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融资融券业务里面融券最低限额是多少
融资融券里面的额度是由你的资产来给的,50%的额度。如100万,可申请50万的额度。单笔融券卖出专数量最低是100股。融资融属券业务里没有规定融券的最低限额哈,只有买入或者卖出同一个个股的最高限额,但一般人几乎不能触碰到最高限额。
② 非融资担保(如工程履约、诉讼保全等)有类似单笔额度不超净资产10%,总额度不超净资产10倍的限制吗
你好,80bros 首先,我说一下我国目前对非融资性担保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倒内是对容融资性担保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因为融资性担保往往是担保公司、银行、客户之间的合作,银行为了转嫁风险,才让担保公司参与进来。所以,国家为了保证经济秩序,控制担保公司的破产风险,才对担保公司作出了“单笔额度不超净资产10%,总额度不超净资产10倍”的限制。而在非融资性担保中,往往对银行产生不了太大的风险,有时候甚至不通过银行,所以对非融资性担保就没有那么明确的规定。仅仅是有些担保公司为了控制自己的风险,才对自己公司内部做的具体规定,不是有这么个说法么“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
此外,还有你没说清楚,你是哪个地方的,因为现在对担保公司的规定,每个地方的规定都稍微有些不一致的地方。这就要考虑,你所在地方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而这些规定往往是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我现在就是在担保公司做风险控制的,希望这些回答能够对你有些帮助!祝顺利!
③ 各个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的额度上限是多少
你好,证券公司给投资者的额度是根据投资者账户的资产来定的。如果你的账户资产是100万的市值,那么相应的你可以获得100万的信用额度。
④ 融资租赁单笔业务有限额吗
你要看做什么业务,一般没有限额
⑤ 什么是借款企业与银行在协议中规定的借款可得到的最高限额.
一、客户需要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金穗惠农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抵(质)押物或保证人相关资料,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除外。一般情况下,保证人也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信息。
(3)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这里主要是指你的贷款用途,准备干什么,需要投资多少,大概几年能还贷,如果有村里再开个证明就更好,证明此项目已经有场地,村里也支持,人员也有管理经验就行。
二、担保人要与借贷人一起到银行办理,还得与银行签定担保合同,必须要担保人本人去才行。
三、申请农户联保贷款的农户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生产经营项目和设备(工具)或场地,自有资金比例达30%以上;
2、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及其直系亲属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签订联保协议前如有向农行借款的,原借款已先行还清;
4、遵守联保协议;
5、借款人在得到贷款前,应在农行存入不低于借款金额1%-10%的互助专户存款,执行同档次活期存款利率加0.6个百分点的存款利率,利息每年结算一次,互助金存款存入对公存款科目管理。
四、农户联保贷款的发放程序:农户联保贷款实行“先协议,后申请,然后发放贷款”的运行规则。
1、农户联保协议首先由联保农户自主达成后,联保协议期限最短不得少于6个月,最长不得高于3年,联保小组填写统一的制式联保协议书,每个成员提供1寸照片3张,由组长向农行递交书面联保协议。
2、农行接到联保协议书后,首先审查联保协议的要式内容是否齐全,审核后由管片信贷员依据协议书中载明的内容对联保各农户进行调查;调查过程中,贷款的限额要与全体联保成员的意见取得一致,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工作。
3、确定联保农户的借款金额。农行通过对联保农户的调查,确定联保协议中每个联保成员的最高借款金额。每个联保成员最高借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联社核定的当地的最高限额。农户联保贷款不允许等额联保。联保成员核定贷款额度最高最低差额,不得大于1万元。
4、持有农户联保贷款卡的农民贷款时,只需出具农户联保贷款卡、身份证,由信贷员(临柜人员)核对无误后,填写申请书签订借款合同,填制契约办理资金拔付手续。
5、农行应随时随地对联保小组各成员进行贷后检查。如小组成员出现经营不善等情况,农行可采取保全措施。若非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其小组成员中一户贷款逾期,即停止对其他成员新办贷款,并落实收回原贷款。联保小组如有一个成员申请退出联保小组,则停止本组的新贷款,并收回各成员的原借款,重新组建新的联保小组。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联保小组贷款最高限额不得超过核定的联保小组的贷款总额度;联保贷款的期限最长不得高于联保小组的协议期限;联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由农行行文确定,农户可实行按季还息、分期还本或到期还本的方式。
五、补充说一点,农户小额贷款,除了农行外,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也在办理。你们可以去比较一下条件,找优惠的办理就可以了。
⑥ 微信借贷最高额度是多少
申请贷款时,贷款人需要准备资料分为以下几类:
1、个人专身份证明:身份证、属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
2、提供稳定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
3、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比如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证明;
4、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⑦ 县级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的最高限额是多少
你好,以下是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02次会议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以法(民)发〔1991〕21号通知于1991年8月13日下发)
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则,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现提出以下意见,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照执行。
一、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二、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
四、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五、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八、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九、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十一、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十二、公民之间因借贷外币、台币发生纠纷,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参照偿还时当地外汇调剂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利息的,可参照偿还时中国银行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借贷外汇券发生的纠纷,参照以上原则处理。
十三、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十四、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十五、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十六、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借期届满,债务人未偿还欠款,借、贷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偿还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无保证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申请追加新的保证人参加诉讼,法院不应准许。
对保证责任有争议的,按照《意见》(试行)第108条、109条、110条的规定处理。
十七、审理借贷案件时,对于因借贷关系产生的正当的抵押关系应予保护。如发生纠纷,分别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二项以及《意见》(试行)第112条、113条、114条、115条、1l6条的规定处理。
十八、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物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应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十九、对债务人一次偿付有困难的借贷案件,法院可以判决或调解分期偿付。根据当事人的给付能力,确定每次给付的数额。
二十、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协商
⑧ 对投资公司借贷合法利息最高限额有什么规定
《民法通则》规定,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就属于高利贷。假设银行个人贷款利率是6个月至一年期为6.12%,1-3年期年利率为6.30%。即:凡月利率高于1.5%的均界定为高利贷。
⑨ 小额贷款公司的钱除了融资和银行限额资金!其余资金从何而来小额贷款公司的债权包他们可以直接挂到交易
小额贷款公司对外放贷的钱应主要来自股东提供的资本金和银行配套的贷回款。国家是命令禁止小答贷公司吸储揽储的,但小贷公司可以通过设立私募基金,然后由私募基金作为小贷公司的股东,不断地增资扩股来变相吸收民间资本。而直接使用高息的方式来吸收民间资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也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小贷公司的债权包属于民间债权,并非标准资产,因此也是不能在交易所直接流通的。
⑩ 华泰证券原来的融资融券上限额是多少
,融资融券业务里复没有规定融券的最低制限额,只有买入或者卖出同一个个股的最高限额,但一般人几乎不能触碰到最高限额。
融资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公告,表示将于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开通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开始接受试点会员融资融券交易申报。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