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想从事金融证券和理财行业,需要知道哪些法律知识
如果从事证券行业的话需要考过证券从业资格证,具体科目有:证券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分析,证券发行与承销,只要考过证券基础知识加其他四门中的任何一门都可到证券公司应聘并申请从业资格。
如果从事保险的话要了解一定的保险法,也要考保险代理人从业资格。
银行就不用说了吧。祝您工作顺利。
㈡ 法律就业前景好,还是金融好呢
金融好!
1。法律不好找工作,一般只能是挂名依托某一事务所工作,竞争强,内部沟心斗角!
2。法律行业对资历和学历的要求很高,少有人愿意相信而请一个乳嗅未干的人代理自己的案件,特别是型事案件!
3。06年国家新颁布的法律规定律师不得再接受风险案件代理(过去律师的90%收入是靠风险代理得来),~收入降低程度可想而知,
4。金融的情况是,将来可以作理财师,可以去银行,可以作证券,可以作风险投资,可以是金融咨询师,选择多多!
㈢ 金融理财的道德准则
各行各业都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同样,金融理财师不但要具备常规的基础知识和工作经验,遵守实务操作守则,还应遵守职业道德标准。金融理财师职业道德标准一般原则包括:
正直诚信原则。金融理财师应当正直诚信地提供专业服务。金融理财师受托于顾客时,这种公众信任的根本,来源于金融理财师的个人诚信体系。金融理财师应该以他们的正直诚信作为适当的标准,来决定什么是正确和公正的。正直诚信原则要求不能为了个人的利益而损害到诚实和公正;正直诚信原则的本质可以允许小的疏忽和观点差异,但不能允许欺瞒和违背原则;正直诚信原则要求金融理财师不仅要看到道德守则上字面的规定,更要领会其精神实质。
客观性原则。金融理财师应当客观地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客观公正要求诚实和公正,不管金融理财师提供何种服务以及具备何种能力,都应该保证他们工作的公正性,维护其客观性,避免作出判断时违背职业道德。
胜任原则。金融理财师应当专业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不断更新必要的知识和技巧以便持续地提供优质服务。一个有能力的理财师不仅需要具备完备的知识和技巧,而且要有效地运用这些知识来为客户提供服务。另外,还要有对自身知识局限性的认识和在恰当的时候给出咨询和参考意见。
公正原则。金融理财师应当公正合理地为顾客、负责人、合伙人以及雇主提供服务,并且披露其中的利益冲突。公正性要求诚实、没有偏见地披露出利益冲突。它要求金融理财师控制好自己的情感、偏见和欲望,公正地处理利益冲突。公正性就是要求金融理财师能够公正地对待他人,这是任何一个专业人士的本质特征。
保密原则。金融理财师不应当在没有客户许可的情况下披露客户的机密信息,寻求金融理财服务的客户,会与金融理财师建立一种信任关系。这种关系只能是建立在提供给金融理财师的资料将予以保密的基础上。为了有效地服务和保护当事人的隐私,金融理财师应当保守这些机密资料。但法律要求,或针对失职指控,金融理财师进行申辩时,或金融理财师与客户之间产生民事纠纷需要披露的情况下除外。
专业原则。金融理财师在处理任何事务时都应该体现出专业精神,其提供专业服务十分重要,一些服务要求理财师不卑不亢地对待那些享用服务的客户、同业及相关行业人员;同时,也有责任和其他理财师一道维护和加强行业的公众形象,改善服务质量。只有通过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才能够真正实现其目标。
勤勉尽责原则。金融理财师应当勤勉尽责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勤勉尽责就是以一种迅速有效而又考虑周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服务。它包括妥善规划、监督和专业服务支持等。
㈣ 投资理财政策法规有哪些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
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
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
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
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依照
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
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
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
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
算财产。
第七条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
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
不得相互抵销。
第八条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
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第九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管理、运用基金财产,应当恪尽职守,
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基金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基金
从业资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
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十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可以成立同业协
会,加强行业自律,协调行业关系,提
供行业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第十一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依法对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实施监
督管理。
第二章基金管理人
第十二条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
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担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经国务院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十三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
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
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
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
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
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
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
到法定人数;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
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
他设施;
(六)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
和风险控制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
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十四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应当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之
日起六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条件和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
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
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修改
章程或者变更其他重大事项,应当报经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
起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
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
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基金
管理人的基金从业人员:
(一)因犯有贪污贿赂、渎职、侵
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罪,被判处刑罚的;
(二)对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因经
营不善破产清算或者因违法被吊销营
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厂
长、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自该公
司、企业破产清算终结或者被吊销营业
执照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三)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I
期未清偿的; l
(四)因违法行为被开除的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交易所、证券
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期货交易
所、期货经纪公司及其他机构的从业人
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五)因违法行为被吊销执业证书
或者被取消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和
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从业人员、
投资咨询从业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
事基金业务的其他人员。
第十六条 基金管理人的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熟悉证券投资
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和三年以上与其所任职务相关的
工作经历。
第十七条 基金管理人的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或者改任,应
当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I
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任职条件进行审核。
第十八条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
事、经理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担任基
金托管人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
职务,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第十九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
下列职责:
(一)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
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
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
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
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
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收益;
(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
金财务会计报告;
(六)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七)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
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
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基金管理人不得有下列
行为:
(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
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
基金财产;
(三)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四)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
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㈤ 法律与金融 哪个好
1,如果是文科生,数学能力很强,可以报金融,但是金融应该是所有学校的最热门专业版,分数必然比权其他高一些。
2,,法律是全国就业率最低的专业,金融还可以,出路很多,但学的人太多了,也是不太好就业。
应该结合你的兴趣和分数,选择好的学校,这点更重要。
这两者都属于需要练到一定境界才能有所成就和作为的专业,说的直接点就是必须要天赋、兴趣、勤奋、机遇四者完美结合。
学法律的人有十分之八最后并没有从事与法律有关的工作,因为难度实在太大。法学出色者可以做大律师、大法官、大检察官。一个出色的律师年收入大多是以百万、千万计的。而普通的则只能勉强养家糊口。学金融的人到最后大多从事了底层的经济工作。并没有进入金融高层。一旦进入高层,收入不是一般人所能想象的。但如果有人既懂法律又通金融,机遇又好,那么工作、工资、房、车、名、利对他已毫无意义。
㈥ 金融理财产品,签订稳赚不赔合约受法律保护吗。
只要正规合法,都受法律保护。例如在银行购买保本型的,本金一定有保障,就专是收益属低。
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常见产品:
第一大类是固定收益类的理财产品、常见的有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
第二大类是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以银行发行为主。
第三类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主要分为银行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理财产品。
㈦ 金融类企业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财金[2001]209号)规定国有金融企业,是指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企业.
按照不同的标准,金融企业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地位和功能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企业。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等。
第四类,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企业。
2、按照金融企业的管理地位,可划分为金融监管机构与接受监管的金融企业。例如,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是代表国家行使金融监管权力的机构,其他的所有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都必须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3、按照是否能够接受公众存款,可划分为存款性金融企业与非存款性金融企业。存款性金融企业主要通过存款形式向公众举债而获得其资金来源,如商业银行、储蓄贷款协会、合作储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企业则不得吸收公众的储蓄存款,如保险公司、信托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各类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4、按照是否担负国家政策性融资任务,可划分为政策性金融企业和非政策性金融企业。政策性金融企业是指由政府投资创办、按照政府意图与计划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非政策性金融企业则不承担国家的政策性融资任务。
5、按照是否属于银行系统,可划分为银行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企业;按照出资的国别属性,又可划分为内资金融企业、外资金融企业和合资金融企业;按照所属的国家,还可划分为本国金融企业、外国金融企业和国际金融企业。
㈧ 有谁告诉我关于金融理财方面的国家法律法规
你这个问题的范围也太广咯!建议去中国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网站查询。
㈨ 我准备要走金融跟法律方向,以后的路。因为我本身就是法律专业的。现在在做金融投资理财这一块。
金融理财本来就需要法律顾问啊,你可以两块一起做了就好啦啊
㈩ 法律上对投资理财的利息有没有规定
不知道你具体想问什么。理财产品一般分保本和非保本,理财的收益叫收益率不叫利息,收益率也是浮动的,不过金融机构一般会预设一个收益率,根据实际情况,金融机构绝大部分情况可以按照那个收益率支付,极端情况下会达不到逾期收益。不过理财法规有提到金融机构不可以向客户保证一定取得收益率,以免误导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