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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融资清缴

发布时间:2021-03-20 05:12:10

1. 年度汇算清缴需要做哪些工作

企业所得税,现在都是网上申报纳税。
不过,税务局应该会让你申报之前报申报表打印出来,给税务管理员审核一下,合格就可以回去发送了。
年终会算清缴,除了报送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表,还要填写所得税附表,大概是14张报表吧,同时还要报送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如果企业亏损,应该还要报送,亏损审核报告(这个应该是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你们单位,确定你们亏损给你们出的亏损报告)。

2.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和企业盈利还是亏损有关系,我转载了财税俱乐部一篇文字,很详细,你根据自己公司的情况参考看看吧。 这一问题在连续亏损的企业中可能影响不大,但对盈利企业的影响就会较为明显。 在盈利企业中,企业年末计算应交所得税时大多是按照会计利润乘以适用所得税率直接计提的,或者是进行初步调增调减后计提的,在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汇算清缴后的应纳所得税额往往与企业计提的应交所得税不一致,这就造成了企业计提的应交所得税与实际应上交的所得税之间出现了差额。 如果企业不对差额进行账务处理,那么当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大于企业计提额时,在企业账面上“应交所得税”科目就会出现借方余额,表面上看就是企业多缴了所得税或者是企业预缴了所得税;反之,当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小于企业计提额时,在“应交所得税”科目就会出现贷方余额,表面上看就是企业少缴了所得税,即欠税。 实质上,企业并没有少缴或多缴企业所得税,只是企业在所得税汇算后未根据纳税调整额进行账务处理。 那么企业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在谈处理方法之前,先介绍几个会计常用术语的含义: 永久性差异:是指会计上确认为收入或支出,而税法上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计收入或扣除的项目(对永久性差异这一说法,新准则中已不再提,但这种差异还存在,因此在本文中继续使用了这一术语。)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法上本期不用纳税,在将来要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法上本期要纳税,在将来会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下面分几种情况介绍所得税汇算后的账务处理(注:在以下所有情况的差异处理中,其差异均是指企业在年底计提应交所得税时未予以考虑的那部分): 一、盈利企业 (一)对永久性差异的账务处理: 1.当应纳税所得调增额大于调减额时,按两者之差做如下处理: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企业所得税税率×90%] 盈余公积[(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企业所得税税率×1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当应纳税所得调增额小于调减额时,按两者之差做如下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用红字登记在贷方) 贷:利润分配[(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90%] 盈余公积[(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10%] 注:因汇算清缴时上一年度已经结账,因此直接调整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本文中假设企业都是按10%提取盈余公积)。 (二)对暂时性差异的账务处理。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用红字登记在贷方)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额×企业所得税税率) 2.可抵性暂时性差异的账务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额×企业所得税税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例:B公司(所得税税率25%)2008年度会计利润1000万元,企业按会计利润计提应交所得税250万元。2009年3月份,公司委托C税务师事务所对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万元。汇算调整事项如下: (1)不得税前扣除的罚款、不合规票据支出5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100万元,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3)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解析:第(1)项属于永久性差异,账务处理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500000×25%×90%) 112500 盈余公积(500000×25%×10%) 12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00000×25%) 125000 第(2)项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用红字登记在贷方) 250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000000×25%)250000 第(3)项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账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500000×25%) 12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5000 对于实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用上面的方法做账务处理,若企业还没有实行新准则,且采用“应付税款法”对所得税进行处理,那么只要将“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替换成“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即可。 (三)实际工作中可以采用不同处理方法的情况 上述是正常情况下的账务处理,在实际工作中会有一些特例,下面介绍一种在企业账务中比较常见,但可以用不同方法处理的情况:企业将应予资本化的支出一次进入当期费用。 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对于一次进入当期费用的资本性支出应进行纳税调增,同时对于此项资产当年可计提的折旧或摊销应进行纳税调减。对于调增额与调减额之差,一般的处理方法是:在该资产的剩余折旧年限内按每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逐年进行纳税调减,若该资产是固定资产那么预留的残值直到该资产处置时才能做纳税调减处理,此时这项调整才算最终结束。下面以一案例来说明此账务处理过程: 2007年6月某企业(实行新准则)将100000元的车辆购置附加税一次性计入了当期管理费用。在2008年3月税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所得税汇算时发现了此问题,并进行了纳税调整。将100000元进行纳税调增,同时本年可税前扣除的折旧额9500元[100000×(1-5%)/5×6/12]进行了纳税调减。假设企业只有这一个纳税调整事项,2007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2008年该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企业按税后利润10%计提盈余公积。企业已按会计利润计提了应交所得税,如果把此事项当作一项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那么企业汇算后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1.2008年的账务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00-9500)×2522625 利润分配(100000-9500)×8%×90% 6516 盈余公积(100000-9500)×8%×10% 724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00000-9500)×33% 29865 2.如果该企业不对此项资产中途处置,在对2008-201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时,各年应调减所得额为19000元(即当年可计提的折旧额[100000×(1-5%)/5],2012年度进行汇算清缴时,应调减所得额为9500元[100000×(1-5%)/5×6/12],各年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用红字登记在贷方)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各年调减所得额×25%) 各年累计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19000×4+9500)×25%=21375元 3.截止到该资产提足折旧时,企业账面上“递延所得税资产”还有借方余额1250(22625-21375)元,这部分余额在该资产处置或报废时方可转回。 此种方法涉及纳税调整的时间较长,容易出现某一年度漏作纳税调整的情况,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尤其是未实行新准则,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的企业,不设“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直接调整利润分配,该项调整不体现在账面上,更容易出现此种情况。 笔者认为,可以把这一问题作为会计差错处理,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在2008年按更正会计差错处理,直接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车 100000 贷:累计折旧(2007年度计提的折旧额)950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00000-9500)×33%] 2986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000-9500)×(1-33%)×90%] 54571.50 盈余公积[(100000-9500)×(1-33%)×10%] 6063.50 采用这种方式处理,并不会影响企业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而企业也可以按会计准则规定计提折旧,在税法规定范围内直接在税前扣除,不用在以后逐年进行纳税调整,简化了企业的会计核算,同时也减少了税务师事务所汇算人员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工作量。 二、亏损企业 (一)对于永久性差异:企业不用进行帐务处理,将来盈利补亏时,按照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确认的亏损额进行弥补即可。 (二)对于暂时性差异:要分两种情况: 1.如果该企业未执行新准则且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同永久性差异一样,不作账务处理。 2.如果该企业执行新准则,企业要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1)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账务处理: 借:利润分配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差异额×所得税税率) (2)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账务处理(以企业未来有足够的所得额来抵扣为限):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差异额×所得税税率) 贷:利润分配 值得一提的是汇算清缴中确认的亏损额也是一种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企业在未来5年内有足够的所得额来弥补这部分亏损,企业也要做上述财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汇算后的账务处理可能还会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存在,需要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以上只是本人在实际工作中对相关业务的理解和自己的处理方法,可能会存在不当之处,敬请各位读者和广大同仁批评指正。

3. 小振财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一定要做么

凡是属于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企业,都需要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
也就是说,公司都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如果逾期不办理,则要面临处罚。

4. 汇算清缴什么意思,汇算清缴流程,汇算清缴怎么做


你好

汇算清缴的定义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

所得税等税种,通常按纳税人的全年应税收入额为计征依据,在年度终了后,按全年的应税收入额,依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

汇算清缴流程: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

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45日内以财务报表为基础,自行进行税收纳税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纳税调整项目表、减免项目表、联营企业分利、股息收入纳税表等等),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所报送材料

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后,经审核其名称、电话、地址、银行帐号等基本资料后,若发现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的内容有变化的,将要求纳税人提供变更依据;如变更内容属其他部门管理范围的,则将敦促纳税人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依据复印件移交主管税务机关。

计算是否准确,附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进行纳税调整等。审核中如发现纳税人的申报有计算错误或有漏项,将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调整、补充、修改或限期重新申报。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的通知作出相应的修正。

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确定企业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及应当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或者对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加以退还或抵顶下年度企业所得税。

3.主动纠正申报错误

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45日内办理了年度纳税申报后,如果发现申报出现了错误,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后,在汇缴期内税务机关检查之前自行检查发现申报不实的,可以填报《企业所得税自查申报表》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纠正错误,税务机关据此调整其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

4.结清税款

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清缴税款。纳税人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在4月底以前将应补缴的税款缴入国库;预缴税款超过全年应缴税款的,办理抵顶或退税手续。

5.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因有下列特殊困难:

A、水、火、风、雷、海潮、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者可供纳税的现金、支票以及其他财产等遭遇偷盗、抢劫等意外事故,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纳税人应提供灾情报告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

B、因国家调整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或者短期货款拖欠,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提供有关政策调整的依据或提供货款拖欠情况证明和货款拖欠方不能按期付款的证明材料。

从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一般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均规定应当在期限届满前15日内提出,具体请参见各地税务局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或者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税务机关将在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若不被批准,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纳税人将被加收滞纳金。

(4)财税融资清缴扩展阅读:所得税汇算清缴

所得税汇算清缴,其实就是上年度所得税清算的一个过程。每年5月31日前需向税务机关提交。有一个专门汇算表格,根据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把该调整增加的增加,该减少的减少。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3、年度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

4、本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所得税、流转税及教育附加、防洪费)

5、验资报告

6、以前年度中介机构所作的纳税鉴定报告复印件

7、存货盘点表、银行对帐单、余额调节表

8、下年度缴本年度12月份税金的缴税单

9、资产所有权的证明的复印件

10、有关享受税务优惠政策的xx复印件

11、基本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缴纳企业所得税申请表。

自2008年两税合并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被废止失效,而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对于税前扣除的规定却极为简单: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铂略咨询调查分析,这一规定在2008年引起了造成了诸多税企争议。何谓合理?何谓与取得收入有关?这让跨国企业的财税经理人们大感踌躇。有鉴于此,国家税务总局拟在2014年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参考链接:所得税汇算清缴——网络

5. 2019年个人所得税为什么会出现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两者有何不同

2019年个人所得税出现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的原因在于:

1、纳税人无须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汇算清缴

累计预扣法主要是通过各月累计收入减去对应扣除,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累计应缴税额,再减去已缴税额,确定本期应缴税额的一种方法。对于大部分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纳税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款,因此无须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汇算清缴。

2、不会占用纳税人过多资金

预扣预缴大体平移了现有的扣缴方法,不至于年末出现补缴税款的情况。对需要补退税的纳税人,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年度应纳税款差额相对较小,不会占用纳税人过多资金。如果有多份收入的,则需要自己申报和进行汇算清缴的。

3、方便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操作

这种预扣预缴方法对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来讲既容易理解,也简便易行,方便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操作。

4、平移了现行税法的扣缴方法

针对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方法,基本平移了现行税法的扣缴方法,特别是平移了对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费用按八百元计算的规定。

区别:

一、适用扣税情形不同

1、预扣预缴

当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才符合预扣预缴的情形。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是按年计算,而扣缴义务人是按月或按次计算扣缴个税,即使工资薪金由单位履行扣缴义务后,依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税后收入,因此用“预扣预缴”更加准确。

2、汇算清缴

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二、征税时间不同

在预扣预缴下,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全员全额预扣预缴税款;而汇算清缴则是在次年3月-6月一次性汇总申报。

三、当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时(除经营所得外),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代扣代缴税款,纳税人未来无需补税。因为在代扣代缴下,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计算纳税人需要缴纳的税款进行申报后,就算纳税人完成了税款的缴纳工作,未来无需进行汇算清缴。

6. 我们公司是一家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是否可以在本年度汇算清缴时税前列支

在扣除标准内的可以列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2号)第一条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7. 汇算清缴是怎么回事

汇算清缴是针对企业所得税而言的。
企业所得税,一般在每个季度之后,按账面的利润为基数,乘以所得税税率后得出季度所得税,然后缴纳跟税务局。每年4月份,要对上一年度的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重新计算上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对于一些税务方面有限制的费用进行调整,比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等,然后按重新计算后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去年一年应该缴纳的所得税,与去年已经缴纳的所得税进行比对,多退少补。

所得税汇算清缴比较麻烦,内资企业按规定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外资企业可以自行申报。税务局会给企业开会,并下发相关的表格,表格一般比较多,内容也比较明细,企业填好之后上报税务局就可以了。

8. 汇算清缴如何申报

具体过程如下: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上相关材料

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结束后45日内根据财务报表进行税务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税收调整项目清单,减免清单,联合企业股息,股息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等等,负责处理主管税务机关的年度纳税申报表。

(2)税务机关接受申请并审查提交的材料。

A.主管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提交的纳税申报表或者扣缴或者缴纳纳税报告后,应当核实姓名,电话,地址,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之后,如果主管税务机关应管理的内容发生变更,纳税人将被要求提供变更的依据。

B.主管税务机关应审核申报内容,主要检查税项,税率和税收基础是否完整,税额的计算是否准确,所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完整它们在逻辑上是相关的,是否进行了税收调整。

C.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后,企业应当确定当年应交所得税金额和应付企业所得税,或者退还下一年度的多缴企业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

(3)主动纠正报告错误

纳税人在年终后45日内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后,如果发现报告有误,按照“企业所得税结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纳税人办理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后,如果税务机关在汇款期间经税务机关检查后发现报告不真实,可填写“企业所得税自查表”。并向税务机关报告以纠正错误。税务机关根据此调整整体。本年度应付所得税金额予以补充和退还。

(4)结算税

纳税人应当按照年度所得税和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应纳税额和退税金额缴纳税款,并在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缴纳税款。纳税人缴纳的税额低于全年应纳税额的,应当在4月底前缴纳税款;如果提前缴纳的税款超过应缴纳的年度税款,则应退税或退税。手续。

(5)申请递延税款

如果纳税不能按时支付,纳税人应在纳税期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一般主管税务机关规定应在期满前15日内提交。限制,请参阅当地税务局的规定。并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递延纳税报告,当前货币资金余额和所有银行存款账户,资产负债表,工资单和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税务机构的报表。

经国家税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高税额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税务机关将在收到递延纳税申报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如果未获批准,纳税人将从纳税期届满之日起收取滞纳金。

(8)财税融资清缴扩展阅读:

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2、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3、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4、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结清应缴税款。

5、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依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合并、分立后其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其纳税人的地位不变的,纳税年度可以连续计算。

9. 中税网的免费财税微课程关于汇算清缴的在哪里看

现在还没有,给你总结的学习思路:(1)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范围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照统一规范、兼顾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利益的原则,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
适用范围: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是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居民企业。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三级及三级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等统一并入二级分支机构计算。
(2)企业应由总机构统一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分别由总机构、分支机构按月或按季就地预缴。
【提示】统一计算所得税款的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税款收入由中央与总机构所在地按60:40分享;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税款收入60%为中央收入,40%由财政部按照2004年至2006年各省市三年实际分享企业所得税占地方分享总额的比例定期向各省市分配。
(3)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比例
总机构在每月或每季终了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上年度各省市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个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薪酬总额/各分支机构薪酬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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