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问题,政府出台了哪些政策
国务院正在组织多个部门制定针对中小企业的系列扶持政策,预计将会在今年下半年陆续推出。
知情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国家将出台政策引导民间资本对中小企业进行投融资,以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而相应的准入政策将进一步放开,准入门槛也将降低。
国资委下属的全国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机械工业信息中心提供的材料显示,工信部等部委将针对目前中小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推出相应的扶持政策,计划于今年下半年陆续推出,并将贯穿整个“十二五”期间。
长期担任国资委和工信部相关政策研究和制定工作的机械工业信息中心主任刘功效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十二五”期间国家相关扶持政策的重中之重。“更多地是通过建立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对中小企业进行投融资,并帮助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信用体系,然后通过发行债券和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破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上述知情人士介绍,引导民间资本的过程将分为三步走。首先,中央会建立一个政策框架,出台一系列的指导文件和法规,调整民间资本准入制度,并建立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股权融资的相关规范;第二步,有关部委将通过建立具有示范性的中介服务顶场侈渡侬盗畴醛川互机构,为中小企业和民间资本牵线搭桥;最后,将这一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刘功效介绍,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途径的同时,国家还会鼓励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协助中小企业进行现代企业改造。
上述知情人士还透露,民间资本对中小企业的投融资将进一步放开,门槛也将降低。另外,国家会鼓励民间资本投向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和税收优惠。
对这一说法,刘功效予以确认。他还介绍,“十二五”期间国家会引导民间资本优先进入具有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中小企业。
刘功效还透露,“鼓励自主创新”将成为“十二五”期间出台的中小企业系列扶持政策的一大思路。
上述知情人士介绍,推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将通过两条路径实现。一方面,国家将出台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向有自主创新实力的中小企业倾斜。而对于暂时不具备创新能力,但有创新意愿的中小企业,国家将通过设立中介服务机构的方式,在中小企业和科研院所之间建立合作。另外,在国家大型项目、政府采购以及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达到技术标准或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将优先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另一方面,对于技术附加值较低的中小企业,国家除了会逐步降低税收减免的幅度,还将力促企业间进行兼并重组,并对兼并重组后进行自主创新的企业给予新的政策扶持。
刘功效介绍,8月份开始,国资委、工信部等国家部委将举行全国范围内的中小企业研讨和调研活动,目的是摸清中小企业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并对扶持政策做进一步调整。
2. 请描述企业营运资金的持有政策和融资政策分别有哪些
企业营运资本的持有政策和融资政策,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三个渠道融资,第一是向银行贷款,第二是发行企业债券,第三是发行股票。
3. 融资政策都有什么
网络查“融资政策”吧,多得很。
4. 听说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出现了新规定,主要有哪些
第一部分:重点内容有哪些
1、重点一修改哪些内容?三大方面
一是规模。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份的20%。
二是频率。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但对于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的,不受此期限限制。
三是募资投向理财产品的规则。
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融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重点二何时实施?自发布之日起
对于新政,业界最关注的问题还包括时间上的新老划断。
今日的发布会上,邓舸介绍,为了实现平稳过渡,在适用时效上,《实施细则》和《监管问答》自发布或修订之日起实施,新受理的再融资申请即予执行,已经受理的不受影响。
邓舸指出,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再融资监管政策的调整属于制度完善,不针对具体企业,所有上市公司统一适用。
3、重点三因何出新政:存在三大问题
据了解,现行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字2006年实施以来,在促进社会资本形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情况的不断变化,现行再融资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需调整,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融资倾向。
有些公司脱离公司主业发展,频繁融资。有些公司偏项目、炒概念,跨界进入新行业,融资规模远超过实际需要量。有些公司募集资金大量闲置,频繁变更用途,或者脱实向虚,变相投向理财产品等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
二是非公开发行定价机制选择存在较大套利空间,广为市场诟病。
非公开发行股票品种以市场约束为主,主要面向有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特定投资者,因此发行门槛较低,行政约束相对宽松,但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投资者往往偏重发行价格相比市价的折扣,忽略公司的成长性和内在投资价值。
过分关注价差会造成资金流向以短期逐利为目标,不利于资源有效配置和长期资本的形成。限售期满后,套利资金集中减持,对市场形成较大冲击,也不利于保护投资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是再融资品种结构失衡,可转债、优先股等股债结合产品和公发品种发展缓慢。
非公开发行由于发行条件宽松,定价试点选择多,发行失败风险小,逐渐成为绝大部分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的首选再融资品种,公开发行规模急剧减少,同时,股债结合的可转债品种发展缓慢。
4、重点四着力点在哪?三大方面
本次修订《实施细则》和制定《监管问答》,主要着眼于三方面:
一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积极配合供给侧改革,助力产业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资金脱实向虚。
二是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立足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堵住监管套利漏洞,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资行为形成资产泡沫。同时,满足上市公司正当合理的融资需求,优化资本市场融资结构。
三是坚持稳中求进原则,规则调整实行新老划断,已经受理的再融资申请不受影响,给市场预留一定时间消化吸收。
5、重点五理财产品敏感问题如何说
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要求,继续强化再融资的发行监管工作,督促保荐机构梳理再审项目并开展自查,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投向,继续加强监管理财产品等资金参与非公开发行认购,强化证监局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现场检查。
记者了解到,对于上述提到“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界定,需考虑到具体的上市公司的规模和募集资金及财务性投资的多少来判定,具体会在发行部的审核过程中进行判断。
而“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中18个月的确定,则是根据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前次融资距本次融资的统计测算,并对前次项目募集资金是否落实到位的效果进行分析后测算出来的。
业内人士指出,在再融资过程中,发行人是第一责任人,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确定再融资方案时就应把好关,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方案进行调整。
第二部分:几大敏感问题解读
统计显示,去年全年证监会审核的再融资、优先股和可转债总金额在10000亿左右,其中,再融资涉及7000-8000亿元。
敏感问题一
金融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界定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关于上述提到“金融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金融较大、期限较长的界定,需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到具体的上市公司的规模和募集资金及财务性投资的多少来判定,具体会在发行审核过程中进行判断,如募集资金很少但财务性投资很大的就限制,没有融资合理性和必要性也会受限,旨在控制过度融资。
敏感问题二
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的规定
为避免上市公司频繁融资,新政中包括了“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的规定,如何理解这一问题?
1992年颁布的《公司法》中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2个月”,但该规定在2006年《公司法》的修订中被删除,而此次新政重启了时间限制的规定,并根据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前次融资距本次融资的统计测算、对前次项目募集资金是否落实到位的效果进行分析后测算出18个月这一考量,是给当前市场上部分上市公司频繁融资带上了“紧箍咒”。
业内人士指出,在再融资过程中,发行人是第一责任人,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确定再融资方案时就应把好关,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方案进行调整。
敏感问题三
如何满足上市公司正当合理融资需求
“此次再融资新规是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资金脱实向虚的重要举措。”上述业内人士指出,此举不仅疏堵结合促再融资方式多元化,堵住监管套利漏洞,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资行为形成资产泡沫,还满足上市公司正当合理的融资需求,优化资本市场融资结构。为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实行新老划断,已经受理的再融资申请不受影响,给市场预留一定时间消化吸收。
5.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又有哪些新的扶持政策
每个地方的中小企业政府给予的扶持政策不一样的。成都的话着重看市政府(市经信委)每年出台的相关政策扶持。政策性贷款也可以关注。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上填报需求。
6. 什么是政策性融资
政策性融资是指根据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政策而得到无偿或者优惠的扶持创业的资金。各地政府部门为了调节产业导向,为了鼓励大学生或者下岗员工等个人创业,每年都会拿出一些扶持性资金。这些资金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创业者,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例如,近年来许多城市建立了高科技园区,为有发展前途的高科技人才提供免费的创业园地,北京地税部门规定,自2006年起,北京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优惠政策。与往年不同的是,去年的优惠政策又有了一定幅度的扩大,新减免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和国土资源部三部门的收费。这意味着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免交八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充分体现国家制定政策支持就:业的力度和决心。创业者可以利用这些优惠的条件减少资金的困扰。二是建立创新基金,这是国家为了扶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而设立一种引导性资金,其目的是通过对中小企业技术项目的支持来扶持创新企业的发展,增强其创新能力。例如,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就是一个例子。如果创业者的项目符合以上要求,就要尽可能争取到创业资金。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国家还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如2005年国家就出台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为他们提供税费优惠和小额贷款,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论证和跟踪辅导等服务。所以创业者一定要随时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好好利用这些政策,为自己创业争取到更多的创业资金。
7. 当前政府类融资宏观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从总量上复看,贷款仍然是我国融制资的主要方式。2018年开始,金融加强监管,银行风险偏好降低,企业短期集中长期贷款投放均出现同比增速下滑。
非标融资受金融监管变化波动较大。2016年后,证监会开启对通道业务严格整治,显著加大通道业务资本消耗,其他非标新增收缩,非标投放回流到信托贷款等“社融非标”渠道。2017年底开始,受资管新规影响,社融非标及其他非标均快速收缩。
债券融资是我国企业融资的第三大重要来源,主要以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为主。此种融资暂未受到政策影响,但因为近两年信用风险频发,公司债发行难度加大,债券融资增长承压。
股权融资是我国企业融资来源的第四位,受金融监管影响较大。2018年IPO过审率较低,A股市场以再融资为主导。
8. 国家对金融融资有什么新的政策,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
现在市场不好做,对于金融这几年好像没出什么太好的政策
9. 怎么确保融资政策的实施
想要更好的确保这一类政策的实施,首先必须要对着一个过程进行深入的了解,然后针对性的实施规范的管理措施才会。更好。
10. 目前国家对融资担保公司的政策
目前国家对融资担保公司的政策如下:
一、积极创新信用担保机构的设立形式,扩大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
一是自上而下创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国家级信用担保机构重点对科技含量高、风险大、对国民经济有较大影响的高科技中小企业提供支持,而地方性担保机构则对本辖区内的中小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二是不断创新担保机构的设立形式,如政府独资、政府控股和会员制等。
二、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外部监管体系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银行等部门组成担保监督委员会,对担保机构进行监督。担保机构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应采取公司制的形式,对目前一时尚难采用公司制的担保机构,应逐步规范,在条件成熟时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各级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应一律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并实行市场化运作。各级政府不得指令具体担保行为,不能干预具体项目的决策,不得操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具体业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与财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依照法律、法规对担保机构进行有效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2、建立信用担保行业协会,形成行业行为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不仅需要政府的监督管理、政策扶持,还需要担保业协作和自律。协会要依据中小企业担保的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行业准则和业务规范,监督担保机构依法运作。通过培训、信息融通、信用评估、研讨交流等指导担保机构开展业务。通过行业自律,逐步规范业务操作、行业协作、交流信息,树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三、健全再担保制度,完善风险分散机制
1、逐步建立全国和省级的再担保机构,对担保机构开展一般再担保和强制再担保业务,有效地分散担保风险。同时,再担保机构还可以进行再担保,即再担保机构将已承保风险通过再担保的方式向全国性再担保公司再次转保出去,这样通过多层次转保,使担保机构最后承担的风险被最大限度地转移。
2、建立政府补偿机制,保证担保机构有稳定的补充资金。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规模不能太小,不能过于分散,只有达到一定规模,才能抵御风险(梅强、谭中明,2002)。政府部门应树立这样一种观念,只要贷款担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担保机构规范操作,不存在人情担保,那么政府担保补偿金支出越大,企业获得的银行有效贷款就越大,对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有利。
3、建立贷款银行、受保企业与担保机构的共担风险机制。防止银行放松对借款人的审查,要通过合理的担保比例来增强银行的贷款责任。因此,除了确定适当的担保比例,在贷款银行与信用担保机构之间合理分担风险外,信用担保机构还应定期审查贷款银行的担保贷款业绩。同时,还要强化中小企业的风险责任,如强制要求中小企业主要管理者以个人财产提供反担保品,以此来约束主要管理者的经营行为。
4、开展联合担保,分散担保风险。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某些担保额度偏大或异地项目开展联合担保,可以分散部分风险,并有利于对项目的监管,增进了机构间交流,实现了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