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加坡信托法都有什么玩法xs
律师都知道。
② 请专业人士回答,公司在新加坡上市但是为什么是以信托来认购而不是直接股权
这个也是要看信托的结构……最直观的是公司老板想把公司股份放到一个信托计划中去。做成家族信托中的资产。也有可能是员工持股计划。
③ 志诚学院是不是新加坡教育信托认证的学校
根据新加坡私立教育理事会官网,是的 (看截图)。。。
不过是等级是基础级版。。。
基础级的权有效期是1年。。特点是“教育信托(基础级)证书,是授予在管理的各个关键领域和提供教育服务方面表现达到基本水平的教育机构。获颁此证书,该教育机构应该要意识到其现有的管理制度及服务提供还需进一步的改进,并且努力做到这一点。”
④ 新加坡莎顿国际学校有4年教育信托认证吗
日前,新加坡旅游局联合新加坡私立教育理事会公布了教育信托(ETrust)认证计划实施以来新加坡私立教育概况和最新进展。据悉,新加坡共有68家私立学校获得了教育信托认证,这对提高新加坡私立教育机构标准以及增强私立教育机构信誉起到积极作用。根据新加坡管理大学卓越服务研究所2011年一项关于消费者满意度数据显示,在满分为100分的评分中,私立教育领域得分由2010年的65.5分升至74.5分,学生对新加坡私立教育机构的信心明显增加,并且对他们在私立学校求学经历满意度也有所提高。
新加坡素质级私立教育机构标志(SQC)和消协保证标志(CaseTrust)的双认证以往是留学生择校的一个参考标准,但双认证只能保障该院校的合法性,如果想要深入了解其教学质量,学生最好能与校方招生官或该校学生直接交流,可惜这种机会并不常有。
现在,学生除了可以看私校是否具备中国驻新加坡使馆认证之外,还可以通过ETrust认证看新加坡官方推荐的、有保障的私校。通过重重考核,私校将获得星级认证(有效期4年)、普通认证(有效期4年)、临时认证(有效期1年)中的其中一种ETrust认证。这等于把新加坡私校按其资质分为三个等级,国际学生能够有一个更量化的择校参考标准。
全文在参考资料里
⑥ 新加坡的家族信托有规定最长年限吗
家族信托一般没有年限设置,只要家族还存续。
⑦ 海外信托注册地PK:新加坡香港,资产放到哪儿
离岸是复指投资人的公司制注册在离岸管辖区,但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开展。
信托是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具。在普通法的定义下,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财产(包含不动产,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交予受托人,让受托人根据信托的主旨,为受益人之利益或为特定的目的,对财产进行管理或保管。
离岸信托是指在离岸属地成立的信托。在操作上与信托类似,但因为特定的属地对信托的定义或法条有相对宽松或特别的政策,或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多的保护。
⑧ 为什么新加坡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呢
郎咸平教授,一个敢讲真话的人,佩服他。赞同他的一些观点,他对许多问题都有很独特的见解,不愧为一个出色的经济学家。 郎教授在黑尔本的演讲中反复强调的一个最基本的观点就是:中国缺乏诚信。从政府部门到国企老总、职业经理人以及普通的民众,诚信乃至道德的普遍缺失是阻碍中国发展、进步的最大障碍。中国经济的发展不能没有诚信,中国社会的和谐、繁荣不能没有诚信,只有一个讲诚信的政府和所有讲诚信的国民才能治理好我们的国家。这个观点我非常赞同。 而要使一个国家有诚信就要加强法制建设,亦即郎教授所说的法制化建设的信托责任机制。这点我也基本赞同。虽然我认为一个有法制的社会并不一定会形成一个真正诚信的社会,就是说法制并不构成建设一个诚信社会的必要条件,但一个社会建全的法制毕竟会在制度上能够保证一个社会的诚信度,毕竟会使一些不太诚信的人不敢不有“信托责任”。 那么,什么样的政府才能保证法制化建设的信托责任社会的形成呢?郎教授认为是高度的中央集权亦即专制政权的另一种说法,他认为中国人现在根本不需要讲什么民主、自由,中国只是需要一种法制。这就很奇怪了,我们得问:郎教授所要的法制究竟有不有民主自由的观念呢?如果没有,那么,它怎样来建设一个有诚信的社会?它又怎样来保证一个人具有信托责任?如果郎教授所要的法制具有民主自由的观念,那么,这样的具有民主自由精神的法制会被一个专制政权推广实施吗?这样的法制能够约束政府行为使他们具有信托责任吗?郎教授似乎不明白,如果一个强横的权力得不到民主程序的有效监督、制约,即使再健全的法制,也不会使一个丧失诚信的政府官员做到真正的诚信,从而也不会使我们的社会形成一个真正的讲诚信的社会。
⑨ 航空公司有多挣钱
拿一例子来看航空公司赚不赚钱:我们熟知的中型客机波音,从北京直飞上海。计算各种收入与支出后可得单程一次航班的总盈利。波音737大概有190个座位,为了计算简便,我们不分舱位,机票均价定位700元(已经很低了),则机票的总收入为133000元。
⑩ 在新加坡信托如何挂牌
离岸是指复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在制离岸管辖区,但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开展。
信托是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具。在普通法的定义下,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财产(包含不动产,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交予受托人,让受托人根据信托的主旨,为受益人之利益或为特定的目的,对财产进行管理或保管。
离岸信托是指在离岸属地成立的信托。在操作上与信托类似,但因为特定的属地对信托的定义或法条有相对宽松或特别的政策,或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多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