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的管理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7年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工作规程》及相关配套文件,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旨在规范非金融企业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过程。定向发行涉及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等,其产品指引中的特殊规定优先适用。以下是管理要点:
1. 企业可向专项机构投资人或特定机构投资人定向发行债务,交易商协会秘书处负责注册文件的核对,但不对其投资价值和风险作判断。
2. 定向投资人包括专项机构投资人(需具备特定条件)、特定机构投资人(由企业与主承销商确定)和非法人类定向投资人(通过资产管理人受托投资)。
3. 注册及备案阶段,企业需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发行,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信息或备案。如有重大事项需提交注册会议评议。
4. 中介机构如主承销商等需严格遵守规定,提供专业服务,并建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5. 发行时,企业需选择合格承销机构,提前通过平台披露发行文件,并在完成后公开发行结果。
6. 违反规程将受到交易商协会的自律处分。
以上规程确保了定向发行的规范性,保障了投资者权益,并对企业的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⑵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类型及管理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种类和管理涉及多个关键环节。2016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相关规则,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对企业发行资格、信息披露、注册程序、公开与定向发行的区别,以及自律规范等。以下是主要内容概要: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企业发行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的有价证券,发行需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2. 发行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企业需提交注册文件,如注册报告、主承销商推荐函、募集说明书等。公开发行还需经过注册会议的专家评议,专家意见分为接受、有条件接受和推迟接受,以决定是否接受注册。
3. 公开发行和定向发行在注册文件、投资人类型和注册要求上有所不同,定向发行针对特定机构投资人,且需符合特定条件。
4. 发行阶段,企业可以选择簿记建档或招标方式,需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平台公布发行文件。发行完成后,需及时披露发行结果。
5. 交易商协会对发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有严格的规定和处罚措施,以保护投资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
了解并遵循这些规则,企业才能合规进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
⑶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实行的是什么制度
注册制
依据: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第三条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与交易应遵循诚信、自律原则。
第四条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
⑷ 如何成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债务融资工具在回中央答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结算。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为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提供服务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由金融机构承销。企业可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由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发行法式。一次注册,一次发行。市场定价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目前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短融,CP)、中期票据(中票,MT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SMECN)、超级短期融资券(超短融,SCP)、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票据(ABN)等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