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信托四大类型
信托四大类型:
一、房地产信托
目前政府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思路是建立在长效机制上的:完善保障房机制、提出房产税立法、针对不同城市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改革工业用地、提高农地增值收益等。这一系列长期制度建设将会有效抑制投机性需求,促进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房地产信托要想继续发展,应仔细分析不同城市的刚需、供求情况。另外,在保障房、工业用地改革、农地项目,以及仓储物流、工业园区等方面也需多关注。
二、基础产业信托
基础产业类信托,是指资金投资于基础产业领域的信托,基础产业包括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两部分。因基础设施类项目要远远多过基础工业类项目,因此基础产业类信托又被叫作基础设施建设类信托,简称“基建信托”。又因所涉项目多为政府项目,且多以项目代建方对地方政府的债权作为质押,还款来源主要为政府偿还债务,相当于无形中形成了一种政府信用担保,又被称为“政信合作”类信托,投资者认可程度很高。基础产业类信托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在所有信托类别中占比趋于稳定。截至2013年末,全国基础产业信托产品5960个,业务存量规模26028.55亿元,2013年新增3917个,规模1.43万亿。
三、工商企业信托
工商企业类信托,是指资金投资于工商企业的信托。工商企业指生产工业产品(商品)的一般性生产型企业,提供产品(商品)流通服务的商业、贸易企业等。工商企业信托的资金用途通常为补充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其发行规模与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经济不景气,企业融资需求萎缩,加之难以承受较高的融资成本,因此工商企业收益较其他类信托低,在一段时间内,比重都不如地产和基础产业类信托。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的逐步回稳,以及政策鼓励支持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信托作为拥有“金融全牌照”的工具,通过灵活的投资方式,整合多种金融工具,大大助力了工商企业发展,尤其是融资更为困难的中小企业。
四、金融市场信托
金融市场类信托,是指资金投资于金融领域的信托,具体又分为投向证券市场、金融机构及金融产品等细类。因金融市场类信托与金融市场动态息息相关,所以2010-2011年银监会出台的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相关政策,以及股市的持续低迷,都使得这两年金融市场类信托规模不大。但2012年,由于监管政策趋紧,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受限的情况下,银信合作业务得以快速扩张。据格上理财统计,截至2014年2季度末,金融市场类信托资产余额达到3.05万亿(含阳光私募基金)。
② 如何打破刚性兑付
深受海内外关注的中诚信托亿元矿产信托产品兑付危机,也化险为夷。这是迄今为止,中国信托业最严重的一次单项兑付危机。虽然初步结局有惊无险,整个事件的警示意义却十分显著,表明影子银行刚性兑付蕴藏的金融风险越来越大,危机正在逼近。
中诚信托在三年前发出的诚至金开1号信托产品,存续三年,筹资30.3亿元,预期收益率10%,至今年2月1日存续期满。中介机构也收取了较高的中介费用。不过,此项目的收益基础,以信托发行时的高煤价保持不变为前提,而近年来煤价出现了周期性下滑。项目融资方山西振富集团,更在早年卷入非法集资,去年即陷入系列债务纠纷,实际控制人王彦平去年5月已因此被捕,案件涉资利滚利之后已高达70亿元。
此外,当初这一项目最令人看好之处,就是振富集团据称有可能通过关系,搞定吕梁地区的白家峁煤矿。这个优质焦煤矿山,当年估值在70亿元,如今仍值30亿元。不过,直到去年底,此事仍只是振富集团一厢情愿,并未获得山西省政府同意。早年曾发生过血案的白家峁煤矿利益纠葛十分复杂,矿权至今属于村办集体企业(参见本刊第4期封面报道《非刚性兑付》)。
有此背景,则振富集团矿业危机爆发实属必然。依法办事,让市场做决定,发行人、委托人和投资人理应承担投资失误的严重后果,发行人和委托人的责任尤其重大。不过,就在最后一刻,此信托项目再次以刚性兑付承诺而告“解决”,中诚信托与投资者达成协议,承诺如期兑付所有本金和大部分利息。
至于其解决方式,又是“以时间换空间”——该项目的发起人中国工商银行和委托人中诚信托寻找第三方接盘,把信托资产卖给资产管理公司等国企。这种做法,与2013年以来十多起规模相对较小的信托兑付危机的解决方案无异,正是多年来“政府背书+风险后移”传统思路的继续。
近期以来,金融监管部门屡次强调打破刚性兑付、理顺风险定价机制,有意强化“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市场化意识。市场舆论对此也相当认同。故中诚信托风波发生后,业内也曾预计,此事可能成为首次允许自然违约的断腕之举。但是,真实的考验来临之时,监管者徘徊于监管责任和“社会稳定”等诸多选项,仍未能破釜沉舟;涉事其中的工行、中诚信托和地方政府,更无意坦然面对风险、承担后果。主事各方联手,再次制造了皆大欢喜的假象,融资企业的真实风险水平仍无从测知,投资者获得了本无可能收获的几乎全部预期收益,道德风险重新蔓延开来。
“大而不能倒,小也不能倒”的结局反复出现,虽有其必然性,也不能不使人深以为忧。对此次中诚信托风波,相关方均应反思教训、严肃问责、一查到底。在金融机构一方,中诚信托和工商银行均为业内翘楚。但是,在这一矿产信托的履职管理环节中,两机构虽然收取了高额中介费,却在尽职调查、风险审查、投后管理、信息披露等诸多环节均有明显失职。其中,中诚信托作为委托人的责任是显而易见的。但以银信合作每由强势银行主导的惯例,工行虽仅以项目发起人、代销行和资金托管行身份出现,仍无法撇清自身重大责任。
此次风波阶段性平息,金融和制度成本都极为高昂。特别是地方政府涉身其中,承诺将把白家峁煤矿批给相关项目,为项目延续、第三者接盘提供了关键条件,有形之手的作用何其显著。显然,在涉及房地产、矿产等事项的金融风险事件中,由于交易不透明、有法不循相当普遍,地方政府的权力操作空间很大。地方领导人对于“地方金融信用”的考量,地方政府与国有银行的明暗交易,在金融博弈中均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未来监管部门如有意直面局部风险,打破刚性兑付僵局,让市场实现风险定价,则应以切实措施切断地方政府不当干预的链条。
近年来,中国以银行理财和信托理财为主的影子银行不断扩张,有海外机构估测其总规模约为40万亿元。在经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2014年金融违约事件将不可避免。金融系统的存量风险如何化解,成为摆在监管者和利益相关方面前的紧迫任务。中国的影子银行问题究竟坏账几何,单个项目的风险和系统性风险之间的关系如何,依然缺乏系统的、科学的评估,缺乏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若不能打破刚性兑付,有效切割个体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相关各方绑架政府,继续抱薪救火,则等于所有的影子银行都以政府和国有大银行持续背书,风险将越来越大。
解决这些严峻问题需要专业素养,更需要责任担当。国办2013年底的“107号文”试图解决影子银行的问题,但对于存量风险化解,仍需更明确的方案。中央政府应该提出主动防范金融风险的原则和系统办法,对监管部门加强问责与赋权,才能防止蚁穴继起,危及千里之堤。这既是金融治理的当务之急,也关乎金融改革的长久之计。
③ 到目前为止中国比较出名的信托产品有哪些
信托产品出名?应该是信托公司吧,比较有名的信托公司是中信信托,平安信托等,不过全国就66家,都是比较牛逼的。
要说产品出名,有两个可能会导致出名,一个是出问题的产品,如今年年初吉林信托的南山建材项目因为骗贷案,中诚信托的因为高利贷导致产品问题的诚至金开1号信托,还有众多的矿业信托和地产信托。另一类出名的信托可能是由于抢手导致秒杀的项目,如中融的鹿城1号温州市政府的财产权信托,金谷的保障房信托等。
最新的信托产品我知道在市面上的有陆家嘴信托的盐城政府项目,中融的东台交投项目,山西信托的信临11号,12号市政资金项目,新华的房地产项目,新时代的金融股权质押类项目,中铁的tot等等。
④ 厦门诚至金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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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中诚信托为什么要接下诚至金开1号信托计划
现在多种多样的理财方式各种平台
银行理财产品还可以吧,不过时间有点内长
不如投资理财通的项容目,这样支取自由
如果是货币基金 定期理财或者是保险理财
这样基本是无风险 稳赚不赔的
说的风险是指数基金的
指数基金是高风险高回报的 可能存在赔本的
⑥ 怎么看主动管理型信托
什么是主动管理型信托?
主动管理与被动管理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信托公司对信托项目的管理方式,有所谓主动和被动的区别。
被动式是指信托公司在银信合作等简单、被动型、通道型业务中,由于业务简单以及受银行主导,往往部分放弃或忽略项目的管控权。
主动管理指信托公司对项目的管理进行主动规划,采取积极的态度管控项目。
一、自主管理的由来与政策指引:
“自主管理”这一概念于2010年提出,是管理层(银监会)对以往信托公司以“银信”“平台”角色所开展的银信合作、信证合作的一种警示性否定;更是站在信托公司长远发展角度的一种前瞻性指引。
二、监管为什么引入主动管理概念?
主动管理能力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在信托管理过程中发挥主导性作用,在尽职调查、产品设计、项目决策和后期管理等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并承担主要管理责任的营业性信托业务”
三、在2010年银监会下发《关于加强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能力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提出,“鼓励信托公司开展主动管理类信托业务,培养核心资产管理能力,打造专属产品品牌,所以信托公司将业务重点都转向主动管理型业务;2014年4月份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称99号文),提出各项监管政策。在此背景下,各大有能力的信托公司开始发行主动管理型信托计划。
【银监会99号文《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会【2014】99号)】
(1)、信托公司股东尽责:文件中文中最醒目的一段“关于股东建立流动性支持和资本补充机制”,即“信托公司股东应承诺或在信托公司章程中约定,当信托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时,给予必要的流动性支持。信托公司经营损失侵蚀资本的,应在净资本中全额扣减,并相应压缩业务规模,或由股东及时补充资本。信托公司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严重危及公司稳健运行、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监管机构要区别情况,依法采取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权利等监管措施。”
(2)、信托公司尽责:信托公司必须从产品设计、尽职调查、风控监管、产品营销、后续管理、信息披露和风险处置等环节入手,全方位、全过程、动态化地进行管理。尤其针对项目的投后管理方面,要时时跟进和风险监测,对于房地产等重点风险领域需要定期进行压力测试。对于风险的处置方式必须市场化。
(3)、项目经理尽责:“99号”文明确了对所有信托项目,应安排专人跟踪,责任明确到人。项目风险暴露后,信托公司应全力进行风险处置,在完成风险化解前暂停相关项目负责人开展新业务;
(4)、监管部门尽责:将产品风控的重心转移到事前风控,规定要求“对信托公司业务范围实行严格的准入审批管理;对业务范围项下的具体产品实行报告制度。凡是入市的产品都必须按程序和统一要求在入市前10天逐笔向监管机构报告。”同时,还要求当地的银监局对于信托产品的销售进行严格的监管。
(5)、信托资金池的理清:文中规定“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同时要求对于已经开展的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业务,需提供具体情况和说明,并提出整改方案,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监管机构。这次监管层要求理清资金池,目的也是让每家信托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稳妥地推进资金池业务的清理和理清工作,而不会出现“一刀切”而引发其流动性风险。
99号文严打“非标资金池”,搞得整个非标界都不好了,尤其是投资非标资产的主动管理型信托,因为跟非标资金池长得像,怎么解释都百口莫辩。
其实,主动管理信托生来就是个规规矩矩的好孩子,也是监管机构一向大力支持发展的业务方向:中国银监会在《关于加强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能力有关事项的通知(讨论稿)》(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提出,“鼓励信托公司开展主动管理类信托业务,培养核心资产管理能力,打造专属产品品牌。”
至于到底什么是主动管理类信托,官方给出的定义是这么说的:
“主动管理类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在信托管理过程中发挥主导性作用,在尽职调查、产品设计、项目决策和后期管理等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并承担主要管理责任的营业性信托业务。信托公司将上述管理工作中的一部分外包给其他机构,但不致影响受托人主导地位的信托项目也可视为主动管理类信托。”
从主动管理类信托的官方定义来看,在此类业务中信托公司的受托管理行为贯穿了从头至尾的每一个环节,至于所谓主动管理责任的背后,不但是信托公司投资和资产管理能力的全力呈现,更是信托公司受托责任的进一步强化。
而这受托责任的强化不仅仅体现在对交易对手选择、尽职调查、增信措施、投后跟踪管理的各个环节,为表达足够的诚意和信心,主动管理类信托往往设计成为能够完全覆盖风险的优先劣后结构——以偏好高风险高收益的机构投资者长期资金作为劣后份额,全面保障优先份额的本金和收益安全。
主动管理信托的7大优势
一、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回归信托公司本源业务
“信托”故名思义“相信委托”,又有“受人之托,代客理财”之意。从西方国家引入中国的信托业务本身就是一种资产管理服务。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代表信托公司真正的资产管理能力。
目前我国信托公司项目主要分:投资类(主动投资管理类信托)和融资类(以信贷为主的被动型信托管理)两类,而目前我们常见的绝大部分都是融资类产品。紧缩银信合作资产规模之后,银监会开始强调信托公司不仅仅只是作为一个融资的通道,要鼓励信托公司业务转型,积极倡导信托公司加大主动管理类信托产品的开发,培育核心资产管理水平和自主理财能力。
因此,信托产品从融资类向主动管理类转变是大势所趋。主动管理类信托项目是各大信托公司彰显自身资产管理能力的产品,项目的优劣直接考验一家信托公司的品牌,口碑和市场竞争力,这才也是信托公司存在真正的意义。
二、主动管理型受重视程度更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明确规定,信托公司因主动管理不善导致信托亏损,信托公司是要付全责的。所以主动管理型项目在任何一类信托项目里面,它的受重视程度是最高的。
2014年4月8日银监会《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信托公司建立流动性支持和资本补充机制。信托公司股东应承诺或在信托公司章程中约定,当信托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时,给与必要的流动性支持。信托公司经营损失侵蚀资本的,应在净资本中全额扣减,并相应压缩业务规模,或由股东及时补充资本。”
三、信托公司即是融资主体
主动管理型项目的融资主体就是信托公司,股东大多都是央企,国企,地方政府或者大型的金融机构,所以信托公司作为融资主体比任何一家实体企业都更具实力。
四、投资策略更加灵活,资金使用效率更高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信托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信托公司通过自主管理,建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设置具体的投资限制,除了投资优质的信托计划之外,将主动管理类信托项下的闲置资金用于受让银行信贷资产、货币市场投资、银行存款等短期且具有稳定收益的投资品种。同时根据不同的投资方式采用相应的风控措施,有效分散投资风险,采用长短期收益差价的盈利模,资金使用效率更高,以便获得长期稳定增值,有效的保障了信托计划的如期兑付。
五、融资成本相对更低
信托项目从投资方向分主要有以下几类,分别是工商企业贷款类信托,房地产类信托,主动管理类信托,政信类信托,以及股权质押类等。其中房地产(000736,股吧)类信托的融资成本是最高的,通常在16%左右。其次是贷款类信托,在15%左右,而主动管理类信托和政信类信托的融资成本是相对较低的。融资成本低意味着项目的低风险,政信类信托依靠地方政府强大的政府信用,主动管理类信托依靠信托公司本身强大的实力背景和政策引导,所以市面上我们基本看不到这类信托项目出问题。
六、提高了资金的利用效率,节省募集时间
主动管理类信托(投资类)是信托公司运用自身的资产管理能力主动找项目去投资,因此主动管理类信托项目的信托经理大多数都是信托公司的财务总监,或者是副总裁,而且通常会邀请投资界的权威作为投资顾问。
一般而言,信托公司作为融资通道发行的信托项目,从商业洽谈到尽职调查,再从撰写文件送报银监会审批,到最终银监会过会,一个产品发出来到募集结束,通常需要2-3个月的时间,这2-3个月时间,对融资方和信托公司来讲,付出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这些都是有成本的。但是主动管理型项目的优势就在于,信托公司把这种资产池项目立项之后,节约了上述这种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只要有好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投资界的权威都会给出专业的建议,信托公司直接就能利用资金池的资金和优质的项目进行对接,不会错过好的项目,对信托公司来讲节省了发行费用,节省了募集时间,更大大提高了资金的利用效率,资金利用灵活,有利于整个市场的资源盘活。
七、期限更加灵活
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期限期限可以从1个月-24个月不等,期限灵活,流动性高,便于投资者灵活选择。
有一个问题:
主动管理型信托和资金池类信托不是一样的麽?
有一个答案:
“资金池业务”,是指资金运用方式为组合投资的信托产品业务,其特点是资金没有固定投向,一般投向为多个领域,由信托公司自主管理。
主动管理类信托主要指在信托资产管理中,信托公司承担了产品推荐、项目筛选、投资决策及实施等主要管理职责。按此定义,在公司已开展的信托业务中,涉及集合信托计划的运用,包括贷款信托、股权投资信托、受益权信托、证券投资信托、并购类信托等,均可归入主动管理类信托,而通过单一信托计划方式,以提供平台或通道方式为主的银行信贷资产转让、企业受托贷款、私募基金阳光化、企业股权代持等可归入被动管理类信托。
为了鼓励信托公司向财富管理转型,主动管理型信托受到监管机构的提倡并给予了政策支持。因此,不少信托公司将发行的类资金池产品归类为主动管理型产品。
对于如何辨别资金池产品,主动管理型信托产品有主要投向,至少有大的范围和备选项目。相较于资金池产品来说,信息对称。而纯资金池产品没有具体投向,有可能是借新还旧,信息不透明,风险较大,投资者在看推介材料时应注意投向,尽量避免纯资金池产品。
⑦ 招商银行信托产品怎么样
请说明产品代码,以便核实。理财产品的代码不同,相关的投资方向和性质都是有差异的。
⑧ 有出问题的信托项目吗
信托产品发行方:中诚信托
涉及企业:振富能源
涉及资金:30亿元
结果:兑付,但不支付第三期利息
2,2月19日 吉林信托·松花江【77】号山西福裕能源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五期)
信托产品发行方:吉林信托
涉及企业:联盛集团
涉及资金:1亿元
结果:已逾期
3,2月21日 山西信托•山西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三期
信托产品发行方:山西信托
涉及企业:联盛集团
涉及资金:5亿元
细节:该信托计划前两期在延期后清算兑付,该官网上并没有第三期的详细信息,此为媒体报道的综合。
可能的结果:延期
4,3月11日 吉林信托·松花江【77】号山西福裕能源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六期)
信托产品发行方:吉林信托
涉及企业:联盛集团
涉及资金:1亿元
可能的结果:延期
5,3月31日 中信信托·中信乾景套利型投资集合信托计划
信托产品发行方:中信信托
涉及企业:重庆麦吉可房地产开发有限
涉及资金:1.96亿元
细节:麦吉可房地产公司在去年年中陷入资金链紧张,中信信托试图拍卖抵押房产但是计划搁浅,因为开发商已经将抵押的房产出售,并再度抵押给了几家贷款方。
可能的结果:开发商和信托公司将共同支付该笔款项
原因:1,在中信信托出售这款产品的时候,合同中并没有明确地表明接下来的投资项目。2,为防止市场出现骚乱,地方政府已经出手干预。此前相关的一处房产因归属权不明,已导致当地的一位买家自杀。
6,5月14日
信托产品发行方:江西国际信托(现中江国际信托)
涉及企业:联盛集团
涉及资金:该信托计划的总规模为15亿元
细节:中江国际信托是联盛最大的信托债权人
可能的结果:延期
7,5月30日,中诚信托·农戈山铅锌矿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产品发行方:中诚信托
涉及企业:四川农戈山多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涉及资金:1.96亿元
细节:投资铅锌矿资源
可能的结果:违约
原因:1,相较于煤矿,铅锌矿的投资吸引力更低,开采难度大。2,根据不愿具名的政府人士,中央能够容许出现1-2亿元的信托违约。
8,7月25日 中诚信托·诚至金开2号集合信托计划
信托产品发行方:中诚信托
涉及企业:山西新北方集团有限公司
涉及资金:13亿元
细节:新北方是山西另一家煤矿开采商
可能的结果:延期
原因:新北方正在与一家国企谈判出售部分煤矿资产。
9,7月27日 金牡丹·融丰系列·宏盛聚德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
信托产品发行方:华融信托
涉及企业:山西宏盛能源开发投资集团
涉及资金:3.19亿元
细节:华融还出售了另外一只信托产品,9月4日到期,规模为6300万元。
可能的结果:延期
10,9月7日 建信证大金牛增长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
信托产品发行方:建信信托
涉及企业:证大投资
涉及资金:4亿元
细 节:1,该信托通过投资金融市场获得收益。2,该计划的第一期在2013年3月到期,投资者损失38%,而预期的回报率为20-30%。投资者同 意将该产品的到期日展期到今年9月。3,该计划的第二期规模为3.59亿元,预期收益也为20-30%,在去年6月份到期时亏损31%,投资者同意将到期 日展期到今年12月。
可能的结果:信托公司和投资公司共同承担损失
愿意:1,证大投资在产品最初到期时拒绝全额补偿投资者,因此信托公司可能不得不参与进来。2,到今年1月,第一期产品的亏损情况收窄至24%,第二期浮亏减少至13%。3,为了声誉,证大可能不让违约发生。
11,11月15日 长安信托·煤炭资源产业投资基金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
信托产品发行方:长安信托
涉及企业:联盛
涉及资金:2亿元
可能的结果:延期
12,11月20日
信托产品发行方:中建投信托
涉及企业:联盛集团
涉及资金:该信托计划的总规模为6亿元
可能的结果:延期
13,12月23日 华润信托•焱金2号孝义德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产品发行方:华润信托
涉及企业:山西省孝义市德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涉及资金:11亿元
细节:该信托产品原本在2013年12月到期,但是延期到了2014年12月。
可能的结果:有可能违约
原因:在最开始的到期日,信托公司和融资方都拒绝全额偿还投资人,近来也没有该公司变卖资产的相关报道。
14,2015年1月15日
信托产品发行方:五矿信托
融资方:宏盛能源实际控制人屈全大
涉及资金:12亿元
细节:该信托产品用以受让屈在京所控房产和土地的收益权。
可能的结果:被新的信托产品替代
美银认为,今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集合信托产品到期的高峰时段:
我们认为信托市场是主流金融市场中最脆弱的一部分,借款人的质量越来越不如贷款、公司债等市场的参与者,他们几乎是市场中风险最高、偿付能力最差的一群主体。
而在信托市场内,集合信托产品(可以向多个投资者募集资金)的风险要高于单一信托,因为单一信托的投资者资源更丰富更牢固,所以他们对风险的把控更加老练。但如果偿付能力是一个系统性问题,单一信托最终也会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