屿升华路78号,身份证号码为3326271962070110619。
直接责任人:刘必应,男,现年45岁,系中捷公司副总经理暨财务总监。 住浙江省玉环县。
犯罪嫌疑人:谢俊钦,男,1956年3月5日出生, 原籍福建,现住址为湖北省十堰市北京路马街19号,系十堰市万钢物资贸易公司董事长。身份证号码为352230195603052111。 被玉环县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名义拘押于玉环县看守所 ,已移送浙江省台州市检察院公诉,台州市中级法院于元月七日开庭审理但至今未与宣判。
一、事实经过
2013年7月控告人找债务人霍汉桥催收500万元欠款,霍汉桥说被控告人谢俊钦欠他500万元,而谢俊钦手中有浙江省玉环县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可以做抵押,等6个月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由中捷公司给我兑付,于是我们三方商谈办理债权转让手续(霍汉桥欠我500万元转为谢俊钦欠我500万元)。为了安全起见,我于2013年7月底到中捷集团核实商业承兑汇票的真伪,接待我的是中捷集团副总裁并分管财务的刘必应,我说明来意后刘必应告诉我,商票是他们公司开的,票也是真的,6个月后由他们公司无条件兑付,他提出让谢俊钦给我2000万承兑汇票但必须给谢俊钦交开票保证金20%,等商票到期后兑付时多退少补,基于对中捷公司系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及其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的善意信赖,我要求刘必应在商业承兑汇票的保兑保函上给我亲笔签上承诺,商票到期后无条件兑付给陈志忠,并要求加盖中捷集团公章,(因为商票收款人是谢俊钦的上海万铁公司,所以我要求刘必应在保函上亲笔签到期兑付给陈志忠),刘必应按我要求在保兑保函上亲笔签字并盖有公章(证据附后),于是我为了债权转让的500万元有保障,又四处找亲朋好友借款400万元,按被控告人的要求给谢俊钦交开商业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先后分7次汇入谢俊钦指定账户373万元。换句话说,如果不是对中捷公司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和中捷公司的承诺善意信赖,如果没有票据法规定,我是不会同意办理债权转让,更不会四处借款交所谓的开票保证金。
2014年2月27日是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日,我找中捷集团兑付,他们以各种理由久拖不兑付,2014年7月8日中捷集团以受害人的身份在玉环县公安局报案称谢俊钦合同诈骗,玉环县公安局于7月8日抓捕了谢俊钦。
二、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票据诈骗犯罪
(1)、商 业承兑汇票的主要功能与货币相同,即在经济往来中作为 支付结算手段使用 。 从中捷公司与谢俊钦订立的票据贴现协议的内容来看(证据附后),中捷公司签发汇票的目的不是向票据收款人付款,而是融资即非法占有他人资金。
(2)、《票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中捷公司签发的汇票到期后没有履行票据兑付义务的实际情形正是如此。
(3)、《票据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法条列举的七种情形包括“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的情形。《刑法》第194条规定的票据诈骗罪列举的六种情形包括“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的情形。 没有任何争议的事实是中捷公司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是没有可靠资金来源的无资金保证的空头汇票,并且在票据签发后且在收款人背书后,中捷公司为骗得相对人受让票据,实施了出具保函包括直接对持票人出具承诺书,在保函上签署:《票据到期后无条件兑付给陈志忠》,显然没有中捷公司签发商业承兑汇票,签署保函等系列伪装行为,就不可能骗取控告人的资金。
三、玉环县公安局涉嫌徇私枉法罪
(1)、2014年8月15日控告人与多名受害人到玉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控告中捷集团法人蔡开坚、副总裁刘必应,与谢俊钦涉嫌票据诈骗罪,玉环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方一波,民警黄建国等分别给我们做了询问笔录,并给我开了报警登记表(证据附后)。
可到2014年11月22日玉环公安局没有给控告人任何答复,控告人于2014年11月22日又去找玉环公安局再三要求给予答复,该局曾于控告人报案后的103天即2014年11月28日向陈志忠邮寄了一份(立案告知书)(证据附后)。立案告知书上短短一百多字的文书,多是谎言。明明没有立案,却谎称“此案正在侦查中”。告知书显示的时间是2014年8月12日,比控告人报案的时间还早3天,如此漫不经心的造假,令人发指,告知书上隐去票据诈骗中的“票据”二字,是明显对控告人举报信的故意曲解,告知书上故意隐去被控告的蔡开坚、刘必应,用“等人”二字去代替,明显是包庇蔡开坚、刘必应,纯属公器私用。
(2)、从控告人提交的证据来看,中捷公司蔡开坚、刘必应与谢俊钦涉嫌票据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关系简明。可玉环县公安局方一波、黄建国以证据不足为借口至今案件侦查终结仍没有对蔡开坚、刘必应立案侦查,更没有对二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明显是包庇犯罪嫌疑人,其行为涉嫌徇私枉法罪。
(3)、由于控告人对玉环公安局做出的“立案告知书”不满意,又到控告人所在地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中捷公司蔡开坚、刘必应与谢俊钦涉嫌票据诈骗罪报案(证据附后),十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案后以其中犯罪嫌疑人谢俊钦被玉环县公安局执行了逮捕为由,把案件于2014年12月9日移交给玉环县公安局,至今没有任何回音。
(4)、2015年6月控告人分别向玉环县检察院控申科控告玉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方一波,民警黄建国涉嫌徇私枉法罪,向玉环县检察院立案监督科提出立案监督申请。半年时间检察院没有任何回复,在控告人再三要求检察院给予回复的情况下,玉环县检查院控告申诉科于2015年12月底(证据附后),以现有证据不足为由,我院不予立案,监督的答复函。由此可见玉环县检察院也存在地方保护主义。
(5)、2015年12月台州市检察院以谢俊钦犯诈骗罪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起诉书把中捷公司定性为受害人,使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中捷公司签发的商票不给控告人兑付,反而以开票要交保证金的名义收取780万元,哪有受害人还能获取780万元收入,而没有任何损失的受害人,而我才是真正的受害人,但起诉书上把我列为证人,真是天大的笑话,是拿着法律给他们的权利来伤害本应被法律保护的对象。台州市中级法院于2016年元月7日开庭审理但至今未予宣判。
四、控告人目前现状
我本来是为了原来的500万元债权更加有保障收回才同意办理债权转让并用商业承兑汇票做抵押,为此不得不同意被控告人附加的条件必须交所谓的20%的开商票的保证金,谁知遇到骗局,不但原来的500万元债权没有追回,而且又被被控告人骗去373万元现金,被骗资金全是找亲朋好友借的,被骗后不断有人找我摧还借款,我却无力偿还。特别是我是农村人为了自谋全家生活出路,1997年我从农村来到十堰城区租间门面房经营烟酒副食,从1999年开始我用营利资助十堰山区的贫困学生至2013年我本人资助和发动身边亲朋好友及爱心企业共同资助了400多名贫困学生,资助资金60多万元,(网络上可以搜索),而就在2013年底我被骗后再也无力继续资助贫困学生,被迫中断了我心爱的助学事业。也有大部分被我资助过学生走向了社会,我怕他们知道我被骗后担心我,所以被迫把资助贫困学生的专用电话关闭,我的志忠爱心助学超市及住房在被骗后为了还账被迫卖掉。近三年来我一直奔波在维权的路上,不断的找玉环公安局检察院反映情况,他们对被控告人的包庇,对我的冷漠是可想而知的,近三年来我处于倾家荡产、无家可归、四处被逼债,过这样艰辛的日子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很多次我想到自杀,因为我求助无门,想用生命来呼唤引起社会的重视。就在这时被我资助过的部分学生由于近两年联系不上我,也在四处寻找我,以余梅(现在海南省海口市任律师)为代表的几名学生,求助了中央电视台《等着我》栏目组寻找我,栏目组寻人团找到了我,并让我去中央电视台做了节目。节目现场,公安局领导陈士渠表态要依法查处,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授渔计划决定资助给我8万元,用于生活费用,并决定给我一份工作,做授渔计划的志愿者,用授渔计划的资金继续资助鄂西北地区的贫困学生。中央电视台1套,4月3日晚上8点播出学生寻找我的节目,时长25分钟,十堰市总工会知道我的情况后,帮助我维权把相关情况上报到省总工会,这时我看到了希望,我有勇气活下去了,我坚信党中央的依法治国,公平,公正会真正落到实处,恳请上级领导依法惩处那些公器私用、徇私枉法,用法律给他们的权利来伤害被法律保护的对象。帮我挽回所受的经济损失。让我继续做一个能给社会带来正能量的人。
此致
敬礼
控告人: 陈志忠
2016年3月29日
④ 小蜜共享生态圈是传销吗
小蜜共享生态圈已被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认定为传销,以下为新闻报道:
这款名为“小蜜单车”的理财项目,诱惑着众多市民投资,在台州,尤其温岭、椒江一带搞得“红红火火”。不少台州人还真被砸晕了!
记者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得知,“小蜜单车”明显涉嫌传销或非法集资,已开始介入调查,提醒广大市民切勿上当受骗。
与其他传销行当相比,记者注意到,“小蜜单车”除了更具有诱惑性外,策划更加精细,用他们的行话说:按照战略部署,分期实现你的“发财梦”。最初是让你投入“小蜜生活圈”。即让你在所谓的“小蜜商城里”消费880元的产品,满8天后成为VIP会员;然后当你分享一位消费者成为会员后,公司将开始提现你的消费返利。
返利的公示也比较简单:自己投了880元,成为公司会员,推荐一个会员,每天可以分得15元利润,拿365天,年收益是5475元;接着你推荐的会员再往下推荐,你每天获得2元,一年共得730元。那么,当你推荐10个,每天可得150元,年收入就达54750元。以此类推,上不封顶。
更诱人的,假如今天你不想推荐,就自己做静态投资,以11单为例,投资总计9680元,第9天开始每天分得利润150元一天,也是拿365天,年收益也是54750元。调查中,记者发现,一些人一时没拉到下线,咬咬牙就自己做“静态投资”了。
当你融入所谓的“小蜜生活圈”后,即不得不开始跟随他们进入第二期“创业梦”,此时的口号也更加的温馨:小蜜单车,叮当出行。
具体地说,让你掏钱投入3980元,认购小蜜共享电车的所有权,并可以获得电车市场收益的70%的盈利分润,那就是说,单一辆单车每天产生50元的收益,你就可以得到35元的分润。每台车正常使用周期为三年左右,你的发财就变得“轻轻松松”了。
接下来,按照公司的战略,“钱途”更加光明,因为公司承诺,“小蜜生活”除了靠共享单车发财以外,还将开发2000家智能菜场,投资进入智能领域,今后,实现融资E级后,将在国内和境外挂牌上市,原先投入都变成原始股,你的年收入上千万元,都不足为奇了。
记者调查得知,和其他受灾的城市一样,目前,台州区域内,被诱骗进入“小蜜单车”,几乎是进入了这样的第二期了。其实,记者关注“小蜜单车”差不多有一年多了。去年6月初,被人突然拉进一个消费微信群,群名就叫做“小蜜生活,叮当出行”。
拉记者进群的那位微友,在群里简单讲解并发了些资料后,感觉记者对此有些兴趣,过了几天后,就相约“面授”。“这绝不会骗人的,我都拿到奖金了。”“操作特简单,只要你敢投钱就是。”“我打赌,你做了一阶段,上班都不会去了,这是多好的事业。”
为了成功洗脑,当天,除了那微友本人,她特意叫上3个合伙人,将记者约到星星广场的一个茶室里(龙头装饰),然后详细讲解“小蜜生活”的投资项目,讲述过程中,她们现身说法,极具诱惑性和煽动性。
为了让人相信,洗脑者也毫无顾忌地透露了台州区域总代理人的办公室地址,当初是租赁在凯悦大厦,据她们介绍是来自温岭的一对夫妇,但也不排除是假信息。也许组织者清楚,这种传统的洗脑远远不够,得借助网络等更加便捷的洗脑途径。
像是卧底一样,也是从去年6月初开始,一直到去年10月,记者潜伏在那微信群近4个月,详细见识了运用微信洗脑的过程,上面每天晚上7点半至10点这时间段,有专业人士通过远程教育,讲解如何搭载“小蜜单车”投资赚钱基础理论外,可以现场释疑,听众与老师互动等环节,每晚都非常热闹。
最吸引人的是,群主除了每天一大早给会员们祝福,发一些活动通知,以及“小蜜单车”落地等消息外,还不时地报告“谁谁谁领到了奖金”。有时,有些会员没领到奖金,群主也会作些解释,但理由都一样:是银行系统出了问题。
记者注意到,这个纯粹的“小蜜生活群”,最初大约数十人,一直到记者被踢出群时,人数起码在200人以上。
很显然,和之前的E租宝一样,“小蜜单车”这一平台是很具诱惑力的,尤其是对一些希望“小投入能暴富”的投资者来说,极容易上当受骗。“种种迹象表明,这种靠拉人头的就是传销,台州应该属于重灾区之一了。”日前,一位网友在台州19楼发帖这样提醒道。
近半年来,记者也调查得知,“小蜜单车”主要在温岭、椒江,以及玉环一带,陷入“小蜜生活”的人群不小,如果不予以刹车,将越演越烈。
“少则数千元,多的十几万,有的甚至上百万元投入。”知情人老高告诉记者,陷入这一平台的许多人,是抱着一夜暴富想法的工薪族,好多是商场营业员。据透露,在椒江解放路的一座商场里,有20位以上的柜台营业员曾投过“小蜜单车”。“这样的统计可能有些夸张,但受害面的确蛮广的。”老高说。
除了台州本地外,记者了解到,还有不少外来务工人员也参与其中。在市民广场边一家大型超市上班的小王,因为说服不了丈夫一起参与“小蜜单车”,就偷偷将家里银行卡上的12万元钱取出来,幸好被丈夫发现及时,后来只允许她投了3万元左右“试试”。
老高分析说,至今几十万砸向“小蜜单车”的肯定后悔不已,希望能追回本金。大部分数千元投入的,只能哑巴吃黄连,当自己买个教训。“他们就是利用了小型投资者的心理,进行疯狂的非法集资或传销活动。”
根据资料表明,小蜜生活圈由浙江卓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建,隶属于上海口亿工贸有限公司,前者备案了两个网站,结果都无法访问。网站无法访问,那么这个小蜜生活圈和叮当出行APP是如何运营的呢?让人疑虑重重。
据记者了解,不久前,江苏、陕西等省公安部门已经陆续查处“小蜜单车”。记者也了解到,我市公安、市场监管,以及金融管理部门日前已经介入调查,相关人员已经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以下为“小蜜单车”等共享单车传销报道:
微信朋友圈“共享单车认购”的骗局再度袭来,全国已出现多例骗局,涉案资金多达百万人民币。据央视记者消息,深圳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指出,深圳市最高峰一天接到10余起同类型诈骗案,涉案资金多达百万元。
据悉,骗局采取的诈骗套路为:“认购一辆880元,每天返利60元,拉人头再奖励80元”,不少受害者在利益的驱使下上钩。
《法制晚报》看法节目指出,受害者王某因被“共享单车认购”的宣传广告所吸引,主动加了诈骗“主管”的微信。诈骗方拉受害者王某进入“单车合伙群”,王某转账880元认购了一辆单车,次日始便可每日领取60元的返利收益。
初尝甜头后,王某追购了7辆单车,但转账后便被“主管”拉黑并踢出了群。据悉,诈骗方在骗取受害者钱款之后,再重新组建新群待其他受害者上钩。受害者掉入陷阱的模式大体相同:被诱人广告吸引—尝到甜头—追加资金—骗子卷钱消失。
其实不久之前,关于共享单车的骗局就曾出现过,骗局模式类似。诈骗方借以“小蜜单车”的空壳包装自己,骗取受害者的信任,骗局套路也是每辆车的认购价为880元,认购后每辆车每天的收益是60元人民币。认购不限量,认购越多,收益越大。不少网友受骗,被套资金追不回来,此次骗局再现,“换汤不换药”,仍有不少受害者“入坑”。
警方提示,看到“消费返利”,“发朋友圈推荐有奖”等标语均需谨慎。随着网络的普及,在“互联网经济”的浪潮下,不少人选择利用互联网“赚钱”,“躺着赚钱”“动动手指就能赚钱”的诱人话语屡见不鲜,但民众需提高警惕,谨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