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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信托医院

发布时间:2021-04-13 10:32:42

① 梅艳芳家族信托是失败案例吗

马华桂律师 京师上海律师所
回看梅氏信托,我们解读其中的成与败
很难堪,无爱的处理方式
明星梅氏的信托Karen Trust(以下简称梅氏信托)经常见诸报道,一些内容刺激观众的神经:
各大媒体报道的一则新闻震惊了整个财富管理圈——“梅氏92岁母亲欠房租被强制搬家,坐地痛哭不愿离开!
一代巨星梅氏的3000项遗物,包括新秀冠军奖座、波鞋、公仔连贴身内衣裤被信托受托人香港汇丰信托进行拍卖……
如果信托公司与信托受益人即梅妈提前协商,将这些估价不高、意义特殊的私密物品,以实物形式交付梅妈,既维护了受益人的利益,也恪尽了受托人的职责,公众将更容易接受。
梅氏家族信托的设立简述
2003年,12月30日在香港养和医院梅氏病逝,终年40岁。在医院治疗期间,在专业人士帮助下,梅氏完成了其信托的设立,是一个依据开曼法律设立的酌情信托(自由裁量信托)(Discretionary Trust)。从公开的资料看,香港罗兵****会计师事务所为税务筹划,汇丰国际HSBC受托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人,也是遗嘱的执行人,但是设立过程中没有咨询独立的第三方,尤其是律师。梅氏信托赋予了受托人HSBC较大的权力,如取得和管理信托投资收入、变更受益人、认定被排除人士等。
除了信托协议和遗嘱,梅氏确认了受托人备忘录(Trustee memoranm)。在该备忘录中,梅氏向受托人表达了以下意愿:
(1)在梅母在世期间,受托人应为梅母持有信托资产,并每月向其固定分配7万港币;
(2)将两处分别位于Happy Valley和伦敦的房产赠送给好友刘培基;
(3)留出170万港币用于4名侄子侄女的教育:在这四人25岁前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时,梅氏信托每年将给付10万港币给相应的受教育者,但每人最多不超过40万港币,剩余10万港币作为HSBC的管理费;
(4)在梅母去世后,信托资产全部分配给妙境佛学会有限公司(New Horizon Buddhist Association Ltd.)。

还有一个大前提值得特别提醒:梅氏原本想设立的应该是生前信托,可惜在圣诞节期间就过世了,没来得及将信托财产转入信托,只能借助兜底性工具信托意向书、受托人备忘录、遗嘱等文件成立并将财产注入信托,梅氏信托得以遗嘱信托形式出现。因这两类信托在生效起点、功能和稳定性上区别巨大,引发纷争不断。
梅氏信托是开曼信托,为何香港法院有管辖权?
就梅母在香港法院提起的一系列诉讼,梅氏信托的受托人HSBC主动接受了香港法院的管辖。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信托管辖权这一问题,虽然梅氏信托的适用法是开曼Cayman法律,但是如果梅氏信托的受托人和主要资产均在香港,受托人也同样在香港对信托资产进行管理,香港法院也可能会对梅氏信托有管辖权。
母亲覃氏的诉讼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梅氏在医院治疗期间因用药等原因而丧失了行为能力为由,要求撤销遗嘱信托的安排,是对遗嘱效力的不认可。由于此时梅氏已经故去,要审查其行为能力只能靠人证与物证了。起到关键作用的是何冠昌太太的证言,一则她当时每天都陪在梅氏身边;二则她与本案遗产无任何利益瓜葛。毕竟是专业人士参与设计的遗嘱内容,它当然不容易被推翻。法官认定梅氏的遗嘱及信托安排有效,并经过高等法院、终审法院的一致肯定。后梅母又先后控告遗嘱执行人、主诊医师、遗产受益人等,结果均被法院判决败诉。 第一阶段的诉讼梅母虽败诉,但关键的诉讼中法院对其倾斜照顾,由梅氏遗产支付其诉讼费及律师费。
第二阶段,梅母与信托受托人及妙境佛学会有限公司发生了长达10年的多次诉讼。是在信托生效后,就受益权安排不合理性提出的诉求,诉讼的结果是梅母一再取得胜利。确实在设立之初,梅氏信托没有考虑房租水平上升、物价上升、医疗费用的增加等因素,存在不合理的地方,而且生前信托未生效很多有益的保障条款无法生效,基于梅氏保护受益人的目的,法院一再判决梅母胜诉,最终每个月获得的生活费从7万增加到了2016年的21万。同时,也因无力支付长期多次诉讼高昂的律师费,梅母一度陷入个人破产的境地。
破产后,覃氏仍然不懈通过各类诉讼讨要生活费,由于请不起律师,其只能以90岁的高龄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法官实在于心不忍,曾破天荒地判给了已破产的覃氏一笔律师费,保障其得到充分的法律服务;2014年10月,覃氏因无力支付各类上诉所需要的保证金,请求香港终审法院豁免,但遭到上诉委员会的驳回。由于覃氏并没有大量资产支付律师费,所有的费用几乎都来自于其从信托收益中的“透支”,最终无力支付的时候,便只能宣告个人破产,沦落到穷困潦倒的生活状态。信托所管理的资产也因此大幅缩水,梅氏的大爱慈善目的大打折扣,遗愿或难实现。

梅氏信托技术上值得借鉴也值得反思
从结果来看,梅氏所设立的信托,似乎并未达到其生前“保障梅母体面生活”的遗愿,但并不能因此否认梅氏所设立信托的意义。
从技术上来说,梅氏信托还是有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首先,该项信托设立了多顺位、多层次的受益人。其母亲作为第一顺位的受益人,享有终身的受益权;其侄女及外甥,则享有固定数额的教育基金;妙境佛学会有限公司获得剩余的信托财产(如有)。这样的安排并不算复杂,但是能满足设立人诸多不同的需求。
其次,在这样一个亲人索取无度的家庭中,如果不设立这样的信托,那么家人之间发生争执的可能性将大大提高。在梅母的屡次挑战下仍然未被击破,有效发挥了资产隔离和保护的作用,依然保障了梅母在梅氏去世后大部分时间的基本生活。
基于财富传承的考虑,在家族信托中,委托期限往往跨越委托人的生命周期,甚至长达几代人,可以说信托是委托人从坟墓中伸出来的一双手,呵护后几代人的幸福。而委托人去世时,受益人不一定具备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甚至不一定掌握财富传承的隐私信息,这就需要委托人在信托内容涉及中非常的细致、专业、周到和制衡。
如果没有足够的智慧去应对人性之叵测,再完美的计划也只是一种可以被人颠来倒去的工具。这一点,是所有拥有大额资产、传承筹划需求的人士所必须警醒的。梅氏信托所聘用的产品设计、规划的专业人士无可指责;但信托的设计更是一门艺术,尤其家庭情况各异,特点不同,挑战性就会更大,切忌照抄。

笔者认为,如果在当时在一些信托条款设计上引入信托保护人,保障和监督受托人完整、真实按委托人梅氏订立的家族信托协议和遗愿履行,比如将内衣等私密物品从信托财产拍卖物之列剔除,比如阻止梅母不理性的诉讼行为等。当然,本案是家族信托失败的一个典型案例,设计上远不仅仅是这点疏忽。我们作为相关律师,也非常期盼通过我们的努力,善良人的合理意愿都够在信托中得到良好表达,并受到法律的良好保护和实施。

梅氏信托有诸多制度设计的不足,可以进行六个方面的优化:
一是没有来得及制定一个统领性的家族宪法,作为家族最高法律,将自己秉承的价值观融入家族宪法中,使用到家族财富管理、家族事物运作的方方面面,使得所有的信托角色都必须遵守。如,家族宪法可以最高效力来设定诉讼的惩罚机制,如果受益人不合理地提起诉讼,经过信托保护人审核,受益人将面临损失更大收益权的可能。同时也没有对信托各角色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教育,使他们明白他们的位置,明白设立人的一片苦心,明白违反信托的法律后果。
二是家族信托的投资和分配应当更加灵活,而不应当是固定分配的方式。同时不应该将家族中的某些人排除在受益人范围之外,可以适当的给一些分配以求家族的和平。如果完全不给梅兄任何利益,那么他必然会通过对孩子、母亲监护权来谋取利益。如果梅母、梅兄的诉求如果在信托设计时候可以得到更合理的灵活调整和照顾,那么他们对信托的安排应当更加满足。
三是家族信托应当设立纠纷调解机制。即使受益人仍有不满,也可以通过调解机制去做有效协商,合理调整,不经过内部诉讼纠纷机制,绝不能走到对簿公堂的局面,而诉讼应当作为最后的救济手段。保证家庭关系和稳定得以有效维护,这也是信托设立的基本目的,逝者在九泉之下难堪,最后一点儿尊严也不会被亵渎。
四是家族信托应当设立制衡机制。我们一般会建议客户设立保护人或监察人,享有如“撤换受托人”、“按要求变更受益人”和“决定、修改家族信托的投资和决策分配”等制衡的权利。保护人委托家族利益的代表,与受托人、受益人形成三者的制衡关系,并且在变化来临时临时改变家族信托的安排,以便更好抵实现委托人的目的。如此,梅母和梅兄的荒唐行为便不可能实现。
五是梅氏在设立信托之前没有向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咨询,该信托的受托人出于自身经营管理的方便,信托设置相对简单更容易管理。不设置信托保护人,其权利不会受到过多的干预。是啊,天底之下谁愿意主动限制自己权利,给予他人更多权利呢?
六是年轻时候对风险思考不足够,没能做好风险防范性准备。待病倒后才启动信托设立程序,可惜时间仓促,梅氏信托个性化设计有限。由于节假日没法办理财产登记,梅氏没有等到变登记就过世了。于是,生前信托没有生效,该信托只能够按照遗嘱的内容设立信托,使得她的诸多意愿得不到实现,终酿成苦果。上帝不公,梅氏的爱没有敌过时间。
总结为,族信托的条款不必要规定的过于呆板,导致缺乏信托的制衡和调整机制,内部纠纷解决机制。
切勿轻易挑战信托独立性
从“梅氏信托”事件上,我们可以发现信托受益安排上的两个突出特点。
首先,梅妈挑战遗产信托诉讼耗资巨大,但最后事实证明香港司法支持了信托的有效性,这充分说明了在一般情形下要挑战或质疑信托是不可能的,同时也足以彰显信托顺利实现财富传承的强大功能。
其次,“梅氏信托”设立的受益人受益条件,实际上充分体现了信托对受益人的约束兼保障功能。信托对受益人的正向激励及反向约束,是信托的在所有传承工具中最明显的优势,信托激励后代的成长,然后获得更多的受益权和更多的财产支配权,鼓励后代发展事业,并提供资金支持。
显然,梅妈今天的遭遇,是其固执坚持无谓诉讼的一个必然结果。同时劝告作为信托受益人,对自己最大的保护应该是谨遵信托合同游戏规则,不要轻易挑战信托独立性,否则如同玩火。
最后四点小忠告
家族文化的建立和传承很重要,维护家族的和睦是传承的基础。
有效的财富管理安排不仅能够帮助财产保全和增值,还能够减少家庭冲突发生的可能。
家族信托的首要目标是资产的有效隔离和安全性、家族信托架构的柔性和灵活性,法律对家族诉求和家族信托的尊重、对家族适当的权利保存的认可是设计的基础。
在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中往往作为兜底性的工具,而不建议把遗嘱作为唯一的传承工具,因为太容易发生纠纷。

② 抚顺镶牙比较好价钱合理的诊所

新华王弈牙科

③ 抚顺信托医院星期天能体检吗

医院虽然星期天有医生值班,但是体检是不可以做的,你可以等工作日的时候再去医院做体检

④ 众志成城!超30家汽车/零部件企业捐款 捐物抗击疫情!

在2002年11月SARS爆发的时候,笔者在读小学,父母每天在家里熏醋消毒,学校老师要求我们每天都要量体温和喝板蓝根。那会自己年少无知和生活在比较落后的农村,笔者不理解长辈这样做是为何。直到多年后,家里的兄弟姐妹都进入了医学行业,在耳濡目染下才明白SARS事件的严重性,明白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的疫情防控战。如今多年过去,在2020年新年伊始的时候,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打破了本应祥和欢乐的节日氛围,疫情逐渐蔓延,牵动了包括笔者在内的千千万万人的心。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则向湖北省红十字会捐款1000万元,米其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向武汉市慈善总会捐助300万元,玲珑轮胎向武汉、荆门等地红十字会,捐款500万元,由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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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仅为笔者对车企以及零部件企业捐资的不完全统计(如有遗漏,欢迎大家补充),撰写本文的目的并非吹捧企业,而是告诉大家,众志成城才可战胜一切。武汉加油!中国加油!

(文章配图来源网络,侵删)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⑤ 医患关系是一种信托关系,主要有如下哪些特征

医患关系伦理---医患关系的性质
(一)从法律上说,医患关系是一种医疗契约关系
(二)从伦理上说,医患关系是一种信托关系
医患关系模式
1956年美国医生萨斯(ThonsasSzasa)和荷伦德(MareHollender)两人在《内科学成就》上发表了《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依据在医疗措施的决定和执行中医师和患者各自主动性的大小分为主动-被动模式、指导-合作模式和共同参与模式。
1.主动-被动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医患双方不是双向作用,而是医师对患者单向发生作用。医师处于主动地位,患者处于被动地位并以服从为前提。这种模式适用于昏迷、休克、精神病患者发作期、严重智力低下者以及婴幼儿等一些难以表达主观意志的患者。这种模式类似于父母与婴儿的关系,医生的责任是“为患者做什么”。这虽有益于充分发挥医生的主动性,但对于具有自主能力的患者来说则不利于发挥其能动性,而且由于缺乏对患者感受、主诉等信息的了解,可能会影响诊治效果,甚至导致误诊误治。
2.指导-合作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患者作为有意识、有思想的人,具有一定的主动性,能够主动述说病情,反映诊治情况,配合检查和治疗。但对医生的诊治措施既提不出异议,也提不出反对意见,医者仍具有权威性,仍居于主导地位。这种模式适用于大多数患者。它类似于父母与少年的关系,医生的责任是“告诉患者做什么”。与主动-被动型模式相比,这种模式有助于发挥患者的积极性,提高诊治效果,也是较普遍采用的一种模式。
3.共同参与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医患双方有近似同等的权利,共同参与医疗方案的决定与实施。这种模式适用于具有一定医学知识背景或长期的慢性病患者,它类似于成人与成人之间的关系,医生的责任是“帮助患者自疗”。从理论上说,这种模式是最理想的,不但可以提高诊治水平,而且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但是,并不是所有患者都具有参与的能力或意愿,即使具有自主能力的患者也往往因缺乏必要的医学知识而难以真正实施。
医患双方的道德权利与义务

⑥ 非赢利性机构可以投信托吗

近年来,国家下发一系列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举办医疗机构。医院投资也成为近期投资热点之一。笔者将撰写一系列文章,介绍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基本概念、差别以及由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营利性医疗机构转变的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等等。开篇,我们先介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基本概念。

医院投资系列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基本概念

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原国家计委在2000年联合制定了《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卫医发[2000]233号),明确将医疗机构分为两大类: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医疗机构的经营目的、服务任务,以及执行不同的财政、税收、价格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

(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它不以营利为目的,其运营的结余不向举办人进行分配,只能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以及自身的发展。这些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向公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满足社会公众的最基本医疗需求,只提供少量的非基本医疗服务(例如公立医院中的特需门诊)。
常见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几种:
1、公立医院。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隶属于卫生主管部门。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口支援、交流培训等,政府也会给补贴)。公立医院一般以事业单位的形式存在。
2、国有企业举办的企业医院。这些医院设立的初衷,主要为国有企业的职工提供医疗服务,比如石油、石化系统的企业医院。国有企业医院,一般以事业单位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形式存在,也有个别企业医院,没有独立的运营实体,仅为企业以自身名义领取了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民营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多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形式存在。大家可能会有疑问?为何民营资本会选择开办不能进行利润分配的非营利性医院呢?这主要是因为,非营利性医院享受国家各种优惠政策,下面我们会详细介绍。
(二)营利性医疗机构
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就是所谓的可以向股东分红。营利性医疗机构可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营利性医疗机构通常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
医疗机构的性质是如何确定的呢?
当一家医疗机构申请设立时,由接受其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医疗机构投资来源(国家投入或是民营投入)、经营性质等有关分类界定的规定予以核定,并在执业登记中注明“非营利性”或“营利性”。

⑦ 高山明珠怎么样好不好值不值得买

楼盘名称:抚顺高山明珠

城市:抚顺

楼盘位置:将军靖宇北街

开发商:抚顺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产权年限:70年

建筑类型:多层,高层,板楼,

公交线路:1、14、12、19、506、807、808、811、104路

其他交通方式:顺城区将军靖宇北街

规划信息:其占地面积为40000平方米,容积率,绿化率40%,共0栋楼,停车位地下33个

周边配套:抚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健安幼儿园、十二中学,大商将军超市,顺城区中心医院、信托医院,金融机构齐全,将军市场,餐饮场所林立,

(所载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售楼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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