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业融资成本为什么高
首先,从小微企业方面看,其所存在的先天性不足是造成其融资难和融资贵的内在原因。众所周知,小微企业规模小、竞争力弱、抗风险能力差、管理欠规范,所有这些都使得对小微企业的融资具有高风险,这种高风险性一方面造成资金融出方不愿意对小微企业融资,另一方面,即使资金供应方愿意对其提供资金融通,也必然要求小微企业支付比较高的“风险溢价”,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和融资贵。
其次是小企业相对于其他的大企业而言相关的融资费用也要高一些。比如贷款需要担保,而有些担保公司一般的担保费要到2%至2.5%,这是一个很大的数字。还有比如咨询费等,所以相关费用高。
第三是银行筹资成本比较高,并且政策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不够,比如在财税政策上,缺乏针对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优惠和支持政策,导致银行不愿意自担风险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所以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
那么,出现以上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呢?由于造成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只有多方共进、多措并举才能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
第一就是中小企业自身要不断完善,小微企业应当在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财务制度、信用意识等方面不断实现自我改造、自我完善、自我提高,最大限度地满足银行的贷款条件,才能有效降低银行贷款的信用风险。
第二银行也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采取切实措施减少企业的融资费用和融资成本。银行要改变过去对待小微企业的态度,重视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把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当做是社会责任,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量身定做的服务和产品。
第三是国家应该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扶植力度,尽可能的降低小企业的融资难度和成本,拓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推进小微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贰』 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政策已出台了吗
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已经成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之一。8月20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回业发展工作领导答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地方也纷纷出台政策措施。吉林省日前出台了《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加大企业扶持力度,调整小微企业贷款对象范围。广东省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推出减轻新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负担和增强企业融资等共九项措施。
『叁』 小微企业融资难在哪里
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由来已久。业内人士认为,小微企业融资难在全世界都是难题,回这在中国也无答法避免。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经营时间短、信用记录不规范、内部管理和财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而银行对于小微企业的风险状况又缺乏有效的识别手段,审核成本过高。专家认为,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三,与金融机构的业务模式不健全有关。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和渗透率偏低,符合小微企业发展特征的金融产品体系有待构建。在当前去杠杆的背景下,随着银行存款成本持续上升,表外融资回表,导致银行资金成本向企业端传导,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上升尤为明显。
『肆』 小微企业融资难吗
难,这是因为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经营时间短、信用记录不规范、内部管理和财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而银行对于小微企业的风险状况又缺乏有效的识别手段,审核成本过高。所以小微企业向融资真是太难了
『伍』 如何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想要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关键是想方设法降低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的综合成本,包括运营成本和资金成本,可以从4个方面着手:
一、降低小微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建立多层次的小微金融服务体系。只有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多了,市场竞争加强了,才能提高小微金融机构的运营效益,降低运营成本。
二、为小贷公司减免税收,降低其运营成本。目前,小贷公司仍适用一般工商企业的税收政策,税务负担不轻。如果国家能出台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减轻小贷公司的税收负担,进而鼓励小贷公司降低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则有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
三、利用财政资金为小贷公司提供贴息支持,降低小贷机构的融资成本。对于那些支持符合国家重点产业目录小微企业,以及支持农村小微企业和农户的小贷公司,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融资支持,并对小贷公司从商业银行融资提供财政贴息,降低其融资成本。
四、建立专门“支农支小”批发基金,定向支持小贷公司服务小微、服务三农。央行已有“支小支农”再贷款业务,但仅限于向正规金融机构开放,建议央行放宽准入范围,重业务本质,轻机构性质,只要小贷公司真正地“支农支小”,就可以申请再贷款的支持。国家财政和大型金融机构也可以合作建立小微贷款批发基金,向银行发行金融债券,专门为“支农支小”的小贷公司提供批发资金支持。
小企业大作为,小微企业不仅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更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想要从源头上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除了在银行增加供给上下功夫,还要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扶持力度。
『陆』 小微企业如何最大限度的降低贷款融资成本
回到企复业融资问题上来,面对制“锦上添花”的银行,各项实力兼具的大企业无疑备受银行青睐,将受政策之利成为最大受益者,享受到降息对其拆借利率降低构成的实质利好,有助于缓解企业融资贵问题,助力企业发展。银行体系流动性总体上较为充裕,输血小微企业不能指望一度降准,还需有配套政策落地,才能从根源上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央行降息很可能对银行经营类贷款利率带来小幅下降,并且与之相关的房产抵押贷款也会下调基准利率。如果小微企业以房产抵押的形式向银行贷款,也会相应降低贷款成本。
『柒』 请问小微企业贷款转嫁成本是什么意思
强制销售其它产品等强迫行为。
近期,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中国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组成核查组赴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简称建行北分)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简称平安北分)就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依法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发现,两家银行部分分支机构未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执行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存在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变相抬升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加了小微企业负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行北分个别客户经理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
核查发现,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购买“贷无忧”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借款人为被保险人,以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累计发放金额5.92亿元。其中47笔、累计发放金额1.93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0%,占全部发放笔数的34.31%,保费合计47.91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在推介“贷无忧”人身险产品时,利用银行优势地位,通过话术变相误导客户,使其认为该人身险产品为发放贷款所必须的风险防控措施,导致部分客户错误理解并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累计发放金额98.11亿元。其中160笔、累计发放金额6.19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6.31%,占全部发放笔数的7.57%,保费合计201.85万元。
二、建行北分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
核查发现,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押品评估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涉及评估费约为295.58万元。
三、建行北分未区分押品风险状况,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核查发现,建行北分未对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而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客观上增加了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并由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存在变相引导客户到指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的行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其中,1393笔购买了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财产保险,占比65.89%。
四、平安北分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
核查发现,平安北分违规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搭售平安福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交费频次为年交、交费年期10至30年。2017年6月14日至2019年4月30日间,该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4721笔,累计发放金额133.73亿元。其中1295笔、累计发放金额41.58亿元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平安福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笔数的27.43%,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1.09%,保费合计2327.78万元。核查组对部分借款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及见面访谈,其中13位借款人反映该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其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客户经理要求保费一般为贷款额度的1%),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
从督查情况看,建行北分、平安北分对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切实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未真正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对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行为搞变通、打擦边球,内部监督检查缺失,业务、合规、审计三道防线未能切实发挥作用,对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行为治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的违规行为,影响了国家有关惠企利民政策举措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此外,两家银行过于重视发展中间业务收入等经营效益类考核指标,对保险销售设定的激励机制较高,使得基层业务人员多以短期利益为先,忽视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导致小微企业客户利益受到损害。
中国银保监会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已经约谈建设银行总行、平安银行总行,责令其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全行存在的问题。北京银保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建行北分、平安北分有关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责成两家银行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建行北分已经暂停向小微企业借款人销售“贷无忧”保险,明确由银行承担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对不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不再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平安北分已经停止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销售保险产品。
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要任务。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带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加强普惠金融服务,确保小微企业信贷综合融资成本在2018年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有关部门要推动和引导其他金融机构全面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实质性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就业扩大和新动能成长。有关监管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对冲减费让利政策效果的行为,必须坚决整治查处、绝不姑息。国办督查室将对相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加大督查力度,切实维护中央政令畅通,确保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