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池理财,是指银行将发行多款理财产品募集到的资金汇集起来,形成一个“大池子”。
资金池信托产品是指信托公司一次或多次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投向单一项目或组合投资于多个项目。根据资金与项目的匹配方式不同,可分为一对一、多对一或多对多三种方式。
其中常见的为多对多模式。资金池信托通过滚动发售不同期限的信托单位持续性募集资金,运用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
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以及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期限在1年以内的逆回购、信托产品或信托受益权、附加回购的债权或债权收益权等),以动态管理模式保持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平衡,并从中获取收益。
银行对池子里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和投资,投向一个由债券、回购、信托融资计划、存款等多元化产品组成的集合性资产包,并将此资产包的整体收益作为多款理财产品收益的统一来源。
银行利用资金与资产的期限错配赚取期限溢价,并通过理财产品的循环发行来保证“大池子”中资金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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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之主动管理型优势
从法律层面
信托法明确规定,信托公司因主动管理不善导致信托亏损,信托公司是要付全责的。所以主动管理型项目在任何一类信托项目里面,它的受重视程度是最高的。
从实力背景层面
主动管理型项目的融资主体就是信托公司,股东大多都是央企,国企,地方政府或者大型的金融机构,所以信托公司作为融资主体比任何一家实体企业都更具实力。
⑵ 信托公司资金池成立条件是什么及监管要求
这个问题我也在同问
我个人了解的是针对证券结构化产品:可以投降二级市场回,债券市场(正答、逆回购)等一些运作模式,一些信托公司会和银行的资金池对接,形成信托公司自身的资金池(中海和工行,夏国投和光大)。
这些监管都是由银监会监管的,资金的投向的监管和运作等都要按产品披露信息来。
⑶ 信托资金池产品是什么意思
信托的资金池产品指的是信托公司自己主动管理的产品。不像基建类信托、房专地产类信托亦或者属金融市场类信托一样,有明确投向。但是资金池类信托产品是一类很安全的产品,虽然看不到具体投向, 但是信托公司主动管理,只要信托公司资金管理能力强。这类产品更加能够吸引客户。
而且资金池类信托产品,收益比有固定投向的产品收益要上浮一些。主要原因在于,资金池类信托产品在投项目的时候比较快。信托公司接到项目以后,风控审核一过就可以直接把钱给到融资方。中间费用减少了不少,自然给到客户的收益就上浮一点点了。
⑷ 信托资金池是什么意思
信托资金池就是信托募集的资金构成的资金池。还有种说法是资金池信托。
资专金池信托属产品是指信托公司一次或多次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投向单一项目或组合投资于多个项目。根据资金与项目的匹配方式不同,可分为一对一、多对一或多对多三种方式。其中常见的为多对多模式。资金池信托通过滚动发售不同期限的信托单位持续性募集资金,运用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以及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期限在1年以内的逆回购、信托产品或信托受益权、附加回购的债权或债权收益权等),以动态管理模式保持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平衡,并从中获取收益。
⑸ 私募基金公司的资金池可以用一般户吗
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决定对中信信诚违规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行为采取暂停备案六个月的纪律处分,并责令中信信诚对有关资产管理计划进行清理和整改。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强调,违规开展资金池业务违背资产管理业务本质,极易形成投资者刚性兑付预期,滑向庞氏骗局,金融风险潜藏期长,一旦爆发,就会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危害性极大。中国证监会和协会严禁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开展资金池业务,多次明令禁止,今后将继续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违规资金池业务进行甄别,对涉及机构从严处理,对资金池业务进行全面清理,不留死角。
全行业要进一步认识资金池业务的危害性,严守从业底线,坚决远离灰色地带,坚决不打违规擦边球,绝不能用形式合规掩盖实质风险,绝不能脱实向虚,绝不能以投资者利益为代价而谋取机构自身利益,绝不能用眼前利益牺牲长远发展。全行业应当以查处的典型资金池案例为戒,汲取教训,认清形势,对已经开展的资金池业务进行清理,自觉杜绝资金池业务。
全行业要以全局和长远发展为重,坚守资产管理行业本质,坚持投资者利益至上,向投资者充分信息披露,对投资资产进行公允估值,保证资金来源与资产运用的流动性匹配和对应关系,合规发展,专业投资,加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持续强化执法执纪力度,严格履行纪律处分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风险防范,真正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格局,真正维护守法合规的行业秩序,真正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资金池业务分类特征及处罚案例
本文介绍资金池业务的监管规定、违规案例及资金池的类型和特征。
一、监管规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证监办发[2014]26号)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2015年3月版)》,中国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明确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
二、违规案例
日前,基金业协会决定对中信信诚违规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行为采取暂停备案六个月的纪律处分,并责令中信信诚对有关资产管理计划进行清理和整改。违规案例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8月13日,中信信诚管理的“中信信诚稳健收益3号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稳健收益3号”)设立第2期,资金规模4亿元,用于受让YL集团持有的下属企业的股权收益权,资金用途为用于满足YL集团及下属公司的生产运营流动资金需求,投资期限为6个月,由YL集团按照年化12.5%的回购溢价率对股权收益权进行回购。8月19日,稳健收益3号收到以投资顾问费名义划付的款项800万元。9月3日,稳健收益3号向中信信诚管理的“中信信诚现金管理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划付款项800万元。
2014年9月23日,稳健收益3号收到第1期投资本金3060万元,同日,稳健收益3号清退了第1期资金3103万余元,并将43640.19元结转至第2期。稳健收益3号第1期与第2期没有任何关联。
2015年2月2日,中信信诚决定将稳健收益3号第2期所持有的YL集团下属企业的股权收益权投资期限延长1年,提高延长期内回购溢价率至15%。
稳健收益3号第2期的初始资产委托人为中信信诚管理的“中信信诚现金管理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信信诚月悦盈8号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信信诚短期理财A型18号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中信信诚短期理财A型19号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4只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期间经过多次转让,2015年4月3日,稳健收益3号第2期的资产委托人为中信信诚管理的11只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上述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每天开放、每月或者每季度定期开放的现金管理类资产管理计划。每天开放的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使用摊余成本法按照10.5%的利率对稳健收益3号第2期进行估值;每月或者每季度定期开放的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在开放期前将其持有的稳健收益3号第2期份额转让给中信信诚管理的其他不处于开放期或者每天开放的现金管理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转让价格按照10.5%的利率和对应持有期限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中信信诚每月或者每季度定期开放的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一直按照预期年化收益率向投资者支付投资收益。
截至2015年6月,中信信诚共有几十只资产管理计划相互关联并采用上述模式运作。这些资产管理计划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每日开放的现金管理类资产管理计划(现金管理计划),总规模约300亿元,按照货币基金的估值方法计算并发布年化收益率,投资者可以按此进行申购赎回;二是每月或每季度开放的短期理财类资产管理计划(短期理财计划),总规模约150亿元。短期理财计划的开放期交错安排,投资者在开放期内按照既定的预期收益率申购赎回。三是类似稳健收益3号的资产管理专项计划用于投资非标资产(非标专项计划),存续期都在一年以上。现金管理计划和短期理财计划合计总规模的最多约50%投向非标专项计划。当某只短期理财计划进入开放期时,其持有的非标专项计划会转让给其他不在开放期的短期理财计划和每日开放的现金管理计划,待开放期结束后再认购其他进入开放期的短期理财计划转让的非标专项计划,或认购其他非标专项计划。
基金业协会强调,违规开展资金池业务违背资产管理业务本质,极易形成投资者刚性兑付预期,滑向庞氏骗局,金融风险潜藏期长,一旦爆发,就会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中国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严禁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开展资金池业务,今后将继续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违规资金池业务进行甄别,对涉及机构从严处理,对资金池业务进行全面清理。
三、资金池的类型和特征
根据监管法规并结合实践经验,笔者将资金池业务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形:
1、期限错配
期限错配是指资产管理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如3个月、6个月)进行滚动发行或开放,资金投向存续期比较长(如3年、10年)的标的(如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有限合伙份额等),投资者的投资期限与投资标的的存续期限、约定退出期限存在错配,且资金来源与项目投向无法一一对应。
理论上讲,对于滚动发行募集短期资金投资于长期投资项目的(“长拆短”),如果每笔资金的投资都能确保资金与项目一一对应,可以不视为资金池。但是在目前监管环境下,任何“长拆短”的期限错配都存在被认定为违规的可能,除了确保资金与项目一一对应以外,还必须特别注意前一期兑付的本金、收益应当完全来自融资方还本付息或投资产生的现金流,而不是后一期投资者的参与资金。
例如,中信信诚的上述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来源与资产运用的流动性无法匹配。现金管理计划每日开放,短期理财计划每月开放或者每季度开放,但是投资标的非标专项计划存续期都在一年以上。为了应对开放需要,现金管理计划和短期理财计划对非标专项计划进行内部交易,短期理财计划滚动发行,从而互相拆借流动性。
2、混同运作
一是不同资产管理计划进行混同运作,资金与资产无法明确对应;例如多个资产管理计划交叉投资于多个标的资产的情形,即“资金池”对接“资产池”。二是资产管理计划未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多个资产管理计划合并编制一张资产负债表或估值表;例如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下分成若干“子账户”,虽然每个子账户的投资都能确保资金与项目一一对应,但共用一张财务报表,未单独建账核算。
例如,中信信诚的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存在不同资产管理计划混同运作。2014年8月13日至9月23日,应当分别备案的两个不同的资产管理计划以1期和2期的名义在稳健3号同时存在。中信信诚管理的其他非标专项计划也存在上述混同问题。
3、分离定价
分离定价是指资产管理计划在开放参与、退出或滚动发行时未进行合理估值,脱离对应资产的实际收益率、净值进行分离定价;例如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资产后,虽然发生了投资损益但未进行估值,之后资产管理计划开放,管理人自行确定以单位份额净值1元接受投资者参与,造成实际价值与人为定价的背离。
对于投资标准化证券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如果能够进行公允估值,投资者按照净值参与、退出,且退出资金没有得到任何本金和收益保证,则不属于资金池。
例如,中信信诚的上述资产管理计划未能进行合理估值。现金管理计划在投资范围不符合货币基金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不得使用货币基金的估值方法。短期理财计划不得对非标专项计划简单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脱离对应资产的实际收益率进行分离定价,应当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的规定,合理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此外,中信信诚的上述资产管理计划未能进行充分信息披露。中信信诚未向投资者披露内部交易模式,未向投资者披露非标专项计划的有关情况。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是中信信诚提供的现金管理计划和短期理财计划的收益率水平以及中信信诚的信用状况。在此情况下,投资者极易形成“刚性兑付”预期。
4、例外情形
1)风险处置
根据基金业协会拟对《八条底线细则》修改的讨论意见,资产管理计划所投资资产发生不能按时收回投资本金和收益情形的,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开放参与、退出或滚动发行的方式由后期投资者承担此类风险,但管理人进行充分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的,可以不认定为资金池。
这种情形为管理人的项目风险处置明确了一条可行路径,但是管理人应特别注意,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务必做充分,须让投资者明确了解、认可其委托资金最终用于投资已发生风险预警或风险事件的项目,如果募集时已有具体的风险处置计划,也应一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
2)先募后投
实践中存在这类情形:资产管理计划募集时尚未确定具体投资项目,成立后再由管理人筛选投资项目并运用委托财产,而且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期设有开放期。
如果该资产管理计划确实是采用了多样化的组合投资策略,而且可以准确估值,并按照估值开放参与、退出,那么就满足了基本的合规性要求。但该种情形要特别注意:一是要确保估值方法的合理性、公允性,不能变相包装为按固定收益退出;二是要确保所投资资产确实属于组合投资标的,不能实际投向少量长期限、非标资产,实际上又构成期限错配;三是在募集时资产管理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标的筛选原则、投资策略等事项。
⑹ 为什么资金池的出现会让中国信托公司这么有底气
我也问这个问题与
我个人的理解是结构性产品的证券:您可以投降二级市场,债券市版场的资金(权正,逆回购)和运行其他一些模式,一些信托公司和银行将集中对接,形成了自己的信托基金池(海,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光大夏国投)。
这些法定披露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该基金投资于监管和运营所以要根据产品的信息。
⑺ 什么是信托资金池业务,有哪些风险
资金池信托产品是指信托公司一次或多次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投向单一项目或组合投资于回多个项目。根据资金与项答目的匹配方式不同,可分为一对一、多对一或多对多三种方式。其中常见的为多对多模式。资金池信托通过滚动发售不同期限的信托单位持续性募集资金,运用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以及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期限在1年以内的逆回购、信托产品或信托受益权、附加回购的债权或债权收益权等),以动态管理模式保持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平衡,并从中获取收益。资料显示,2012年以来资金池信托规模增长迅速,深受投资者的追捧和认可,几乎每家信托公司都新发了3~5只这样的产品,如平安信托的日聚金跨市场货币基金1号,自2009年成立以来,截至2012年底资金存续规模据估计已近400亿元,合格投资者的到期信托资金以及预期信托收益都成功实现兑付。
⑻ 四川信托百福系列是不是属于资金池产品
四川信托的百福系列,属于四川信托开展的类资金池业务!不是纯资金池业务!
类资金池业务,T+ 10兑付!
资金池业务,T+0兑付!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若有其他问题,可以私信于我!
⑼ 现在信托公司以资金池模式进行资产管理,安全吗从购买到赎回有什么风险点
资金池的产品比单一的集合资金信托的风险性更小,还可能发行新的资金池版信托产品来兑付老的的信托权产品的可能性,所以资金池产品的兑付风险相对来说小了很多。另外资金池的运作一般是投资于优质产品,有些好的产品直接在信托公司就自己用资金池资金做掉了,资金池不属于固有资产,属于理财资金的性质
⑽ 银行对理财资金池的法规有哪些
资金池理财是指银行将发行多款理财产品募集到的资金汇集起来,形成一个回“大池子”。同时,银行对答池子里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和投资,投向一个由债券、回购、信托融资计划、存款等多元化产品组成的集合性资产包,并将此资产包的整体收益作为多款理财产品收益的统一来源。银行利用资金与资产的期限错配赚取期限溢价,并通过理财产品的循环发行来保证“大池子”中资金的稳定性。
这一模式的风险在于将短期风险不断延后,一旦资金链断裂,将造成严重的流动性危机。而且在“资金池”中,资金无法与投资标的一一对应,导致银行和客户都很难估算投资成本与风险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