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旧改”发力,能扛起稳增长的大旗吗
旧改由于“既保民生,又稳投资,同时拉动内需”的特点,决定了国家层面将加快推动其内发展。中央层容面推进试点扩容,并推动地方加快政策落地和多元化金融支持。
在稳增长的目标之下,旧改接力棚改是我国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旧改兴起之前,棚户区改造一直是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点民生工程。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在摸索中逐渐形成了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等)、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三大体系,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也被纳入该体系。
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进行了大量探索,并在棚户区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规划建设、融资支持经验。
⑵ 上海新湖中宝对东新村四期周边道路有何对策
上海的旧改地块曾经是开发商最难咽的“肥肉”。虽然每块旧改地块都因地处上海市中心的核心位置,通常能取得非常高的毛利率,但往往因为动迁速度奇慢,一幅地块从开始动迁到结束,基本需要五、六年时间,由此分摊到每一年的收益率和内部回报率反而低于业内平均水平。
光大证券的研报曾指出,新湖房产在上海虽然拥有两大旧改项目,但销售规模迟迟无法扩大的原因,就是受阻于旧改项目的进度缓慢。如果公司能加速盘活优质地块,房产开发的销售规模有望迅速大幅增长,盈利能力因此大幅提升。研报还指出,如果新湖中宝能通过再融资开发上述两个地块,销售规模有望大幅提升,年复合增速达到67%。
不过,借助于上海市政府的新一轮旧改发力,部分位于市中心的旧改地块加速了动迁安置的进程,让房地产企业悬着的心落在了地下,也使那些拥有大量旧改地块的房地产上市公司间接受益。
以新湖中宝为例,55亿元再融资方案于7月31日获批,仅仅18天之后,上述募资所计划投入的新湖明珠城四期南块(东片)地块旧改房屋征收工作就在普陀区政府的主持下,取得了飞速推进——只用了短短20天,旧改征询获得了片区内85%以上居民的同意。市场因此对新湖中宝本次定向增发项目的投资收益前景极为看好。按照上述进度,整个地块有望按期完成拆迁,新湖中宝此前的定向增发预案中预估的利润率和投资收益率甚至有机会高于预期。
加快动迁安置速度
上海旧改项目曾经是很多人眼中的“肥肉”,因为这些地块位置非常核心,而且大部分属于纯宅地,往往有着令人垂涎的高售价。特别是在上海,自2004年以来,所有挂牌出让的土地中,已鲜见内环内区域的纯宅地;而旧改项目所处位置,恰恰是大部分都处于内环内的核心区域,且主要为宅地。这些土地的地理位置极佳,市场需求极为旺盛,一直是很多人眼红的地块。
但是自2006年以后,“旧改”的土地就不太受市场欢迎。原因之一就是动迁速度极为缓慢,业内就曾传出静安区某地块的整个动迁时间甚至一度长达15年。在这十五年中,开发商不单要持续投入资金用于安置居民,还无法通过银行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大量的资金因此沉淀在其中。
部分小开发商由于把资金大量砸在动迁安置上,最终仍然无力完成拆除工作,而被迫于资金断链后把项目整体出让。即便是大型地产企业,也频频受困于旧改,导致业绩表现不佳。
对房地产企业来说,旧改项目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成为公司的明星项目,也可以把公司拖入资金泥潭,而影响其中的关键就是动迁速度的快慢。动迁速度越快,意味着上述项目能取得的利润和年化收益率越高,反之不仅会影响到公司的开发收益,还会危及公司的资金安全性。由于上海旧改、棚改项目动迁速度缓慢,房地产行业一度对旧改表现得极为担心。
上海正在推动的新一轮旧改工作,让开发商对旧改地块的动迁进程重新充满信心。以普陀区东新村四期南块(东片)地块为例,从7月27日开始签约,到8月18日85%以上的地块原居民同意,仅用20天就取得了上海规定的旧改最低签约率。
在本次动迁安置工作中,普陀区政府给予的政策就极有动员性:在规定时间内如有95%的居民同意签约,已经签约的居民还能得到20万元每户的额外奖励。在这一政策的鼓励之下,目前已经签约的部分居民还在不断动员身边未签约的邻居早点签约,早点同意搬迁。
另外,根据动迁安置方案,上述地块的居民有六处邻近地块和两处异地地块的商品房可以选择换购,不仅改善了原居民的居住条件,每户还有一笔数额不菲的拆迁补偿金。
上述政策大大加强了原住户的积极性,因此仅仅只用二十天就已经签约同意上述动迁安置房案。中房信研究总监薛建雄指出,上述普陀区东新村四期南块(东片)地块的旧改项目,是上海近年来旧改过程中速度较快的一个案例。开发商向政府提供的居民安置资金和整个项目的动迁安置时间都基本上可以确定,投资风险大大下降,将成为未来动迁安置的一个范例。
⑶ 住建部:将积极创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
7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介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 潘旭 摄
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记者樊曦、王优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1日表示,为进一步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积极创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在国新办1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黄艳表示,2017年底,住建部在厦门、广州等15个城市启动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截至2018年12月,试点城市共改造老旧小区106个,惠及5.9万户居民,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她说,从试点及各地反馈的情况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这项工作,需要破解三个难题:一是建立多元化融资机制,加大改造资金筹集力度。二是地方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发动小区居民通过协商形成共识,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三是在改造中因势利导,同步确定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居民议事规则,同步建立小区后续管理机制。
黄艳表示,下一步住建部将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抓紧摸清当地城镇老旧小区的类型、居民改造愿望等需求,在此基础上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标准和对象范围。二是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的原则,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政府引导和统筹协调,动员群众广泛参与,保证改造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改造取得预期效果。三是积极创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包括探索金融以可持续方式加大支持力度,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等。四是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顺应群众意愿,积极发展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保洁等服务。五是推动建立小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
⑷ 住建部:积极创新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 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据黄艳介绍,2017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厦门、广州等个城市启动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截至2018年12月,试点城市共改造老旧小区106个,惠及5.9万户居民。
观点地产网讯:7月1日,国新办就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举行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表示,为进一步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积极创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
她表示,机制将包括探索金融以可持续方式加大支持力度,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等。
据黄艳介绍,2017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厦门、广州等15个城市启动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截至2018年12月,试点城市共改造老旧小区106个,惠及5.9万户居民。
其表示,从试点及各地反馈的情况看,需要破解三个难题:一是建立多元化融资机制,加大改造资金筹集力度;二是地方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发动小区居民通过协商形成共识,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三是在改造中因势利导,同步确定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居民议事规则,同步建立小区后续管理机制。
黄艳还表示,为进一步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积累经验,将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是抓紧摸清当地城镇老旧小区的类型、居民改造愿望等需求,在此基础上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标准和对象范围。
二是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的原则,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政府引导和统筹协调,动员群众广泛参与,保证改造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改造取得预期效果。
三是积极创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包括探索金融以可持续方式加大支持力度,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等。
四是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顺应群众意愿,积极发展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保洁等服务。
五是推动建立小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
⑸ 南宁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减免了哪些行政性收费税收方面有哪些优惠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文号:南府发〔2008〕32号
发布日期:2008-5-22
执行日期:2008-5-22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城市建设工作进程,着力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切实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树立首府城市的新形象,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的危旧房改造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危旧房改造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民生改善,按照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公共环境优先、突出地域特色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突出重点,加快实施,切实改变城市面貌,改善人居环境,优化住房供应结构,促进我市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协调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总体目标
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旧区现状特点,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分类分批分期实施我市危旧房改造工程,力争利用10年时间基本完成快速环道内危旧房集中片区的改造任务。通过危旧房改造,不断深挖现有建设用地潜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完善城市功能布局;进一步改变旧区落后面貌,改善市民居住环境,优化住房供给结构,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同时将旧城区改造建设成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环境优美、设施先进、质量优良的现代化街区。
二、危旧房改造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稳妥推进原则
以规划为龙头,坚持高起点,高水平规划设计,科学编制南宁市危旧房改造专项规划,使相关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合理制订实施方案,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法,稳步开展危旧房改造各项工作。
(二)坚持以人为本,拆建结合原则
坚持以改善民生作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中心,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通过危旧房改造使市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同时在改造过程中,遵循历史文化传统的保护利用,注重拆除改建和保护更新相结合,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
(三)坚持综合改造,配套建设的原则
坚持实施成片危旧房改造,严格控制零星插建开发,同时完善公用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旧城区生活环境质量和公建配套质量,确保危旧房改造在合理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侧重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实现,并且符合国家关于住房建设中小套型低建筑面积的住房政策要求,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求。
(四)坚持属地管理,多方筹资的原则
坚持危旧房改造项目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原则,以城区作为危旧房改造实施主体,确保既快又好地实施危旧房改造。同时,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鼓励各类经济实体参与危旧房改造,因地制宜,齐头并进,全面推动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大规模展开。
(五)坚持注重文化,美化环境的原则
坚持在危旧房改造中将南宁市传统的地域文化元素和时代发展特征有机结合起来,充分挖掘历史人文景观和地方民族特色,让地方的文化内涵融入城市更新改造中。在承袭历史文脉、延续民俗传统、张扬绿城特色的基础上,使旧城区成为具有较高文化品质、体现地方特色、环境优美,集传统与现代于一体的多功能街区。
三、危旧房改造的对象和项目类型
(一)改造对象
本指导意见所述的危旧房改造,主要是指我市快速环道以内的危旧房屋较多,建筑布局混乱,公建配套缺乏,人居环境较差的老、旧区域的改造建设。为确保危旧房改造效果,我市鼓励实施成片危旧房改造项目,严格控制零星改建项目。
(二)项目类型
以“公共环境优先”为导向,根据项目的地理位置、现状特点、规划功能定位及预期效益等内容,本指导意见将我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大体分为四大类型:一是优居工程型项目;二是公建配套型项目;三是商业开发型项目;四是骑楼改造型项目。
优居工程型:优居工程型项目主要是响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在改造优化旧城区居住环境的同时,对我市住房供应体系进行合理补充,并提供低价位及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一般位于旧城居住区内,片区配套设施和建筑状况较差,区位一般;片区内建筑布局混乱,危旧房屋大量存在,公建配套缺乏;片区改造对改善人居环境,优化用地布局,提升城市景观具有重大意义。优居工程型项目是以政府主导、市民参与、按市场化运作、以原地安置为主要特点的危旧房改造新模式。项目选取是以改善片区人居环境,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供低价位及社会保障性住房为准则,不以经济赢利为目的,在确保项目投入产出基本平衡的前提下侧重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实现。
公建配套型:公建配套型项目主要是解决市中心人口稠密地区市政配套设施和公益配套设施严重不足问题。项目选取是基于项目所在片区缺乏大型公建配套设施(如停车场、医疗、综合市场等),且已极大影响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商业开发型:商业开发型项目主要是进一步完善市一级商业中心建设,整合提升传统商业中心区的业态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为加快市域核心商业区的业态升级提供源动力。项目一般位于市中心或城市副中心区域,周边配套设施较齐全,区位较好,利于形成多业态商业建筑综合体;片区功能布局不合理,危旧房屋较多;拆迁成本较高,但区位较好,项目开发预期经济效益显著。
骑楼改造型:骑楼改造型项目主要是将南宁市传统的地域文化元素融入到城市建设项目中,充分挖掘历史人文景观和地方民族特色,让历史的文脉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延伸。项目一般位于市中心的传统街区和历史保护街区。此类旧改项目可采取拆、改、留并举的方式,进行“修旧如旧”、“更新整饰”或“拆除改造”等形式改造。
四、危旧房改造的主要工作方法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危旧房改造是一项为民办实事工程,必须坚持政府在危旧房改造中的主导地位。政府利用财政及国有企业的融资平台和建设平台,辅以社会招商,保证危旧房改造的顺利实施;并通过对规划制订、土地利用、开发建设、销售管理过程的控制和有效引导,确保危旧房改造预期目标的实现。同时,危旧房改造亦是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参与。
(二)成片改造,综合整治。为彻底改善片区环境,我市危旧房改造原则上实行成片拆除改造。
通过对危旧房较集中的居住区、棚户区的成片改造,切实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片区环境、配套设施有明显改善,同时可向社会提供低价位商品房,有效抑制商品房价偏高问题,此外还可集约出部分土地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对不宜成片改造的旧住宅区以及历史保护街区等,通过改造更新和保护利用相结合进行综合整治,做到在拆除改造中保护,在保护利用中更新,在更新延续中拓展。
(三)分类实施,分级推进。根据危旧房改造项目类型和特点,充分发挥市、城区两级行政管理体制的作用,采取相应的运作模式分类实施、分级推进。其中优居工程型项目原则上由城区政府主导组织实施、市级各部门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公建配套型、商业开发型和骑楼改造型等项目原则上由市级主管部门统筹组织推进,城区政府配合实施。不同类型旧改项目的运作模式可根据我市建设发展和市场变化需要,灵活、主动的适时调整,以便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我市危旧房改造。
(四)创新旧改,优居保障。积极响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结合城市危旧房改造配套建设“优居商品住宅”。为改善我市住房供应结构,有效抑制商品房价偏高,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我市鼓励结合国家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危旧房改造。重点将危旧房改造优居工程型项目建设与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紧密结合,配套建设“优居住宅小区”,并按“限定房型面积、限定售房价格、限定销售对象”的原则,向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和危旧房改造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提供介于完全市场化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之间的政府主导性质的“优居商品住宅”,加大我市中低价位住房的供应力度,丰富我市住房供应层次,有效满足不同层次家庭的住房需求。同时,优居工程型项目在保证项目投入产出基本平衡前提下,可适度提供一定量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优居商品住宅”:是指结合我市危旧房改造优居工程型项目建设,由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按“限定房型面积、限定售房价格、限定销售对象”的“三限”原则向符合条件的家庭户或个人统筹供应的政策性商品住宅。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市建设主管部门另行研究制定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五)重心下移,城区为主。根据危旧房改造的特殊性和属地管理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危旧房改造工作重心在城区。通过将危旧房改造相关职责和权益下放城区;将我市直管公房资产下放城区盘活;将部分国有开发企业下放城区运营等运作方式,进一步充实城区的职能,增强城区的实力,明确城区的职责,切实使城区责权利有效统一。坚持以城区作为危旧房改造实施主体,城区政府要尽快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负责具体项目组织实施和全过程动态管理,全面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合理补偿,和谐拆迁。危旧房改造涉及城市房屋拆迁,涉及住户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以人为本,依法拆迁,保障安置。根据国家政策并结合项目实际,在旧改项目实施时,可设定具体拆迁优惠政策,最大限度让利于市民。同时,加快推进拆迁安置小区及低价位房建设工作,努力拓宽安置房源渠道,切实解决市民拆迁安置的后顾之忧,确保老百姓真正安居乐业。
五、认真抓好危旧房改造的各项管理工作
(一)认真抓好危旧房改造的规划管理。高水平、高起点编制危旧房改造专项规划,充分兼顾经济功能和其他社会服务功能的协调。实行立体规划,全面顾及地上地下空间以及周边区域的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进行全方位改造。合理制定相关规划指标,既为城市发展留下空间,也要兼顾土地的有效利用。
(二)认真抓好危旧房改造的土地管理。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所涉及的土地进行审核、确权、登记,严格土地用途和土地变性管理,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土地出让工作和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加快推进危旧房改造工作步伐。
(三)认真抓好危旧房改造的项目建设管理。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负起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的管理监督职责,确保各项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及时跟进,保证危旧房改造的供电、供水、道路、绿化、照明、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及时配套和消防、治安、安全作业等各项管理的到位。同时,加大旧城区规划建设执法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对违法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市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四)全力做好危旧房改造的拆迁补偿安置。拆迁管理部门及各城区政府要全力做好我市拆迁补偿安置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作,全程跟踪,动态管理,力求实效。项目业主在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严格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同时,按照尊重历史、有利于改造的原则进行,让广大市民群众从危旧房改造中获得发展成果。
六、加大危旧房改造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加强对危旧房改造的财政支持。各级财政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对危旧房改造给予必要的支持,重点保证工作经费。同时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范围内,积极制定实施各项优惠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将危旧房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拨付城区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低收入人群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并按政策减免危旧房改造项目有关行政性收费。
(二)创新危旧房改造的方式和方法。危旧房改造涉及面广,工作复杂,项目实施要有创新的配套政策和工作方式支持。在危旧房改造实践中,要积极探索国有经济实体参与实施改造、项目招商开发方式实施改造、单位自改自建方式实施改造等多种改造模式,因地制宜,齐头并进,全面推动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大规模展开。
(三)加快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将危旧房改造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列入城市建设年度计划,尽早安排实施。将危旧房改造中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管理体系,按现行城市管理体制和标准,落实工作任务、经费和队伍。
(四)为危旧房改造提供高质高效服务。加强对危旧房改造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我市危旧房改造管理体系。市旧区改建办公室作为我市危旧房改造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危旧房改造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危旧房改造提供灵活高效的行政服务。切实建立危旧房改造项目出让、拆迁、报建审批的“绿色通道”,各相关审批职能部门要明确审批的流程和时限,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为危旧房改造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
七、其他
(一)本市快速环道以外的城市建成区以及市辖各县涉及的危旧房改造活动,可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二)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⑹ 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旧城改造的土地熟化符合政策要求吗
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旧城改造的土地熟化符合政策要求
其实,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回城市建设在国外并答非新鲜概念。目前,国际上常见做法包括“建设-经营-转让”(BOT)及其衍生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按契约授予私营企业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⑺ 住建部:将积极创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
据新华社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1日表示,为进一步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积极创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在国新办1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黄艳表示,2017年底,住建部在厦门、广州等15个城市启动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截至2018年12月,试点城市共改造老旧小区106个,惠及5.9万户居民,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她说,从试点及各地反馈的情况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这项工作,需要破解三个难题:一是建立多元化融资机制,加大改造资金筹集力度。二是地方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发动小区居民通过协商形成共识,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三是在改造中因势利导,同步确定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居民议事规则,同步建立小区后续管理机制。
黄艳表示,下一步住建部将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抓紧摸清当地城镇老旧小区的类型、居民改造愿望等需求,在此基础上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标准和对象范围。二是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的原则,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政府引导和统筹协调,动员群众广泛参与,保证改造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改造取得预期效果。三是积极创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包括探索金融以可持续方式加大支持力度,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等。四是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顺应群众意愿,积极发展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保洁等服务。五是推动建立小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
⑻ 旧城改造、旧村改造、城中村改造在三个词的概念区分
1
旧城改造是指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从根本上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既反映城市的发展过程,城市空间规划组织以及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完善过程;又表示物质成果,反映当时的建筑和福利设施状况。旧城改造是个不间断的过程,取决于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速度。
内容包括
①改造城市规划结构,在其行政界限范围内,实行合理的用地分区和城市用地的规划分区;②改善城市环境,通过采取综合的相互联系的措施来净化大气和水体,减轻噪声污染,绿化并整顿开阔空间的利用状况等;③更新、调整城市工业布局;④更新或完善城市道路系统;⑤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并组织大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把旧街坊改造成完整的居住区。
2
旧村改造
进行旧村改造,是推进郊区城市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利用水平;有利于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水平;有利于加强农民住宅建设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增强农村地区的抗灾防灾能力;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摘自《北京旧村改造试点指导意见》)
编辑本段旧村改造主要工作内容
旧村改造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村域规划编制,居民点改造建设,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产业结构提升等内容;主要通过对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低效无序利用的改进提高用地效率,改善村居环境,腾退建设用地,并将腾退出的土地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产业提升。 由于旧村改造往往涉及面积较大,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长期滞后,对大多数村来说,旧村改造费用往往难以承受,因此,在旧村改造过程中,相关部门允许采用村民集资,村集体筹资和市场融资相结合的方式,引入社会资金力量进行旧村改造,但由于其他配套政策的滞后,尤其是在集体土地流转经营方面的问题,给改造工作带来了很多问题,在旧村改造工作中出现了变相小产权方,缺乏后续资金投入和合同欺诈等问题,这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门积极配套相关土地和经济政策,一方面需要加强项目管理,监督资金使用。 同时,旧村改造工作也出现了相当多的成功案例,通过旧村改造,村居环境得到了很大改进,通过对腾退土地的再次开发,带动集体经济和二三产业的发展,形成了各自村域经济的发展特色。
3
所谓“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由于农村土地全部被征用,农村集体成员由农民身份转变为居民身份后,仍居住在由原村改造而演变成的居民区,或是指在农村村落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农村土地大部分被征用,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的农民仍在原村居住而形成的村落,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
通常所说的“城中村”,仅指在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位于城区边缘农村被划入城区,在区域上已经成为城市的一部分,但在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村落。
行不?
⑼ 银行有支持旧城改造项目资金吗
1、银行有支持旧城改造的项目资金,目前更准确的说法是支持棚户区改造(包回括以前所称的:旧答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老企业老工业区漏旧房改造、危旧房改造等)。
2、棚户区改造获得银行融资支持有前提:一是纳入所在城市的棚改年度计划;二是棚改拆迁方案获得居民95%以上的支持(现在不允许强制拆除,只能在小范围内进行司法拆除且时间周期长);三是改造方案(含拆迁、可研、成本、规划初步方案等内容)获得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3、获得银行融资,一般是由地方政府通过城投和房投等国有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同样需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