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的发展方向
中心成立后,将通过市场化、专业化运作,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融资、投资。
同时,高标准、高效率完成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任务。投资中心将主要实现保障房的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这三大职能。
投资中心将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真正破解当前保障性住房融资难题。
这是北京有史以来一次性注资最大的国有企业,也是目前全国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企业。 级别:正局级的国有企业
资金:市财政直接注资100亿元
出资: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作为出资人
领导:第一任总经理为金焱
决策:投资中心管理委员会 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真正破解当前保障性住房融资难题。
“十二五”期间北京将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其中公租房30万套。
实现住房保障方式由“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努力实现住有所居。 1、保障房融资投资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通过财政拨款、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债券等金融工具,为市级统筹建设、收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以及市政府委托建设的定向安置房项目筹集资金。同时,对区县政府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也将给予项目支持。
融资将采用多种方式,如企业债券、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同时,中心还将承接保险资金、社保资金。国开行已同意提供期限为30年的长期贷款,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也可以提供15年的长期贷款。将来还会研究信托等多种方式,增加保障房融资的渠道。
2、保障房建设收购
金焱介绍说,中心成立后,将带动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在规划设计上,将优选国内外优秀的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方案,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在工程管理上,推行设计、施工一体化和工程总承包制度,保证工程总体质量最优。
中心将类似于开发单位,作为一个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主体,担负一些保障房的建设和收购任务。北京保障房建设还是坚持“以区为主、市里统筹”的原则。中心负责一些市里的公租房等保障房的开发建设。同时,也可以收购一些区县的公租房源。
3、公租房运营物业
金焱表示,中心成立后,还将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和物业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区服务。让群众住得放心,安心。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由政府来持有的公租房项目,必须要有一个持有的主体,负责公租房出租后的租赁管理和物业服务,保障房建设投资中心就可以成为这个主体。由它来负责的公租房项目,将由其负责租赁管理,公租房的承租家庭与其签订租赁协议,另外,它还可以选聘物业公司,为公租房租户提供物业服务。
❷ 宜春市保障性住房运营公司怎么样
简介:宜春市保障性住房运营公司成立于2001年05月17日,主要经营范围为保障性住房项目代建、融资内与管理容等。
法定代表人:陈平模
成立时间:2001-05-17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60900010000809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公司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阳新区明月北路989号
❸ 开发商开发两栋保障性住房可以拿去银行融资抵押贷款吗
保障性抄住房从土地的供给方面来看,用地以划拨的方式为主,具体的操作过程则灵活多样。
第一种选择是由政府出地、投资、管理,由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利用自己的融资平台,通过财政预算和提取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取得资金,保证土地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
第二种选择按照政府划拨土地,吸引开发企业等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特别是在一些用工比较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这种模式能够帮助企业解决员工的居住问题,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留住人才;
第三种选择是政府拿出一部分定了性的土地,专门用来建公共租赁住房,让各类企业通过市场方式取得这些土地,然后自己去建设公租房,并拥有这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
所以保障性住房土地是不能抵押的!
❹ 如何拓宽公租房 吸引民营资本 融资渠道
(5)长期来看实为“拆东墙补西墙”
公租房通过出售来退出,虽然解了当前部分公租房回收投资的“近渴”,但不具有可持续性。这是因为,由于保障性住房需求很可能不断增加,公租房出售后政府需新建保障性住房,而新建所需资金可能超出公租房出售所得收益,这意味着政府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
总之,虽然出售公租房可在短期内快速回收财政资金,加快财政资金的周转,但财政资金的效率可能是降低的,而且长期来看不具有可持续性。因此,公租房在短期内不应出售;从长期来看,如果保障性住房供需矛盾基本解决,则出于盘活政府沉淀资产及回收财政资金等考虑可出售。
2.3.4小结
公租房作为我国“十二五”期间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民生工程,其投资规模巨大且投资需求持续时间长,但财政可提供的直接支持有限,尚存在很大的资金缺口,需要建立多样化、长期稳定的融资渠道。然而,在公租房不允许出售的政策条件下(这样的政策规定是合理的),公租房自身的保障性质决定了其投资回报率低、回收周期长,且存在一定的风险,(尤其在起步阶段)难以吸引到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资本,公租房投融资遇到的这种瓶颈无疑会阻碍公租房的发展。
2. 4现存问题
从目前来看,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的投融资仍存在一些问题,既有融资需求的大的客观环境压力,又有项目本身收益特征不满足私营资本要求的“先天不足”。
(1>从资金需求总量上看,公租房建设和运营资金需求量大,现有融资渠道可筹集的资金量有限。以2011年为例,根据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我国2011年将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需投资1.3-1.4万亿元。融资渠道方面,中央财政计划补助1030亿元,国家开发银行承诺新增1000亿元保障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和土地出让净收益方面,2010年发放493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463.62亿元,假设2011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土地出让净收益共投入1000亿元资金,还存在1万亿元的资金缺口需要由地方政府财政、商业银行贷款等其他资金来源填补。如何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充分利用私营资本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
(2)从融资周期上看,公租房的资金回收期长,而现有融资渠道的投资周期一般较短。以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公租房项目为例,单方建设成本为_5610元/m2m,按基准利率下浮10%计算,若在月租金付息的基础上,每年还1%的本金,则需要4_5年完成还本付息。①而国家开发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贷款期限一般为_5年,最长一般不超过10年;国内各种债券的发行期限主要也在10年以内;社保基金和保险资金的投资期限相对较长,但在投资新领域时通常会比较谨慎,缩短投资周期。新都心租房公租房投资回收期长的特征降低了社会资金投资的积极性,如何利用投资期限相对长的社保基金和保险资金,如何实现其他资金的循环使用,以及如何缩短投资回收期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
❺ 李莉:如何保证保障房资金来源
“加强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是2010年以来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要措施之一,中央最初提出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随后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国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其中,2011年全国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根据住建部估算,年度投资大约1.3万亿。如此庞大的资金靠什么支撑? 国际经验表明,政府财政是保障房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建设保障房的资金全部由政府承担,后来美国政府开始鼓励开发商进入保障房建设领域,尽管有数据显示1970-1985年美国97%以上的建设资金来自于私人机构,但是当时美国政府对建设保障房的开发商和中低收入租房者实行的减免税收、租金补偿、贴息等政策其实也是间接的政府财政支出。此外,1970年保障房建设比较成功的英国政府投入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占所有资金的48.6%。但是,靠政府财政解决保障房建设无疑会挤占其他资源的建设资金,因此,部分市场融资也是保障性住房资金不可或缺的重要来源,二者之间合理的配比是保障性住房成功的关键。 2011年我国保障房建设所需资金1.3万亿,据住建部介绍,政府财政提供5000亿(1600亿用于棚户区改造,3400亿用于公租房和廉租房建设),其中中央政府补助1030亿,地方政府提供3970亿,剩余8000亿由社会机构、保障对象及所在企业筹集(经济适用房建设所需4600亿由社会机构通过市场运作解决,用于棚户区改造的3400亿由工矿企业和职工筹集),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占所有投入资金的38.5%,虽然略低于1970年英国政府财政支出的占比,但也是保障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在政府财政和市场融资的配比相对合理。 笔者认为,与地方财政提供的近4000亿保障房资金相比,由社会机构通过市场解决的近8000亿资金相对较容易。目前,央企被勒令退出房地产市场,社会机构出于对房地产市场在空前严厉调控下未来走势不确定、投资风险加大的考虑,纷纷转向保障房投资,况且保障房的土地成本较低、建设和安居成本固定、消费群体庞大,而且收益可以预见,不仅一些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有意投资保障房建设,而且以民间资本投资为主的保障房建设投资基金近期也浮出水面。此外,我们还可以借鉴国际上通过金融创新吸引社会资金进入保障房建设的经验: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不仅可以通过住房抵押贷款的二级市场筹集住房资金,而且能够解决一级市场“存短贷长”的矛盾。二是以英国、德国为代表的“先存后贷”合同储蓄模式,潜在购房者要得到住房储蓄银行的购房贷款,必须在该银行存足相应款项,而这些存款可以为保障房建设提供资金。三是以法国、新加坡为代表的住房基金模式,企业职工将收入的一定比例定期存入国家住房基金管理处,部分专项资金用于保障房建设。 所以相对而言,地方政府提供近4000亿用于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压力更大。尽管国家规定了地方政府保障房建设资金的“红线”——至少10%的土地出让金,但是地方财政资金的缺口仍然很大。如果按照房地产市场比较繁荣的2010年土地出让金2.9万亿计算,计提用于保障房的资金仅2900亿,存在1000多亿的资金缺口,更何况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愈演愈烈的2011年,土地流拍情况屡屡发生,土地出让金的规模或将下降,地方财政用于保障房资金的缺口如何弥补?笔者认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征房产税不但能够保证地方政府用于保障房建设的财政收入,而且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与国外相比,我国房产税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偏低(2010年仅1.1%),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更是可以忽略不计。上世纪70年代,国际上房产税占地方政府收入的平均比重超过20%,近年来虽然有所下降,但是平均比重仍在10%以上,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房产税占比甚至达到70%以上,可见,房产税是许多国家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国外征收房产税的税率一般在1%-10%之间,且征税对象大多是自有住房者。 我们参照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率简单估算在全国范围内商品住宅征收房产税的收入。征税对象是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住宅存量面积186.8亿平方米(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和当年城镇人口计算的2006年底城镇住宅存量156.38亿平方米,与2007年至2010年累计销售的住宅面积30.42亿平方米之和),按照2010年住宅市场价格计算的城镇住宅市值为88.24万亿。根据单一比例税率进行保守估计,按照住宅市场价的70%缴纳房产税,税率为0.6%,房产税收入约3700亿。按照差别比例税率进行估计,假设高档住宅占比为20%,税率1.2%,普通住宅的税率为0.6%,则房产税收入约4500亿,这部分房产税占全国财政收入的6%左右,虽然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但是长期看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首先,这部分房产税收入可以为地方财政提供部分保障性住房所需的资金,不需要过多的动用其他资源所需的财政资金。其次,征收房产税可以缓解地方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不但能够弥补降低土地出让成本而减少的土地财政收入,而且地方政府也可以真正执行对房价目标的控制。目前多数城市公布的房价控制上涨的目标是不超过GDP或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并未形成房价下降的预期,主要由于地方政府不能承受由于房价下降而减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特别是对土地财政依赖度较高的二三线城市。土地出让金的减少不但不能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资金,而且削弱了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财政支持。因此,全国范围内征收房产税是解决地方政府用于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的主要措施。
❻ 什么是保障性住房融资模式
http://wenku..com/view/e7da472fcfc789eb172dc8e5.html
这里面有重庆给上海两种模式,你专可以属看下
❼ 天津市住房保障建设投资融资有限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单位事业单位企业
不了解哦。你还是认真找找资料吧。如果能看到营业执照就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