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从出租人角度来看,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区别
以出租人的角度来看有以下几点:
经营租赁类似租房子,按月付租金;融资租赁的直租赁类似按揭购买房子,按月支付按揭款;融资租赁的回租赁则类似拿房子去抵押贷款,按月分期还款。
2.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最大区别是所有权是否转移,以及对应的固定资产、租金在财务报表中的位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可入资产负债表,可计提折旧,租金用于偿还长期应付款(利息部分可入费用);而经营租入固定资产不进入资产负债表,租金按费用计。
3.直租赁和按揭的最大区别是前者租赁期所有权归出租人,承租人只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后者在按揭期所有权就属于购买方,只是该所有权附加了他项权利,即银行的抵押权。
4.回租和抵押贷款的最大区别是前者所有权过程中转移两次,后者则不转移。
望采纳,恩美路演(* ̄︶ ̄)
Ⅱ 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1)确定出租人总投资。出租人租赁总投资是未经贴现的因出租资产而将获致的总收入,它包括:最低租赁得款额和预计将收到的无担保残值。最低租赁得款额应在租赁开始日借记 “”应收租赁款“”账户,无担保残值应借记“预计残值”账户。
(2)确定合适的利率。出租人租赁会计所用的利率是使以下等式得以成立的利率: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市价=最低租赁得款额的现值-+无担保残值的现值。这种利率为租赁内含利率。
(3)确定净投资。有了总投资和合适的利率,就可确定出租的净投资,它是最低租赁得款额的现值与无担保残值现值之和。净投资中最低租赁款额的现值,在租赁开始日应贷记销售收放账户,表示承租人将付给出租人的金额的现值。如果没有无担保残值,净投资即最低租赁得款额的现值,也即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市价。
(4)计算未实现利息收入。在求得总投资和净投资的基础上,即可计算未实现利息收入,它是总投资和净投资之差。此数在租赁开始日应贷记未实现利息收入账户。这部分收入将在租赁期内分期予以确认。
(5)租赁资产成本的记账。租赁资产成本或账面价值减无担保残值的现值,应在租赁开始日借记销售成本账户。如果没有无担保残值,记入销售成本账户的是租赁资产的成本或账面价值。由于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按公允价值贷记销售收入账户,按资产成本借记销售成本账户,可能在租赁开始日构成出租人的一笔销售利润。
(6)租金的记账。各期所收到的租金,应分别借记银行存款和未实现利息收入账户,贷记应收租赁款和利息收入账户。
(7)订有保证条款。如果租约中订有租赁资产最低残值的保证条款,或因承租不不续航天则受罚的条款,租赁期末应收租赁款账户余额必与担保残值相等。
(8)定期核查无担保残值。倘若原估价过高,致使投资净额降低,应作损失处理;但发现原估价过低则不作处理。
直接融资租赁出租人的会计处理由于直接融资租赁和销售式融资租赁的唯一区别,是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不会发生损益,即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等于公允价值。因此,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两者略有不同。在直接融资租赁下,采用净额法时,出租人应以租赁净投资借记应收租赁款和预计残值账户,贷记设备账户;采用总额法时,应以租赁总投资分别借记应收租赁款、预计残值账户,贷记设备和未实现利息收入账户。未实现利息收入需在租赁期内予以摊销,转为已实现的利息收入。
举债经营融资租赁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举债经营融资租赁除了出租人和承租人以外,还有第三者贷款人直接参加,因此,会计处理较前两者更为复杂:(1)确定出租人应收租金。出租人应收租金=租金总额-(长期借款本金+利息)
(2)确定出租人总投资。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3号公告(SFAS13)中的说明,总投资额由下面四个部分组成:
①从承租人那里收到的租金收 入减去应付给贷款人的本息。
②交易中确认的可实现的投资税贷项(即投资减税)。
③租赁资产的估计残余价值。
④由以下两项组成的未得到的和递延的收入:
(1)预计的税前租赁收入(或损失)减去起租日直接成本以后的数值。
(2)剩余租赁期间的投资税款贷项,即出租人总投资=出租人的应收租金+投资减税+预计残值-未实现租赁收益。
(3)确定合适的利率。出租人于租赁实行日的投资已知,必须计算出投资报酬率。投资报酬率根据每年现金流出流入量求得。必须指出,该投资报酬率不同于租赁内含利率。
(4)确定净投资。出租人的净投资按年计算。每年净投资=出租人应收租金余额+预计残值-未实现租赁收益-递延所得税余额;或每年净投资=上年净投资-(上年现金流量-上年净投资×投资报酬率)。
(5)确定出租人净利润。出租人净利润=租赁投资税前利益+投资减税利益 -会计确认所得税费用。它是举债经营融资租赁所产生的主要利益。(6)确定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由于出租人对租赁资产取得所有权采用加速折旧法而获得递延交纳所得税的利益。也称为出租人的再投资利益。它是会计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和税务所得税支付额之间的差额,该项差额计入“递延税”。
Ⅲ 出租人融资租赁的会计分录怎样做一个正确分录
融资租赁会计核抄算过程如下:袭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2、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费用。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有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发生的费用等。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在满足资本化的条件下,应当计入资产的账面价值。其帐务处理为:借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承租人支付租金时,一方面应减少长期应付款,另一方面应同时将未确认的融资租赁费用按一定的方法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在先付租金(即每期起初等额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租赁期第一期支付的租金不含利息,只需减少长期应付款,不必确认当期融资费用。
Ⅳ 融资租赁对出租人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应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的金额,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上述科目计算后的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2、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包括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费等。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
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包括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确认为各期的融资收入。分配时,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确认融资收入,在与实际利率法计算结果无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
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同时,每期确认融资租赁收入时,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入”科目。
当出租人超过一个租金支付期没有收到租金时,应当停止确认收入,其已确认的收入,应予转回,转作表外核算。到实际收到租金时,再将租金中所含融资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
4、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时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未担保余值进行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未担保余值已经减少,应当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并将本期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确认为当期损失,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定应确认的融资收入。如果已经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应当在原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并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其中租赁投资净额是指,融资租赁中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未实现融资收益之间的差额。
由于未担保余值的金额决定了租赁内含利率的大小,从而决定着融资未实现收益的分配,因此,为了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和经营业绩,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在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少和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的情况下,都应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未担保余值增加时,不做调整。
期末,出租人的未担保余值的预计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未担保余值”科目。如果已确认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应当在原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科目与前述相反。
5、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收入。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入”
6、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1)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将租赁资产交还出租人。这时有四种情况:
A.存在担保余值,不存在未担保余值。
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交还的资产时,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
B.存在担保余值,同时存在未担保余值。
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交还的资产时,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科目。
C.不存在担保余值,存在未担保余值。
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交还的资产时,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贷记“未担保余值”科目。
D.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都不存在。
出租人无需作处理,只需相应的备查登记。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出租人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如果承租人没有续租,根据合同规定向承租人收取违约金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同时将收回的资产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3)留购租赁资产。
承租人行使了优惠购买选择权。出租人应该按照收到的承租人支付的购买资产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等科目。
7、相关会计信息的披露。
出租人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下列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将收取的最低收款额,以及以后年度内将收取的最低收款总额。
(2)未确认融资收益的余额。即未确认融资收益的总额减去已确认融资收益部分后的余额。
(3)分配未确认融资收益所采用的方法。如实际利率法、直线法或年数总和法。
Ⅳ 融资租赁从出租人角度看,融资租赁的优点有哪些
站在出租人角度分析,融资租赁优点,带来的好处有以下几点:
1、保障款项的及时回收,便与回资金预算编答,简化财务核算程序;明确租赁期间的现金流量,利于资金安排。
2、以租促销,扩大产品销路和市场占有率;销售对于中小企业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成功销售i才能实现利润。越来越多的企业希望扩大租赁而不是一味地通过直接出卖来实现销售。这样做的好处是,大大地降低了购买的门槛,扩大了客户购买力
3、降低直接投资风险。
4、更侧重项目的未来收益。“融物”特征,决定了租赁的资金用途明确,承租人无法把款项移作他用,出租方更侧重于项目未来现金流量的考察,从而使一些负债率高,但拥有好的项目的承租企业也能获得设备融资。
5、简化产品销售环节,加速生产企业资金周转。
Ⅵ 融资租赁业务中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试同一个人吗
不可以是同一个人,同一个人的话就不叫融资租赁业务了。
附注:
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交易,涉及出租方、承租方、供货人三方当事人,包括租赁合同、供货合同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要求和选择,与供货人订立供货合同支付货款,与承租方订立租赁合同,将购买的设备租给承租方使用,租期大部分相当于设备寿命期。
租赁期间内,承租方按合同规定分期向出租方交付租金。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在租期内享有设备的使用权。
租赁期满,设备可由承租方留购,续租或退回出租方。
Ⅶ 个人可以作为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吗
个人不可以作为融资租赁的出租人
出租人是融资租赁市场的经营者,是融资租赁交易中最活跃的部分,推动融资租赁交易的发展的主导力量。,根据其性质和投资目的不同,出租人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厂商类出租人即附属于设备制造厂商的出租人。—些机械、电子领域的大工业制造商,为扩大本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增加销售量,通过在本企业内部设租赁部,或者另行设立租赁子公司,或者与其他专业性融资租赁公司合,专门经营本企业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融资租赁业务。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厂商类出租人有通用财务公司(GE Capital)国际商业机器信司(IBM)卡特彼勒公司(Caterpiller)西门子信贷公司(Siexmns)等。
这类出租人进行融资租赁的目的是运用融资租赁交易所具有的资优势,来提高本企业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以此增加产品销售,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在进行具体的融资租赁交易安排时,这类出租人经常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自身优势,为客户提供对租赁租赁设备的保养、维修、配件供应等方面的服务,并在融资租赁期限届满时提供更加灵活的选余地,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对设备分期付款、表外融资、短期使用、免技术更新风险等多方面的需求。
2、金融机构类出租人
即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该类金融机构利用其资金势直接参与融资租赁交易,或者为了参与融资租赁交易而设立其属的租赁部或租赁子公司,在融资租赁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
3、独立机构类出租人
即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或者与租赁业务相关的财咨询公司和经纪公司。这类出租人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主要是用其专业的租赁技术,通过安排各种交易方式,面向特定客户群体,独立地进行融资租赁交易,保证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Ⅷ 融资租赁的融资方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呢
融资租赁公司不是银行,所以资金来源是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外部融资。而承专租人是因为属资金的需求向租赁公司需求资金帮助,租赁公司为其提供融资。
直租就是租赁公司用自己或者银行的钱帮承租人买设备,承租人是没有实际拿到起钱的;
回租业务是租赁公司通过自己或者银行的钱把承租人的设备买来再租给承租人用,承租人是实际拿到钱了。。
Ⅸ 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指的是什么
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一)租赁债权的确认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收款额)
借:未担保余值
借:营业外支出(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
贷:融资租赁资产(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贷: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贷:营业外收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
贷:未实现融资收益
上述会计处理的结果是,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长期应收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按此表述与租赁内含利率的定义相符。
(二)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的会计处理
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益和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
(三)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部分合理计提坏账准备。
(四)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未担保余值进行复核。
未担保余值增加的,不作调整。
有证据表明未担保余值已经减少的,应当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将由此引起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计入当期损失;
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认融资收入。
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的,应当在原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并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认融资收入。
(五)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收入。
(六)租赁期届满时的会计处理
1.收回租赁资产
(1)存在担保余值,不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担保余值)
如果收回租赁资产的价值低于担保余值,则应向承租人收取价值损失的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2)存在担保余值,同时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担保余值)
贷:未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
如果收回租赁资产的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后的余额低于担保余值,则应向承租人收取价值损失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3)存在未担保余值,不存在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未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
(4)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均不存在
无需作会计处理,只需作相应的备查登记。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3.留购租赁资产
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行使了优惠购买选择权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优惠购买价)
如果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营业外支出
贷:未担保余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