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深圳市金众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深圳抄市金众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1月05日,主要经营范围为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等。
法定代表人:简修强
成立时间:2015-01-05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111199134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苹果园狮子座15M
『贰』 深圳市华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深圳市华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02年08月02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回局登记成立。法定代答表人舒曼,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等。
法定代表人:舒曼
成立时间:2002-08-02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110299624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联合广场A座裙楼A302A
『叁』 深圳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银监会等七部委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本实施细则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性担保公司分支机构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设立的子公司、分公司等。 第三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在经营中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依法合规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注重把握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 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为客户保密,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担保业务无关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第四条 市政府成立市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和业务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称市联席会议)。市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召集,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公安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法制办、金融办、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指导开展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工作,审议决定行业监管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绩效评价与综合考核机制,促进本市融资性担保行业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科工贸信委,市联席会议制度另行制定。 第五条 市科工贸信委作为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和业务的监管部门,按照规定对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和业务实施行政许可,核发和管理经营许可证,负责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准入、变更、退出、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等工作,并向市联席会议和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报告工作;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本市融资性担保行业统计报表、机构概览、融资性担保行业年度发展与监管情况报告,持续跟踪监测本市融资性担保业务风险。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六条 在本市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由一至两个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等作为主发起人组建。 (一)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实力雄厚。 2.持续经营三年以上,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盈利,近三年累计净利润在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原则上实施本项目投资后长期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60%。 (二)自然人作为主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发起出资的经济实力,具有一定的实业背景并在所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出具相应的有效证明。 2.无重要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不良从业记录和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第七条 在本市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以货币一次性实缴,且不得以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由一个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发起组建的,持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由两个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发起组建的,持股比例原则上各不低于20%;自然人作为主发起人发起组建的,应当持有适当比例的股权。 一般发起人应当具有一定的行业背景、持续的出资能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原则上出资额不低于500万元且持股比例不低于1%。 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后有关股权转让、质押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八条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前款关于主发起人、一般发起人等规定的条件。 (二)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 (四)有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注册资本。 (五)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 (六)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七)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八)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符合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规定的资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从业人员应当参加专门的担保、金融等方面培训,具有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有良好的合法合规意识和审慎经营意识。 第十条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由主发起人向市科工贸信委递交设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事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五)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六)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资格证明。 (七)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八)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九)主发起人为法人的,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主发起人为自然人的,需有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十)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资料。 涉及境外(含港澳台)出资人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需另外提交市科工贸信委办理外商投资许可的申请材料。 第十一条 市科工贸信委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颁发经营许可证。 第十二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凭市科工贸信委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到市市场监管局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肆』 投资担保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资担保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区别在于:投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比较小,只可以在投资业务范围内,范围很好,没有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广,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包括投资担保公司的业务。
融资性就是资金可以在外面融资,也可以以自己的资金进行投资。
一、投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
投资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以赚取利润差价而赢利的中介性公司。共分小、中、大型三种。目前在我国私人性质的融资性企业只有担保公司和典当行两种行业。
1、为中小企业提供货款;2、融资租赁及其它经济合同的担保;3、项目融资;4、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
1、定义: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2、经营业务范围: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一)贷款担保;(二)票据承兑担保;(三)贸易融资担保;(四)项目融资担保;(五)信用证担保;(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同时,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一)诉讼保全担保;(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此外,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其中,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注: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吸收存款;(二)发放贷款;(三)受托发放贷款;(四)受托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伍』 贷款担保公司是做什么的深圳有哪些比较正规的担保公司
贷款担保公司是作为连接银行与贷款需求人士之间的纽带桥梁,贷款担保公司通过自身现有资源进行经济风险控制保证,从而获得经济与社会效益。通俗一点来说,贷款担保公司就是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中介公司。根据其性质可分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
所谓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但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实际在为法人及自然人提供业务的机构。不正规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也就是我们俗话说的“高利贷”,游离于监管之外,甚至会造成非法集资,给社会经济造成巨大的损失;
其实,不管是非融资性与融资性贷款担保公司,其是否正规性不仅在于监管部门的从严执法,我们自身又如何避免非法贷款担保公司呢?
1、贷款担保公司有着严格的成立条件,其注册资金是有明文规定的:
贷款担保公司需要向公司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设立公司的申请报告(机构名称、注册资金来源、经营场所、经营范围)。
2、公司章程。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
4、各股东协议书。
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从事融资性担保的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跨省从事担保业务应达到实收货币资金2亿元人民币以上。
贷款担保公司不能妖魔化,正规的公司可以大大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在中国现有的情况下,逐步完善担保体系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对中小企业融资起着积极作用。也是为广大中小企业的创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