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投融资规划的投融资规划遵循的原则
投融资规划的编制遵循几方面的原则,包括系统性原则、均衡性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财务稳健原则、操作性原则。 投融资规划面对的城市开发工作,涉及多种主体、多类项目,各方面的利益目标和运作要求是不同的,为了实现总体目标,需要注意几方面的平衡:
⒈资金配置均衡资金平衡包括针对几方面主体的考虑,对于市场化的投资人,要考虑其投资范围内的项目具备合理的盈利模式;对于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及一级开发的投资人,要注重其长期现金流和短期现金流的匹配关系;对于城市政府,要考虑城市开发工作对城市财政支付能力的影响。
⒉公平与效率兼顾城市开发工作涉及城市政府、投资人、乡镇政府、农民、城市居民等多方利益主体,城市开发的政策属于公共政策范畴,投融资规划在研究和制定城市开发政策时,要注重政策的均衡性,使得各种参与主体均能够享受到城市发展带来的福利,不应以某一利益群体的损害为前提成就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目标。
⒊城市功能均衡城市的发展需要均衡的功能,这是投融资规划配置各项城市开发资源的总体前提,不应因为土地市场的影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过度配置某一类功能的用地,导致城市发展失衡。 城市开发工作最终要与市场对接,以土地的出让和二级开发产品的实现为建设环节的结束,城市政府作为更高层面的管理者,也就是城市开发这个整体系统的控制者,制定投融资规划时要遵循稳健原则,包括:
⒈财政预算稳健城市开发工作中,政府财政负责投入公共的部分,也就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工作,这部分工作需要政府财政适度负债和超前投入。城市开发工作的部署,要保证公共投资不影响财政的稳健性,城市未来的财政收入能够支撑超前投资带来的偿债压力。
⒉市场预期稳健城市开发的主要产品之一-功能成熟的土地,还需要通过土地市场供应给房地产二级开发商、工业企业等,以实现城市功能的最终完善,因此土地市场、产业市场甚至终端住宅市场的变化都会对城市开发工作能否实现产生影响,对市场状况进行估计时,应当遵循稳健的原则,避免过于冒进给财政留下不良的影响。 由于城投公司的使命与城市的发展战略密切相关,城投公司的投融资发展战略问题与城市的投融资发展战略有一脉相承的关系,目前正在利用投融资规划方法为多个城投公司制定投融资战略。
㈡ 融资模式
项目融资是近些年兴起的一种融资手段,是以项目的名义筹措一年期以上的资金,以项目营运收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形式。形式有很多,也比较灵活,至于趋势,每一种模式都有适用的领域和趋势:
产品支付
产品支付是针对项目贷款的还款方式而言的。借款方式在项目投产后直接用项目产品来还本付息,而不以项目产品的销售收入来偿还债务的一种融资租赁形式。在贷款得到偿还以前,贷款方拥有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借款人在清偿债务时把贷款方的贷款看作这些产品销售收入折现后的净值。产品支付这种形式在美国的石油、天然气和采矿项目融资中应用得最为普遍,其特点是:用来清偿债务本息的唯一来源是项目的产品:贷款的偿还期应该短于项目有效生产期;贷款方对项目经营费用不承担直接责任。
设备使用协议
是一种特殊的债务融资方式,即项目建设中如需要资金购买某设备,可以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由该金融机构购入此设备,租借给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分期付给金融机构租借该设备的租金。融资租赁在资产抵押性融资中用得很普遍,特别是在购买飞机和轮船的融资中,以及在筹建大型电力项目中也可采用融资租赁。
BOT融资
BOT模式是指国内外投资人或财团作为项目发起人,从某个国家的地方政府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特许权,然后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以 BOT方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对地方政府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项目进行投资。BOT融资不构成政府外债,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为偿还债务而苦恼。其次,把私营企业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项目,可以极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政府也将全部项目风险转移给了私营发起人。第三,吸引外国投资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等。
TOT融资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简称,指政府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已经投产运行的可收益公共设施项目移交给民间投资者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投资者手中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投资者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管理。
TOT方式与BOT方式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它不需直接由投资者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因此避开了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风险和矛盾,比较容易使政府与投资者达成一致。TOT 方式主要适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最近国外出现一种将TOT与BOT项目融资模式结合起来但以BOT为主的融资模式,叫做TBT。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 BOT。TBT有两种方式:一是公营机构通过TOT方式有偿转让已建设施的经营权,融得资金后将这笔资金入股BOT项目公司,参与新建BOT项目的建设与经营,直至最后收回经营权。二是无偿转让,即公营机构将已建设施的经营权以TOT方式无偿转让给投资者,但条件是与 BOT项目公司按一个递增的比例分享拟建项目建成后的经营收益。两种模式中,前一种比较少见。
长期以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严重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资金短缺与投资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TOT方式为缓解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需矛盾找到一条现实出路,可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
PPP融资模式
PFI模式和PPP模式是最近几年国外发展得很快的两种民资介入公共投资领域的模式,虽然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鉴的作用,也是我国公共投资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个发展方向。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人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其中文意思是:公共、民营、伙伴,PPP模式的构架是:从公共事业的需求出发,利用民营资源的产业化优势,通过政府与民营企业双方合作,共同开发、投资建设,并维护运营公共事业的合作模式,即政府与民营经济在公共领域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这是一项世界性课题,已被国家计委、科技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三方会议正式批准纳入正在执行的我国地方21世纪议程能力建设项目。
PFI融资模式
PFI的根本在于政府从私人处购买服务,目前这种方式多用于社会福利性质的建设项目,不难看出这种方式多被那些硬件基础设施相对已经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采用。比较而言,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水平的限制,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了能直接或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地方,而这些基础设施在国民生产中的重要性很难使政府放弃其最终所有权。
PFI项目在发达国家的应用领域总是有一定的侧重,以日本和英国为例,从数量上看,日本的侧重领域由高到低为社会福利、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英国则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从资金投入上看,日本在基础设施、社会福利、环境保护三个领域仅占英国的7%、52%和1%,可见其规模与英国相比要小得多。当前在英国PFI项目非常多样,最大型的项目来自国防部,例如空对空加油罐计划、军事飞行培训计划、机场服务支持等。更多的典型项目是相对小额的设施建设,例如教育或民用建筑物、警察局、医院能源管理或公路照明,较大一点的包括公路、监狱、和医院用楼等。
ABS融资模式
即资产收益证券化融资(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它是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一套提高信用等级计划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具体运作过程是:(1)组建一个特别目标公司。(2)目标公司选择能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对象。(3)以合同、协议等方式将政府项目未来现金收入的权利转让给目标公司。(4)目标公司直接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或者由目标公司信用担保,由其他机构组织发行,并将募集到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5)目标公司通过项目资产的现金流入清偿债券本息。
很多国家和地区将ABS融资方式重点用于交通运输部门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桥梁、隧道建设项目;能源部门的电力、煤气、天然气基本设施建设项目;公共事业部门的医疗卫生。供水、供电和电信网络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㈢ 创业融资的原则有哪些
创业融资管理的原则:规模适当原则
合理确定融资规模避免因融资不足,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又防止融资过多,造成资金闲置。
创业融资管理的原则:融通及时原则
合理安排资金的融通时间,适时获取所需资金。避免过早融通资金形成的资金投放前的闲置,防止取得资金的时间滞后,错过资金投放的最佳时间。
创业融资管理的原则:来源合理原则
不同来源的资金,对企业的收益和成本有不同影响,因此,企业应认真研究资金来源渠道和资金市场,合理选择资金来源。
创业融资管理的原则:方式经济原则
不同融资方式条件下的资金成本有高有低。对各种融资方式进行分析、对比,选择经济、可行的融资方式。与融资方式相联系的问题是资金结构问题,企业应确定合理的资金结构,以便降低成本,减少风险。
企业融资管理的原则
创业融资管理主要职责
(一) 科学预测企业的资金需求量
企业的财务部门必须根据企业具体的经营方针、发展阶段和投资规模,运用科学合理的预测方法,正确地测定企业在某一时期的资金需要量。资金不足或资金筹集过量都不利于企业的正常发展。
在企业进行资金预测过程中,必须掌握正确的预测数据,采用正确的预测方法,如果发生预测错误,可能会直接使企业财务管理失控,进而导致企业经营和投资的失败。
(二)确保资金结构的合理性
简单地讲,资金结构就是指企业负债资金和权益资金的比例关系,有时也被称为资本结构。由于不同的融资方式会带来不同的资金成本,并且对应不同的财务风险,因此,企业在将不同的融资渠道和方式进行组合时,必须充分考虑企业实际的经营和市场竞争力,适度负债,追求最佳的资本结构。
(三)明确具体的财务目标
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最终目标,企业在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确定具体的财务目标,这样才能对有效实施财务的融资管理职能具有直接指导作用。这一具体的财务目标会受到企业当期的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税收环境和金融环境的影响,在确定目标时一定要充分考虑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各项财务关系,以保证在协调有效的基础上实现这一目标。
(四)选择合理的融资渠道和方式
融资渠道是指企业取得资金的来源;融资方式是企业取得资金的具体形式。在实务中,同一渠道的资金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取得,而同一融资方式又可以适用于不同的融资渠道,二者结合可以产生多种可供选择的融资组合。因此,有必要对二者的特点加以分析研究,以确定合理的融资组合。
㈣ 项目融资模式的设计原则有哪些
选择项目融资模式的基本原则
项目融资模式的设计与选择是项目融资的核心工作。严格地讲,国际上很少有两个项目融资的模式走完全一样的,这是由于项目在工业性质、投资结构等方面的差异,以及投资者对项目的信用支持,融资战略等方面的不同考虑所造成的。然而,无论一个项目的融资模式如何复杂,结构怎样变化,实际上融资模式中总走包含着一些具有共性的问题即基本原则。
一、有限追索
实现融资对项目投资者的有限追索,是设计项目及资模式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追索形式和追索的程度,取决于贷款银行对一个项目的风险评价以及项目融资结构的设计,具体说来取决于项目所辆处行业的风险系数、投资规模,投资结构、项目开发阶段、项目经济强度、市场安排以及项目投资者的组成、财务状况、生产技术管理、市场销售能力等多方面因素。
为了限制融资对项目投资者的追素责任,需要考虑:第一,项目的经济强度在正常情况下是否足以支持融资的债务偿还;第二,项目融资是否能够找到强有力的来自投资者以外的信用支持;第三,对于融资结构的设计能否作出适当的技术性处理。
二、项目风险分担
保证投资老不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责任是项目融资模式设计的第二条基本原则,其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在投资者、贷款银行以及其他与项目及有关的第三方之间有效地划分项目的风险。例如项目投资者可能需要承担全部的项目建设期和试生产期风险,但是在项目建成投产以后,投资者所承担的强风险责任将有可能被限制在一个特殊性确定的范围内,如投资者有可能只需要以购买项目全部或者绝大部分产品的方式承担项目的市场风险,而贷款银行也可能需要承担项目的一部分经营风险。
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深入探讨。
三、实现投资者对项目百分之百融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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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项目的投资都需要项目投资者注入一定的股本资金作为项目开发的支持。然而这种股本资金的注入方式可以比传统的公司融资更为灵活。例如,如果投资者希望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全部资金做到百分之百的融资,则投资者的股本资金可以考虑以担保存款、信用证担保等非传统形式出现。但是这时需要在设计项目融资结构过程中充分考虑如何最大限度地控制项目的现金流量,保证现金流量不仅可以满足项目融资结构中正常债务部分的融资要求,而且还可以满足股本资金部分融资的要求。
四、处理项目融资与市场安排之间的关系
项目融资与市场安排之间的具有两层含义,长期的市场安排是实现有限追索项目融资的一个信用保证基础;其次,以合理的市场价格从投资项目中获取产品是很大一部分投资者从事投资活动的主要动机。国际项目融资在多年的发展中积累了大量处理融资与市场关系的方法和手段。如何利用这些市场安排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实现融资利益与市场安排利益相结合,应该成为项目投资者设计项目融资模式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
五、处理项目投资者的近期融资战略和远期融资战略
大型工程的项目融资一般都是7-10年中长期贷款。近些年最长的甚至可以达到20年左右。也有投资者的融资战略会是一种短期战略,如果决定采用项目融资的各种基本因素变化不大。就长期保持项目融资的结构;一旦这些因素朝着有利于投资者的方向发生较大变化时,他们就会希望重新安排敲资结构,放松或取消银行对投资者的种种限制,降低融资成本,这就是在项目融资中经常会遇到重新融资问题。
六、实现投资者非公司负债型融资的要求
通常来讲,项目是以项目负债的形式融资。例如,在项目融资中可以把一项贷款或一项为贷款提供的担保设计成为商业交易的形式,按照商,业交易来处理,这样,既实现了融资的安排,也达到了不把这种贷款或担保列入投资者的资产负债表的目的,这样就可以不影响提供贷款或担保人的信用地位。另一种做法是采取BOT项目融资模式。这是近十年未在东南亚国家中首先发展起来的一种融资结构,政府以特许权合约为手段,利用私人资本和项目融资兴建本国的基础设施,一方面达列了改善本国基础设施状况的目的,另一方面又减少了政府的直接债务。
在把握以上项目融资特点和原则的基础上,项目投资者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设计合适的融资模式。目前,国际上通行的项目融资模式有:无形资产资本化模式、特许经营融资模式,回购式契约模式,产业投资基金模式、资产并购重组模式、项目上市模式、银团贷款模式等
㈤ 投资者如何设计好项目融资的融资模式
融资模式不是投资人设计出来的,相反融资模式是融资方设计出来的,而投资人只是根据融资者的融资项目和商业计划书及融资模式进行分析,值不值得投就可以了。
㈥ 融资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多样性原则。由于中国地域广阔,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环境差异极大,所以各地中小企业不仅现有融资渠道存在很大的不同,其融资困境成因也不尽相同。因此,为了取得理想的支持效果,应采取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2、机构主导,特别是本地银行主导原则。虽然近十几年来中国资本市场有所发展,但中国金融体系最大特征仍是“银行主导”。这就决定了中国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政策支持主要将通过中介机构实现。考虑到信息与交易成本等决定的“关系型融资”特点,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最终解决必须依赖本地金融机构的服务,所以政府在设计扶持方案时,必须坚持“优先发展本地机构”这一基本原则。
3、商业化原则。由于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而言,其融资是一种完全市场化的理性选择活动,所以政府在设计扶持方案时,必须坚持“商业化融资”这一基本原则,而不应把其政策化(即把扶持措施作为一种面向中小企业或相关机构的财政性政策支持)。
4、整体性原则。由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是一项系统工程,所以政府在设计扶持方案时,必须坚持“着眼中国本地金融机构整体发展”这一基本原则,才有可能真正帮助中国最终解决这一问题。
㈦ 融资有效性原则是什么
融资模式的打造对企业有着特殊的意义,尤其是对中国广大的中小企业来说更是如此。我们知道,企业生存需要资金,企业发展需要资金,企业快速成长更是需要资金。资金已经成为所有企业发展中绕不开的障碍和很难突破的瓶颈。谁能解决资金问题,谁就赢得了企业发展的先机,也就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
从一些已成功的企业的发展过程来看,无论其表面上对外阐述的成功理由是什么,都不能回避和掩盖资本对其成功的重要作用。许多企业就是因为没有建立有效的融资模式而失败了。例如,巨人集团仅仅因为近千万的资金缺口而轰然倒下;曾经与国美不相上下的国通电器拥有过30多亿元的销售额,也仅因为几百万元的资金缺口而销声匿迹。所以说,商业模式的设计很重要的一环就是要考虑融资模式。甚至可以说,能够融到资并能用对地方的商业模式就已经是成功了一半的商业模式了。
㈧ 融资决策的原则是什么
融资决策的原则是1.收益与风险相匹配原则;
2.融资规模量力而行原则;
3.控制融资成本最低原则;
4.遵循资本结构合理原则;
5.测算融资期限适宜原则;
6.保持企业有控制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