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遗产信托:管理遗产信托是指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对遗嘱人的遗产回进行管理。此类信托的形答式主要是由于遗产继承问题引起的。
管理遗产信托有“继承未定前”和“继承人已定后” 两种情况。
1.“继承未定前”
“继承未定前”的管理遗产信托,是在没有遗嘱、遗产继承存在纠纷或遗嘱中的继承人尚未找到的情况下,遗嘱中指定的受托人在处理分割遗产前暂时代为管理遗产。
2.“继承人已定后”
“继承人已定后”管理遗产信托是指继承人虽然继承了遗产,但因种种原因不能自行有效地保护和经营其财产,以至无法运用这些财产提供自身的生活和教育费用,甚至使财产蒙受损失时,事先由遗嘱人或其亲属或法院指定或选任受托人,在遗产继承后的一定期限内代继承人管理遗产。信托期限视继承人情况而定,对未成年人,至其成年之时为止;对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至其恢复行为能力或死亡为止。
Ⅱ 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按照本条的规定,设立信托后,如果发生自然人委托人死亡或者法人委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的情形,对信托财产应当按照如下两项原则进行处置:
一,委托人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委托人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信托利益全部由委托人享有,自然人委托人死亡或者法人委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都意味着委托人的法律上主体资格的丧失,承受信托利益的受益人主体已不存在,信托目的已经无法完成,信托关系应当终止。在发生这种情况时,委托人是自然人的,信托财产应作为委托人的遗产处理。委托人是法人的,其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的,必须进行清算,信托财产应作为委托人的清算财产处理。
二,委托人不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1、在委托人不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关系中,委托人死亡或者终止,或者受益人之一死亡或者终止,其他受益人依然存在,信托目的尚未完成并且可以继续完成,其他受益人仍可继续享受信托利益,因此,信托关系不应终止而应当存续。在信托关系有效存在的情况下,信托财产仍应为信托目的而独立存在,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不能将信托财产作为委托人的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2、如果委托人是受益人,其享有的受益权应属于其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因此,当委托人为共同受益人之一,而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受益权归入其遗产。委托人是法人的,受益权作为清算财产。
Ⅲ 「充裕未来2」受保人身故信托计划的意义何在
可 以 保 证 受 保 人 的 身 故 赔 偿 不 会 被 受 益 人 所 滥 用 , 实 现 受 保 人 的 生 前 意 愿 。 但 它 有 一 个 缺 点 , 就 是 信 托 中 本 金 的 利 息 太 低 , 目 前 每 年 只 有 0 . 2 5 % ( 不 是 很 确 定 , 也 许 会 因 为 美 元 加 息 而 提 高 ) 关 于 港 险 的 任 何 问 题 我 推 荐 你 可 以 关 注 b e t a 理 财 的 公 众 号 或 者 下 载 一 个 b e t a 理 财 师 A P P , 上 面 产 品 种 类 齐 全 , 他 们 推 出 的 资 讯 都 很 新 很 实 用 , 软 件 很 好 用 , 而 且 可 以 通 过 “ 专 业 咨 询 ” 在 线 提 问 , 客 服 基 本 都 是 秒 回 , 我 自 己 一 直 在 用 这 个 软 件 。
Ⅳ 财产信托未完成,委托人死亡怎么办
1、先看信托设立时《信托合同》有无针对这种情况的特殊处理方案,有的话,按合同执行。
2、针对这种情况合同无特别说明,按信托法第五十二条: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
因此委托人死亡对未完成的信托财产一般不会有大的影响。
你说的这种情况多发生在遗产信托上。
Ⅳ 土豪死于信托,中产死于理财,屌丝死于P2P是什么意思
这个只是对不同资产的人一个理财方式的配资,但是现在很多越来愈多的金融骗局,言外之意是提醒大家要看好自己的钱,不过所有的金融骗局都有一个典型的特征,就是高息。而其背后的本质则是人性的贪婪。
Ⅵ 信托关系中受益人先于委托人死亡财产怎么办
信托如果仍在存续期,信托财产仍受受托人管理,因受益人死亡所形成的受益权转让,原则上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委托人,或者受益人有生前遗嘱的,按其遗嘱要求转让信托受益权,财产权在信托计划没有终止前是不会产生变化的。
Ⅶ 如果信托受益人突然死亡,那么托管资金到期后该怎么处理
这种情况下,信托财产归于受益人的法定继承人。要看看资金信托合同里面有没有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受益权的转变,一般也是要收取手续费的。
Ⅷ 信托会因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死亡而终止吗
信托不会因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死亡而终止。
信托终止条件:
(l)自益信托的解除:除信托文件另有规定外,自益信托的委托人成者其继承人可以随时解除信托。
(2)委托人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权利:受益人对委托人、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或者经受益人同意,或者出现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受益权。
(3)他益信托的解除:他益信托的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或者经受益人同意,或者出现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
(4)信托的连续性:除本法或者信托文件另有规定外,信托不因委托人、受托人死亡或者不能履行职责而终止。
(5)信托的终止:出现本法规定的6种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
(6)其他有关人员的协助义务:受托人职责终止时,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清算人应当妥善保管信托财产,协助新受托人接管信托事务。
(7)信托终止时剩余信托财产的归属:信托终止后仍有剩余信托财产的,应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应归属于受益人或其继承人,受益人或其继承人放弃的或者受益人死亡且没有继承人的,归属委托人或其继承人。
(8)信托终止的,在剩余信托财产转移给权利归属人的过程中,信托视为存续。
(9)信托终止后对信托财产的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本法规定对原信托财产强制执行的,以权利归城人为被执行人。
(10)信托终止后受托人行使给付报酬等请求权:受托人依本法规定请求给付报酬、从信托财产中获得补偿的权利时,可以留置信托财产或者对剩余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提出请求。
(11)受托人做出清算报告的义务:信托终止后,受托人应当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经受益人或权利归属人同意后,免除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的责任,受托人有不正当行为的除外。
Ⅸ 家族信托怎么当事人死后还会发生财产问题
优点:
1、A身故复或信托到期,分制配给受益人B
2、委托人A自行做投资决策
3、一次双录,到期前均不用双录
4、保证优先认购权
5、投资+传承+受益人风险隔离
6、灵活终止、可升级为定制型、几乎免费的家族信托体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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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如何评价“土豪死于信托,中产死于非标理财,屌丝死于P2P”这句话
一方面阐述了三种理财方式的对应人群,突出了P2P门槛低,践行普惠金融的特点;
另一方阐述了任何理财方式都有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