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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融资利率

发布时间:2021-04-13 12:44:28

1. 中美贸易的历史来看,有顺差也有逆差吗

中美贸易到目前为止,总体上一直是中国对美国的顺差,具体到个别行业有个别行业的情况。

顺差和逆差并不绝对是孰好孰坏,要从国际环境、商品种类成分等等因素结合来看。

顺差太大和逆差太大都不利于国家长远的发展。一国的对外贸易应追求长期的进出口基本平衡,而不是长期的贸易顺差。

贸易顺差的优势

1、贸易顺差促进经济增长。

首先,经常项目贸易顺差刺激经济增长。

一是经常项目贸易顺差刺激国内总需求,促进经济增长。

经常项目贸易顺差主要源于净出口的增加,是中国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迅速增加的结果,净出口增加使得国内总需求扩张,国内总需求扩张促进了国民经济增长。

二是净出口的乘数效应扩大了经济增长的规模。

经常项目贸易顺差主要是净出口增加的结果。净出口的增加具有外贸乘数效应,在外贸乘数的作用下,经济增长的规模数倍于净出口额,大于经常项目贸易顺差额。

其次,资本项目贸易顺差直接推动经济增长。

一是资本项目贸易顺差直接增加总需求,推动经济增长。资本项目贸易顺差源于资本净流入的增加,大部分是外商对中国的直接投资增加的结果。

资本净流入增加了国内的总需求中的投资需求,投资需求的增加直接推动国民经济增长。

二是外商直接投资的乘数效应扩大了经济增长的规模。在外商直接投资乘数的作用下,经济增长的规模数倍于外商直接投资额,大于资本项目贸易顺差额。

2、贸易顺差增加了外汇储备,增强了综合国力,有利于维护国际信誉,提高对外融资能力和引进外资能力。

1994年以来,除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资本项目有逆差外,中国的国际收支一直保持贸易顺差。伴随着贸易顺差的增加,外汇储备也在快速增长,外汇储备2003年底已超过4010亿美元。

外汇储备的增加,一是提升了综合国力,使中国在经济全球化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

二是表明中国有良好的国际偿债能力,在国际市场进行融资时,能够较为容易地以较低成本取得各类贷款

三是对中国进行直接投资的外商,对其利润汇回该国有安全感,这些外商愿意 更积极注入资本,有利于中国引进外资。

3、贸易顺差有利于经济总量平衡。

经济总量平衡不仅与储蓄投资有关,还与外贸有关。

当财政有赤字时,在储蓄完全转化为投资的情况下,需要通过增加进口弥补财政赤字,以保持经济总量供求平衡,那样,容易出现财政赤字和外贸赤字并存的双赤字现象。

当财政有赤字时, 在储蓄没有完全转化为投资的情况下,需要减少进口或增加出口(即增加净出口)来弥补财政赤字,以保证经济总量供求平衡。

中国的现实是储蓄没有完全转化为投资,从1998年以来,连年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赤字逐年递增,因而贸易顺差的增加,特别是净出口增加部分地弥补了财政赤字。

以贸易顺差弥补财政赤字,不但有利于国民经济总量平衡,而且避免了双赤字现象。

4、贸易顺差加强了中国抗击经济全球化风险的能力,有助于国家经济安全。

连年的贸易顺差使得中国外汇储备增加,使得中国成为国际上的债权国。

因而,中国不仅有足够的外汇满足对外经济贸易的需要,而且增加了中国对外清偿能力、保证对外支付,还有利于应对国际金融风险,提高了国家抵抗各种经济风险的能力。

5、贸易顺差有利于人民币汇率稳定和实施较为宽松的宏观调控政策。

一是贸易顺差使得国家有充足的外汇干预外汇市场,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

二是国家有充足的外汇调节国际收支,执行主动的对外经贸政策。

三是贸易顺差增强了积极财政政策的效应。

由于中国各级地方政府都努力地招商引资,因此,中国资本流动性实际上比较大。在资本流动性实际比较高的情况下,贸易顺差加强了积极财政政策刺激总需求的效应,促进了国民经济较快发展。

贸易顺差的弊端

1、贸易顺差弱化了货币政策效应,降低了社会资源利用效率。

外汇流入随着贸易顺差的增加而增多,在固定汇率和外汇结售汇制度下,中央银行要以人民币购买外汇,货币的投放随着外汇流入的增多而递增。

随着大量的人民币被动地投入到流通领域,中央银行的基础货币账户更加受制于外汇的流入,不但削弱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效应,还导致物价水平上 升。

贸易顺差与国内居民储蓄相结合,导致社会资源利用效率低下。

贸易顺差引起的大量外汇储备高达4000多亿美元,同时,国内居民储蓄高达11万亿人民币,两者相加约有14多万亿人民币。

这14多万亿人民币没有形成有效投资,是经济社会中的闲置资金,与这些闲置资金相对应的是生产资料和人力资源的闲置,社会资源利用效率低下。

因而,中国出现了经济增长和失业增加并存的现象。

2、贸易顺差提高了外汇储备成本,增加了资金流出。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进行外汇操作总是有风险的,最明显的是汇率风险。中国实行钉住美元的固定汇率,每当美元贬值和美国国内出现通货膨胀,中国外汇储备都随之贬值,造成外汇储备的损失。

贸易顺差越大,需要到国际金融市场上运营的外汇越多,国家外 汇储备的成本越高。

贸易顺差增加了资金流出。在结售汇制度下,由于流入的外国资金都要转换成外汇储备,外汇储备主要是储备美元、欧元的债券。

贸易顺差越多,外汇储备越多,外国债券越多,资金流出也越多。

这两方面形成了内在的矛盾:贸易顺差引导外资流入,出口越多和外国直接投资越多,资金流入越多;贸易顺差导致外汇储备增加,外汇储备越多,资金流出越多。

3、贸易顺差导致经济对外依存度过高,民族经济发展空间狭窄,出口结构难以调整。

4、贸易顺差影响了国内金融业利率市场化进程。

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贸易顺差意味着国内货币供给增加。

自2003年下半年以来,中国经济正面临通货膨胀的压力,为了防范通货膨胀对经济的消极影响,中央银行不得不维持现行的存款管制利率和 贷款浮动利率,从而推迟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贸易逆差的利弊

转变观念:从顺差到平衡

必须转变追求贸易顺差的传统观念,应该努力追求外贸平衡。

传统贸易观念认为出口为了创汇,顺差是好事,逆差是坏事。这一观念长期主导着我国的贸易政策和实践。

据统计,截至2010年2月底,自1993年以后,我国再没出现过年度贸易逆差,自2004年4月份以后,我国没出现过月度贸易逆差。

其实,一国的对外贸易应追求长期的进出口基本平衡,而不是长期的贸易顺差。

长期出超未必有利于我国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长期的贸易顺差所带来的并非都是好处。

首先,贸易顺差将带来越来越多的贸易争端;

其次,贸易顺差虽然增加了外汇储备,但从资源效用最大化的角度看,是资源未被充分利用;

第三,持续高额顺差导致人民币升值预期,进而又导致资本净流入增加,资本净流入增加又进一步导致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第四,巨额的经常项目的顺差,会转化为货币大量投放的压力,成为通货膨胀率上升的重要因素。

适当入超未必有弊于我国

相反,贸易逆差的结果也并非都是坏处。

第一,适当逆差有利于缓解短期贸易纠纷,有助于贸易长期稳定增长;

第二,逆差实际上等于投资购买生产性的设备,只要投资项目选择得当,既可补充国内一些短缺的原材料,还能很快提高生产能力、增加就业以及增加经济总量;

第三,逆差能减少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减缓资本净流入的速度;

第四,短期的贸易逆差有助于缓解我国通货膨胀的压力,加大我国货币政策的操作空间。

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实践来看,经济增长快的年份,都是逆差或者顺差较小的年份。

因此,在对外贸易问题上,应当彻底转变观念,放弃以出口创汇、追求顺差为目标的传统观念和做法,确立以国际收支平衡为目标的政策。

2. 金融风暴中美两国救世区别

美国由于金融系统遭受重创,金融企业产生大量亏损和坏账,所以救市的主要目的是拯救金融系统,回复金融的正常融资功能,以此来带动经济恢复

而我们,主要是由于欧美日等经济体经济衰退,造成外需不足,出口下降,导致经济减速,经济不景气,所以,我们的主要目的是扩大需求,以内需为主,措施就是加大投资,比如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消费,比如家电下乡这样的政策

3. 中国境外的项目融资特点都有哪些

随着中国企业境外布局和实体投资的深入,境外实体的经营范围不断扩大,业务规模不断增加,境外实体的融资需求也同比例增长,甚至融资需求会大于、先于业务的增长。与上述需求存在反差的是,中企的境外子公司依赖中国母公司增资、借款等方式大于境外子公司自主在当地融资的比例。中企的境外子公司是一个处于当地国家的独立企业、是自主经营的独立法人,如果仅靠中国母公司进行资本的输血,无法形成的自身的融资能力的话,将无法实现企业的市场目的。

一些中企在境外子公司看到了融资能力对于企业发展的短板效应,在境外进行了本土化的融资,实现了很好的效果。本文准备以美国为案例,通过介绍中国在美国设立的企业在美国实施本土化融资的方式,以及中国在美国设立的企业在融资中会面临的挑战,向读者揭示中国企业境外本土化融资的“秘密”。

美国融资概述

美国作为世界第一超级大国,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在美国资金市场进行融资,有很多好处。首先,美国贷款在利率方面比较低廉;其次,美国的资金市场体现为比较充足多样的资本来源,融资方式和通道也十分多样;再次,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一旦在美国市场上成功实现融资,那么对于该公司在其他国家的融资工作,显然是一种促进作用,因为美国融资项目中的信用评级等报告,在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同样可以适用和被评价。在美国本土可以适用或比较流行的融资方式,在融资种类方面和中国国内没有太大区别,主要为向银行贷款、向私募债务市场融资、在公开债务市场融资和公开发行股票。前三种是债权融资工具,最后一种为股权融资工具。

而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无论采取何种融资方式,都离不开美国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而美国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与其他国家相比均呈现出十分复杂的态势。美国的金融市场可以粗略分为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基本所有的企业融资行为都发生在这资本和货币二个市场中。资本市场包含了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抵押市场和贷款市场;而货币市场包含了承兑市场、票据市场、短期金融凭证市场等市场;外汇市场则是众多银行参与的金融市场,银行会在此市场进行即期、远期和掉期交易

美国的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有着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特点:第一,美国的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自由流动性更强,美国的金融机构和世界其他主要国家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和流通比较频繁,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使跨境的金融业务变得十分普通和普遍。

第二,美国的金融机构庞大而复杂。美国的金融体系由美联储、银行类金融机构和非银金融机构构成。美国的金融机构可以分为银行类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二大类型,但是在二大类型内部各种金融主体繁多,很容易让人眼花缭乱,无法区分其差异。美国的银行分类就十分复杂,除了我国比较常见的商业银行外,还存在储蓄公司、贷款公司、信用公司和共同基金银行等主体。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种类也更加多样,除了我国也有的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财务公司外,还有我们所不熟悉的商业财政公司、退休基金、金融服务公司、互助储蓄银行(虽然名字叫做银行,但是是属于非银机构)、存续放款协会、投资信托基金、各种类型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主体,还有今年来比较热门的科技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搞不清楚这些机构的合法从业范围和业务内容不但无法掌握融资要领,还可能会违法金融监管规定的要求。

第三、美国的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相关交易错综复杂,金融产品结构层次多,参与交易的各类金融主体多元,在不同市场从事相关交易需要遵守的准则和要求均不相同,不同市场和不同交易的监管重点和监管部门也有所不同。

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在融资前需要考虑的事项

选择股权融资方式必须进行的思考

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从大的角度看,就可以先决定是采取股权融资还是债权融资,这个环节的考虑与国内的债权、股权融资并没有区别和差异。如果选择股权融资,融资过程更多体现为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经历的公司重组或并购的过程。但是要使公司在这个过程中拿到钱,必须采取股权增资的方式来实现,而非股权转让。

美国本土的投资机构十分众多,全球投资机构100强排名中,美国投资机构占据了70%的榜单,而前10位的投资机构中,美国投资机构更是占据了8个席位。所以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如果选择股权融资的方式,那么无疑是处在了投资机构最密集、竞争最激烈的国度,这对于股权融资而言是一个比较有利的方面。但是正因为美国集中了大批的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投资行业已经十分成熟,股权投资机构对于标的公司的情况调查技能、盈利预测能力的判断技能和未来成长性的分析技能都已经十分纯熟。

如果说在我国国内似乎存在“项目少、钱多”的股权投资业情况外,那么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可能无法面对如此有利的情况,想要拿到高的PE倍数的投资,恐怕需要花大力气讲清楚公司的盈利模式、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性;同时作为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投资者可能会对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诚信问题提出拷问,更加会对投资后如何实现投资者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和管理权提出质疑和诉求,这些都是需要公司在股权融资方案前充分考虑的内容。在细节上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还要考虑因为贸易摩擦等而导致的未来经营上的不确定性,比如反垄断、反倾销对公司的影响;中美二地税收法律和政策对公司的影响;中国母公司战略调整会公司的影响等内容。

最近随着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在美国本土开展的房地产和其他固定资产项目的增多,项目贷款也逐渐增多。愿意给房地产项目提供资金的借款方或配合借款方主要有商业银行、退休基金、房地产投资信托机构和信用公司。作为借款人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借款方给予同一个项目的贷款比例、借款意愿和偏好可能是不一样的。商业银行的项目贷款模式可能和国内比较类似,商业银行愿意提供的借款资金额度主要根据项目情况来定,和国内项目贷款比较固定的借款上限一般为70%不同,有时借款人可以争取到100%的项目总金额的借款资金。

美国的退休基金和国内的保险资金都属于大体量的资金持有主体,而且这二种资金持有主体的共同愿望是要取得更为稳健的资金回报,其对借款本金和收益的安全性诉求大于其对高收益的诉求。所以退休基金更希望把资金投向更加稳健的房地产开发商,所以其对于项目的调查和核实过程相对会比较长,对于项目的稳健盈利能力更为关注。虽然退休基金可以提供的借款资金额度会比较大,对于房地产开发商很有吸引力,但是对于想短期快速拿到资金的借款人并不是很好的选择。

不同情况的借款方应该选择不同的借款人来完成资金的取得,但是对于信用公司,所有的借款方都应该谨慎,因为虽然信用公司放款较快,也愿意为一些风险较大的项目提供借款,但是基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原则,其对利率的诉求是十分大的,面对信用公司提出的利率收益要求、利息支付方式和借款期限,借款方要进行销售模拟和财务测算,以免出现成本和收益倒挂的现象。

注重信用在公司融资的重要性

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无论用何种方式实现融资目的都需要高度关注的事项就是注重和维护公司的信用情况。除了垃圾债券外,几乎其他所有的债券和借款都需要公司提供自己的信用评级报告,信用评级报告可以说直接决定了公司所需要承担的利率水平,所需要提供的担保方式和所需要承担的其他费用金额。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首先要理解信用评级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在于向投资者揭示公司违约发生可能性的大小,信用评级报告所评价的公司是否愿意、是否有能力按合同约定如期履行债务。本质上信用评级报告是一种独立的第三方专家意见,是供投资者阅读的参考意见。

除了要重视信用等级评定过程中的资料准备和实地考察配合工作外,更重要的是要重视在信用等级评定完成后的跟踪复评过程。如果复评中公司信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评级机构会对评级结果做出相应的重大调整。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在信用评级过程中除了重视资产结构、盈利能力、现金流和资产总额等财务风险安全指标外,还要重视软信用的内容,比如行业风险的控制、业务风险的控制、关联交易和不当担保的排除异己自身管理能对于控制风险的作用等内容。除了公司经营管理层面对于信用评定的影响外,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一定更要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身信用情况对公司信用的影响,高级管理人员发生经济丑闻或者违规行为的,往往会影响公司本身的信用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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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租赁会计的中美比较

一、租赁会计分类的比较
中美对租赁会计进行了不同的分类。
(一)美国对租赁会计的分类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租赁会计准则(以下简称FAS13)分别从承租人和出租人角度对租赁会计进行了分类。
1.从承租人会计处理目的出发,将租赁会计分为资本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
凡在租赁开始日,租赁合同符合下列一个或几个条件者,则属于资本性租赁。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所有;
(2)合同规定承租人对租赁资产具有廉价购买权;
(3)租赁期(包括续约选择在内)等于或大于租赁资产预计使用年数的75%;
(4)租赁开始日,租赁期间内最低租金支付额(由出租人负担的管理成本除外)的现值,至今等于或超过租赁资产公平价值的90%。凡不能符合上述四个条件之一者,租赁资产均不能资本化,只能作经营性租赁处理,各期支付的租金直接作为费用列支。
2.从出租人会计处理目的出发,将租赁分为直接融资租赁、销售型租赁、杠杆型租赁、经营型租赁。
凡在租赁开始日,租赁合同符合上述资本性租赁的一个或几个条件者,并且租金收回能可靠预计以及未来支付成本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则属于直接融资租赁或销售型租赁。
直接融资型租赁和销售型租赁基本相同,唯一的区别是销售型租赁在租赁开始日就给出租人带来损益,也就是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帐面价值之间存在差异。
杠杆型租赁(举债经营租赁),它是由出租人投资租赁资产价款的20%~40%,其余投资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不可追索的贷款来解决。
经营性租赁是指直接融资租赁、销售型租赁以外的租赁。
(二)中国对租赁会计的分类 由于我国的租赁发展还不成熟,租赁的类型单一,因此仅从总体上对租赁进行了分类,即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与美国从承租人角度进行的分类基本一致。我国租赁具体准则(征求意见稿)将具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的,通常确认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满后,资产的所有权由出租人转让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廉价购买选择权;
3.租赁期为资产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如75%以上),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4.租赁开始日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不小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三)分类比较小结 从以上说明可见,在租赁分类方面,FAS13与我国的租赁会计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区别:
1.对出租人与承租人采用不同的租赁分类方法,而我国仅从总体上对租赁进行了分类。
2.FAS13为划分租赁提出了较明确的数量界限,如租期为资产使用年限的75%或以上,我国的规定则比较含糊。
二、租赁会计处理的比较 (一)承租人会计处理的比较 对于承租人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问题,中美的规定基本一致,下面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作一比较。
美国及我国规定,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对租入资产进行资本化,即租赁开始日,租入资产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及相应负债,并且视作自有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内计提折旧,这是二者的共同点。
二者的不同点:在租入资产入帐价值上,FAS13与我国具体准则存在较大分歧。FAS13规定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或租赁开始日公允市价予以入帐。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时要用承租方的增支借款利率,除非知道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并低于增支借款利率。我国具体准则中规定,以租入资产的租赁付款额加上因租入行为而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作为资本化入帐价值的依据,征求意见稿还要求把改扩建支出净额作为入帐价值。比较而言,我国入帐价值的内涵大一些,较为简单易行。
FAS13与我国都规定资本化的租赁资产价值应在租赁期内,按照承租人所有同类资产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但是就折旧期而言,FAS13与我国的规定是不一样的。FAS13认为,租入资产可以在租赁期折旧,若租赁条款使承租人有可能在资产寿命期内保留资产,则续租期也可以折旧。我国一般以使用年限为折旧期,具体准则中列示了租赁期满后的不同处理方法。
关于租赁期内各期筹资费用的计算,FAS13规定,租赁期内各会计期应分担的筹资费用,按各期负债余额和固定利率计算,也允许采用类似方法。筹资费用的计算,关键在于确定固定利率。FAS13要求承租人采用增支借款利率或已确知的低于增支借款利率的出租人的内含利率,即折现率选择租赁内含利率和增支借款利率低者。我国有关制度虽然规定,支付租金时应从中列出“财务费用”部分,但未明确折现率。实践中多采用增支借款利率,具体准则中也未提及。征求意见稿要求采用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除非不知道。
(二)出租人会计处理的比较 对于经营租赁FAS13与我国的规定一致:应把租赁资产作为应计折旧固定资产处理;折旧方法与出租人的正常的会计方针一致。
对于融资租赁,FAS13和我国具体准则的处理要求不同。比较结果如下:
FAS13 规定用于融资租赁的资产,不应视为固定资产,而应作为应收款项,金额等于出租人的租赁投资总额或租赁投资净额,即总额法或净额法。出租人融资租赁资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租赁收益,对于租赁收益在租赁期内的分配,FAS13与我国具体准则的规定不同。FAS13规定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应划分为本金和财务收益。财务收益的计算采用投资净额法,即应于租赁期内按一定租赁利率乘以租赁投资净额,分摊为各期的已实现财务收益。此外实践中还有融资法。融资法是按事先确定的收益总额,用各期等差递减比例进行分摊。
在我国,大多数投资人对财务收益的计算多采用“等差基数法”,以一个递减的分数乘以租赁开始日确认的未实现租赁收益,确认各期租赁收益,类似于融资法。这个分数的分母为租赁年限之和,分子为剩余的租赁年限。这种方法类似于快速折旧法中“年数总和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企业应按租赁投资净额的余额和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各期租赁收益,即采用FAS13的投资净额法。
出租人出租资产要发生租赁初期直接费用。初期直接费用指出租人在租赁合同完成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成本,包括业务费、手续费、佣金、信用调查费、律师费等。对于这项费用的处理,FAS13要求立即作为当期损益处理。我国具体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直接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或在租赁期内分摊,选择范围较大。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看出,中美租赁会计分类、会计处理差别很大,我们进行租赁会计研究时在借鉴别国先进经验的同时,还要结合中国的国情。

5. 求一篇中国与美国货币政策的区别

1,中国2008年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执行中就发生了偏差,对房地产业货币(信贷)过度宽松,埋下
了日后房地产过度投机的隐患!08年当时,刺激的太厉害了。现在,我国三率全动了,宽松的后果可怕啊。

2,自2008年以来,美联储将联邦基金利率维持在0到0.25%的接近于零利率的历史最低水平,并于
去年8月和9月购买了总额为3000亿美元的美国长期国债,即第一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方面,美国2009财年因实施刺激性政策而导致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达到10.1%,本
财年略降至8.6%。总体看,美国大规模实施进一步刺激政策的空间很小。

3,区别:中国多发钱就涨价 美国滥发货币却不通胀
注意表现在美国的"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与中国的人民币汇率问题上。
金融危机爆发后,为应对危机,中国人民银行和美联储均采取了包括大幅降息在内的宽松货币政策。然而,基于中美两国受危机影响、经济形势、金融体制等因素的不同,中美宽松货币政策在扩张动因、工具选择、扩张程度、政策传导上都有着本质的区别,货币政策效果迥异。深入剖析中美宽松货币政策本质区别,对中央银行平衡经济恢复和管理通胀预期,制定科学合理的退出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基于上述分析,文章从中美两国中央银行宽松货币政策退出的紧迫性和必要性、退出时机、退出方式等方面阐述了各自的最优退出战略。

我给你的参考资料里面讲的很详细。

6. 美国经济危机对中国的金融机构有什么影响

金融机构损失有限

中国金融机构的直接损失相当有限。由于美国政府信用担保,我国金融机构持有的大量美国机构债不会有损失。但是在全球化的时代,

外围金融市场的动荡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金融市场产生消极传导作用。

陆挺:此次全球金融海啸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比较复杂。首先,金融机构的直接投资所造成的损失相对较小。 据初步统计,我国共

持有海外公司债券约为120亿美元,其中仅有小部分受到影响。如中国各银行借给雷曼资金总计大概为7.2亿美元左右。在外汇储备投资方

面,截至7月底,我国持有5190亿美元的美国国债和大约4440亿美元为机构债。对于美国的机构债券,美国联邦政府已经对此进行担保,

只要持有到期就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第二,实际上,最近由于金融市场动荡,美国国债价格正向上走,这是因为大家发现持有其他资产反而变得更加不安全、从而更愿意去

持有美国国债。当然这里面也有风险。由于美国的救市行动而发行的大量国债势必会导致更多的货币供给。从中长期角度看,会抬高美国国

债利率和引起美元贬值,这会对我国以美元计价的固定收益资产造成一定的损失。但这仅是一种风险而已,美元的汇率涉及美国经济、全球

经济、美国货币供给、其他经济体货币供给等多重因素,所以将来也未必一定会出现美元币值走弱的现象。

至于美国中长期利率是否会走高的问题,其实首先要搞清楚是什么“利率”。目前的联邦基准利率只有2%,而且进一步减息的可能非常

大。美国国债的利率最近也持续走低。但由于市场信心走弱,互相不信任对方,金融机构间的借贷利率不断上升,这就是这一段时间出现的

所谓credit crunch(信贷危机)问题。这种情况下,美国政府近来不断通过各种手段扩大货币供给,目的在于提振市场信心,降低拆借利率

。当然,如上所言,如果美国发债较多,从中长期而言会拉高国债利率,但这并不是目前所考虑的主要问题。

李稻葵:短期而言,对中国金融机构影响有限,因为我国金融机构在投资方面还是趋于保守,而这次投资在美国、雷曼等投资银行的大

部分还是美国、欧洲等的机构。此外,我们还要关注我们在境外的机构是否有投资,比如一些“中”字号的企业,它们手头拥有大量外汇,是

否进行过投资尚不得而知。

中期而言,确实存在风险,如果中期内美国金融市场能够稳定、金融机构不再继续破产、金融市场进入整顿时期,则未来半年内,发达

国家投资在中国的各种资金有可能出现逆转回流,由此导致新兴市场国家本币贬值、投资规模下降、经济增长放缓甚至衰退等。

美国也会采取一些措施,使得美元对全世界其他货币汇率保持稳定。如果美国金融界的地位进一步下降,对美国会形成进一步打击。至

于汇率问题,我相信,美国在中美汇率问题上不会有太大要求,而是主要希望中国不从美国国债上撤离。

黄益平:对我国金融系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国内金融机构在海外证券市场的投资。从目前金融危机发展的情形来看,金融机构面对的

最大问题,第一是投资者信心,第二是流动性。毫无疑问,随着国际资产价格大幅度下跌,我国在海外证券市场的投资已经出现亏损。不过

这些国外资产本身就是用外汇购买的,因此尚不至于对国内的流动性造成重大影响。况且对于许多金融机构而言,这些亏损也仅仅是账面上

的。到目前为止,还看不出美国的金融危机会引发国内金融机构系统性的风险。我国大多数大型金融机构都是国家所有或控股的,不会出现

倒闭的现象。即使是非国有的银行,也受到政府隐性担保的支持,因此也不会出现系统性风险。

从资金流动的角度,一些短期资本的流出、在证券市场投资的回撤等存在可能性,但是我国庞大的外汇储备抵御这种冲击绰绰有余。另

外,如果美元币值出现大幅波动,有可能使得人民币汇率很难再持续盯住美元。最近2-3个月的进展表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越来越

大,而对一揽子货币汇率变动则越来越稳定。这实际是一个好现象,意味着汇率政策开始真正落实2005年提出的参照一揽子货币的有管制

的浮动,实际反而能增加汇率的稳定性。

7. 中美私募股权基金融资渠道,投资方向和投资方式有何异同

一、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框架
(一)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结构的法律分析
在美国成熟市场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以公司或有限合伙的方式组成并运营,其中,有限合伙被认为是更有优势的一种组织方式。有限合伙是一种传统的企业组织形式,19世纪初,美国有些州就已经制订了有限合伙法,但当时各州对有限合伙的限制十分严格,这种严格的态度通过一系列判例得到了转变,有限合伙逐渐得到广泛承认。为了减少各州立法的差异和矛盾而导致的法律冲突,美国“统一州法全
国委员会”于1916年完成《统一有限合伙法》的编撰并供各州参考采纳。其后,美国统一州法全国委员会
又分别于1976年、1985年、2001年起草了新的《统一有限合伙法》,将《统一有限合伙法》与《统一合伙法》
区分开来,并将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LLC)①等相似概念区别开来。[1]
通过这一编撰活动,有限合伙的概念和有关制度得到了明确和统一。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正是建立在这一制度基础之上,并充分利用和发挥了该制度的优势。
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由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以下简称“LP”
)和普通合伙人(Gener2alPartner,以下简称“GP”)组成,其集合资金的方式包括基金制和承诺制两种。[2]
基金制由投资者在加入基金时交纳其全部出资;承诺制不需在加入时交纳全部出资,投资者只需承诺一定的份额,在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时再交纳出资即可。
在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往往由基金管理人出资一定比例,成为拥有绝对控制权的GP。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中,GP负责寻找投资机会并做投资决定,可以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的成败与GP
的能力密切相关。LP则主要是养老基金、金融投资机构以及富有的个人投资者。[3]
他们投资到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中的原因在于直接投资私人企业对于他们而言存在很大的困难,直接投资需要对目标企业有全面而细致的了解,这是普通投资者所难以完成的,另外,普通投资者也缺乏足够的人力资源和经验对投资后的企业进行深度监控,而当其参与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来,则有专业的投资团队作为GP为其寻找投资机会、进行投资并赚取高额的投资回报。有限合伙制的结构,使有限合伙人的投资资金在能够得到专家管理的同时也避免了承担无限责任的风险。
归纳而言,有限合伙制在法律结构关系上体现的合理性在于:一方面,有限合伙人由于不参加管理,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只负有限责任;另一方面普通合伙人参加管理经营,在操作过程中具有主动性,因此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的这种设计合理地协调了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此外,有限合伙在出资方式及收入结构安排上也体现出其合理性。有限合伙人出资额通常可占到99%,收益占70%-80%,而普通合伙人出资额仅占1%,收益却占到20%甚至更高。如此便使得双方的利益与责任紧密联系,从而提高了基金运作的绩效。
(二)美国涉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法律
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结构中,至少涉及作为GP的发起人、作为LP的投资者等参加方。根据各国法律,要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参加方也需满足一些条件,或者在满足一些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美国证券法是影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和运行的基本法律规则,《1940年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等对PE也有重要影响。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SEC”)在1982年颁布了D条例,对私募发售过程中的各种行为及资格做了详细规定。D条例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提供了一个安全港,即依此条例发行证券可免于按《1933年证券法》进行登记。该条例规定,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免除证券法规定的登记义务。根据该条例,一般的广告或引诱都被认为是公开发行,任何公开的说明、记者招待会或刊登在报纸上、专业刊物上和网络上的广告都属于该类行为,因此PE的发起人在吸引潜在的投资者时,不能使用上述手段。为满足D条例的规定,该基金只能发售给“可信赖的投资者”和不超过35人的其他投资者。“可信赖的投资者”通常包括银行、投资公司、保险公司、特定的免税机构和拥有超过一百万美元净资产的个人(或符合特定的收入标准),以及总资产超过五百万美元的公司。
而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应避免将基金注册为一个投资公司,否则将承担多种关联交易上的限制,并被禁止收取执行费。该法第二节(a)(2)以列举的方式定义了关联人的概念,根据该条的规定,关联人包括以下几类:(1)直接或间接拥有、控制、掌握了某人5%或5%以上已售出的具有选举权的证券的人士;(2)那些被某人拥有、控制、掌握5%或5%以上的已售出的具有选举权的证券的人士
(3)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述两种人士或为其所控制的人士;(4)某人的所有雇员、董事、合伙人与管理人员;(5)如果某人指一家投资公司,那么公司投资的所有投资顾问或顾问委员会的所有成员都是其关联人士;(6)如果某人指-家未设立董事会的无限责任投资公司,那么其关联人指它的保管人。而根据同节(a)(9)的规定,任何人直接拥有或间接控制一家投资公司25%或更多的具有选举权证券,就被视为控制了这家投资公司。
《1940年投资公司法》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大量的禁止性规定。如第17(a)条规定,一家已注册的投资公司的关联人士、发起人或主承销商或者后两者的关联人士不得有如下行为:(1)故意向投资公司或受该公司控制的另一公司出售证券或其他财产;(2)故意向这家公司或受这家公司控制的另一家购买证券或其他财产;(3)从这家公司或受这家公司控制的另一家公司借入资金或其他财产。要避免将基金注册成为一个投资公司,则必须满足以下两项要求:(1)该基金必须不进行公开发行;(2)基金应由100个以上的受益所有人所有或所有的投资者都是合格的购买者。合格的购买者包括拥有不少于五百万美元投资的个人以及拥有和投资不少于二千五百万美元的实体。
二、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收法律问题
美国税法上的一些规定也对PE的结构和运作发生重要影响。大部分在美国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出于税收方面的考虑都采取有限合伙型或有限责任公司(LLC)型。选择这种结构也能够确保基金上没有多个层次的税收负担,[4]只需从投资者层面缴纳所得税,相对于其他企业形式而言,减轻了税收负担。
从税收问题的考虑上,可以把PE中的主要投资者分为非美国投资者、美国应税投资者,美国免税实体和外国政府。不同类别的投资者须承担不同的税负,投资者从合理避税的角度来讲,也要考虑确定收益所归属的类型。
非美国投资者除非可适用优惠税率条约,否则都应对来源于美国的被动性收入按30%的税率纳税。被动性收入包括股息、租金、版税等。非美国投资者通常无需因出售美国股票或证券而承担纳税义务,除非该项收入实质上是来源于贸易或商事交易(ECI),或有条约规定,该收入来源于投资者在美国设立的常设机构,或来源于处置在美国的不动产收益。非美国投资者通常无需填报被动性收入,但需填报处置不动产收益和贸易或商事行为收入。因此,除了降低被动性收益的代扣所得税外,非美国投资者投资于美国PE主要会考虑避免来源于贸易或商事行为的收入。
美国应税投资者通常是持有高额净资产的个人或公司。美国个人长期资本收益(持有超过1年的资产)的最高税率为20%,短期资本收益和普通所得的最高税率为38.6%。因此,美国的个人投资者主要考虑的问题是使收益性质归入长期资本收益而不是普通所得。
依据美国法应纳税的投资者通常都寻求在美国管辖权以外的低税率地区进行投资,因此PE常常被设立为离岸实体,如在开曼群岛、百慕大等地设立。这种地点的选择会导致另一个敏感的问题,个人投资
者要避免适用“外国个人控股公司”(ForeignPersonalHoldingCompany,以下简称“FPHC”)规定,适用该规定可能使收入形成投资者的影子收入,导致投资者承担税负。针对这一问题,通常的策略是,美国个
人投资者通过设立美国或离岸“平行”机构(在税收上不被认为是个人投资者)进行投资。而美国公司的普通所得和资产收益一般适用相同的累进税率(最高35%)。因此,美国公司可能比美国个人更少地关注从基金获得的收入的性质。
关于美国免税实体(如养老金计划、慈善团体和大学)向PE投资的主要税收问题是避免“无关的商事交易应税所得”(,以下简称“UBTI”)。若是基金合伙人的该种实体发生了UBTI,该实体将需对其从基金的UBTI中分配的所得,按其组织结构依公司或信托的税率纳税。在这方面,免税实体主要关注以下几种收入:(1)对营业合伙的投资收入;(2)无关的债务融资收入;(3)服务费;(4)某些保险收入。
当基金投资于一个被视为合伙或其他税赋转由合伙人缴纳的公司,而该被投资对象开展了与免税实体职责无关的贸易或商业活动,则会产生UBTI。在这种情况下,免税实体对该目标公司的收益份额即为UBTI。GP或基金管理人若因向基金的投资组合公司实施管理、提供咨询或类似服务而收取费用,则可能被视为参与了贸易或商事活动,该费用则为UBTI。
三、我国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立法及完善
(一)我国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本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在我国已经具备了设立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基础。近年来,针对在我国更适合发展哪种类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各界广泛的讨论。本文仅针对关于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规定和缺陷进行探讨。
在中国,对有限合伙这种企业形式的正式承认源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合伙企业法》。新的《合伙企业法》专章规定了有限合伙企业,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还规定了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合伙协议、有限合伙的出资、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财产的分配等内容。新《合伙企业法》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此除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外的公司也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人,该规定突破了《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的限制,即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的限制。
《合伙企业法》增加了法人可以作为合伙人的规定,这一突破为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创设了有利条件。由于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将会有大量资金充足的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因此,若否认法人作为合伙人的合法性,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则无法达到其应有的效果。法人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民事主体,应当有充分的权利能力来处分自己的财产,这也应该包括法人基于自己的意志和利益,以所有者或经营者的身份使用、处分自己的财产,投资于合伙企业,这是企业自主经营权的内在要求和外在表现。在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允许法人作为合伙人。例如美国《标准公司法》第4条第16款规定,公司
可以“充当任何合伙、合营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的发起人、合伙人、成员、合作者或经理”。[5]
德国商法典也
规定商事合伙的合伙人可以是法人,如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等。[6]在法国,通过注册取得商人身份的自然人、合伙、法人都可以成为合伙成员。
[7]对于外国企业或者个人能否成为合伙人的问题,《合伙企业法》规定,对于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依据《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的规定,外国企业或个人可以参与设立非法人型创业投资基金,因此,外国企业或个人可以成为有限合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合伙人。另外,在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性公司)作为中国企业也属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作为合伙人的范围,可以成为《合伙企业法》下的合伙人。
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人的利益考量中,资金安全和及时撤出是重要的因素之一,如果法律禁止有限合伙人在经营期间撤回出资,就会大大影响投资人的投资积极性。依据英国有限合伙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在经营期间撤回任何一部分出资,[8]这是造成有限合伙型投资基金在英国不发达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对于有限合伙人的撤资,若合伙协议中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在合伙协议中根据其投资计划约定相关退伙的事宜,当约定事宜发生时,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以退伙。
在税收方面,《合伙企业法》第6条明确规定了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原则———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从而避免了双重征税的问题。据此,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身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由投资者缴纳单层税收:投资者若为个人就缴纳个人所得税,若为企业则缴纳企业所得税。正如前文所述,合伙企业的形式之所以更有利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只从合伙人层面征税,有效减轻税负,是关
键原因之一。
(二)我国法律上存在的缺陷及完善建议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国已经具备了发展有限合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法律框架,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国法律仍存在一些局限性和限制有限合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缺陷。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还缺乏一些相关配套制度。例如,《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但普通合伙人则不在此限,因此通常作为基金经理的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另外,普通合伙人要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我国目前还没有个人破产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基金经理个人则须承担巨大的压力,仅以劳务出资但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没有个人破产制度作为最后的防线,这种情况会影响基金经理对基金的运作,也可能存在不利于有限合伙发展的情况。
在税收方面,有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优惠制度主要体现在有关创业投资的法律规定中,因此,必须满足法律有关创业投资的规定,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根据200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凡符合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其中一个重要条件则是工商登记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性创业投资企业。因此,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公司制的创业投资企业。而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合伙人层面缴税,不存在税收优惠的规定,合伙制的单层税负相对公司制税负轻,但合伙人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具体税率和管理细则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税收方面的另一个问题在于缴税时机的确定。由于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需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在合伙人层面承担纳税义务,合伙人应在何时纳税则需要明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有一个存续期,虽然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合伙人可以退伙,但往往合伙人参与合伙的时间也不止一年。而在基金运作的期间,基金取得收益并不一定会每年全部分配给合伙人,基金的收益在基金存续期间还会发生较大幅度的变动,只有在基金存续期结束时才能确定各合伙人取得的总收益。这个收益是应该分摊到基金存续期的每一个纳税期间来纳税,还是只考虑当年收入来纳税,这个问题也还没能从法律层面得到解决。由此可见,虽然在我国已经有大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正在积极运作,投资于房地产、IT、医药、电信、金融服务等行业,但为了更有效利用并促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良性发展,还有大量的法律问题需要解决。这些问题的解决,没有必要仅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角度出发单独立法,而是需要整体法律制度的完善,如上述个人破产制度、纳税制度等,并非仅仅影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问题。目前,在企业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方面,我国已经制定了基本法律框架,在此基础之上,还需要制定大量配套规则,以更明确地指导实践。逐步解决这些问题,使有关法律制度更具有明确性,才能够使投资者放下顾虑,更好地利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种投资模式进行投资,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积极健康发展。腾讯众创空间,一个去创业的平台。

8. 中美贸易差额的研究和分析

中美贸易不平衡产生的原因和对策

实现中美双边贸易相对平衡的基本条件是促进货物、服务和投资的自由贸易。没有双边的自由贸易,就不可能实现双边贸易持续的相对平衡

文/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陈东琪

全球化条件下,世界贸易不平衡成为一种常态,各国能够做的只能是控制不平衡程度,实现相对平衡。目前中美贸易不平衡程度较高,基本特征是中国对美货物贸易顺差,服务和资本投资贸易逆差。在全球产业链和分工体系的快速变革中,虽然过时的国际货物贸易统计体系放大了中美货物贸易的不平衡程度,但仍然存在较严重的不平衡。实现中美双边贸易相对平衡的基本条件是促进货物、服务和投资的自由贸易。没有双边的自由贸易,就不可能实现双边贸易持续的相对平衡。

一、从全球化看中美贸易发展的现状

世界各国之间的贸易从来就不是绝对平衡的,即使经济全球化对各国贸易流量分布有某种均衡效应,也不可能形成各国同时满意的绝对平衡格局,国际贸易不平衡是一种常态。从1985年到2005年,世界主要国家货物进出口贸易增长5.8倍,各年逆差呈现逐渐增加趋势,总额从756.5亿美元增加到3600亿美元。这说明,全球化并没有停止国际贸易的不平衡趋势。

全球化既使货物贸易流量快速增长,也使服务和资本投资贸易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势头。随着全球需求结构变化,在产业发展中,依赖土地、地矿和能源资源的农业和工业所占比重逐渐下降,依赖知识、技能和其他劳动服务的比重逐渐提高。随着全球产业链和产业分工的重新调整,国际资本流动的规模不断扩大,资本流动由单向(发达国家的过剩资本流入到发展中国家)向双向(资本既从发达国家流入发展中国家,又从发展中国家流入发达国家)变化。在这种形势下,衡量各国之间的贸易是否平衡不能沿袭传统的贸易思维,不能只看货物贸易流量的变化,还要看服务和资本贸易流量的变化。

中国“入世”以来,中美之间的总体贸易格局一直表现为“交互逆差”或“交互顺差”。就是说,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既不是单纯的顺差,也不是单纯的逆差,而是既有顺差又有逆差。在货物贸易方面,中国是顺差,美国是逆差;在服务和资本投资贸易方面,美国是顺差,中国是逆差。

去年,美国对华的货物贸易逆差按美方口径为2325亿美元。在这个数字中,实际上有大约60%是由美国公司或其他第三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加工出口的产品,这是在中国的美国资本获取利润的载体。如果将这部分剔除掉,那么美国对华货物贸易的实际逆差就只有1000多亿美元。如果将服务和资本投资贸易考虑进来,近几年美国对华的“总体贸易逆差”实际上明显低于美国媒体宣传的数字。

随着“入世”过渡期结束,今年以来中国不仅扩大了工农业等实体性产业的市场开放,外商在这些领域的股权投资门槛大幅度降低,而且也加快了金融、保险、科技信息、公用事业(3757.711,-136.89,-3.51%)和其他服务领域的市场开放,比如允许外商以QFII方式进入资本市场,增加包括吸收人民币存款在内的银行业务,允许外商投资交通设施和公用事业等等。预计今年美国对华的服务和资本投资贸易的顺差将会显著增加,从而美国对华的“总体贸易逆差”也会明显减少。

二、中国贸易快速增长:谁是贡献者?谁是受益者?

中国近30年对外货物贸易增长经历了从逆差到顺差的周期性变化。从1978年到1988年的11年中共有408.5亿美元贸易逆差。这个阶段快速进行进口替代,以非常低廉的价格换取价格高昂的制造技术和设备。随着进口替代带来生产能力的提高,技术进步加快,进出口贸易结构逐步改善,贸易体制改革增加外贸活力,要素生产率提高,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期间被迫选择出口导向战略,促使进出口贸易出现了由逆差向顺差的转换。

对外贸易是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引擎。近5年,中国货物进出口贸易年均增长28%,占世界贸易比重从3.6%提高到7.7%。中国对外贸易快速增长给世界市场提供了价廉物美的商品,使欧、美、日等主要贸易伙伴获得了类似于上个世纪60年代“高增长、低通胀”的成就。把工厂搬到中国的美国公司,利用廉价的土地、劳动力、紧缺资源和巨大的需求市场,获得了巨额利润。而中国以宝贵的资源和环境为代价在全球产业链的加工、组装环节只是赚了一点加工费和劳务费,挣了一点辛苦钱。

在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融入世界市场体系的过程中,中国不仅实现了出口货物贸易快速增长,而且也使进口货物贸易保持持续强劲增长的势头。从2001年到2006年,中国的货物进口额从2435.5亿美元增加到7916.1亿美元,5年增加2.25倍,年均递增27%;中国的货物进口额占世界货物进口总额的比重从3.35%提高到6.81%。在这个基础上,今年头4个月的进口增长速度仍然接近20%。可见,中国不仅为世界创造了价廉物美的供给市场,也为世界创造了容量巨大的需求市场,为美国和其他贸易伙伴创造了很多的就业机会。对外贸易快速增长,中国既是贡献者,也是受益者,而中国的贸易伙伴是更大的受益者。

但应当客观地看到,在劳动力供给处于高峰时期,中国这个巨大的进口市场需要有强劲的出口市场来支持。如果外部力量对其出口市场过分限制和打压,就有可能打破中国进口高速增长的惯性。其结果,既会损害中国的利益,也会损害中国贸易伙伴的利益。

三、中美货物贸易不平衡是多个原因造成的

从2000年到2005年,中国货物贸易顺差占全球货物贸易逆差的比重从8.83%提高到28.33%,而同期德国和日本的货物贸易顺差占全球比重从56.52%提高到76.75%。实际上,欧洲和中国以外的亚洲经济体是美国和世界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地。

美国前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女士和摩根士丹利全球首席经济学家罗奇教授,对美国贸易逆差的解释比较符合现实。巴尔舍夫斯基女士指出,美国逆差“是多个原因造成的,并不仅仅由汇率决定”,“美国人消费欲望过于旺盛”,没有储蓄的习惯。罗奇教授也说:“美国贸易的真正的问题在于投资与储蓄之间的失衡”,“进口飙升更多是美国所处在的国内消费过剩特殊时期的产物”。他们一致认为,美国人的过度消费和储蓄不足造成了过度进口和贸易逆差。

造成美国对华贸易逆差的原因,既有外因又有内因,相对于外因,内因起主导作用。这个内因,除了“过度消费引起过度进口”以外,还与“美国的市场不够开放和出口不足”有关。

第一,面对全球产业结构和全球市场格局的变化,美国没有主动调整过时的贸易战略和政策,而推行“出口保护主义”和“市场限制主义”,限制能源资源、高端技术和科技产品的出口,甚至对中国继续采取一些违背WTO精神的歧视性措施和禁售。这样做的直接结果是让那些政策弹性较大的国家如德国可以获得更多的对华出口,美国对华出口的一部分被德国等国家获得,这种“国家卖方竞争”无疑会对美国产生“挤出效应”,减少美国的出口机会。

第二,面对全球化浪潮,美国“害怕与贫穷国家竞争”,“提高准入标准进而提高外国企业的成本,以削弱外国企业的竞争力”。比如,在能源、航空、农业和先进制造等领域,美国对外国特别是中国资本的限制有增无减。这样做的结果是可出口商品减少,使得美国在全球出口总规模中的相对比重降低。

第三,美联储在较长时期内实行膨胀性货币政策,以低利率方式创造过剩的美元流动性,从而人为地造成美国资产升值和“财富效应”。在贷款利率很低的情况下,理性的美国人当然愿意大量刷卡消费;在财政债券融资利率很低的情况下,财政部会不加节制地发行公债以满足五角大楼的支出需要。在美国国内中低端产业出现空心化的背景下,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是美国消费品和公共投资品需求无限制扩大,它们中的很大一部分要靠进口来满足。

第四,美国用超额发行的美元纸币大量购买并囤积石油和其他稀缺程度较高的物资,加剧了内外需失衡。近几年,美国和全球市场存在一个重要的循环:美国石油储备增加-全球石油涨价-美国囤积更多的石油……石油储备不断增加和油价上升,必然花费越来越多的美元,使美国进口额显著增加。

第五,无节制的对外战争和全球扩张使得美国政府的公共开支不断膨胀。2004财年联邦财政赤字达到历史最高纪录的4130亿美元,去年仍然高达2482亿美元。政府公共开支膨胀必然造成公共品需求膨胀,在国内一般公共品供给增长一定的条件下,只有靠进口来填补供求缺口,从而扩大对外贸易赤字。

在分析中美贸易不平衡产生的原因时,中美双方都应当采取客观而又理性的态度,应当更多重视像巴尔舍夫斯基女士和罗奇教授这样的务实人士的看法,找到妥善解决的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双赢的良好效果,并继续推动中美贸易健康快速增长。

四、解决中美贸易问题,美国和中国能够做什么?

美国如果把双边贸易不平衡的原因简单地推给对方,不重视自己的内因,不重视控制本国的过度消费和过度进口的欲望,不努力扩大市场的对外开放和增加出口,不仅对对方不公平,而且也会使贸易不平衡问题更加严重。因此,解决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的最好途径是双方共同致力于消除产生这些问题的因素,在双边市场共同促进自由贸易。

美国方面应该控制过度进口,实现自由出口。控制过度进口的首要措施是: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削减美元在全球的供应量和流动性;提高国民储蓄率,逐步扭转投资和储蓄失衡的格局,限制高负债下过度的私人消费;紧缩联邦政府开支,特别是通过改变全球扩张战略紧缩美国在全球的军费开支,国会应当停止不断放宽债务发行限额标准的做法,严格限制国债发行,减少政府在高负债下过度的公共消费。只要家庭赤字和政府赤字控制住了,促使家庭和政府均做到收支基本平衡,不断改善消费和储蓄的关系,就可以为解决贸易赤字问题提供基本保障。

为了扩大出口,美国需要调整与全球化和WTO规则不够和谐的贸易政策和体制,修改已经不合时宜的国内贸易法案,扩大产业和技术市场的对外开放。在中低端制造业和一般加工业不断向外转移的背景下,美国的优势产业越来越缩小在“产业宝塔”的尖端位置上,比如高端信息技术工业、现代军事工业、航天航空和铁路交通业、新能源产业、生物制药产业、环境保护以及金融和保险等现代服务业等。如果美国全面开放这些产业和市场,并实现出口贸易的自由化,可望为解决美国贸易问题做出直接贡献。

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在理论上可以缓解中美贸易问题,但实际效果甚微。从2005年7月21日到今年5月25日,人民币兑美元累计升值超过8%,但这期间中国对美顺差或美国对华逆差并没有减少,这说明汇率人民币升值和顺差减少并没有明显相对的关系。正如罗奇所说,汇率调整不可能解决中美和全球的贸易失衡问题,“汇率绝非当前全球失衡的‘灵丹妙药’”。

中国方面应该从内外两方面采取措施。对内主要是:逐步调整国民财富分配的政策和制度,特别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工资和农民收入在GDP中的比重,改善消费与投资和储蓄之间的关系,逐步改变工资增长慢于利润增长、政府税收增长和GDP增长的现实状况,给中低收入者减税,逐步降低国民储蓄率,促使全社会消费需求持续较快增长。对外主要是:适当扩大进口,合理控制出口,促使人民币汇率水平渐进提高以实现其合理均衡。扩大进口的重点是增加政府采购,增加有利于缓解国内能源资源供求矛盾、改进经济结构、促进自主创新的资源和技术产品的进口。合理控制出口的重点是进一步调整出口导向政策,继续较大幅度降低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加强其出口资质管理,严格限制出口扩张势头。今年以来,为了实现“减顺差”目标,中国政府多次派采购团到美国直接采购商品和技术设备,增加即期进口;对农、林、畜牧、渔、煤炭开采等81个行业实现鼓励技术引进的政策,扩大长期进口;对高能耗、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降低出口退税率或提高关税税率,限制过度出口。从煤炭进出口贸易最新变化情况来看,这些措施的效果正在逐步显现出来。

随着中国人的消费能力不断提高,未来中国高端商品市场规模将快速扩大,金融、保险和信息等服务业发展进入“快车道”,节能环保产业的拓展需要引进先进的技术,而美国在这些方面都具有明显的优势,它可以搭上中国这辆“快车”,增加美国的对华出口。但要达此目的,美国应当更加开放对华出口市场,清除对华出口贸易的所有歧视性条款.特别是解除对华高科技产品出口等方面的限制。

中美建交以来的经贸关系发展迅速,现在美国是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是中国最大的出口市场,中国则是美国第四大贸易伙伴。按照美方的统计,2003年中国向美国出口达1632.5亿美元;按照中方的统计,这一数据也达924.7亿美元,而2004年前9个月便为885.1亿美元。根据美国商务部的统计,2003年美国对中国的贸易赤字为1241亿美元,占美国对外贸易赤字总额的25%左右;据中方统计,美国对中国贸易赤字也占美国对外贸易赤字总额的20%左右,而且这一比例近年来基本维持不变。
中美贸易不平衡状况将长期存在,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两国储蓄率的差异。一般来说,如果一国的储蓄大于投资,则表现为该国净出口为正或贸易顺差;如果一国的储蓄小于投资,则表现为该国的净出口为负或贸易逆差。中国国内的高储蓄率导致较高的贸易顺差;而美国之所以存在大量的贸易逆差主要是其储蓄率偏低,以及因庞大的军费开支、政府的减税计划、低利率政策所导致的高涨的国内投资缺口。
二、收入水平差异而导致的两国消费需求的不对称性。一般来说,人们的消费选择与其收入水平密切相关,随着收入水平的逐渐提高,人们的消费结构也会随之逐渐升级和转换。在收入水平较低时,人们的绝大多数支出都集中在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上,此时的恩格尔系数非常高;当人们的收入水平较高时,除了购买生活必需品,还可以购买高端产品来提高福利水平。显然,无论人们的收入水平高低,生活必需品都是必须购买的。中国在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方面具有很强的成本优势,而且生产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大多是生活必需品,这就导致了美国必然大量进口中国生产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美国生产的高技术产品属于高档产品,由于中国居民收入水平比较低,对美国生产的高端产品的需求也就非常低。这种因为收入水平的巨大差异而导致的两国对贸易产品需求的不对称性是造成两国贸易不平衡的长期因素。
三、美国对华技术出口的限制。中美两国经济互补,美国的比较优势在高科技、知识密集型设备与产品,中国的比较优势在劳动密集型产品。美国对华技术出口控制趋于严厉,美国公司对华技术出口申请获准率下降,抑制了美国比较优势的充分发挥,进一步加大了中美贸易的不平衡。
四、国际分工格局的重组。中国劳动力素质好,工资低廉,发达经济体以及新兴工业发达经济体纷纷将工厂迁移到中国生产,依旧利用原来的贸易渠道销往美国,增加了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实际上,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是整个东亚地区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即东亚各国对中国的产业转移也将东亚各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转移到了中国。因此,这种由东亚经济结构转换而产生的中美贸易差额短时期内是不可能消失的。
五、原产地规则的差异。由于原产地规则的差异导致许多产品被贴上"中国制造"的标签,增加了中国的顺差数字。著名经济研究机构摩根士丹利首席经济学家罗奇说过,从1994年至2003年中,中国的出口从1210亿美元发展到3654亿美元,其中外国投资公司或合资公司贡献了出口增长的65%。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使得各国经济国界日渐模糊,尤其是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使国际贸易已经完全摆脱了传统的以国界划分的模式,以往的统计方法不能客观地反映国家间的贸易关系,因此,不能简单地以所谓贸易顺差或逆差来判断一个国家的竞争力大小。
六、美国出口统计的不精确。据美国《商业周刊》报道,由于出口统计的不精确,每年约有10%的出口商品没有向商务部报告,而商务部对进口的审计工作做得很好,致使政府统计的外贸逆差过高。以Microsoft公司为例,其向全世界销售了近千亿美元软件产品,但它不是按照传统的货物商品的出口方式,在美国生产光盘,贴上标签后在世界各地销售,而是在销售地生产,将销售收入送回国内或在互联网上发售产品,以电子方式收取货款。这些销售收入则不计入传统国际收支中的出口所得。
可见,中美贸易不平衡是两国经济发展阶段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以及美国贸易战略造成的;从理性的经济学角度来考虑,中美贸易不平衡不是大问题。但为什么中美贸易不平衡又确实是长期以来造成双方政治经济摩擦的主要原因呢?
一、根据凯恩斯主义的对外贸易乘数理论,一国贸易顺差越大,对本国国民收入增加的作用越大,解决失业和危机问题的作用越大;贸易逆差越大,往往伴随着出现的是经济衰退、失业率上升。从这一基本理论出发,美国决策者非常关注双边贸易差额问题,中国作为美国最大贸易逆差来源国,必然首当其冲。
二、从美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来看,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统计,1990—2000年美国经济增长的20%功归于出口的增加,而且通常认为,美国每出现10亿美元的贸易赤字,就相当于损失2000个就业机会。按照美国官方公布的数字,2003年对中国逆差达1348亿美元,相当于损失27.4万个就业机会,因而美国将失业等国内问题归罪于中国的贸易逆差就相当自然了。
三、美国具有全球最强的政治经济能力和谈判能力,以贸易逆差为借口引起中美贸易摩擦是美国实现"经济霸权"和"政治霸权"的重要手段。
实际上,美国通过巨额贸易逆差,不但成功地实施了其全球化战略,获取全球利益,而且将全球经济的波动紧密地与美国拴在一起,使世界经济越来越难以摆脱对美国经济的依赖,美国的"经济霸权"与"政治霸权"得以相互促进,短期内其他国家难以有有效的抵制对策。......

9. 中美嘉伦给跟那些投融资平台类的国企合作过

甘肃国投、河南水投、河南交投、额旅投、辰能集团、海南港航、河南国控、北控置业、洛阳水投、吉林水投、西藏国投、柳州产投、河南国土开发中心、中交投资等都都跟中美嘉伦合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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