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疆德隆公司崩溃原因,最好有独到的见解
创业之谜
1986年春天,新疆乌鲁木齐,“老革命”唐邦安的第四个儿子唐万新即将大学毕业了。唐家经济宽裕,唐万新志向远大:他决定暂时不参加工作,在家搞“理论物理研究”。
几个月的鼓捣之后,眼看成为世界级大科学家的希望渺茫,22岁的人还被父母养着又不好意思,唐万新决定下海经商。
一向颇有号召力的他哨子一吹,7个同学聚到家里,商量做点什么来改变枯燥的命运。正值“彩色照片冲扩业务”在沿海兴起,7个大学生筹了400块钱,成立“朋友彩扩社”,把乌鲁木齐市民手中的彩色胶卷收起来,送到广州冲洗。
这是乌鲁木齐市第一家彩扩社,美丽的新疆风光令人们对彩色照片趋之若鹜,唐万新等人冷不防就开始大赚其钱。数月之后,彩扩社开满了大街小巷,他们又买了一台二手冲印机亲自冲洗,价格比送到广州冲洗便宜一半……仅仅一年的时间,“朋友彩扩社”赚了100万元。
在“万元户”都极其希罕的年代,年轻而多金的唐万新找到了无比良好的感觉;再加上一趟又一趟的广州旅程,南方城市浓郁的市场气息和民营经济的活力,深深地感染了他。
他开始扩张:魔芋挂面厂、自行车锁厂、玉石云子厂、小化肥厂、服装自选店、软件开发等,一切新鲜的市场机会他都乐意尝试。每一次尝试都是一堆设备加一群人。鼎盛时期,24岁的唐万新麾下拥有100多人,前后办了十几个企业——直到1990年,一百万元亏得干干净净,人员剩下五六个人,还欠了一笔不小的债务。
欠债后的唐万新习惯了每个月给债权人做还款计划。还款态度很好然而还款能力不济,许多债权人慢慢失去了信心,开始不把这笔钱当回事了。然而1990年赶上了新疆油田开发和口岸开放的大潮,“朋友公司”代理电脑销售,一口气又挣回来几十万元;挣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上门给人家还款。“还款后的唐万新在当地赢得了口碑,也体会到了生意场上资金筹划和诚信的重要。”
几乎同一时间,唐万新注册成立新疆德隆公司。阅历和起伏令他定下心来,开始去发现真正属于自己的赚钱机会。
真实的第一桶金
几乎与中国资本市场的诞生同步,上世纪90年代初,新疆德隆开始涉足股市。
1990年,中国资本市场的大门历史性地开启——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一年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
中国各地的国有企业纷纷改制上市,第一个环节就是向企业员工发行内部职工股;然后是各级政府出面,向社会推销出售乃至于“摊派”原始股。然后几乎所有人拿着像纸一样的股票都心里打鼓:这东西最后能变成钱吗?于是一级半市场出现:如果你不相信这张纸能够赚钱,可以先把它在市场上卖给别人。
唐万新们出动了——他们年轻,有知识有远见,有多年经商的敏锐嗅觉,坚信股票的增值潜力。他们倾尽财力,在市场上以一块钱两块钱三块钱的价格,大肆收购原始股和内部职工股。如果运气好股票很快上市,其价格就变成了十块钱二十块钱三十块钱;如果运气不好股票迟迟上不了市,就只能握在手里等待分红。
他们的眼光和运气都不错,几十万元几经滚动,迅速变成了上千万元。1992年开始新疆德隆名声大振信息灵通,一旦听说哪里的企业又将发行股票,他们就像候鸟一样地飞去。最大胆的一次,新疆德隆以1000万元的金额,受让了“西北轴承”1000万股的法人股,几个月后又以4000万元卖了出去,净赚3000万元。
所有人都醒了过来,股票成了抢手货,国家开始发行认购证。根据有关规定,每个身份证只能买一张认购证,每张认购证只能买300~500股原始股。新疆德隆开始了大资本式的出击:最高峰的时候,他们在全国各个城市请了5000个人去排队买认购证;然后把认购证换成原始股,然后把原始股换成10倍速增长的资金。
到1994年,新疆德隆已经拥有了几个亿的资本实力。而就在这前后,唐万新的三个哥哥唐万里、唐万平、唐万川先后辞去公职,加盟德隆。
同年,唐氏兄弟在上海旅游,发现上海的J&J迪斯科舞厅非常火爆。于是他们将美方老板拉到北京去合资:新疆德隆全额投资北京J&J迪斯科舞厅,美方老板占25%干股。北京J&J迪斯科舞厅成为当时亚洲最大的迪斯科娱乐项目,一开业就非常火爆,每天数千人前来跳舞,每年纯利润超过3000万元。
与此同时德隆进入房地产行业,盖了两幢大厦,做了1个酒店;并成立了1个农牧业公司,前后开发了30万亩荒地,过上了田园牧歌式的农场主日子。
到1996年,新疆德隆的所有股东们,捆在一起已经是十几个亿的身价。但他们是如此的低调,以至于这一年新疆德隆将总部迁到北京的时候,几乎没有一个传媒关注这几位“来自新疆的小财东”,以及他们所进行的注定将震动中国产业界的战略调整。
产业并购模式出台前后
1995年,唐万新带了十几个人来到加拿大的多伦多,投资了一些小产业,顺便看看发达国家的金融业、农业和工业。小产业投石问路交了学费,对北美市场的考察却获益非浅。
唐万新此行,先于很多中国企业家,发现了中国传统产业的巨大投资价值——首先是中外制造业在技术水平尤其是加工能力上的差距,正在迅速缩小;其次中国的劳动力价格低廉,导致中国制造业的生产成本远低于发达国家。因此伴随着发达国家和市场正在兴起的“非工业化运动”,全球劳动和资源密集型的传统产业,有着大规模从欧美日乃至于东南亚向中国内地转移的基本前提。
但是中国的传统产业为什么没有形成强大的国际竞争力呢?其原因在于,中国是一个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产业布局地方化,投资分散,企业小规模低效率,而且绝大部分行业都没有经过真正有效整合。那么如何整合?唐万新认为,这件事很难靠政府去捏合,而只能用市场的手段,通过资本的力量进行“产业并购”,国退民进,才能实现传统产业的价值提升。所以盘活存量、优化资源配置的并购式增长,是最适合中国经济增长的一种方式。
德隆已经有了资本,如果不想把钱分光吃净,就必须要找到一条进一步做大的途径。随着资本市场赢利空间的缩小,以及对单纯“买卖股票”的厌倦,他们决定从实业领域寻找落地的空间;而恰在此时,实业领域为他们洞开了一扇名叫“产业并购整合模式”的大门。
那么我们该如何完整地描述、或者说德隆人在如何设计他们的“产业并购整合模式”呢?
首先是“花大力气选准行业”。其标准是:行业具有全球市场的特点,市场规模不小于100亿元,中国企业具有相对竞争力而国际竞争对手又不太强大,行业比较分散,但是有的企业份额相对较大,是行业的前几名。
其次是发现“产业整合要素”。比如你得判断,当目标企业被收购捆绑在一起之后,由于规模的增加,是否会因此降低原材料的采购成本?是否会提升企业销售的议价能力?是否会降低综合的管理成本?是否能提高资金的有效利用、技术的研发能力、资源的有效配置?等等。将这所有的要素环节研究分析之后,再确定下一步行动计划。
然后开始“资本游戏”,进行杠杆式收购:先收购行业的前一二名,然后逐步以强吞弱,达到提高行业集中度的目的。比如以7000万元的资本收购某上市公司30%的股份,成为该公司最大股东。然后该公司以其总资产做抵押,可以贷款1亿元,还可以在股市上增发配股两个亿。以3个亿的资金,又可以去控股至少6个亿的资产;依此类推。而杠杆式收购的方向,一是行业的横向集中,二是产业的纵向整合。
最后是夯实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产业的最终收益率。比如从1999年开始,德隆通过与全球一流的咨询公司合作,从供应链、制造成本、组织架构、财务流程、风险控制、营销渠道、品牌提升、技术研发与引进等环节上,打造被收购企业的国内和国际竞争力,并最终形成德隆自己的一整套可以复制的战略管理体系。又比如在产能形成规模后,通过收购海外老牌的通道企业,快速建立国际销售网络,获取传统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品牌销售附加值。
1997年春,德隆在北京开了一个著名的“达园会议”。会议确定德隆下一步的战略将从“项目投资”转向“行业投资”,通过产业并购整合,“创造传统行业的新价值”。
而就在这前后,德隆收购了上市公司新疆屯河,同时又间接控制了天山水泥。一方面通过天山水泥收购新疆屯河的水泥资产,以及紧锣密鼓的相关运作,整合了新疆水泥产业;一方面新疆屯河改弦易辙,进入以番茄酱等为主业的农业深加工,打造了新疆的“红色产业”。
与此同时,德隆控股沈阳上市公司合金投资,经过一系列的整合,使其成为了中国最大的电动工具生产商和出口商;控股湖南上市公司湘火炬,为其注入“大汽配”战略,推动其从一个“火花塞”的单品种生产,成长为中国最大的汽车零配件出口商之一;同时向上整合,在重型卡车行业重拳出击,令湘火炬一举成为中国最大的重型卡车生产商。
一系列产业领域的高速扩张运动,德隆控制的总资产很快突破了200亿元人民币。短短几年时间,它以人们难以理解的速度和难以想象的规模,闯入公众的视野。
组织德隆与战略德隆
从1999年开始,德隆总部逐步从北京转移至上海浦东,并更名为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它开始摸索着,寻找让自己朦胧的战略想象落地生根的终极战略架构。
1999年下半年,德隆聘请罗兰.贝格国际管理咨询公司,进行新时期的组织结构设计。当然任何有效的组织结构都必须和企业战略相匹配,因此罗兰.贝格进驻德隆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协助德隆决策层梳理一个清晰的企业战略。
他们将德隆的未来发展方向做了三方面的构想:一是资本运作导向型,即中策并购模式:产业并购是手段,资本运作是其利润的主要来源,又称“养猪战略”——养猪的目的是为了尽快把它卖掉;二是产业运作导向型,即GE(美国通用电气)并购模式:资本运作是手段,形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是目的,又称“养儿子战略”——养儿子的目的是为了最终让他成才;三是两合模式,即一会儿“养猪”,一会儿“养儿子”,视环境和企业内部需求而定。
据相关资料披露,当时的德隆毫不犹豫就选择了GE模式;唐万新当即表示,德隆就是要做中国的GE,希望罗兰.贝格按照产业运作为导向,资本运作为手段,来设计德隆总部的控股管理模式。
不久,在罗兰.贝格的基础上,德隆总部开始进行调整,在整个体系内去讨论和适应这些规则。一些最重要的方面,比如成本控制、投资管理、财务流程、法律风险控制、人力资源战略等,德隆引入麦肯锡、科尔尼、德勤等全球专业顾问,前后花了几千万美元的顾问费,“让德隆的理想和世界最高操作标准对接”。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引入和推行,德隆产业领域数年之间脱胎换骨,从“连一张准确的财务报表都收不上来,有想法而没有章法的企业”,转型为一家人人看了都说好,“因其规范管理而耀眼夺目”的现代企业。
这个现代企业开始追求“成为世界级影响力的战略投资公司”,它用这样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战略:以资本运作为纽带,以产业整合为核心,谋求成为中国传统产业新价值的发现者和创造者,推动民族传统产业的复兴。
这是一个激动人心的远景,它激励着人们奔赴德隆,令这里成为无数高素质的人才热闹汇集的平台。在资本、战略、惯性等复杂的动机下,德隆战车在各个领域高速推进——不仅在国内,而且在国外;不仅在产业领域,而且在金融领域
金融之痛
德隆在产业领域扩张的同时,它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金融领域:因为通过收购整合的方式每进入一个行业或企业,都离不开德隆本身“高超的财技”,和银行、证券、信托公司、租赁公司等多种金融平台的支持。
打量得久了,德隆人看出了机会来。在德隆战略投资综合手册上,金融服务业被列为“中国最大的三类投资机会”之一(前两类分别是“中国传统产业”和“欧美品牌通道企业”),因为“金融服务业同时面临打破国有垄断和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的两大机遇”。
因此多年以来,德隆一直尝试以合法的方式将不同的金融机构纳入麾下:金新信托、新疆金融租赁、上海新世纪租赁、伊斯兰信托、德恒证券、恒信证券等;2002年6月,德隆开始参股一些城市商业银行。此举除为“产业并购整合”进行低调的资金融通以外,另一个目的,就是尝试在中国市场条件下的金融混业经营。
针对舆论对德隆进入高风险的金融领域的置疑,唐万新认为:“2005年之后,中国的金融领域将全面向外资开放;而由于中国的金融机构都是分业经营,服务水平相当落后,届时根本无法和混业经营、而且金融产品极大丰富的外资金融机构相竞争。因此一方面基于责任感,一方面基于先行者的市场机会,我们想到要去探索。”
但这又是一个极其敏感的领域,比如有关金融法规就禁止任何企业成立“金融控股公司”。德隆只能以变通的手法进行尝试。
2000年,德隆出资200万元成立友联管理研究中心,下辖金融产品总部等,其功能,就是“在中国现有的环境下,探索出不违法不违规的金融混业经营模式,为中国企业提供新的、更加高级的金融服务”。
德隆的做法很巧妙:它并不组建金融控股公司,然而当某企业需要一种综合金融服务时,与德隆有股权纽带关系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租赁公司、保险公司就分别找上门来,以不同金融机构的名义却又是协作的方式展开服务——先看你有什么需求,然后再为你量身定做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你需要经营性租赁可以帮你完成,你需要战略并购也能帮你实现,你的企业需要扩充负债时帮你融资,你的企业负债率太高,需要扩充资本金时又帮你私募或上市……它所实际构建的,正是一个混业经营模式下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在这个平台上,德隆从国际和国内金融市场上网络了一大批金融人才,到2003年达到七八十人。他们研究全球金融市场的历史和模式,研究世界金融衍生产品的种类,并设计出丰富的适合中国企业的金融服务产品。2002年德隆启动金融服务项目,2003年经历了一个完整的财务年度,而人均年产值大大超出德隆决策层的预期。
一方面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巨大的市场利润,一方面有着巨大的外来危机,德隆的战略眼光再一次显示魅力。他们都相信,只要再坚持三五年,德隆一定会成为中国金融服务市场一个最好的品牌。而通过与国企、外资的合作,打造一个中国特色的、全球资源本地智慧的产融集团,也不是没有可能。
然而德隆走得太快,也走得太远:由于对非上市公司领域的行业过度投资,包括对金融机构的过度投资,包括对股价的过度维持,牵住了德隆太多的资金。也就是几乎从德隆进入银行开始,资金链的紧张已经到了需要正视和调整的时候了。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调整并没有如期到来。
到2003年底,德隆复杂的资金链条捆住了它庞大的身躯和灵活的手脚。几个月后,“信用危机”爆发,德隆系从新疆到上海,从实业到证券,上上下下177个企业,集体失血。
附:记者手记
掀起面纱,或者揭开盖子
离开德隆10多天,在上千公里之外,一陷入有关媒体资料的阅读,就会觉得这家企业问题太多,希望不大,甚至有着是不是跟“骗子”打了一回交道的感觉。
但一想到我们亲眼目睹的种种,和上上下下员工对唐氏兄弟发自内心的爱戴,又感到需要从另外的角度来理解德隆的问题,需要从另外的侧面来看到它的价值。
近10天的实地采访,我们发现德隆是一个相当规范和国际化的企业,至少它的实业体系如此。它的规范程度甚至让记者感到吃惊,它的自我学习和创新能力也远远超出了记者先前的猜测。然而,它还是出事了,而且一出就是大事,难以估量的资金缺口沉甸甸地压在它的身上,让这条曾经在中国市场呼风唤雨的“巨鳄”丝毫动弹不得。
4月23日,就在外界盛传德隆大势已去、唐氏兄弟携巨款外逃的时候,记者在上海见到了唐万新。唐身穿朴素的T恤,依然留着那撮标志性的小胡子,只是和常人相比,神色更见沉重。可以看出,他的内心正在承受巨大的压力。
毫无疑问,唐氏兄弟不得不面对媒体和公众抛出的一系列尖锐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德隆有没有坐庄炒作二级市场?新疆屯河、湘火炬/合金投资等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到底如何?德隆总部或分公司有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德隆产业整合的真实意图,到底是想做大产业还是为炒作二级市场提供便利?
截至发稿之日,德隆风波仍在持续。我们不知道它的确切走向,我们也不知道这家企业最终是否会被证明有惊人的“内幕”,但至少在记者的眼里,无论怎样,它的产业发展模式,在中国市场经济史上仍然具备其标本意义。
最后需要声明的是,一个如此庞大的德隆体系和一个如此复杂的德隆问题,短时间的采访所得毕竟有限,文字的力量也有时而尽,不能看到、想到、悟到的地方,不能说尽所听、所看、所感之处,请读者慎读、慎思、慎察。
Ⅱ 新疆乌鲁木齐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有哪些
直接融资。这类融资主要以地方政府为融资主体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具体表现为:(1)财政资本金投入而获得的股权收益;(2)由财政投入一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而带动外资和民营资本的投入;(3)获得中央转贷的由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内外政府债券;(4)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和地区金融机构贷款;(5)获得中央转贷的由中央政府向外国政府的贷款;(6)外国政府援助赠款。
(二)间接融资。这类融资主要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和投资公司等中介机构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和资金。目前地方政府主要采取此种方式进行大规模融资。具体表现为:(1)政府授权一些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国有投资公司,向银行贷款,财政实施担保并进行贴息;(2)政府授权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实施担保并承担债券利息。
(三)项目融资。这类融资主要利用政府各种特定资源,为达到政府特定目的,采用各种市场手段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资金。具体表现为:(1)利用土地级差效应,获得土地出让金;(2)由企业进行建设经营政府授权的特别项目,到期转让给政府的BOT方式;(3)政府将业已建成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转让给企业,经过一段时间运营后,企业再无偿转让给政府的TOT方式;(4)由企业建设经由政府授予的特别项目,财政给予补贴,到期转让给政府的 BOST方式:(5)政府把具有商机的盈利项目和公益性非盈利性项目“捆绑”在一起,企业通过比较利益,进行自行开发和还款的项目;(6)由政府授权一些大型国有公司,对特别项目实施融资租赁。
(四)非项目融资。这类融资主要运用资产动作手段吸引社会各类资金的融资方式。具体表现为:(1)通过有关投资信托公司,采用集合信托方式向社会投资者筹资,获得的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2)对一些公用事业企业进行包装上市,由这些企业从资本市场筹资的方式;(3)政府出让部分公用事业股权而获得的用于该项目或其他项目的建设和改造资金。
Ⅲ 请问新疆大学有在职研究生吗好进吗我是工科生、目前从事施工管理,准备考金融硕士。本人英语很烂
211、985高校招收在职研究生金融管理工程方向。
招生对象: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等。
Ⅳ 什么是社会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是什么意思,定义
所谓社会救助(Social Assistance)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它对于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于2014年2月21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发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的规定,由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办法》的出台,为社会救助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社会救助制度,形成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
一是构建了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八项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制度形式明确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内容。
二是加强了社会救助统筹协调。《办法》规定由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并要求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
三是坚持了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发展。《办法》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和要求,确保党和政府的关怀,广泛惠及城乡所有困难居民。
四是强化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机制。《办法》要求建立信息核对平台,根据救助申请及获得救助家庭的请求、委托,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代为查核其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这为今后科学、准确认定社会救助对象并完善退出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实施奠定了基础。
救助标准:
随着CPI的不断走高,物价的上涨压力已经使得困难群体难以承受。为化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体造成的生活压力,3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及信托网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明确责任、改善民生;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的要求,建立联动机制。
截至8月底,31个省区市中,北京、天津、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陕西、宁夏、青海、河北、山西、辽宁、四川、上海、新疆、广西、云南、内蒙古、河南等27个省区市已经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据称,原计划31个省市区在年底之前都要建立物价联动机制,要提前到10月份之前都建立起来。
详情请咨询相关部门。
Ⅳ 新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现状及引发的风险
这是我的论文··我刚定稿
试析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和风险的控制
摘 要: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在改革开放中步入创新时代。金融创新已经成为当代商业银行发展的新趋势之一,然而与之相伴的金融风险也日益突出,特别是金融创新在规避原有金融风险的同时又会产生了新的金融风险,成为金融发展与创新的重要制约因素。
本文就是在揭示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二者对立关系的同时,简要归纳了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中可能带来的新的风险,比如信用风险、设计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并在此基础上的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商业银行在实施金融创新过程中防范和控制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的基本策略,以促进商业银行在最小的风险下实施金融创新,在创新中求稳健发展。
关键字:商业银行 金融创新 金融风险
An Analysis of China's commercial banks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risk control
Abstract:70 from the mid-20th century, China's commercial banks in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into a new era. Financial innovation has become a contemporary commercial banks, one of a new trend, but the financial risks associated with increasingly prominent, especially in financial innovation in circumvention of the original and also the financial risks arising from the new financial risks, as a financial development and the importance of innovation constraints.
This article reveals that the risk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financial relations between the two opposing briefly summed up the commercial banks in financial innovation that may bring new risks, such as credit risk, design risk, legal risk and operational risk, and in this on the basis put forward by commercial bank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cess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to prevent and control the various risks that may occur in the basic strategies to promote the commercial banks to minimize risk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in terms of innovation in order to steady development.
Key words: commercial banks financia lrisks financial innovation
引 言
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金融自由化改革和金融创新的浪潮。特别是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以及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形成和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金融创新在世界范围内正形成一股世界性的强大浪潮,冲击着各国传统的金融制度和金融业务,给世界金融业的发展与改革经营与管理带来了极为深刻的影响。与此同时,金融创新也被人们赋予了越来越丰富的内涵。在金融工具不断突破传统旧体制、推进金融市场化、促进金融发展的改革过程中,中国的金融创新也随着20世纪80年代银行金融体制改革而开始了。所以,中国银行金融体制的改革过程实际是一个金融不断创新的过程。然而银行业在进行金融创新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金融风险,金融创新的过程虽然规避了某些风险,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
有关人士也指出了创新和风险的对立关系,创新就是要勇敢大胆的去尝试去走别人从未走过的路,嚼别人从未嚼过的馍。这种情况下,往往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再加上这种创新投入非常高,因此创新风险也很大;一个完整的创新项目,在很大方面,如策略、技术、产品创新等一般没有大的问题。但是在整个创新过程中,人们不可能预见所有的情形,百密难免一疏,往往有些很小的细节会被忽略,而恰恰是这些微小细节,很可能颠覆整个创新规划,致使创新全盘失败;如果新产品超前生产,相应的行业标准付诸阙如,配套产业远未跟上,产业链条没有形成,孤军奋战是极为艰难的。产品成本会高局不下,质量难以保证不说,利润空间受到很大的挤压。
因此银行业应该在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银行业创新的同时,要针对金融创新对产品市场做出迅速反应,根据产品推出速度快、更新周期短,以及组合化、交叉化、复杂化、电子化程度高等特点和趋势,密切关注和识别伴随创新的金融风险,及时引导银行机构加强风险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金融创新,在创新中实现快速发展。
总之,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商业银行应该适当的把握这把双刃剑,使其在当前变幻莫测的环境下发挥其最优的效果。
一、金融创新含义及其产生的必要性
(一)金融创新的涵义
20世纪20年代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在其名著《经济发展理论》中认为创新是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包括新产品的开发、新生产方式或者技术的采用、新市场的开拓、新资源的开发和新的管理方法或者组织形式的推行。那么金融创新就是在金融领域里建立“新的生产函数”、“是各种金融要素的新的结合,是为了追求利润机会而形成的市场改革”。归根到底金融创新是金融的革新创造,它是金融领域中新理论、新方法、新成果的创建活动的概称 。
(二)金融创新是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必然选择
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处于金融深化初期的发展中国家,无论是金融制度的创新,还是金融产品的创新,都是当前商业银行维持生存的当务之急和寻求发展的必然选择。
1、只有金融创新,才能顺应经济发展的要求
当前经济形势发展较快,由于各种经济增长的措施逐步到位,我国国民经济增速提升,今后一段时期,党和国家将要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优化结构、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来,同时把促进消费需求增长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一项重大措施来抓。经济决定金融,进一步促使经济增长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发展机遇和挑战。不仅需要银行增加投入,调整信贷结构;而且要求商业银行扩大中介服务、创造新的信用工具、改革结算手段等。在新的经济走势面前,商业银行必须审时度势,积极进行金融创新,才能以变应变,更好地为推动经济增长 。
2、只有金融创新,才能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多年来,商业银行在传统业务经营上立下根基,依靠老字号、金招牌来巩固阵地,发展业务,在客户中产生了一定影响。但是,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已进入一定的衰减期,银行面对的市场和客户发生了显著变化。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交易市场的逐渐开放、国企改革有效实现结构升级和产品换代、个人资产日益增加等等,使得内地银行业已愈来愈深切地感受到了银行竞争的挤压;市场和客户的发展变化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金融服务的多样化、个性化、集约化、综合化,这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挑战,同时也为商业银行提供了大量的业务机会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内商业银行只有不断抢抓机遇、迎接挑战,研究市场、驾驭市场,做好创新文章,在经营上独树一帜,才能形成自身经营特色,满足客户需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巩固和扩大自身的份额。
3、只有金融创新,才能应对外资银行激烈的市场竞争
现代金融充溢着激烈的竞争,既有国内的市场竞争,更有国际的市场竞争。谁的经营高人一招,胜人一筹,谁就能有效地占领市场,赢得竞争的主动权。随着入世后保护措施的取消,获得国民待遇的外资银行凭着其强大的创新能力和娴熟的创新技巧以及已经成熟的创新产品,在中国的业务将获得飞速发展。目前,200多家外资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所占的份额为3%左右,据预测,在未来10到15年,外资银行在中国国内的业务将可望年均增长40%,可能占据中国国内金融市场约30%的份额。外资银行在经营体制、管理水平、科技网络、国际业务、人力资源等方面具有比较明显的优势,将采取精选区域、精选客户、精选业务的发展策略,重点在国际结算、消费信贷、银行卡、个人理财、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领域与国内商业银行争夺优质客户。在这种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国内商业银行只有锐意进取,通过不断地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来拓展市场,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
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发展程度
由上可见,金融创新是商业银行的必由之路。而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是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逐步开始的,历经20多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 :
(一)组织制度方面
在组织制度方面,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银行体制,完成了中央银行的机构建设框架,形成了以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十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银行体系,城市信用社改组为城市商业银行,建立了近百家证券经营机构、多家保险机构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初步形成了多元所有制结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企业体系。同时,放宽了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和保险业市场进入条件,初步建立了外汇市场,加快了开放步伐。
(二)管理制度方面
在管理制度方面,中央银行从纯粹的计划金融管制变为金融宏观调控,调控方式由计划性、行政性手段为主向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转变;放松了对金融机构业务管制,各专业银行可开办城乡人民币、外汇等多种业务。
(三)金融市场方面
在金融市场方面,形成了多种类、多层次、初具规模的金融市场体系;建立了同业拆借、商业票据和短期政府债券为主的货币市场;建立了银行与企业间外汇零售市场、银行与银行间外汇批发市场、中央银行与外汇指定银行间公开操作市场相结合的外汇统一市场。
(四)金融业务方面
在金融业务方面,负债业务上出现了保值储蓄存款、住房储蓄存款、委托存款、信托存款等品种;资产业务上出现了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等品种;中间业务上推出多样化服务,开办个人汇款、个人支票业务,扩大各种代理业务,开发多功能的信用卡等等。
(五)金融工具方面
在金融工具方面,主要有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融资债券、回购协议、大额可转让存单和长期政府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股票、受益债券、股权证、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等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金融工具。
(六)金融技术方面
在金融技术方面,金融机构电子化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电子信息技术在金融中广泛应用。目前,我国已全面实现了金融机构资金汇划电子化、证券交易电子化、信息管理电子化和办公自动化,出现了电子货币“一卡通”、网上银行、网上股票交易、网上电汇办理等新型电子与网络金融业务,在金融技术上实现了与国际金融业的对接。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我国金融创新已经全方位展开。通过金融的改革创新,提高了金融企业的效率和服务质量,信贷资产质量有所好转,盈利状况逐步改善,从而极大地推动了金融业的发展,也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但俗话说“收益越大,风险也就越大”,金融创新具有双刃剑效应,风险管理是银行创新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
三、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将风险管理贯穿于创新过程始终
风险管理是银行创新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对于现代商业银行而言,风险管理已经渗透到它的血液当中。因此,不考虑风险的创新不是科学的创新,不会给银行带来稳定可持续的收益。银行应该在创新过程中保持更高的风险敏感性,让创新意识和风险意识都贯穿于业务开发的始终。一遇到客户需求,就想到创新,一遇到创新,就想到风险 。
(一)金融创新增强了商业银行管理和规避金融风险的能力
作为商业银行管理风险的手段,金融创新能够通过制度创新、业务创新、市场创新以及技术创新等手段有效提高商业银行管理和规避金融风险的能力。
首先,商业银行通过产品创新,可以将同一单位的金融资产分摊到多个金融产品上、或运用于多个金融市场、或由多个风险承担者分摊,通过不同的组合和配置有效地分散风险。
其次,商业银行通过金融创新可以将自身承受的风险合法的转移给其他主体。如银行通过一些金融衍生产品如远期、期货等可以将未来金融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下来,将风险转嫁给愿意承担风险的投机者,从而使市场风险也可以从正常经营活动中分离出来。
第三,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各种软技术的创新,如早期的统计、概率以及后来的金融工程、数学金融等对金融风险进行规划和安排,同时也可以通过各种硬技术创新,如计算机、各种现代通讯手段等更快、更有效地对金融风险进行记录和管理,达到有效规避风险的目的。最后,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为银行对冲风险提供了有效手段。利率远期协议、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及信用衍生产品等,为银行对冲其市场风险甚至信用风险提供了可能。
(二)金融风险促进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发展
从金融创新的起源来看,最初的金融创新就是规避金融风险。金融创新的发展过程证明,金融创新发展最迅速的时期也就是金融风险表现最激烈的时期。纵观商业银行的发展史,没有任何一个时期比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金融创新更广泛、持久、深刻。金融创新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与金融风险的加剧有着直接的关系。这一时期的金融创新主要包括金融业务、金融组织结构和金融制度创新三大方面。从金融业务创新来看,保值金融工具以及金融衍生工具都与规避金融风险有关;从金融组织结构创新来看,全能银行的产生除了获利目的外,与金融业增强抵抗金融风险能力的要求也密不可分;从金融制度创新来看,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与发展的道路就是一条不断探索规避各国货币政策和汇率波动的风险,寻求更稳定的国际货币秩序的道路。
(三)金融创新在规避金融风险的同时也给商业银行带来新的风险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到现在,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加剧一直是国际金融市场最为鲜明的发展特点。金融创新在管理和规避金融风险的同时,也制造了新的金融风险 。
第一,金融创新加大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金融创新使金融机构同质化,加剧了商业银行间的竞争,银行传统的存贷利差缩小,不得不从事高风险的业务,这又导致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增加,信用等级下降。近年来国际上发生的大银行倒闭事件无不与金融创新有关。
第二,金融创新源于金融风险的增加,但事实上,作为金融创新的结果,金融产品的风险伴随着金融创新过程仍在加大。
第三,金融创新增加了表外风险。即没有在资金平衡表中得到反映而又可能转化为银行真实负债的业务或交易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目前,在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中,特别是美国,表外业务的规模已超过了表内业务,由表外业务创造的利润正在成为金融机构新的盈利点。结果,表外业务的风险也成为金融机构风险的主要来源。
第四,金融创新推动了金融同质化、自由化和国际化。一国金融机构之间、本国金融机构与外国金融机构之间、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增加。金融体系中任何出现的差错都会涉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使得“伙伴风险”凸显。
总体来说金融创新中新增风险可以细分为以下各种风险。(1)设计风险。即由于金融创新设计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而使金融创新措施未能如期出台,甚至流产的可能性;(2) 法律风险。即由于交易合约内容不符合法律规范,交易合约不具备法律效力或其他方面的法律原因,而给交易主体带来的风险;(3)信用风险。即衍生交易的一方不按合同条款履约而导致的风险;(4)操作风险。指由于内部控制系统或清算系统失灵而导致的风险 。
四、金融创新中防范风险的措施
我国现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金融创新的需求巨大,金融创新的发展空间相当广阔,因而加强金融创新风险监管、对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国家金融安全的意义也更加重要。为了构造有效的金融创新风险监管机制,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加强金融监管部门的风险防范
1、参与金融创新的研究和开发
金融监管机构要派专人参与金融创新的研究和开发,全面了解金融创新的过程,准确掌握其产品的风险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和教授对金融创新产品进行全面论证并审定能否进行金融创新,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设计风险。
2、完善立法
对银行业金融创新设立一整套完备的法律程序,制定关于金融交易管理的统一标准,以消除交易过程中不必要的风险,使金融交易从合约的签订到最后执行完毕的整个过程都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来规范。同时建立关于风险管理和交易咨询的有效机制,使各金融机构都有防范金融风险的举措,确保投资的安全性,有效的防范法律风险。
3、严格监管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活动来控制金融创新中的信用风险
要根据其信用状况、经营能力、对风险的应变能力及当前的市场波动状况给其制定一系列风险监控指标,将风险控制在所能接受的范围内。同时,在对待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上,要做到放松管制与加强管理并重。对有争议的金融创新工具应严格控制其上市,尤其是对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应加强管理力度。对金融机构进行信用评级时,要把金融机构从事的投机性交易所占的比例作为重要指标来考察。
4、商业银行在创新过程中,风险日益增大,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
银行业在面对金融环境变化、风险增大的现实,要想取得良好的经营效益,必须确立风险管理的意识与观念。必须在员工中树立风险意识,激发员工的内在动力,树立高度的责任感,把防范风险作为每个人的职责,力求员工在处理每一笔业务时,都能严格按章操作,自觉注意防范风险。银行的业务部门应把风险的监控和规避视为本身的基本职责,作为每天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日常的监控中及时发现并避免操作风险。
(二)金融创新主体的风险防范
1、明确风险管理原则
首先商业银行在创新新产品,推出新业务时首先要遵循谨慎决策的原则,切勿盲目从事,急于求成;其次,商业银行还要遵循分散风险的原则,扩大经营范围,实行多元化经营,以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此外,商业银行在创新过程中,还要遵循规避风险的原则,避开高风险业务,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2、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金融机构要统一制定有效的、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制度,并结合自身的特点,在实践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科学的风险预测评估指标系,通过该体系,随时对全行各项业务的风险作出比较准确的监测和判断,测算风险的时间、风险发生的环节、风险量,以及风险化解的可能性,及时通过系统指导各行解决问题,化解风险。同时,通过建立动态风险报表,随时发现业务创新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通报全行注意回避,并协同业务部门就该风险制定措施,降低风险的发生率。
3、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防范各类风险产生
首先,员工要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在进行业务创新开拓时要考虑管理制度的配套,对现行制度与新业务不相适应的地方应结合业务发展进行不断改进和完善。逐个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制,细化各项基本制度和内部管理处罚制度,明确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使内控制度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其次,充分发挥银行监察部门的案件防范作用,抓好“三道防线”建设。如果说,风险管理部门是从业务本身防范风险,银行监察部门就是从人员入手,把好人员的风险关。监察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人员遵章守制行为。定期召开案件分析会,择取典型案例加以讲解,从中总结经验教训,防微杜渐。建立起人员防险的“三道防线”,前台一线人员要把好业务操作风险关,业务职能部门重点监督一线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并针对制度与业务不适应的地方提出具体措施加以改进,稽核部门检查全行业务拓展情况和人员合规经营操作情况,将风险的苗头扑灭在萌芽之中。
五、得出结论
创新是发展的源动力,金融创新是银行业不断发展的推动力,也是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源泉。目前金融创新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还是新生事物,它的成长需要商业银行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共同推动。银行是金融创新的主体,对创新活动及其风险承担第一责任,所以在银行在创新的过程中,要不断发现创新风险,对其有效控制,才能使我国商业银行得以快速发展。
致 谢
论文在我的导师王东林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在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个过程中,王老师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和指导,他那严谨的治学作风与宽广渊博的知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毕业论文主要涉及了金融创新与风险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在此之前,我对这方面了解的并不多。在王老师的引导下,我在学术上以及在为人处世等方面,踏踏实实的对待每一个问题,并以逆向思维方式去用于争取新的突破。王老师的教导使我受益匪浅、终生难忘,在此谨向我的导师表示深深的谢意。
另外我还要感谢山西财经大学财政与金融学院对我的培养与帮助,在这里我学到了知识,开阔了思维,感受了快乐。最后真诚的谢谢所有给于我关心与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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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上海浦东所有信托公司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18号众城大厦1层
上海建设银行江苏回省信托答投资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崂山东路320号
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651弄16号
Ⅶ 新疆库车县有没有招商银行
目前还没有啊。。不过将来会有的啊 。。。。我是土生土长的库车人。。
Ⅷ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
法定名称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BN AMRO TEDA Fund Management Co., Ltd.
组织形式 有限公司
公司属性 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 2002-07-04
注册资本 18000(万元)
法人代表 刘惠文 总经理 林伟萌
经营范围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其企业规模和实力位居天津市首位,信托投资公司。
荷兰银行(ABN AMRO)成立于1824年,是世界知名金融集团,资产规模位居欧洲第八,世界第十三。荷兰银行目前总资产9870亿欧元,遍布全球53个国家的员工超过 105000人。(数据截至2006年12月31日)。旗下的荷银投资管理公司专注于资产管理业务,以独特的行业研究著称于全球资产管理领域。
旗下泰达荷银成长基金凭借持续稳定的业绩回报,屡次荣获由国际权威基金评级机构晨星公司(Morning Star)以及理柏(Lipper)的专业肯定;荷银精选基金荣获2006年开放式股票型金牛基金奖(《中国证券报》,2007年1月10日)及2006 年十大明星基金奖(和讯网,2007年1月27日);同时公司也多次获得专业媒体颁发的金牛基金管理公司(《中国证券报》,2006年2月16日, 2005年4月12日)、综合实力奖(《21世纪经济报道》,2005年1月10日)、投资者最信赖的基金管理公司(新浪网,2005年3月)等荣誉称号。这些充分说明了专业评级机构、新闻媒体以及广大的投资者对于泰达荷银基金管理公司的品牌和实力的认可。
“财智分享 合赢人生”--泰达荷银矢志成为最具声誉、最受人尊敬的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分享我们的专业经验、创造优异的投资业绩;提供高品质的客户服务,给予我们的客户持续。 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37号文批准于2002年6月6日成立。由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鑫源控股有限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目前的股东及股权比例分别为: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山东鑫源控股有限公司30%、大庆石油管理局15%、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
2003年2月被获准发行国内首只伞型基金。
2003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荷兰银行有限公司通过收购原有股东股权的方式参股,使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国首家通过存量股权转让方式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人民币,股东为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占37%)、荷兰银行有限公司(占33%)、山东鑫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占30%)。
2004年8月,山东鑫源控股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本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现有股东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后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7%;荷兰银行有限公司:33%。
2005年2月,荷兰银行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本公司33%的股权转让给荷银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7%;荷银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33%。
2006年4月,原公司第一大股东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有的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部67%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公司外方股东荷银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16%、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1%。
变更后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
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1%;荷银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49%。
2006年10月,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一亿(RMB 100,000,000 元)增加为人民币一亿八千万元(RMB 180,000,000 元), 公司现有股东按其在公司的出资比例同比例认缴增资额,原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1%;荷银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49%。
Ⅸ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民一终字第86号
2015年4月19日—20日,来最高人民法院在源召开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新疆维吾尔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和民一庭庭长,解放军军事法院民庭庭长,以及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参加了会议。
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支持新疆跨越式发展的方针政策,鼓励吸引股权投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到我区投资发展,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壮大,保护投资者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投资类企业包括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股权投资企业是指股东或者合伙人以其出资及合法筹集的资金、从事于对其他企业进行直接股权投资或者持有股份而设立的企业。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以接受股权投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个人委托,管理运营股权投资项目为主业的机构。
第三条 依法设立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可以采取公司制、合伙制或其他合法的组织形式。
股权投资企业可自行管理,也可委托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自治区注册的境内外股东或者合伙人投资设立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其中,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申请备案管理的股权投资类企业,注册地应当为喀什经济开发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或者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五条 自治区金融办负责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规划、行业指导以及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备案管理。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
第六条 针对股权投资类企业和自治区重点支持的成长性企业的发展需要,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应当建立“随到随办”的办事制度,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
第二章 工商注册登记
第七条 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股份公司设立的,股东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200人;以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股东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50人;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合伙人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50人。
第八条 公司制股权投资类企业的注册资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执行。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出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股权投资类企业的所有投资者,均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
第九条 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
第十条 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名称中应使用“股权投资”或者“股权投资管理”等字样。
第十一条 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资金。
第十二条 已经注册设立运营的股权投资型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符合合伙企业设立条件的,可向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变更为合伙制企业,并在变更后向自治区金融办申请备案。
第三章 备案管理
第十三条 股权投资类企业符合备案条件的,可以按照本办法向自治区金融办申请备案。
经自治区金融办备案后,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有关优惠和鼓励政策。
第十四 条申请备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权投资企业(含公司制和合伙制)的注册资本(协议募集资金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首期认缴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合伙制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股权投资管理股份公司实收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三)单个股东或者合伙人对股权投资类企业的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四)用于股权投资的货币资产应当委托商业银行托管,并签署货币资产托管协议。
第十五条 申请备案应当提交的文件如下:
(一)备案申请报告。
(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货币资产托管协议。已设立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承诺出资额和已缴纳出资额证明文件。
(四)股权投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或其拟任者)姓名、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文件一式三份并逐项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尚未工商注册设立的由拟任者签字。
第十六条 备案管理部门在收到备案申请后,确认申请文件齐全的,应于当日决定受理。受理备案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发出“予以备案”或“不予备案”的书面通知。对“不予备案”的,应当在书面通知中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备案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及时向其股东或合伙人披露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资料同时报自治区金融办备案。
备案企业增减资本、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变更托管人、清算与结业以及重大投资(商业秘密可以省略)的,应及时报备。
第十八条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和股权投资资产安全,股权投资企业应当委托经认可的商业银行托管股权投资货币资产。
未投资于企业股权的股权投资资金,应当存于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和申购新股,不得买卖公开发行的股票。
第四章 税收政策和政府鼓励
第十九条 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的投资收益,依法可采取“先分后税”的方式,由合伙人分别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合伙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代扣代缴。
第二十条 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合伙人的投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投资收益按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一条 为鼓励股权类投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在我区滚动发展,经自治区金融办备案的股权投资类企业,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执行以下政策:
(一) 公司制的股权投资类企业,纳入自治区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依法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各项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率,自治区地方分享部分减半征收。未能纳入该体系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减免企业所得税自治区地方分享部分的70%。
(二)公司制企业将税后利润向股东分红时,股东是自然人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该企业代扣代缴。股东缴纳所得税后,自治区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纳税所在地财政部门拨付。
(三)合伙制的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合伙人,按照“先分后税”缴纳所得税后,自治区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纳税所在地财政部门拨付。
(四)股权投资类企业因提供投融资管理或咨询服务等取得收入而缴纳营业税后,自治区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纳税所在地财政部门拨付。
股权投资类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和权益转让收益,以及合伙人转让股权的,依法不征收营业税。
(五)各开发区可以制定其他办法,根据股权投资类企业及相关人员所作的贡献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奖励方式由各开发区与相关企业和个人协议约定。
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给予股权投资类企业及相关股东、合伙人的奖励,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内执行。每年初由本办法第二十三条所述的新疆股权投资企业服务中心收集相关企业和个人的申报资料并形成奖励建议,报自治区金融办审核。经自治区金融办审核同意后,各开发区向有关企业及股东、合伙人拨付奖励资金,并将奖励情况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第二十三条 由自治区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管理中心牵头组建“新疆股权投资企业服务中心”,该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公司化管理,为境内外股权投资类企业的落户、运营、投资提供全程式便捷服务。
有条件的开发区应当提供专门场所,创造优良的办公环境和条件,吸引股权投资类企业集中落户和办公。
第二十四条 新疆股权投资企业服务中心的主要服务事项包括:
(一)受托办理企业注册、申请备案、税务、政府奖励等手续,以及为企业日常营运提供代理服务。
(二)建立企业或项目推荐制度。收集自治区优势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的信息,定期推介,优先向在自治区注册并备案的股权投资类企业推荐。
(三)建立服务网站,及时收集和发布各类信息,提供网上服务平台。
(四)建立与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渠道,根据股权投资类企业及其行业协会的授权委托,收集行业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行业权益。
第二十五条 支持在自治区注册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利用自治区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管理中心和新疆产权交易所,进行项目对接、股权质押融资、股权拍卖转让,搭建企业、项目对接和退出平台。
第二十六条 为培育更多成长性企业,吸引更多直接投资,自2010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2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培育发展股权投资企业,培育进入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管理中心的成长性企业。对重点企业要提供政策性金融服务,包括鼓励和引导直接股权投资、支持各类债务和债券融资、促进金融服务创新等。
第二十七条 自治区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外资股权投资类企业的注册登记、外汇管理、产业投资和退出机制,支持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在自治区发展;研究支持股权投资类企业投资中西亚国家项目的办法。
第二十八条 鼓励商业银行在自治区开展股权投资企业托管业务、并购贷款业务和股权质押融资业务。
鼓励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在我区依法投资或设立股权投资类企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国家今后出台有关支持新疆发展的规定,股权投资类企业适用的,按照从优原则办理。
第三十条 股权投资类企业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2005年39号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31号)等规定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享受国家相关鼓励政策。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金融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