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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地产信托

发布时间:2021-03-09 17:49:17

㈠ 为什么房地产信托有432原则

“4”是指该项目在信托项目发行时需要保证至少四证齐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是该地产类项目的总资金中必须至少有30%的资金来自于融资
“2”是该地产类项目的融资方至少拥有二级以上(包括二级)的开发资质

四证齐全是国家对房开贷的统一规定,基础条件,硬条件。30%自有资金是银行业监管机构的规定,基础条件,硬条件。二级资质是银行风险控制的底线要求,保证贷款投向项目的工程质量不产生大概率上的危害银行信贷资产安全的风险事项。总的逻辑都是贯穿着信贷管理安全性的基本原则,历经多年银行房开贷经营管理经验教训验证,上升为部门和银行内部的规章制度,经得起考验,容不得突破。至于有一证拿不到,事件本身可能包括着当地行政审批部门的惰政、推诿、吃拿卡要,也或者是项目本身确实存在主观问题,但那都不是国家赋予他们的权力,是他们自己没有切实做好监管或被监管,银行不冒这种风险,有能力自己单挑,银行是不会在底线下开闸的。
话说回来,这年头,房开贷的审批和放款本身就难之又难了,还缺证,基本是靠边站了。目前的监管约束高压下和经济下行周期内,没有银行会同情达不到硬底线的房开贷企业的。银行不是慈善家、它也是企业,是企业就必须守法遵章、稳健经营,否则同情别人、自己违规甚至可能犯罪,就不值得了,所以不会出现冒险干的事啦。

㈡ “紧箍”再收紧 房地产信托风险防控压力攀升

自2019年下半年以来,窗口指导、余额管控成为了房地产信托业务的关键词,今年以来,监管也在不断“重拳出击”遏制当前房地产信托业务违规乱象。11月5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多位信托业从业人士处了解到,在展业层面,房地产信托业务大部分均做了收紧,今年以来,部分房企现金流紧张,可能存在风险加剧的情况。受“爆雷”潮的影响,1-10月,房地产信托领域违约金额已超400亿元。在分析人士看来,从过往经验看,调控房地产和房地产信托的严监管政策都会增大市场房地产信托违约规模,因而在未来一段时间,房地产信托风险防控压力增大。

三条“红线”排查大幕开启

为防范化解风险,监管专门针对房地产信托开启了一轮专项排查。近日,有市场消息称,银保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新一轮房地产信托业务专项排查的通知》,并要求各地银保监局于11月30日前将排查情况上报。

从多位信托业从业人士处获悉,上述消息属实,此次银保监会排查的问题主要为,是否违反“四三二”要求、是否用于土地储备、是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否协助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套利,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行为。不过也有部分信托公司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份文件应该主要是针对房地产信托业务较多的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占比不大的暂未收到通知”。

“这次排查是一项例行检查。” 一位信托公司从业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称,主要排查房地产信托的三条“红线”。这三条“红线”是指监管层收紧房企融资较为清晰的三条标准,要求控制房地产行业的有息债务增长。

具体来看,“红线”一是剔除预收款的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70%,“红线”二是净负债率不得大于100%,“红线”三是现金短债比不得小于1倍。根据三条“红线”的触线情况,分为红、橙、黄、绿四档,红色档三条“红线”都触碰到了则不得新增有息负债。橙色档碰到两条“红线”则负债年增速不得超过5%。黄色档碰到一条“红线”,则负债年增速不得超过10%。绿色档三条“红线”都未碰到,则负债年增速不得超过15%。

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轮专项排查会进一步实质收紧投向房地产领域的信托资金投向,部分房企现金流紧张,预计市场并购风潮还会持续较长时间。

年内违约规模已超400亿元

2020年,信托行业兑付延期频发,房地产信托的违约情况也持续走高。北京商报记者从用益信托获得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10月,房地产信托领域违约金额总计达到411.37亿元。

从具体的时间节点来看,今年3月,房地产信托的违约走向小高峰,当月违约金额达到115.12亿元,后又在4月回落至82.25亿元。到6月又迎来一波增长,当月违约金额达到134.56亿元。10月信托行业共发生27起违约事件,其中房地产信托的违约金额为2.3亿元。

一家信托公司相关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称,在房地产信托运作过程中,投资者先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再委托信托经理筛选优质房地产项目。信托公司和信托经理能否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也直接影响房地产信托产品的安全性。这位信托公司人士直言,现在房地产信托没有好的备案项目,再用之前的项目结构借钱只能增加公司债务,达不到监管机构的要求,再加上房企普遍面临融资收紧的情况,现金流紧张,风险有加速暴露的可能。

在资管研究员袁吉伟看来,短期内房地产市场行业景气度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一方面销售资金回笼放缓,外部融资渠道受阻;另一方面房地产企业的债权融资、信托融资等大量到期,如果不能有效调配资金,很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从过往经验看,历次调控房地产和房地产信托的严监管政策都会增多市场房地产信托违约规模,并在调控后的半年到一年达到违约高峰。因而在未来一段时间,房地产信托风险防控压力增大。

合规、风险指标面临双向承压

一直以来房地产信托就备受业内关注,一边是房企对资金的渴望,一边是监管的不断严控,房地产信托的成立规模也在持续波动。来自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二季度末,房地产资金信托余额为2.5万亿元,同比2019年二季度末2.93万亿元下降14.68%,环比一季度末2.58万亿元下降3.1%。

今年6月,银保监会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中提到,信托公司存在未严格执行房地产信托贷款监管政策,向不满足“四三二”要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贷款;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提供土地储备贷款或流动资金贷款;以向开发商上下游企业、关联方或施工方发放贷款等名义将资金实际用于房地产开发,规避房地产信托贷款相关监管要求等问题。

在全行业收缩的时候,房地产信托产品的合规性和风险性亟待检验,在廖鹤凯看来,房地产业务阶段性规模受限,不过存量规模依然很大,对信托公司来说,后续可以持续提升股权投资比重,待政策成熟可以加快布局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业务。

正如袁吉伟所言,房地产信托被严监管预示着传统信托业务的增长空间将越来越受到制约,传统粗放的高增长模式越来越难以持续。他进一步指出,信托公司要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就要顺应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新趋势,顺应监管新要求,明确新的有效业务组合和市场方向,塑造与之相匹配的专业能力,获取新的增长驱动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占据资管新时代的一席之地。

㈢ 房地产信托要求的4321指什么条件

地产类信托的条件是“432”,而非“4321”。

一、4是指项目的四证齐全,分别指:版

1、国有土地权使用证(土地证,国土局颁发);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颁发);

二、3是指30%自有资金,即一个项目总投资的30%必须是房企自己出资的。

三、2是指二级开发资质,房企开发资质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是最高级别,四级是最低级别。

拓展资料:

房地产信托就是信托投资公司发挥专业理财优势,通过实施信托计划筹集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委托人获取一定的收益。

1883年美国首先成立了波士顿个人财产信托(Boston Personal Property Trust),但直到1920年以后,美国投资事业才有了划时代的发展,这也是美国在战后涌现出大量的富豪手中所持有的过剩资金所致。房地产信托经营业务内容较为广泛,按其性质可分为委托业务、代理业务、金融租赁、咨询、担保等业务。房地产信托的运作流程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美国模式,另一种是日本模式。

㈣ 房地产信托是指什么

说全面一点:房地产信托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房地产法律上或契约上专的拥有者将该房地属产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按照委托者的要求进行管理、处分和收益,信托公司在对该信托房地产进行租售或委托专业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经营,使投资者获取溢价或管理收益。由于房地产的这种信托方式,能够照顾到房地产委托人、信托公司和投资受益人等各方的利益,并且在《信托法》目前已颁布实施的条件之下,其必将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一经推出,必然会受到各方的欢迎。二是房地产资金信托,即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将资金投向房地产业并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这也是我国目前大量采用的房地产融资方式。
其实现在房地产信托风险有点高了,从去年开始,房地产信托违约事件时有所闻,这时候再投资房地产信托是不明智的。建议你投资其它信托产品吧。

㈤ 如何控制信托产品的风险

好大的命题
除去经营性风险、系统性风险等等不说,就从项目尽调来说,这个最直观
举例:房地产信托,一般都是需要了解地产企业的情况:
1、主体实力(财务、业绩、行业地位、甚至政治风险)
2、抵押物(形态——土地?再建?存量?)
3、还款来源(楼盘的销售情况、地段、周边配套等等)
4、担保方等等,不一一列举,要想控制风险尽调越细约好。
但是这些都是扯,信托作为影子银行干的本来就是合法高利贷,这么高的收益,本来就没什么行业是顶的住的,不赌既是最大的赢家

㈥ 如何规避房地产信托投资风险

1、房地产债权信托

房地产债权信托房地产债权信托主要是指房地产贷款信托,是将信托资金用于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类信托业务。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向房企发放贷款信托需要满足“四、三、二”条件:

四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成:
自有资本金投资比例达到30%

二级:
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

房地产债权信托主要关注点是信托到期本息回收问题,因而需要关注融资方偿债能力、融资项目可行性、抵质押物价值充足以及变现性等方面,通常设置抵质押、资金账户监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连带担保责任、本金分期归集计划等风险控制措施。(市面上绝大多数房地产信托属于此类型,信托公司直接以贷款的形式借给房地产企业)

房地产债权信托具有简单、易于操作的特点,同时也是与现行法律衔接最好、最常用的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不过,房地产债权信托对于放款条件要求较高,部分未达到要求的融资需求,无法满足,而且该类信托业务模式将提升房企财务杠杆,将压缩其后续融资空间。

2、房地产股权信托

房地产股权信托房地产股权信托主要是指信托资金用于获得房地产企业股权从而为其提供开发建设资金的一类信托业务。

股权获得方式:
受让原有股东股份
增资
出资新设项目公司

与债权信托相比,房地产股权信托并没有那么严格的合规要求,因而可以满足房地产企业拿地、四证不全时期的融资需求,股权融资也有利于美化房企财务报表,部分情况是作为过桥资金,待四证齐全后向银行申请开发贷,实现信托资金的退出。很多房地产股权信托是附有回购协议的,实际上是假股真债;还存在部分股权投资信托仅以少部分资金获得房企股权,其余大部分资金以股东借款名义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这实际上既降低了股权投资收益的不确定,也有效绕靠看房地产贷款信托的监管要求。

房地产股权信托重点关注最终能否到期退出,对于负有回购协议的,这就需要关注回购人是否能够履行回购义务。同时,由于参股房企,信托公司也需要履行股东权利义务,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这有利于维护自身利益。从房地产股权信托风险控制手段,第一一般采用采用结构化设计,通过次级受益权部分提升优先级投资人的投资安全性;除已拥有股份的剩余股份提供质押,从而全面掌控房企公司运作;全面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掌握财务、公章等各类印章和网银密钥,部分情况下还将聘请外部公司监督融资项目建设;融资项目抵押等;违约时的资产处置权利等

3、房地产财产权信托

房地产财产权信托是指以房企所有拥有的各类财产权或者以个人拥有的房地产作为信托财产而开展的一类信托业务。

(一)房企作为委托人的财产权信托

以房企所有拥有的各类财产权为财产权而设立的信托本质上仍是满足房企项目建设的投融资需求,但是此处房企为委托人,财产权小份额切分,转让给合格投资者,从而获得开发资金。不过,目前市场的大部分财产权还是会附有回购协议,从而实现投资者的固定收益,是信托融资的一种交易结构形式变通,或者对现有监管政策的规避。受托信托财产可以是特定资产收益权,诸如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在建项目收益权、股权收益权等特定资产收益权以及债权。虽然特定资产收益权信托已开展多年,但是特定资产收益权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还存在一定争议,该类信托还有待于接受司法审判的检验。
目前房地产财产信托本质还是一种融资工具,而不是来自基础资产的收益,因而其重点还是要看回购义务人的履约能力,主要是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其风险控制措施、交易结构基本与房地产债权信托和房地产股权信托相类似。

(二)个人作为委托人的房地产财产权信托

个人将其所拥有的房产等财产作为信托财产而设立信托,是以财产管理以及财产传承为主要目的的信托模式。这主要是借助信托公司的专业性,实现房产的保值增值,以及实现财富的有序传承。此类房地产信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房地产开发信托、房地产管理信托以及房地产处置信托。

房地产开发信托主要是委托人将所拥有的土地作为信托财产,由信托公司负责聘任建筑公司、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融资等事项,待房地产建设成功后,或者通过出租实现向受益人分配收益,或者将成品房向受益人分配,不过该类业务还主要适用于土地产权私有的欧美等国家。

房地产管理信托主要是指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意愿或者受益人利益最大化,通过有效管理以房地产作为信托财产的方式,所进行的一类业务。此类信托在美国、日本、我国台湾都较为普遍,在日本个人可设立不动产信托,由受托人实现信托财产的管理、租赁等,从而实现房产的保值增值。而在欧美,设立基于房产的信托则可以保障其在死后有序传承给继承人,同时由避免继承人直接获得房产后变卖。

房地产处置信托主要是指委托人将房产受托给信托公司,尤其帮助通过出售等方式,处置房产,最终将获得现金分配受益人的一类信托业务。

我国尚未开展此类业务,一方面是由于现行信托法律制度不健全,包括信托财产登记、信托税收等诸多障碍存在,另一方面是信托公司在房地产经营管理方面专业性不高,市场需求不高。但是,从未来发展看,此类业务还是具有一定市场空间的。

4、房地产资产证券化信托

资产证券化既包括各类金融债权,也包括各类不动产,房地产资产证券化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房地产投资基金信托,就是不动产资产证券化的重要一类,是指投资人将资金以类债券的投资形式,投入在由专业机构管理和全程担保的不动产里,通过专业机构的管理获得稳定的高效的回报。REITs主要的目的是通过分红的形式和投资者分享可预测的、稳定的房地产投资回报。REITs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开始在美国兴起,至今欧美及亚洲的较发达国家和地区均设立了REITs。在美国约有300个REITs,其总资产超过3000亿美元,近2/3在国家级的股票交易所上市。目前已有近40个国家成功推出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不同于一般的信托产品,REITs具有鲜明的特征。它投资期限长,以成熟的商业物业为主,资金来源多是公募形式,对投资对象(限制开发项目)有限制,甚至地域有限制,属于一种大众投资工具,监管严格。每份REITs基金单位都代表对某个物业一定比例的所有权,有固定资产作后盾,因而也较容易用于质押或担保融资,收购物业需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REITS也受到较为严格的监管,根据美国、法国等主要国家的监管要求,REITS发行前需要经过监管审批或者报备,一般采用信托制或者公司制实现破产隔离,大部分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75%左右的资金要投资于具有稳定收益的房产,每年需要分配大约近90%的收益,一般仅对投资者所获得的红利征税,从而避免双重征税。(目前在国内已经重启,并且试点)

5、基金化房地产信托

基金化房地产信托目前市场上还有采取多种资金运用方式的,即房地产基金信托,从而提升信托资金运用效率。基金化房地产信托主要专注于房地产行业投资,通过运用股权、债权、物业持有、不良房地产项目重组等资金运用形式,同时对多个房地产项目进行组合管理的一种信托运作形式,信托公司可以与专业房地产私募基金机构合作,也可以与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从而实现强强联合,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全周期下,房地产项目全方位运作。

信托公司接受的委托资金,采用股权、债权、物业持有等多种运作方,投向多个房地产项目。这种模式采用组合投资的方式,有利于分散风险,挑选最为合适的房地产项目,从而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也有利于提高信托公司报酬水平。当然,此类运作方式对于信托公司专业性和房地产运作能力要求更高,因而信托公司会与其他专业机构合作。

下面金融狗说一下在项目上应该重点关注哪些东西?

判断房地产信托产品风险的几大关键指标如下:
是否具备足额的抵押物(一般抵押物评估价值为信托融资额度的2倍以上),且抵押物处置时具备较高的流动性(一般刚性需求为主的住宅更加容易处置);

2.项目的区域位置是否拥有较强的市场需求(目前来看,一二线城市的住宅项目需求仍然较为旺盛(深圳新盘秒杀的情景是很难想象到的),三四线城市的项目最好是位于区域核心地段);

3.开发商的实力与背景如何(衡量房地产开发商实力的一个重要指标是销售量排名,去化率,对于其过往业绩也可以进行考察做一个纵向对比);

4.实际控制人的人品如何(投资者可以重点关注实际控制人的发家历程,以及是否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负面新闻报道)。

㈦ 银保监会:加强房地产信托领域风险防控

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6日表示,为加强房地产信托领域风险防控,针对近期部分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速过快、增量过大的信托公司,银保监会近日开展了约谈警示,要求这些信托公司控制业务增速,提高风险管控水平。
该负责人表示,截至2019年5月末,房地产信托资产余额3.15万亿元,占全部信托资产余额14%,较年初增加1665.97亿元,同比增长15.15%。但部分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长较快,部分房地产信托业务存在一定合规问题和风险隐患,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据介绍,银保监会对这些信托公司提出五方面要求,包括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现行房地产信托监管要求;提高风险管控水平,确保业务规模及复杂程度与自身资本实力、资产管理水平、风险防控能力相匹配;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合规建设,确保房地产信托业务稳健发展;控制业务增速,将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量和增速控制在合理水平;提升受托管理能力,积极优化房地产信托服务方式,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专业化、特色化金融服务

该负责人表示,这些措施要求,有助于遏制当前房地产信托业务过快增长的态势,有助于推动信托公司回归本源、优化结构、有效转型,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今后,银保监会将会对信托公司的警示指导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开展政策吹风,推动信托公司沿着正确轨道稳健发展。

㈧ 房地产信托的风险控制

房地产信托的主要风险来自于:
(1)赔偿风险。央行发布的《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只有当信托公司违背信托合同擅自操作时,投资者所遭受的损失才由信托公司负责赔偿。也就是说,信托公司不负责运营过程中发生的风险。
(2)项目风险。单个项目的风险往往很难评估预测,而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时又往往有意无意地多介绍项目盈利前景,很少揭示项目风险,如投资者轻信信托公司推介,不审慎决策,将面临很多潜在的风险。
(3)操作风险。信托公司的实际操作难度较大。我国的“资金信托管理办法”对资金信托计划有200份的限制,普通投资者一般资金在二三十万、三四十万,但因为房地产融资额大,有的需要一两个亿的资金,有了200份的限制,单笔金额便很大,给融资造成困难。信托计划“合同不超过200份、认购起点不低于5万元”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并不容易接受。
(4)自身风险。房地产信托本身也有缺陷。比如业务模式散乱,经营风险偏高,利润较低等;在运营模式上,多数产品采取的是贷款形式,形式比较单一;资金和产品仅限于信托凭证转让,流动性差。
信托公司在控制信托投资即贷款的风险方面也缺乏有效的手段,一般依赖于银行后续资金介入,或由银行资金替代而顺利退出,或在银行资金确保项目建成销售后实现资金退出,能否顺利退出往往取决于银行的支持程度。因此,房产信托在我国当前环境下,必须与银行紧密配合,单独运作的风险非常大。但银行后续放款与否受政策因素及环境变化因素的影响非常大,在信托公司做出投资(或贷款)决策时,难以把握这些潜在影响因素,因此,信托公司的决策总是存在一定的风险,无法规避。

㈨ 房产信托的限制政策对楼市有影响,要观望

政府在房产信托方面的限制是想限制开发商集资,开发商集资少了,就会少拿地,少建房子。政府限制房地产是想找更好地产业代替房地产企业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但是实际上,房地产产业对相关产业的带动能力,包括对GDP的拉动能力都不是现有产业能够比拟的。

从另外一方面说,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是消费,进出口和投 资。

一,从消费方面来说,中国的现状是六个钱包买一个房子,所以说大部分的消费还是在房地产领域;二,再说进出口,现在中美双方在进行贸易战,所以进出口方面对GDP的贡献一定不如从前;三,再说投 资方面,政府限制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但是没有投入到房地产市场的资金大部分都流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基础设施的完善又会对房地产的建设产生利好条件。

另外,现在中国在加快城市化步伐,我们的城市化水平距离欧美等发达地区还有很大差距,提升城市化水平的首要一步就是农村人口迁入城市,这样又会带动房产的建设。

北京在控制人口结构,其实虽然有很多人因此离开北京,但是离开的这部分人都是在无法在北京买房的人,留下的和后续流入北京的都是高学历,高素质的,可以在北京扎根买房的人,所以北京房地产市场的前景还是很乐观的。综上,政府是制定政策限制房产信托,但是并不能阻碍房地产稳步上升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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