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贸易融资是怎么回事请详细的给说一下!
贸易融资(trade financing),是银行的业务之一。是指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境外贸易融资业务,是指在办理进口开证业务时,利用国外代理行提供的融资额度和融资条件,延长信用证项下付款期限的融资方式。 贸易融资,是指在 民生推出贸易融资三大新品 商品交易中,银行运用结构性短期融资工具,基于商品交易(如原油、金属、谷物等)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的融资。贸易融资中的借款人,除了商品销售收入可作为还款来源外,没有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在资产负债表上没有实质的资产,没有独立的还款能力。贸易融资保理商提供无追索权的贸易融资,手续方便,简单易行,基本上解决了出口商信用销售和在途占用的短期资金问题。 入世以来,中国对外贸易的数量及范围迅速扩大,对外贸易的主体将向多层次扩展,国际贸易结算工具将呈现出多样化且新业务不断推出,与之相应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亦将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多样化、复杂性和专业化,其潜在的风险也在不断的增长和变化。对于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如何把握机遇,扩大国际贸易融资、揽收国际结算业务,最大限度地获取融资效益和中间业务,同时,又要有效地防范和控制融资风险,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表现方式 (一)进口押汇。是指开证行在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审单无误后,根据其与开证申请人签订的《进口押汇协议》和开证申请人提交的信托收据,先行对外付款并放单。开证申请人凭单提货并在市场销售后,将押汇本息归还给开证行。 (二)限额内透支。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和抵(质)押、担保情况,为客户在其银行往来帐户上核定一个透支额度,允许客户根据资金需求在限额内透支,并可以用正常经营中的销售收入自动冲减透支余额。 (三)进口代付。是指开证行根据与国外银行(多为其海外分支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在开立信用证前与开证申请人签订《进口信用证项下代付协议》,到单位凭开证申请人提交的《信托收据》放单,电告国外银行付款。开证申请人在代付到期日支付代付的本息。 (四)假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立的规定汇票为远期,开证/付款行即期付款,且贴现费用由开证申请人负担的融资方式。 (五)出口托收押汇。是指采用托收结算方式的出口商在提交单据后,委托银行代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同时,要求托收行先预支部分或全部货款,待托收款项收妥后归还银行垫款的融资方式。 (六)出口保理押汇。是指出口商在获得进口保理商信用额度后,发货并将发票及相关单据提交出口保理商(银行)代其收款时,银行以预付款方式为其提供不超过80%发票金额的融资方式。 编辑本段服务方式 深发展掘金贸易融资 授信开证 是指银行为客户在授信额度内减免保证金对外开立信用证。 进口押汇 是指开证行在收到信用证项下全套相符单据时,向开证申请人提供的,用以支付该信用证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 进口押汇通常与信托收据配套使用。开证行凭开证申请人签发给银行的信托收据释放信用证项下单据给申请人,请人在未付款的情况下先行办理提货﹑报关﹑存仓﹑保险和销售,并以货物销售后回笼的资金支付银行为其垫付的信用证金额和相关利息。 提货担保 是指在信用证结算的进口贸易中,货物先于货运单据到达目的地,开证行应进口商的申请,为其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承担由于先行放货引起的赔偿责任的保证性文件。 出口押汇业务 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在货物装运后,将全套货运单据质押给所在地银行,该行扣除利息及有关费用后,将货款预先支付给受益人,而后向开证行索偿以收回货款的一种贸易融资业务。 打包放款 是指出口商收到进口商所在地银行开立的未议付的有效信用证后,以信用证正本向银行申请,从而取得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生产﹑采购﹑装运所需的短期人民币周转资金融通。 外汇票据贴现 是指银行在外汇票据到期前,从票面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外汇票据持票人。 国际保理融资业务 是指在国际贸易承兑交单﹑赊销方式下,银行或出口保理商通过代理行或进口保理商以有条件放弃追索权的方式对出口商的应收帐款进行核准和购买,从而使出口商获得出口后收回货款的保证。 福费廷 也称票据包买或票据买断,是指银行或包买人对国际贸易延期付款方式中出口商持有的远期承兑汇票或本票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即买断)。 出口买方信贷 是指向国外借款人发放中长期信贷,用于进口商支付中国出口商货款,促进中国货物和技术服务的出口。 出口买方信贷中,贷款对象必须是中国工商银行认可的从中国进口商品的进口方银行,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进口商。商贷款支持的出口设备应该以我国制造的设备为主。 各银行对贸易融资的做法大体相同,但仍有细微的区别。在选择贸易融资银行时,应该详细操作操作方法。 编辑本段发展状况 中国商业银行融资业务操作管理较粗放,还没 贸易融资书籍 有完全建立各种融资业务的严格标准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开展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以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进出口押汇等基本形式为主,而像国际保理等较复杂的业务所占比重较少,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量与市场提供的空间相比很不协调。因此必须借鉴国际贸易融资的经验教训,结合中国实际,分析融资风险的成因。 对贸易融资业务的重要性和风险认识不够 首先,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缺乏了解,也无经验,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性普遍认识较为肤浅,表现为两种倾向:一是错误地认为国际贸易融资不需要动用实际资金,只需出借单据或开出信用证就可以从客户赚取手续费和融资利息,是零风险业务,这直接导致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大量信用证垫款形成的银行不良资产;二是当出现问题后,又认为国际贸易融资风险很大,采取的措施又导致国际贸易融资授信比一般贷款难,审批时间长,制约了该业务的发展。 其次,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是本币业务,国际业务的比重相对较少,在机构、人才、客户方面均不占优势,以致大部分人以为与其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发展国际贸易融资,还不如集中精力抓好本币业务。另外,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在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优化信贷资产质量等方面的作用认识不足、认为贸易融资业务在整个信贷资产中的数量少,作用不大。 银行内部缺乏有效的防范管理体系,风险控制手段落后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所涉及的风险有客户风险、国家风险、国外代理风险、国际市场风险和内部操作风险。这些风险的管理需要先进的技术手段将银行相关部门之间、分支行之间高效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而中国银行在外汇业务的处理程序方面较为落后,不同的分支行之间、不同的部门之间业务相互独立运行,缺少网络资源共享,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以至无法达到共享资源、监控风险、相互制约的目的。如融资业务由国际业务部一个部门来承担信贷风险控制、业务操作风险控制和业务拓展。风险控制既显得乏力,又缺乏银行内部相互制约和风险专业控制,面对中国进出口企业普遍经营亏损,拥有大量不良银行债务的客观实现,银行的贸易融资潜伏着巨大的风险。 融资业务无序竞争破坏风险管理标准 中国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时间相对国外较短,市场尚不成熟,各种约束机制还不健全,随着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竞争的日益激烈,各家银行业务形式又较为单一,为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竞相以优惠的条件吸引客户,对企业客户的资信审查和要求也越来越低,放松了对贸易融资风险的控制,例如有的银行降低了开证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有的甚至采取授信开证,免收保证金;有的在保证金不足且担保或抵押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对外开立远期信用证等等,这些做法破坏了风险管理的标准,加剧了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 营销队伍薄弱,缺乏复合型的高素质业务人员 国际结算业务专业性强,对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但中国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人才匮乏,有限的人才资源也高度集中在管理层,同时,人才的知识结构单一。由于各家银行都是把国际业务当作独立的业务品种来经营,在机构设置上由国际业务部门负责国际结算和连带的贸易融资业务。这就造成相关从业人员只熟悉国际结算而缺乏财务核算和信贷管理等方面的业务知识,无法从财务资料和经营作风准确判断和掌握客户资信,对国际贸易融资的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没有充分的把握,降低了国际业务的产品功能和市场效果,对其风险也就缺乏了强有力的控制力度。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法律环境不完善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涉及到国际金融票据、货权、货物的抵押、质押、担保、信托等行为,要求法律上对各种行为的权利和责任有具体的法律界定,但是中国的金融立法明显滞后于业务的发展。有些国际贸易融资的常用术语和做法在中国的法律上还没有相应的规范。例如,押汇业务中银行对货物的单据与货物的权利如何,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债券关系如何,进口押汇中常用的信托收据是否有效,远期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已经承兑的汇票是否可以由法院支付等。因此,这种不完善的法律环境,使中国的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进一步增大。 编辑本段发展对策 提高对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认识 随着中国的进一步开放,国际贸易往来日益频繁,进出口总额将大幅提高,这必将为发展外汇业务尤其是贸易融资业务提供极大的市场空间。各级商业银行要更新观念,提高对发展外汇业务尤其是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认识。应从入世后面临的严峻挑战出发,以贸易融资业务为工具积极发展国际结算业务,要调整经营策略和工作思路,密切注重外资银行的动向。因此,商业银行要加强市场信息搜索,采取有利于推进国际结算业务发展的各种政策措施。 调整机构设置实行审贷分离原则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银行有必要对内部机构进行调整,重新设计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运作模式,将审贷模式进行剥离,实行授信额度管理,达到既有效控制风险又积极服务客户的目的。①应明确贸易融资属于信贷业务,必须纳入全行信贷管理。由信贷部对贸易融资客户进行资信评估,据此初步确立客户信誉额度。通过建立审贷分离制度,将信贷风险和国际结算风险由信贷部、信贷审批委员会和国际业务部负责,最终达到在统一综合授信管理体系下的审贷分离,风险专项控制,从而采取不同的措施,控制物权,达到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的。②授信额度应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授信额度要控制远期信用证的比例,期限越长,风险越大;二是控制信用证全额免保比例,通过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来加强对客户业务的约束和控制;三是建立考核期;四是实行总授信额度下的分向授信额度的管理;五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跟踪基本客户的进出口授信额度,加强部门内部的协调和配合。 建立科学的融资贸易风险管理体系 制定符合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客户评价标准,选择从事国际贸易时间较长、信用好的客户。成立信用审批中心和贸易融资业务部门,影响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因素相对很多,因此防范风险要求商业银行人员具有信贷业务的知识以分析评价客户的信用。从而利用人才优势事前防范和事后化解各种业务风险。 完善制度实施全过程的风险监管 (1)做好融资前的贷前准备,建立贷前风险分析制度,严格审查和核定融资授信额度,控制操作风险,通过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等进行分析以及对申请企业、开证人和开证行的资信等方面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及时发现不利因素,采取防范措施。 (2)严格信用证业务管理。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一直被认为是一种比较可靠的结算方式。审核信用证是银行和进出口企业的首要责任。首先,必须认真审核信用证的真实性、有效性、确定信用证的种类、用途、性质、流通方式和是否可以执行;其次,审查开证行的资信、资本机构、资本实力、经营作风并了解真实的授信额度;三是要及时了解产品价格、交货的运输方式、航运单证等情况,从而对开证申请人的业务运作情况有一个综合评价,对其预期还款能力及是否有欺诈目的有客观的判断;四是要认真审核可转让信用证,严格审查开证行和转让行的资信,并对信用证条款进行审核。 (3)尽快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严格依法行事。应该加强对现有的相关立法进行研究,结合实际工作和未来发展的趋势,找出不相适应的地方,通过有关途径呼吁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利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地保障银行利益,减少风险。 贸易融资相关法律 加强和国外银行的合作 在众多国外投资者看好中国市场、对外贸易发展良好的形势下,国有商业银行应该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基于共同的利益和兴趣,与国外有关银行联手开拓和占领中国的外汇业务市场,共同争取一些在中国落户的、利用外资的大项目,多方面、多层次地拓展中国商业银行的贸易融资业务。 防范融资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国际贸易融资是一项知识面较广、技术性强、操作复杂的业务,对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很高。中国开展这项业务时间短,急需既懂国际惯例、懂操作技术又精通信贷业务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竞争,实质上是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的竞争。因此,提高贸易融资管理人员的素质,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已成为当务之急,应尽快培养出一批熟悉国际金融、国际贸易、法律等知识的人才。首先,要引进高水平和高素质的人才,可充分利用代理行技术先进的特点,选择相关课题邀请代理行的专家作专题讲座,有条件的还可派员工到国外商业银行学习。其次,在平时工作中,要注意案例的总结分析,及时积累经验,并有意识地加强国际贸易知识和运输保险业务的学习,密切关注国际贸易市场动态,了解掌握商品的行情变化,培养对国际贸易市场的洞察力,增强识别潜在风险的能力,以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三是抓好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和道德修养。四是强化风险意识,不断提高员工识伪、防伪能力,努力防范和化解国际贸易融资风险.
⑵ 进出口贸易,怎么解决贸易融资、离岸贸易融资、信用证等问题
首先,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缺乏了解,也无经验,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性普遍认识较为肤浅,表现为两种倾向:一是错误地认为国际贸易融资不需要动用实际资金,只需出借单据或开出信用证就可以从客户赚取手续费和融资利息,是零风险业务,这直接导致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大量信用证垫款形成的银行不良资产;二是当出现问题后,又认为国际贸易融资风险很大,采取的措施又导致国际贸易融资授信比一般贷款难,审批时间长,制约了该业务的发展。
其次,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是本币业务,国际业务的比重相对较少,在机构、人才、客户方面均不占优势,以致大部分人以为与其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发展国际贸易融资,还不如集中精力抓好本币业务。另外,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在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优化信贷资产质量等方面的作用认识不足、认为贸易融资业务在整个信贷资产中的数量少,作用不大。
银行内部缺乏有效的防范管理体系,风险控制手段落后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所涉及的风险有客户风险、国家风险、国外理风险、国际市场风险和内部操作风险。这些风险的管理需要先进的技术手段将银行相关部门之间、分支行之间高效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而中国银行在外汇业务的处理程序方面较为落后,不同的分支行之间、不同的部门之间业务相互独立运行,缺少网络资源共享,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以至无法达到共享资源、监控风险、相互制约的目的。如融资业务由国际业务部一个部门来承担信贷风险控制、业务操作风险控制和业务拓展。风险控制既显得乏力,又缺乏银行内部相互制约和风险专业控制,面对中国进出口企业普遍经营亏损,拥有大量不良银行债务的客观实现,银行的贸易融资潜伏着巨大的风险。
融资业务无序竞争破坏风险管理标准
中国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时间相对国外较短,市场尚不成熟,各种约束机制还不健全,随着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竞争的日益激烈,各家银行业务形式又较为单一,为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竞相以优惠的条件吸引客户,对企业客户的资信审查和要求也越来越低,放松了对贸易融资风险的控制,例如有的银行降低了开证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有的甚至采取授信开证,免收保证金;有的在保证金不足且担保或抵押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对外开立远期信用证等等,这些做法破坏了风险管理的标准,加剧了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
营销队伍薄弱,缺乏复合型的高素质业务人员
国际结算业务专业性强,对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但中国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人才匮乏,有限的人才资源也高度集中在管理层,同时,人才的知识结构单一。由于各家银行都是把国际业务当作独立的业务品种来经营,在机构设置上由国际业务部门负责国际结算和连带的贸易融资业务。这就造成相关从业人员只熟悉国际结算而缺乏财务核算和信贷管理等方面的业务知识,无法从财务资料和经营作风准确判断和掌握客户资信,对国际贸易融资的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没有充分的把握,降低了国际业务的产品功能和市场效果,对其风险也就缺乏了强有力的控制力度。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法律环境不完善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涉及到国际金融票据、货权、货物的抵押、质押、担保、信托等行为,要求法律上对各种行为的权利和责任有具体的法律界定,但是中国的金融立法明显滞后于业务的发展。有些国际贸易融资的常用术语和做法在中国的法律上还没有相应的规范。例如,押汇业务中银行对货物的单据与货物的权利如何,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债券关系如何,进口押汇中常用的信托收据是否有效,远期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已经承兑的汇票是否可以由法院支付等。因此,这种不完善的法律环境,使中国的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进一步增大。
服务挑战
处在商业活动中各个环节的公司很早就知道持有存货成本的费用,许多公司已经开展实践活动来精简价值链和保持存货清单在最低值。目前,他们正试图把类似的思维模式应用到他们的财务管理中,结果是银行正以新的眼光来看待它们提供给企业用户的贸易融资服务。
当这些服务被认可的时候,现金流量表合并了许多不同的措施和金融产品。这实际上与及时库存管理是非常类似相似的。技术改进,例如互联网,已经致使世界成为一个更值得信赖的地方。传统的涉及信用证的贸易融资交易太耗费时间和速度慢—花费客户很多钱。
但是世界也正在变得更加复杂。例如贸易,如果你一个或多个供应商操作一个供应商管理库存系统,随着补给的数量被认为太少,你怎样处理这些货物的付款呢?如果你给离岸公司外包大部分你的价值链,什么时候到期付款呢?公司正在寻求消减他们业务的融资成本(的方法),一些打算去银行说:“给我一个电子系统,你可以拥有我所有的贸易业务。”
银行正在出售声称是现金流量表系统的技术解决方案,但是他们中很少有人能真正兑现承诺。它们已经有很多构成部分,但是它们依然通常需要大量的咨询服务来使它们工作。这些银行需要的是一个高度综合的系统,这一系统通过买方和卖方之间的联系,来给提供现金流量表提供必要的支持。
发展对策
提高对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认识
随着中国的进一步开放,国际贸易往来日益频繁,进出口总额将大幅提高,这必将为发展外汇业务尤其是贸易融资业务提供极大的市场空间。各级商业银行要更新观念,提高对发展外汇业务尤其是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认识。应从入世后面临的严峻挑战出发,以贸易融资业务为工具积极发展国际结算业务,要调整经营策略和工作思路,密切注重外资银行的动向。因此,商业银行要加强市场信息搜索,采取有利于推进国际结算业务发展的各种政策措施。
调整机构设置实行审贷分离原则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银行有必要对内部机构进行调整,重新设计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运作模式,将审贷模式进行剥离,实行授信额度管理,达到既有效控制风险又积极服务客户的目的。①应明确贸易融资属于信贷业务,必须纳入全行信贷管理。由信贷部对贸易融资客户进行资信评估,据此初步确立客户信誉额度。通过建立审贷分离制度,将信贷风险和国际结算风险由信贷部、信贷审批委员会和国际业务部负责,最终达到在统一综合授信管理体系下的审贷分离,风险专项控制,从而采取不同的措施,控制物权,达到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的。②授信额度应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授信额度要控制远期信用证的比例,期限越长,风险越大;二是控制信用证全额免保比例,通过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来加强对客户业务的约束和控制;三是建立考核期;四是实行总授信额度下的分向授信额度的管理;五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跟踪基本客户的进出口授信额度,加强部门内部的协调和配合。
建立科学的融资贸易风险管理体系
制定符合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客户评价标准,选择从事国际贸易时间较长、信用好的客户。成立信用审批中心和贸易融资业务部门,影响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因素相对很多,因此防范风险要求商业银行人员具有信贷业务的知识以分析评价客户的信用。从而利用人才优势事前防范和事后化解各种业务风险。
完善制度实施全过程的风险监管
(1)做好融资前的贷前准备,建立贷前风险分析制度,严格审查和核定融资授信额度,控制操作风险,通过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等进行分析以及对申请企业、开证人和开证行的资信等方面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及时发现不利因素,采取防范措施。
(2)严格信用证业务管理。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一直被认为是一种比较可靠的结算方式。审核信用证是银行和进出口企业的首要责任。首先,必须认真审核信用证的真实性、有效性、确定信用证的种类、用途、性质、流通方式和是否可以执行;其次,审查开证行的资信、资本机构、资本实力、经营作风并了解真实的授信额度;三是要及时了解产品价格、交货的运输方式、航运单证等情况,从而对开证申请人的业务运作情况有一个综合评价,对其预期还款能力及是否有欺诈目的有客观的判断;四是要认真审核可转让信用证,严格审查开证行和转让行的资信,并对信用证条款进行审核。
(3)尽快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严格依法行事。应该加强对现有的相关立法进行研究,结合实际工作和未来发展的趋势,找出不相适应的地方,通过有关途径呼吁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利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地保障银行利益,减少风险。
加强和国外银行的合作
在众多国外投资者看好中国市场、对外贸易发展良好的形势下,国有商业银行应该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基于共同的利益和兴趣,与国外有关银行联手开拓和占领中国的外汇业务市场,共同争取一些在中国落户的、利用外资的大项目,多方面、多层次地拓展中国商业银行的贸易融资业务。
防范融资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国际贸易融资是一项知识面较广、技术性强、操作复杂的业务,对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很高。中国开展这项业务时间短,急需既懂国际惯例、懂操作技术又精通信贷业务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竞争,实质上是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的竞争。因此,提高贸易融资管理人员的素质,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已成为当务之急,应尽快培养出一批熟悉国际金融、国际贸易、法律等知识的人才。首先,要引进高水平和高素质的人才,可充分利用代理行技术先进的特点,选择相关课题邀请代理行的专家作专题讲座,有条件的还可派员工到国外商业银行学习。其次,在平时工作中,要注意案例的总结分析,及时积累经验,并有意识地加强国际贸易知识和运输保险业务的学习,密切关注国际贸易市场动态,了解掌握商品的行情变化,培养对国际贸易市场的洞察力,增强识别潜在风险的能力,以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三是抓好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和道德修养。四是强化风险意识,不断提高员工识伪、防伪能力,努力防范和化解国际贸易融资风险。
⑶ 我需要<国际结算形成性考核册电子版>的答案,很急,请有的共享下,谢谢
是这一个吗?
《国际结算》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第一单元
一、填空题
1.有形贸易;无形贸易
2.现金;非现金;直接;以银行为中心;电子
3.票据;交易票据化;交易单据化
4信用证
5.汇款、托收、信用证
6.预先付款 装运时付款装运后付款交单前预付交单时付款即期付款 交单后付款远期付款
7.出口国进口国第三国
8.更单托收更单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开立信用证进口买方信贷
9本票汇票支票
10.过户转让通知转让 交付转让流通转让 流通转让
11.本票汇票支票国库券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
12.票据法国际支票公约日内瓦统一法国际汇票与本票公约
13.流通性无因性要式性提示性 返还性
14.限制性抬头指示性抬头持票人抬头
15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16.背书人背背书人 承兑人保证人持票人付过对价持票人正当持票人
17.出票背书承兑 参加承兑保证
18.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
19.特别背书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
20.承兑 付款
21.普通限制
22.不获承兑 付款
23.承兑费印花税贴现率
24.国际国内即期远期持票本人记名商业汇票银行 更单光票本国货币外国货币
25.付过对价正当
26.付款命令
27.承兑
28.付款人银行
二、判断题
1-10.x v v x v x x x x v11-20.v v x v v v x x x x x 21-30.x x v v v v v v x x
31-40.x x x v x v x x v v41-50.v v x v v v v v v x
三不定项不定项选择题
1-10 BC ABC ABCD C C ABCDE D ABE ACD ABCDE
11-20 C 12无答案C BCDE ABCDE AB ABCD ABC AD CF
21-25 GH BE IJ KL ABCD
四、问答题
1.现金结算指在商品交易、劳务供应等经济往来中直接使用现金进行应收应付款结算的行为,是货币结算的形式之一。非现金结算也叫转账结算,是指不使用现金,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直接划转到收款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的货币资金结算方式。
由于现金结算具有不安全性、易宏观控制和管理、费用较高,因此逐渐由现金结算过渡到非现金结算。
2.国际结算方式包括:汇款、票据、托收、信用证结算方式。
汇款是指指进口商委托银行将款项支付给国外出口商的一种结算方式;票据结算是指通过汇票、本票或支票进行结算的方式;托收指指出口商根据合同发运货物后,通过提交各种单据来委托银行代为国外付款人收款的一种业务方式;信用证指进口方银行应进口商的申请向出口商开出的、要求出口商提供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各种单据,并据此由进口方银行进行付款的保证文件。3.票据具有流通性(可背书转让)、无因性(票据是否成立不受票据原因的影响)、要式性(格式一定)、提示性(需要提示承兑或付款)及返还性(票据最终会返还付款人)。
4.票据行为是以票据权利义务的设立及变更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票据权利义务的创设、转让和解除等行为,包括票据的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付款、参加付款、追索等行为在内。狭义的票据行为专指以设立票据债务为目的的行为,只包括票据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等,不包括解除票据债务的付款、参加付款、追索等。
第二单元
1国外汇兑
2支付方式
3顺汇逆汇
4汇付法出票法
5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
6电汇信汇 票汇
7电报电传票汇
8高 高相同高
9安全可靠高速度自动加核密押 低费用
10 ABA码 UID码
11 CHIPS FEDWIRI 本行内部转账
12信汇委托书支付委托书
13银行即期汇票划线不可流通汇票无划线可流通汇票磁性数码汇票
14密码签字
15进口商出口商出口商进口商
16售定寄售
17金融单据商业单据
18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付款人
19受益人托收行代收行
20凭承兑交单凭即期付款交单凭远期付款交单凭其他条款交单
21 托收出口押汇 贷款使用融通汇票贴现融资信托收据
二不定项选择题
1-13 C ACDE B E ACD C B C BCD BCDE ABCD ABCD ABCD
三、判断题
1-10 X V V V V V V X V X
11-20 V X X X V V V V V V
21-29 X V V X V V X X X X
四、综合运用题
1.①电汇汇率。电汇汇率是经营外汇业务的本国银行在卖出外汇后,即以电报委托其国外分支机构或代理行付款给收款人所使用的一种汇率。由于电汇付款快,银行无法占用客户资金头寸,同时,国际间的电报费用较高,所以电汇汇率较一般汇率高。但是电汇调拨资金速度快,有利于加速国际资金周转,因此电汇在外汇交易中占有绝大的比重。 ②信汇汇率。信汇汇率是银行开具付款委托书,用信函方式通过邮局寄给付款地银行转付收款人所使用的一种汇率。由于付款委托书的邮递需要一定的时间,银行在这段时间内可以占用客户的资金,因此,信汇汇率比电汇汇率低。 ③票汇汇率。票汇汇率是指银行在卖出外汇时,开立一张由其国外分支机构或代理行付款的汇票交给汇款人,由其自带或寄往国外取款所使用的汇率。由于票汇从卖出外汇到支付外汇有一段间隔时间,银行可以在这段时间内占用客户的头寸,所以票汇汇率一般比电汇汇率低。票汇有短期票汇和长期票汇之分,其汇率也不同。由于银行能更长时间运用客户资金,所以长期票汇汇率较短期票汇汇率低。 2.1、电汇:债务人为了清偿债务,把款项以电汇方式汇给债权人,在汇出汇款时:
1)汇款人填写电汇申请书,并交款付费给汇出行,取得电汇回执;
2)汇出行以加押电报或电传作为结算工具支付命令,发电委托汇入行解付汇款;
3)汇入行收到电报,核对密押相符后,缮制电汇通知书,通知受款人取款;
4)受款人持通知书一式两联到汇入行取款;
5)同时,汇入行将付讫款项的借记通知寄给汇出行,完成一笔电汇汇款。
2、信汇:信汇的处理与电汇大致相同,所不同的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不用电报而以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加其签章作为结算工具,邮寄给汇入行,委托后者凭以解付汇款。后者核验签章相符后,即行解付,亦以借记通知给汇出行划帐。
3、票汇:债务人(汇款人)为了清偿债务,将款项以票汇方式汇给债权人(受款人)。
1)汇款人填写票汇申请书,并交款付费给汇出行;
2)汇出行开立银行即期汇票交给汇款人,由汇款人寄给受款人;
3)同时,汇出行将汇票通知书寄汇入行;
3.汇兑结算方式下:头寸调拨的方式按汇出行与汇入行的帐户开设情况不同,有四种头寸调拨的方法:(1)汇入行在汇出行开立了往来帐户;(2)汇出行在汇入行开立了往来帐户;(3)汇出行与汇入行双方在同一代理行开立了往来帐户;(4)汇出行与汇入行双方在不同银行开立了往来帐户。
托收结算中: 如果托收行在代收行设有账户:托收指示可注明这样的文句:upon collection, please credit the proceeds to our account with you under airmail/cable advice to us.(请将托收款贷记我行在你行的账户并通过航邮或电报通知我行)如果代收行在托收行设有账户:托收指示可注明这样的文句:Please collect proceeds and authorize us by airmail/cable to debit your account with us.(请代收货款并通过航邮或电报授权我行借记贵行账户)在代收行与托收行无账户联系的情况下,可找一家与托收行和代收行均有账户关系的代理行如果托收行在该行设有账户:则托收行可在托收指示书上作这样的交款指示:Upon collection, please remit the proceeds by airmail/cable to…Bank for credit our account with them under their airmail/cable advice to us.(请将托收款通过航邮或电报寄往某某银行,以贷记我行在他行的账户,并通过航邮或电报通知我行)如果代收行在该行设有账户:
托收指示上可注明:Please collect proceeds and reimburse us through…Bank by asking them to authorize us by airmail/cable to debit their account.(请代收货款并通过要求某某行以航邮或电报授权我行借记其账户的方式偿付我行)
第三单元
一、填空题
1 商业信用担保
2 书面单据
3 单据
4 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受益人
5 开证行
6 无
7 议付行
8 不可撤销
9 通知
10 偿付
11 即期付款
12 不可撤销
13 保兑
14 延期 印花税
15 承兑汇票
16 议付
17 追索
18 背对背
19 可转让
20 循环
二、不定项选择题
1-5 ABC A CD AB AC
三判断题
1-10 V X V V V V V X V X 11-15 V X X X X X
四、综合运用题
1.签订合同。中间商以出口商的身份与进口方签订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商定进口商开立可转让信用证进行结算。2、申请开证。进口商签订买卖合同后,作为申请人按约定向其所在地银行(开证行)提出开立可转让信用证的申请。
3、开证。开证行依据开证申请人提交的开证申请书开立可转让信用证,得到开证人的确认后,将信用证交给出口商(中间商)所在地的银行。
4、通知信用证。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通知行)将信用证通知给第一受益人。
5、申请转让信用证。第一受益人向银行(转让行)申请转让信用证给第二受益人。即以开证行开立的可转让信用证为基础,开立一张新的信用证。
6、转让信用证。转让行按照第一受益人的申请转让信用证(即开出新信用证),并通知第二受益人。
7、第二受益人按照转让来的信用证的要求,发运货物,取得相应单据。
8、第二受益人开立汇票并附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交单日内送交议付行办理议付。
9、议付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无误后,对第二受益人付款。并通知第一受益人换单。
10、第一受益人按照原证要求向议付行换单。
11、议付行交原证金额与转让信用证的差额支付给第一受益人。
12、寄单索汇。议付行将与原证相符的单据和汇票寄给开证行索偿。
13、开证行偿付。经审核单据无误后,开证行向议付行偿付款项。并通知申请人付款赎单。
14、申请人付款赎单。
15、开证行交单。
16、申请人(即进口商)凭单据向承运人提货。 2.信用证款项的让渡是指将收取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权利授权或转让给他人。根据UCP500号的规定:“信用证虽未表明可转让,但并不影响受益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将信用证项下应得的款项让渡给他人的权利。本条款所涉及的仅是款项的让渡,而不是信用证项下执行权利的让渡。”款项让渡必须得到开证人的确认,否则开证人没有义务执行款项让渡;其次规定即使款项让渡得到开证人的确认,受让渡人的权利也受到一定的限制;最后,开证人或指定人可以对其确认款项让渡设置条件限制。 3.(一)银行的保证作用。对进口商来说,信用证可以保证进口商在支付货款时即可取得代表货物的单据,并可通过信用证条款来控制出口商的性质、按量、按时交货。对出口商来说,信用证可以保证出口商在履约交货后,按信用证条款规定向银行交单取款,即使在进口国实施外汇管制的情况下,也可保证凭单收到外汇。(二)资金融通作用。对进口商来说,开证时只需缴纳部分押金,单据到达后才向银行赎单付清差额。如为远期信用证,进口商还可以凭信托收据向开证行借单先行提货出售,到期向开证行付款。对出口商来说,在信用证项下货物装运后即可凭信用证所需单据向出口地银行叙作押汇,取得全部货款。
4、
有
有
偿付行、付款行
有
无
付款行
有
无
申请开证人
有
无
付款行
5、顺序为:1申请;2开证;3通知;4货物;5交单;6议付;7寄单;8偿付;9通知赎单;10付款赎单;
第四单元
一、填空题
1、承运人托运人
2、不可形式可流通形式
3 来人抬头指示抬头记名抬头提单
4 交付流通
5 装货港卸货港船名 前段运输收货地接受监管地 交货地 最终目的地
6 托运人
7 港港 门门
8 集装箱托盘 可流通不可流通
9 乌鲁木齐阿拉山口 俄罗斯
10 西雅图 波士顿
11 物权单据货物收据运输合约
12 货物收据运输合约物权单据
13 即期 议付
14 远期开具
15 交单
16 开证行承兑行 开证行
17 记账
18 半制成品 初级产品减税 普遍的非歧视的 非互惠的
19 提单汇票保险单 发票
二、不定项选择题
1-8 ABCD ABCDEF AB ABC AB ABC ABCD ABCEG
三、判断题
1-10 V V X V V X V X X X 11-16 V V V V V V
四、综合运用题
1. 海运提单与多式运输单的作用:货物收据、运输合约及物权凭证。航空运单、公路、铁路、内河运输单据的作用:货物收据、运输合约。 2.1、提单是货物收据、运输合同、也是物权凭证,海运单只具有货物收据和运输同这两种性质,它不是物权凭证。 2、提单可以是指示抬头形式,可以背书流通转让:海运单是一种非流能性单据,海支单上标明了确定的收货人,不能转让流通。 3、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和承运人凭提单提货和交货,海运单上的收货人并不出示海运单,仅凭提货通知或其身份证明提货,承运人凭收货人出示适当身份证明交付货物。 4、海运单和记名提单(StraightB/L),虽然都具名收货人,不作背书转让,但它们有着本质的不同,记名提单属于提单的一种,是物权凭证,持记名提单,收货人可以在提货却不能凭海运单提货。 3.可接受的有:海运提单、多式运输单据、空运单据、陆运公路、铁路或内河运输单据、专递和邮政收据。 4.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是出口方向进口方开列发货价目清单,是买卖双方记账的依据,也是进出口报关交税的总说明。商业发票是一笔业务的全面反映,内容包括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金额、包装等,同时也是进口商办理进口报关不可缺少的文件,因此商业发票是全套出口单据的核心,在单据制作过程中,其余单据均需参照商业发票缮制;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certified invoice),进口商向进口国海关报关的证件之一。是根据某些国家海关的规定,由出口商填制的供进口商凭以报关用的特定格式的发票,要求国外出口商填写,供本国商人(进口商)随附商业发票和其他有关单据,凭以办理进口报关手续;领事发票(Consular Invoice)是由进口国驻出口国的领事出具的一种特别印就的发票,是出口商根据进口国驻在出口地领事所提供的特定格式填制,并经领事签证的发票。这种发票证明出口货物的详细情况,为进口国用于防止外国商品的低价倾销,同时可用作进口税计算的依据,有助于货物顺利通过进口国海关;保险单简称为保单,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证明。保险单必须完整地记载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险单记载的内容是合同双方履行的依据,保险单是保险合同成立的证明。 5.(1)多式运输单据签发人是多式运输经营人,或承运人,或船长,或其代理人。海运提单签发人是承运人,或船长,或其代理人。(2)多式运输单据是在多式运输经营人收到货物时发给单据,故单据印明“收妥(货物)”字样。海运提单强调海运贸易必须船上交货,故提单应该印明“on board”,或者加上“on board”批注。(3)多式运输单据经常用到六个运输项目(前段运输、收货地、装货地、卸货港、交货地、船名),海运提单只用三个运输项目(装货港、卸货港、船名)。
第五单元
一、 空题
1、 严格一致实质一致
2、 7
3、 3汇票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产地证检验证包装单
4、 7
5、 交单装运
6、 收益人开证行
7、 指定银行
8、 信用证要点横审纵审背书
9、 时间装运金额汇票发票保险提单方面单据单据信用证
10、 议付行出口押汇寄单面函致开证行
11、 开证行开证行开证行偿付行
12、 凭单付款向第三家偿付行索偿主动借记授权借记
13、 即期远期即期远期
14、 向开证行向偿付行
15、对外付款承兑汇票
16、电汇汇款信汇汇款
17、打包放款红条款信用证
18、出口押汇票据贴现
二、选择题
1.ABC 2.ABCD 3.ABCDE 4.ABC 5.ABCD 6.ABCD 7.ABCD
三、判断题
1对2错3对4对5对6对7错
四、综合运用题
1、书上P390
2、在跟单信用证项下,受益人将单据交给指定银行有以下优点:
(1)有效地点在指定地点,受益人可以充分利用有效日期,即使在有效日期最后一天交单给指定银行也不会过期。
(2)指定银行寄单给开证行在路途中可能遗失,开证行仍应承担付款责任,不能让受益人承担单据路途遗失的风险。
(3)指定银行审单发现不符点,受益人就近修改单据很方便。
(4)指定银行审单、单证相符,向受益人办理各种结算方式使受益人尽早得到资金融通便利。
受益人直接交单给开证行有以下缺点:
(1)开证行必须在有效期内收到单据,为了防止过期,受益人必须提早寄单。
(2)从受益人所在地寄单给开证行,单据在路途中可能丢失,风险要由受益人承担。
(3)开证行审单发现不符点,受益人要去修改单据,很不方便。
3、指定银行对于不符单据的处理方法
受益人提交了不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时,保兑行或指定银行按照下列方法之一处理:
(1)将所有单据退还给提交人更改,以便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和最迟交单期内再交单。
(2)仅仅退还不符单据。做法同上,同时代表提交人安全保管其余单据。
(3)在交单人授权下将信用证项下不符单据以等待批准方式寄送给开证行,要求它审查和批准接受单据或拒绝接受单据。
(4)将所有单据退还交单人,请他采取直接行动寄单给开证行。
(5)如果交单人准许,以电报、电传或电讯发至开证行,要求凭不符单据授权付款、承兑或议付。
(6)从受益人或他的银行出具赔偿担保信,凭以议付、付款或承兑,该信保证如果开证行拒绝接受不符单据和拒绝偿付时,任何议付、付款、承兑金额连同利息和有关费用将被担保信出具人偿还
(7)根据实际经验,并征得受益人同意,办理“保留权利”的付款、承兑或议付,即如果开证行凭着不符单据而拒绝偿付时,
(8)寄单托收;采用寄单托收方式,意味着放弃应用UCP500规则,完全使用URC522托收统一规则,以申请人是否接受单据为主,开证行不起作用,成了代收行。
4、(1)进口商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并提交贸易合同等资料;
(2)进口商银行向出口商签发信用证,出口商按信用证要求发运货物,取得货运单据;
(3)货物先于货运单据(物权单据)到达目的地,进口商向开证银行提交船运公司签发的货物到港通知、提单发票副本、企业近期财务报表等资料,申请办理提货担保,并填写《提货担保申请书》;
(4)必要时应提供担保措施或落实信用证备付款项;
(5)银行审核通过后,向签发提单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提货担保函或在船运公司的提货担保书上签字、盖章后交进口商,船运公司凭提货担保函放货,进口商提货报关;
(6)收到信用证项下的正本单据后,进口商应以正本提单向船运公司换回银行提货担保函,退还银行销帐。
5、国际商会关于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简称“规则”)国际商会出版物第525号适用于将本规则列入偿付授权书正文的所有银行间的偿付,除非偿付授权书另有明白规定本规则对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开证行负责在跟单信用证(简称“信用证”)注明索偿受到本规则的约束。
银行间偿付受到本规则约束时,偿付行应按开证行指示及/或开证行许可之下行事。本规则不想要不顾或改变国际商会关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
6、(1)签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双方协定,可以由付款单位签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
(2)委托银行收款。作为收款单位,计算从本单位至付款人开户银行的邮程,在汇票到期前,提前委托银行收款。
(3)到期兑付。
(4)贴现。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由贴现银行向付款单位收取款项。
(5)遗失及注销。商业承兑汇票遗失或未使用办理注销,不须向银行办理注销手续,而由收付款单位双方自行联系处理。
7、打包放款:是出口商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以“致受益人的信用证”正本和“销售合同”作为抵押品,申请此项贷款,用于该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进货、备料、生产和装运。
打包贷款不能归还的几种情况:
(1) 出口商得到放款后,不发货,不交单,不使用信用证,贷款银行得不到还款;
(2) 自由议付信用证,出口商从甲银行获得放款后,将单据交给乙银行议付,而乙银行为了本行利益,迁就了出口商,不正当地凭副本信用证议付,出口商有意逃避还甲银行款.
(3) 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开证行拒绝付款
8、相同点:(1)两者都是在装运之前由出口方银行对出口商融资。
(2)两者都是出口商必须出运货物,交单议付,从议付款扣除放款垫款。
(3)两者必须向融资银行交单议付。
不同点:(1)基础不同:包放款:出口商凭着一般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和销售合同,申请打包放款。红条信用证:口商申请开证行开出红条信用证和出口商一定出口保函预支款项
(2)责任不同:包放款:出口商如不能装货出口,应由出口商负责在放款到期日还款。
红条信用证:口商如不能装货出口,议付行垫款最后由进口商负责归还。
(3)与开证行、开证申请人关系不同:打包放款:不增加开证行和进口商(申请人)的责任。
红条信用证:加开证行和进回商(申请人)的责任。
(4)资金性质不同:包放款:发放出口国本币资金贷款。
红条信用证:支信用证货币资金。
答案源于网络,谢谢原作者~
⑷ 国际贸易与实务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部分:
1、贸易术语——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术语。
2、象征性交货——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的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货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过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3、良好平均品质——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指中等货而言。(指农产品的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指某一季度或者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
4、品质公差——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在工业制成品生产过程中,产品的质量指标出现一定的误差有时是难以避免的。
5、品质机动幅度——某些初级产品的质量不稳定,为了便于交易顺利进行,在规定其品质指标的同时,可另订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允许卖方所交的货物的品质指标在一定幅度内有灵活性。
6、溢短装条款——卖方在交货时,可按合同中的数量多交或少交一定的百分比,他一般是在数量条款中加订的。(散装货:粮食、矿砂等)
7、中性包装——即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者品牌的包装。(无牌中性包装、定牌中性包装)
8、定牌——卖方按照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面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
9、滞期费——负责装卸货物的一方,如果未按约定的装卸时间和装卸率完成任务,需要向船方缴纳延误船期的罚款。
10、速遣费——如果负责装卸货物的一方在约定的装卸时间内提前完成任务,有利于加快船舶周转,则可以从船方取得奖金。
11、OCP条款——陆上运输通常可到达的地点。OCP地区是以落基山脉为界,其以东地区均定为内陆地区范围。从远东地区向美国OCP地区出口货物,如按OCP条款达成交易,出口上可以享受较低的OCP海运优惠费率,进口商在内陆运输中也可以享受OCP优惠费率。
12、提单(B/L)——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它体现了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13、联运提单——在由海运和其他运输方式所组成的联合运输时使用,他是由承运人(或其其代理人)在货物启运地签发运往货物最终目的地的提单,并收取全程运费。
14、过期提单——提单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向银行交单时间超过提单签发日期21天。
15、多式联运单据——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且负责按照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据,它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这种单据应依发货人的选择,或为可转让单据,或为不可转让的单据。
16、共同海损(GA)——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面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是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或者支出特殊额外费用。
17、舱至舱条款——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启运地仓库货储存处所开始,包括正常运输中的海上、陆上、内河、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者储存处所,或者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但被保险人的货物在最后到达卸载港卸离海轮后,保险责任以60天为限。
18、联合凭证——是一种更为简化的保险凭证。在我国,保险机构在外贸企业的商业发票上加注保险编号、险别、金额,并加盖保险机构印戳,即作为承保凭证,其余项目以发票所列为准。此种凭证不能转让,目前只适用于香港地区一些中资银行由华商开来的信用证。
19、保险单——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承保证明,是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各自权力和义务的契约,当被保险货物遭受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时,它又是保险索赔了理赔的主要依据。
20、对等样品——卖方可以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给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回样(确认样品)。
21、价格调整条款——在定约时只规定初步价格,同时规定,如原材料价格和共资等发生变化,按原材料价格和工资等的变化来计算合同的最终价格。(主要适用于类似生产加工周期较场的机器设备等商品的合同)
22、汇票(Draft)——一个人向另外一个人签发的要求见票时或者在将来的固定时间,或者可以确定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23、背书——转让汇票权利的一种手续,就是由汇票抬头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或再加上受让人的名字,并把汇票交给售让人的行为。
24、支票(Check)——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即存款人签发给银行的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委托命令,出票人在支票上签发一定的金额,要求受票的银行于见票时,立即支付一定金额给特定人或持票人。
25、付款交单D/P——出口人的交单是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
即期付款交单——银行提示即期汇票和单据,进口人见票时即应付款,并在付清货款后取得单据。
远期付款交单——银行提示远期汇票,进口人审核无误后在汇票上进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后再领取货运单据。
26、承兑交单D/A——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27、信托收据——进口人借单时提供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文件,用来表示愿意以代收行的受托人身份代为提货、保管、存舱、保险、出售,并承认货物所有权仍归银行。
28、信用证L/C——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也是开证行对受益人的一种保证,只要受益人履行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即受益人只要提交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种单据,开证行就保证付款。(银行信用)
29、背对背信用证(转开信用证)——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的信用证。
30、对开信用证——两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开立信用证是为了达到贸易平衡,以防止对方只出不进或者只进不出。
31、备用信用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凭证。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
32、保函(保证书L/G)——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人对申请人的债务或应履行的义务承担赔偿责任。
33、定金——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以保证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成立、担保合同的履行、保留合同的解除权等。
34、不可抗力——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者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预防、避免、控制的事件,以至于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免责条款)
35、发盘(要约)——凡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有在其发盘一旦得到接受就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盘。
36、接受(承诺)——受盘人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以声明或者行为表示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实质上是对发盘表示同意。
37、逾期接受——不是有效的接受。如接受通知未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送达发盘人,或者发盘没有规定时限,且在合理时间内未曾送达发盘人。
38、大副收据——货物装船后,承运船舶的大副签发给托运人的,表明已收到货物并已装船的货物收据,托运人凭此收据可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交付运费并换取正式提单。
(是划分船货双方责任的重要依据,是换取提单的依据)
39、定期结汇——议付行根据向国外付款行索偿所需要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并与出口企业约定该期限到期后,无论是否已经收到国外付款银行的货款,都将主动安当日外汇牌价将票款金额折成人民币拨交出口企业。
40、国际保理(承购应收账款业务)——在使用托收、赊销等非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时,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的一项集买方资信调查、应收款管理和追帐、贸易融资、信用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金融服务。
41、经销——进口商根据他与国外出口商达成的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购销指定商品的一种做法。
独家经销——经销商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和地域内,对指定商品享有独家经营权力。
一般经销——经销商不享有独家专营权,供货商可以在同一时期、地区内,委派几家商号来经销同类商品。
42、代理——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权,代表本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或者从事其它法律行为,而由本人直接负责由此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
43、寄售——是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寄售人先将准备销售的货物运往国外寄售地,委托当地代销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代为销售后,再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
44、套期保值(海琴)——在卖出或买入实际货物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买入或卖出同等数量的期货。
45、对销贸易——在互惠的前提下,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贸易方达成协议,规定一方的进口产品可以部分或者全部都以相对的出口产品来支付。
46、电子商务——通过电子信息技术、网络互连技术、现在通信技术,使得交易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借助电子方式联系,而无需依靠纸面文件、单据的传输,从而实现整个交易过程的电子化。
47、国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利用电子商务运作的各种手段从事的国际贸易活动,它反映的是现代信息技术所带来的国际贸易过程的电子化。
简答题部分
一、贸易术语的作用?
答a成为从事国际贸易的行为准则,明确彼此在货物交接方面所应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这就大大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时间,从而节约了费用开支。
b有利于交易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C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端。
二、班轮运输的特点?
答:1、船舶行驶的航线、停靠的港口都是固定的;
2、船舶按船期表航行,船舶开航、到港时间都较为固定;
3、船公司按照预先公布的班轮运价表收取运费,运费率相对固定;
4、在班轮运费中包括装卸费用,由船方负担;
5、班轮承运货物比较灵活,不论货物多少,只要有舱位都能接受装运(少量、件杂货)。
三、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答:1、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据的货物收据,证实其以按提单的记载收到托运人的货物;
2、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3、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
四、多式联运单据和联运提单的区别?
区别使用范围签发人风险、责任多式联运单据各种运输多式联运经营人全程联运提单由海运和其他方式组成的联合运输承运人、船长、船东第一程运输
五、我国基本险别除外责任的重要内容?
答: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的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承担之前,被保险货物已经存在品质不良或者数量短少;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损失费用;
5、战争险条款和罢工险条款所规定的责任以及除外责任。
六、影响成交价格的因素?
答:1、商品的质量和档次; 2、运输距离;
3、交货地点和交货条件; 4、季节性需要的变化;
5、成交数量; 6、支付条件和汇率变动的风险;
7、国际市场价格的走势; 8、交货期的远近、市场销售习惯、消费者的爱好。
七、实际全损的情况有哪些?
1、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2、保险标的丧失(控制权——海盗劫走);3、保险标的物发生质变,失去原有使用价值;4、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
八、托收结算方式的利弊?
答:1、利——有利于调动买方订购货物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卖方扩大出口。
2、弊——由于托收属于商业信用,存在收不回货款的风险,尤其是托收方式中的承兑交单风险更大,故卖方对此方式的采用应持慎重态度。
3、注意事项:
A.要切实了解买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作风,成交金额不宜超过其信用程度;
B.了解进口国家的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条例,以免货到时由于不准进口或收不到外汇造成的不应有损失;
C.了解进口国家的商业惯例,以免由于当地习惯做法影响安全迅速收汇;
D.应争取CIF条件成交,除办理货运保险外,还应投保卖方利益险;
E.对托收交易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及时催收清理,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以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九、信用证的使用程序?
答:1、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凭信用证付款;
2、买方向当地银行申请开证,并按合同内容填写开证申请书和缴纳开证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
3、开证行按申请书内容开证,并通过通知行交与受益人;
4、卖方收到信用证后,如审核无误,即按信用证要求发货,并开出汇票和备妥各种单据向有关银行议付货款;
5、议付行讲汇票和单据寄给开证行或信用证指定的付款行索偿;
6、开证行收到单据后,即通知买方付款赎单。
十、延期付款、分期付款的区别?
区别货款交付所有权转移利息问题分期付款在交货时付清或者基本付清只要付清最后一笔货款,所有权就转移买方没有利用卖方资金,不存在利息问题延期付款(货价较高)大部分货款在交货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分期摊付货物所有权一般在交货时即转移买方利用了卖方的资金,所以就存在买方需要支付利息的问题。
十一、使用仲裁解决贸易争端的好处?
答:1、仲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机构并自行选定仲裁员;
2、程序较为简单,仲裁员一般是熟悉国际贸易业务的专家或者知名人士,故仲裁解决问题较快;
3、仲裁费用比诉讼费用低;
4、仲裁气氛缓和,不影响争议双方继续发展贸易关系;
5、仲裁是终局性裁决,败诉方不得上诉,必须执行裁决。
(诉讼——带有强制性、程序复杂、有伤和气不利于双方今后贸易关系的发展、费用较高)
十二、商检证书的作用?
答:1、作为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重量(数量)、包装、卫生条件是否符合合同的依据;
2、作为买方对品质、重量、包装等条件提出异议、拒收货物、要求索赔、解决争端的凭证;
3、作为卖方向银行议付货款的单据之一;
4、作为海关验关放行的凭证。
十三、发盘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答:1、发盘应向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2、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明确(标明货物的名称、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或者规定数量的方法、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者确定价格的方法);
3、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发盘一旦被接受人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
十四、发盘效力的终止有哪些?
答:1、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未被接受,或者虽未规定有效期但是在合理时间内未被接受;
2、发盘被发盘人依法撤销;
3、被收盘人拒绝或者还盘之后;
4、发盘后,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5、发盘人或者受盘人在发盘被接受以前丧失行为能力。
十五、国际保理业务的特点?
答:1、必须是商业机构与商业机构之间货物销售生产的应收账款,该应收账款不属于个人或家庭消费或者类似使用性质;
2、该商业机构必须将应收账款的权利转让给保理商;
3、保理商必须履行的职能:以贷款或者预付款的形式向供货商融通资金、管理与应收账款有关的账户、收取应收账款、对债务人的拒付提供坏帐担保;
4、应收账款的转让通知必须送交债务人。
十六、在大陆法中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答:1、必须要有损害事实(一般须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出具证明);
2、必须有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这是大陆法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和前提条件);
3、损害发生的原因与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损害是由于债务人应予负责的原因造成的)。
十七、寄售的特点以及利弊?
答:1、特点:寄售人与代销人是委托代售的关系;
是凭实物进行的现货交易;
代销人不承担任何风险费用,货物售出前的一切风险费用均由寄售人承担。
2、优点:对寄售人来说,有利于开拓市场和扩大销路,还可根据市场供求掌握有利的
推销时机;
有利于调动那些有推销能力、经营作风好、但资金不足的客户的积极性;
大大节省了交易时间,减少了风险和费用,为买主提供了便利。
3、缺点:承担的贸易风险大;
资金周转期长、收汇不够安全。
十八、展卖的特点和优点?
答:特点——把出口商品的展览和推销有机地结合起来,边展边销,以销为主。
有点:1、有利于宣传出口商品,扩大影响,招揽潜在买主,促进交易;
2、有利于建立和发展客户关系,扩大销售地区和范围。
3、有利于开展市场调研,听取消费者的意见,改进产品质量,增强出口竞争力。
十九、拍卖的特点?
答:1、是一种公开竞买的现货交易;
2、是在一定的机构内又组织的进行;
3、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和规章。
二十、期货交易的特点?
答:1、以标准期货合同作为交易的标的;
2、特殊的清算制度;
3、严格的保证金制度。
二十一、补偿贸易的特点?
答:1、它是在信贷的基础上进行的,设备引进方要承担利息;
2、设备供应方必须承诺回购对方产品或者劳务的义务;
3、是一种通过商品交易起到利用外资作用的交易方式。
二十二、对销贸易的利弊?
答:优点——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冲破贸易壁垒,扩大出口,并且在不增加外债的情况下,换取急需的技术、设备和物资。发达国家也可以通过对销贸易,以较优惠的价格获得原材料。
缺点:1、它是在互惠的原则下进行的,使得交易对象的选择和交易的达成以及履约出现很大的困难。
2、在对销贸易的方式下,市场机制的作用收到很大削弱,价格往往与正常价格有很大的偏离,对一国来说,难以获得社会劳动的最大节约。
二十三、在我国,国际电子商务和一般电子商务相比其特殊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1、国际电子商务主要是针对国际经贸的电子商务活动;
2、国际电子商务一般涉及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贸易伙伴、相关的商业部门;交易的行为和过程本身并不直接针对市场上的消费者;3、国际电子商务的具体运作涉及的部门和范围要远远多于或大于一般的电子商务,其相关的协调工作和法律惯例规范都是国际性的;4、在我国国际商务的发展将具有社会连动和示范效应。
1. 贸易条件指数: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当指数小于1时,表示贸易条件改善;当指数小于1时,表示贸易条件恶化。
2.对外贸易额在数值上等于一国的进口总额和出口总额之和。
3.某年世界出口贸易额为15 000亿元,世界进口贸易颧为16 000亿元,则该年世界贸易总额为31000亿元。
4.斯密在其代表作《国富论》中提出绝对成本论理论,李嘉图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比较成本论,其核心是两优取重,两劣取轻。
5.世界市场的运行机构包括国际贸易中心,世界运输网,世界市场销售渠道和信息网络。
6.产业内贸易理论主要从市场结构的角度,用规模经济,产品差别和需求差别分析了产业内贸易现象;公司内贸易理论主要用交易成本,内部化理论分析了跨国公司的公司内贸易现象。
7.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从要素条件,国内需求,相关和支撑产业和公司战略结构和竞争四组基本因素以及机遇和政府两组辅助因素等六个方面分析了一个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的形成及其变化。
8.国际商品协定通常利用缓冲库存、限额和多边长期合同三种方法来调节供求,影响价格。
9.在封闭市场上,价格变动幅度很小,而在“自由市场”价格变动很大。
1.对外直接投资的四种形式是开办独资企业,收买并拥有外国企业的股权达到一定比例,同东道国办合资企业和投资者投资利润的再投资。
2.对外间接投资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和借贷资本输出,后者一般有政府援助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国际金融市场贷款和出口信贷。
3.跨国公司的母公司所在国称为跨国公司的母国,子公司的经营所在国称为东道国。
4.从跨国公司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关系来看,对外直接投资是跨国公司形成的物质基础,跨国公司则是对外直接投资的载体。
5.服务贸易在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被纳入谈判议题,于1994年签定了服务贸易总协定,简称GATS。
1.对外贸易政策由对外贸易总政策,国别(地区)政策和进出口商品与服务政策构成。
2.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类型有:自由贸易政策,保护贸易政策和协调管理贸易政策。
3.重商主义者认为金银是财富的惟一形态,财富来源于流通领域。主张采取保护贸易政策来发展对外贸易。
4.19世纪工业革命时期,英国和法国主张实行自由贸易政策,而与此同时,美国和德国则主张实行保护贸易政策,其代表人物是汉密尔顿和李斯特。
5.特别附加税包括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6.征收关税的方法主要有从价税,从量税,混合税和选择税。
7.进口配额制主要分绝对配额和关税配额。
8.“自动”出口配额制是出国在进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一定期限内某些商品的出口配额。
9.进口许可证分为公开(一般)许可证和特种进口许可证。
10.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以发展转口贸易取得商业收益为主,是面向商业的;出口加工区则是面向工业。
11.根据关贸总协定规定,征收反倾销税不得超过倾销额。
12.普惠制的特点是普遍性,非歧视性,非互惠性。
1.关贸总协定(英文缩写为GATT)是1947年在日内瓦签订的国际多边协定。
2.关贸总协定至今已完成八轮谈判,前五轮谈判的主要议题是关税减让,肯尼迪回合首次涉及非关税壁垒。在东京回合达成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等协议,并给予发展中国家以普惠制。
3.世贸组织首次将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纳入多边贸易体制之中,比关贸总协定仅涉及 商品贸易的范围广泛。
4.世贸组织协定(英文缩写为WTO)于1994年4月15日在马拉喀什召开的部长级会议上通过,并采取“一揽子”方式和“单一整体”形式加以接受。
5.WTO扭转了GATT在特定“敏感”领域的保护政策,如农产品,纺织品和服装等。
6.关贸总协定对战后国际贸易发展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在历次谈判中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得利较多。
7.世贸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部长会议。总理事会可随时召开会议以履行其解决贸易争端和审议各成员贸易政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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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信托收据实质上是银行向进口商提供资金融通的一种方式
所谓的信来托收据是指源 进口人向代收行借取货运单据是提供的一种书面担保文件,表示愿意以代收行的委托人身份代为提货,报关,存仓保险,出售,并承认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代收行,在货物售出后所得款项应交银行
对比一下就知道了
⑹ 什么是贸易融资
正如楼上所说,贸易融资就是银行通过融资业务为企业在贸易流程中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在不同的需求节点上给予的资金支持。现代贸易融资更提倡的是供应链方面得融资业务发展,能够打通上下游渠道管理等整个产业链方面得融资服务。
⑺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求解)
1、不是。复在CIF条件下,卖制方只有保证按时发货的义务,而无须保证货物何时达到。
2、交易没有达成。我方22日的回电中修改了价格条款,属于还盘,即成了新的发盘,意方原发盘即随之无效。因此我方25日的去电并不能使交易达成。
3、我方应坚持向代收行索赔。在凭信托收据借单时,若代收行没有征得我方同意擅自让买方借单,应负付款责任。
4、我方应向买方协商,征得买方同意。银行只按信用证规定付款,而不管合同中有无规定。我方没有按信用证规定交货,银行有理由拒付。
5、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但只能赔8000美元。因为船只触礁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属于平安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内,而暴雨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不在其范围内。
6、交易未达成。法方来电规定7月份交货,而德方回电要求6月交货,已对法方的发盘进行了实质性的修改,属于还盘,法方未复电同意,因此交易没有达成。
德方可以要求法方退回400000欧元,或重新与法方达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