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理财融资 > 公共事业融资

公共事业融资

发布时间:2020-12-14 22:46:18

A. 特许经营融资项目是指哪些类型的项目不太理解。请举例说明。

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是适用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自然资源开发等大中型项目的越来越流行的重要筹资手段,BOT、PFI和PPP则是特许经营项目融资的典型模式。这里所说的项目融资专指狭义项目融资,即“通过项目融资”,而非广义的“为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有许多模式,较流行、大家也最熟悉的是BOT,即build-operate-transfer (建造-经营-移交),是指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外商或私营商进行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开发)的融资、设计、建造、经营和维护,在规定的特许期(通常为10~30年)内向该项目的使用者收取费用,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经营和维护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满后项目将移交(一般是免费)给政府。
BOT自1984年土耳其首相Turgut Ozal首次应用于土耳其公共基础设施的私有化过程中后,引起了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广泛关注和应用,是为大型项目融资的一种流行方式。在我国,BOT是政府通过与外商或私营商签订特许权协议吸引外资或民间资本加快国内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手段,故也常称做“特许权或特许经营招标”或“法人招标”. BOT模式有BOT、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建造-拥有-经营-移交)、BOO (build-own-operate,建造-拥有-经营)三种基本形式和BT、BLT、ROT、TOT等十多种演变形式。
项目融资中另一较为流行的模式是ABS,即asset-backed/based securitization (基于资产的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量的资产归集起来,通过一定的安排,对资产中的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ABS是20世纪80年代首先在美国兴起的一种新型的资产变现方式,根据资产类型的不同,主要有信贷资产证券化(以信贷资产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和不动产证券化(以不动产如基础设施、房地产等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两种。与BOT相比,ABS有时更具优点,例如,一些出于某些考虑不宜采用BOT的基础设施项目,如重要铁路干线和大规模电厂等,都可以采用ABS.
随着项目融资的发展,另外一个词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伙/合营,但在我国,由于国有企业是独立核算的法人,可以或已经作为非公共部门参与了很多项目,因此,PPP译为“政企合伙/合营”更准确)越来越流行,特别是在欧洲。该词最早由英国政府于1992年提出,是指政府与私营商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营商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由此可见,PPP本质上和BOT差不多,但PPP的含义更为广泛,反映更为广义的公私合营关系,除了基础设施(公路、铁路、地铁、隧道、桥梁、机场、港口、通信、供电/水厂、污水/垃圾处理厂等)、自然资源开发(采矿/油/气、处理/冶炼厂、输送管等),还包括公共服务产品/机构(如邮局、医院、学校、剧院、体育馆、监狱、警察局等)的民营化等(后者在英国则称做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 PFI)。但与BOT相比,PPP更强调的是政府在项目中的参与(如占股份),更强调政府与企业的长期合作与发挥各自优势,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和社会责任。
特许经营项目融资(BOT、PFI和PPP) 前 言项目融资有许多优点。对政府而言,能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加快发展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开发,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提高人们生活水平需要;能充分发挥外商和私营商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建设、经营、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能引进先进的管理和技术,促进本土企业水平的提高和有利于金融资本市场的发展等。对承建商而言,能充分利用项目经济状况的弹性,减少资本金支出,实现“小投入做大项目”;能利用资产负债表外融资的特点,拓宽资金来源,减轻债务负担;能提高谈判地位,达到最有利的税收条件;能利用有限追索权的特点,加上其他风险管理措施,合理分配风险,加强对项目收益的控制和保留较高的投资回报率;能提高竞争力,创造较多商业机会等。因此,过去二十几年来,项目融资在很多国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在很多项目上也尝试了项目融资特别是BOT,曾掀起了第一轮应用高潮,但由于种种原因,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以至于有“BOT陷阱”一说[55].

B. 农村工程几万已上必须进行招标

参见国家计委3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
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理、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三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三)体育、旅游等项目;
(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五)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六)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四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第五条 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四)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五)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第六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每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
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八条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
进行招标。
第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部门的限制,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规定确定的
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第十一条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部分
调整。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C. 1.下列属于间接融资方式的是 A 发行普通股 B发行债券 C银行存贷款 D发行优先股

发行股票(普通股或优先股)发行债券,都是直接融资方式。间接融资方式就选C,银行贷款。

公用事业的题目,选D,最符合题意。

D. 什么项目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是什么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的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对上述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模进行了明确。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二、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三)体育、旅游等项目;(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五)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六)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三、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四、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四)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五)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五、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并非凡是符合上述条件、不论项目大小都要进行招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上述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的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凡是根据上述规定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E. 我国城市公用事业融资问题研究

先拉大纲。理论、现状、历史沿革、未来趋势,问题、原因、建议

F. 什么叫大型公用事业项目

基于资金来源和项目性质方面的考虑,招标投标法将强
制招标的
项目界定为以下几项:

第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
公众安全的项目。这是针对项目性质作出的规定。通常来
说,所谓基础设施,是指为国民经济生产过程提供的基本条
件,可分为生产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前者指直接
为国民经济生产过程提供的设施,后者指间接为国民经济生
产过程提供的设施。基础设施通常包括能源、交通运输、邮
电通信、水利、城市设施、环境与资源保护设施等。所谓
公用事业,是指为适应生产和生活需要而提供的具有公共用
途的服务,如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科技、教育、文
化、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由于
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基
本上以国家投资为主,特别是大型公用事业项目,国家投资
更是占了绝对比重。从项目性质上说,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
项目大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为了保证项目质
量,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国政府普遍要求进行招
标,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即使是私人投资于这些领域,也
不例外。

第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
目。这是针对资金来源作出的规定。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
政性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有资
金及借贷资金。其中,国有企业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国家
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资本占企
业资本总额50%以上的企业以及虽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
资者实质上拥有控制权的企业。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
资的项目,是指一切使用国有资金(不论其在总投资中所占
比例大小)进行的建设项目。国家融资的建设项目,是指使
用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
举借主权外债所筹资金进行的建设项目。这些以国家信用为
担保筹集,由政府统一筹措、安排使用、偿还的资金也应视
为国有资金。

第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
目。这类项目必须招标,是世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
所普遍要求的。我国在与这些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签订的双
边协议中,也对这一要求给予了认可。另外,这些贷款大多
属于国家的主权债务,由政府统借统还,在性质上应视同国
家资金投资。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这类资金基本上用于基
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基于上述原因,《招标投标法》将
这类项目列入强制招标的范围。

上面的三大类项目只是一个大的、概括的范围。项目的
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即投资额多大的项目需要招标,何种
性质的工程需要招标,采购额多大的设备、材料需要招标,
什么品种的设备、材料需要招标,由国务院计划部门会同国
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发文公布施行。

第四,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随
着招标投标制度的逐步建立和推行,我国实行招投标的领域
不断拓宽,强制招标的范围还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因
此,除《招标投标法》外,其他法律和国务院对必须招标的
项目有规定的,也应纳入强制招标的范围。

G.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下列关于特许经营项目投融资渠道的说法,错误的是()

根据《复基础设施和公制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下列关于特许经营项目投融资渠道的说法,错误的是(A)
A.国家禁止通过设立产业基金等形式入股提供特许经营项目资本金
B.国家鼓励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进行结构化融资,发行项目收益票据和资产支持票据等 C.国家鼓励特许经营项目采用成立私募基金
D.国家鼓励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

H. 什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投标由什么部门批准

不使用国家资金、个人投资大于国家资金、或其他机构贷款等的项目。你在哪里报建,就是哪里的发改委立项,然后根据发改立项来进行招投标活动。

(8)公共事业融资扩展阅读:

招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
(第3号)
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三)体育、旅游等项目;
(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五)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六)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四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第五条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四)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五)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第六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七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的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立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第九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部门的限制,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规定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第十一条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部分调整。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日期:2000年05月01日实施日期:2000年05月01日
可以不招标的范围:
招标法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
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
不进行招标。
招投标实施条列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网络

I. 集体资产门面没通过招标与包租人签订合同合法吗

个人认为你所称的集体资产门面没有招标与包租人签订的合同是合法的,首先它不属于应当招标的范围,其次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合同法对于合同生效和无效的相关规定,不取决于其他规定,当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也无效。
附: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的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对上述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模进行了明确。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二、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三)体育、旅游等项目;(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五)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六)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三、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四、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四)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五)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五、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并非凡是符合上述条件、不论项目大小都要进行招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上述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的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凡是根据上述规定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阅读全文

与公共事业融资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征信信用贷款逾期13次 浏览:755
建行个人理财产品 浏览:85
中航机电股票代码 浏览:804
热轧卷板期货行情1910 浏览:902
期货研投公众号有哪些 浏览:298
神龙理财公司 浏览:286
外汇双头低 浏览:102
银行理财投资者穿透 浏览:839
丰树基金出错吗 浏览:981
来不及还贷款 浏览:949
民间贷款2436 浏览:394
5万5日元多少人民币多少人民币汇率 浏览:203
中国人民银行5月15日人民币 浏览:340
傻人买什么股票强 浏览:817
2016年1月1日外汇牌价 浏览:724
外卖小哥理财月入五万 浏览:65
模模搭融资 浏览:813
天原管道价格表 浏览:783
适合女生怎么投资理财 浏览:640
基金募集期会提前结束吗 浏览: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