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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照明融资

发布时间:2020-12-17 11:18:21

A. 雷士照明股权之争吴长江有责任吗

雷士照明究竟是谁的孩子,究竟该谁说了算?正确的公司治理中,老板与职业经理人也是互有分工与界限的,究竟是谁更可能越位和打球出界?中国商界仍然还处于“个人英雄主义”式的草莽年代吗?这是吴长江与王冬雷之争中需要关心的问题

2013年6月21日,香港,时任雷士照明首席执行官吴长江(右)及雷士董事长王冬雷(左)出席年会,宛如蜜月.

“吴长江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比谁都爱雷士,却把他持有的雷士股份卖的精光?说雷士是他的孩子,却掏空雷士的钱为他老婆的地产公司、自己的恩纬西工厂违规
担保?说运营商是他的兄弟,却又欠大家几个亿的借款长期不还?董事会聘请他担任CEO,免了他的职务,却霸占公司不走?看不明白!”

9月13日,雷士照明董事长王冬雷在新浪微博频发感慨。然而,就在2013年10月份,王冬雷接受媒体采访时,还是这样描述与雷士照明创始人,时任CEO吴长江的关系:“跟吴长江遇到一起,是我命好!我们两个携手,简直是绝配。”

不想世事无常。8月以来,这对曾经的“绝配”屡起争执,并公诸于众。

8月8日,雷士照明召开董事会电话会议,吴长江被免去了执行董事、CEO职务。

8月29日,雷士照明股东大会以95.84%赞成票的结果罢免吴长江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所有职务。而吴长江认为,他的股东代表未能与会,对此结果并不认可。

这是吴长江1998年创办雷士照明至今,第三次被挤出董事会。即使在公司控制权战争日渐频繁的今天,雷士照明和吴长江这样的经历也足以引发足够的关注。况且,第三次雷士控制权之争过程中,充斥了太多几近狗血的“剧情”。

8月8日下午,也就是罢免吴长江CEO职务的当天下午,王冬雷出现在吴长江办公室左近。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现场发生了肢体接触,惊动了重庆当地警方。

此后,双方各自通过新闻发布会、实名微博等渠道,指责对方在公司运营中违规甚至违法。

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发现,吴王之争,王冬雷或有不当之处,不过作为国内唯一一个先后三次被赶出自己一手缔造企业的人,吴长江理应更多地对自己的遭遇进行反思。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公
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鲁桐表示:“一般中国人会比较同情创业者,但是从规则角度去看,不能用感情色彩掩盖实质。雷士照明风波根本上还是创业者英雄主义作风与
PE强调的企业运营制度化、规范化理念上的冲突。”还有专家表示,要看清这里面的曲直是非并不容易,但如果着眼于基本的商业逻辑,这里面还是应该辨别与考
量几个关键问题的。

考量一:

雷士究竟是谁的孩子?

第一个关键问题,是应该在这场争斗中首先需要搞清楚,雷士照明究竟是谁的孩子,这是讨论问题的基点,有了这个基点,才能说,在这场争斗中,首先谁该听谁的。

吴长江习惯把雷士照明称为自己的孩子,过去如是,现在也如是。

2013年元旦前夕,吴长江在微博上回应与德豪润达(002005,股吧)的合作时表示,“请大家相信没有人比我更热爱雷士,我视雷士如自己的孩子”。与王冬雷闹翻后,他又表示,“总把公司当作自己孩子,以至于到自私的地步”。

巧合的是,王冬雷也做过类似的比喻。2013年,王冬雷在公开场合表示,“我是做产业的,我把雷士当孩子养,当成终身的事业。”

对此,仁达方略咨询公司总裁王吉鹏认为,不应该把经济问题和道德、感情混为一谈。“公司归属的客观标准应该是股权。”

雷士照明的股权经历了复杂的变化过程。吴长江结识王冬雷之时,雷士照明正处在第二次控制权争夺的漩涡中。

2005年,由于发展理念不一致,吴长江与另外两名雷士照明的创始人分道扬镳,并支付了1.6亿元的“分手费”。拿不出足够现金的吴长江多方求助,还找到了柳传志求援。

2006年8月14日,软银赛富以2200万美元的代价,拥有雷士照明35.71%的股权。彼时吴长江占股40%。

2008年,为收购同属照明行业的世通投资有限公司,手头资金不足的雷士照明再次融资,在这次融资中,软银赛富再度出资1000万美元,高盛出资3656万美元。此时软银塞富的持股比例达到36.05%,成为第一大股东,吴长江以34.4%的股份居第二大股东。

2011年7月21日,雷士引进法国施耐德电气作为策略性股东,由软银赛富、高盛和吴长江等六大股东共同向施耐德转让2.88亿股股票。此时,吴长江(包括其个人及通过全资公司NVC合计)的持股比例下降到了17.15%。

对于股权的连续下降,吴长江并不担心。在他看来,“包括高盛、软银赛富在内的投资者非常喜欢我,对我评价很高,他们很难找到我这样一个有这么好的心态,这么尽心尽职,这么不辞辛苦做事的人。他们非常认同我,非要我来做雷士不可。”

话虽如此,当吴长江意识到其他大股东在人事任免等方面开始发言时,他开始通过杠杆式增持股票。资料显示,2012年5月15日,吴长江以19%的比例重新成为第一大股东,较软银赛富仅高出0.52个百分点,在董事会发言权依旧微弱。

10天后,也就是2012年5月25日,雷士照明发布公告,吴长江因个人原因辞任董事长、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并辞任公司董事会所有委员职务。同时,来自赛富亚洲的阎焱和来自施耐德的张开鹏分别继任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与第一次一样,在经销商、供应商等支持下,吴长江得以重返雷士照明。为了解决给自己带来麻烦的原有股东,吴长江尝试引入新的投资人。

经人介绍,吴长江找到了王冬雷。彼时,王冬雷创办的德豪润达已成为小家电领域有影响力的企业,正在图谋向LED产业转型。

2012年12月5日,吴长江增持雷士照明股份至22.07%。两周后,德豪润达以共计16.54亿港元收购雷士照明20.08%的股份,成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同时,吴长江通过自己名下的离岸公司NVC公司入股德豪润达,成为其第二大股东。

换股交易之后,吴长江大约获得了3亿元人民币的收入,但其在雷士的股份降低到6.79%。

其后,根据王冬雷的说法,吴长江一再抛出手中的股票,“现在他已经把手中的股份卖得精光。”

“尽管现在他号称手中还有从二级市场购买的2.74%的雷士照明股份,以及通过德豪润达映射到雷士控股的5.13%,但我们查不到任何证据。”9月19日深夜,雷士照明董事会在回复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汉理资本董事长钱学锋认为,即便吴长江手中持有股份属实,他在雷士公司中只是个小股东。

和君创业咨询公司管理合伙人黄培看来,王冬雷进入雷士照明后,吴长江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已决定了其更多的是职业经理人的身份。

从这一角度看,吴长江再把雷士照明称为自己的孩子,从情感角度看尚可接受,如从市场规则和法理角度则难以理解。“中国一度喜欢宣传白手起家,大
家容易同情创业者,实际上创业需要很多因素的配合,创业者是一个重要因素,投资者和资本同样也是重要因素,不宜感情用事,有所偏颇。”王吉鹏表示。

考量二:

究竟是谁更可能打球出界?

雷士照明按照一般商业逻辑应该是王冬雷说了算。这一点相信争议不大。那接下来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正确的公司治理老板与职业经理人也是互有分工与界限的,那么究竟是谁更可能越位和打球出界了呢?先看双方对此是怎么说的。

“我才是雷士最有价值的资产。雷士照明为什么发展这么快?何以十几年做到中国第一?我肯定有过人之处,这不是吹的。”时至今日,吴长江仍然这样
表明心迹。平心而论,吴长江认为自己有过人之处并不过分,毕竟他创立了雷士照明这样一家在国际照明行业都颇有影响力的企业。然而,作为中国唯一三次被赶出
自己创办的公司的人,或许他自我表扬之余,应该有一些反思。

1998年底,吴长江与自己的两位高中同学胡永宏、杜刚联手创立了雷士照明。最初,吴长江的股份为45%,后降低为三人一致。

企业发展后,三人在理念上出现明显差异,吴长江主张继续扩大规模,胡永宏二人则更倾向于赚钱分红。

在回顾那段合作岁月时,胡永宏表示,“吴长江最喜欢读的书就是《毛泽东选集》,他一直想证明自己是伟人的那一种,从以开始就能预见未来一样。”

吴长江承认,当时自己确实违背董事会原则,“我也不想跟他们沟通,因为我好像觉得我们沟通起来非常费劲,大家理念思路不一致。”“如果你制定一
个商业战略,所有人都能看懂,那还叫战略?如果我的决策所有人都懂,就没有今日之雷士和吴长江。”在吴长江看来,这不是刚愎自用,“我认为是自信。”

矛盾无法调和之时,三人分道扬镳。吴长江引入了财务投资人。

尽管与软银赛富合作期间,吴长江已并非第一大股东,但他并不甘于受人摆弄。

现有资料显示,2011年,出于重庆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吴长江提出将雷士照明的总部搬到重庆,但被董事会否决。董事会当时只同意其在重庆成立销售公司,投资额度是2亿元。但重庆开出的条件是,必须投资10亿元,才能给予税收等诸多优惠政策。

按照吴长江的说法,为了既不违背董事会规定,也为了满足地方的需求,他自行找了第三方公司(香港无极照明有限公司)投资。在此过程中,雷士为无
极提供了担保,而后者以建成后的大楼为前者提供了反担保。2012年,吴长江将重庆雷士实业有限公司更名为“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公司成为事
实上的雷士照明总部。

当时的董事会对此并不知情。时任董事长阎焱曾经对这一行为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你回家时发现家不见了,这就像你家人在没跟你商量的情况下搬走了。”

第二次被出局后,得到多方力挺的吴长江回归雷士照明。为此,阎焱提出了必须处理好所有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下不允许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董事会决议等三个条件。

然而,王冬雷入主后认为,吴长江并未遵守上述承诺。

王冬雷一方接受企业观察报采访时就表示,罢免吴长江的导火索是发现其在未经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将企业品牌使用权授予三家企业长达20年,而这三家企业均与吴长江关联甚深。

根据雷士照明发布的公告,吴长江向董事会成员透露,其作为雷士照明的全资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下称“雷士光电”),与
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雷士”)、重庆恩纬西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重庆恩纬西”)和中山圣地爱司照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圣地爱司”)各签
署一份许可协议,授予3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权力,为期20年。

公开资料显示,前两者的大股东为吴长江的岳母陈敏,后者的大股东为吴长江的岳父吴宪明。

吴长江的解释是,这些公司在王冬雷进入之前就已经获准有偿使用雷士商标,且早有公告,现在只是合法延续。其缴纳的商标许可费最终成为了上市公司业绩。“无论跟我有无关系,只要符合市场公平条件,董事会应当予以公正评价。”

不过,雷士照明2013年年报显示,山东雷士等3家公司的品牌使用时间为2013年-2015年,并非吴长江所说的20年。

还有一条也是王冬雷无法容忍的。他表示,吴长江通过合同能源管理事业部(EMC)和大项目事业部两个新成立的事业部,不断地掏空公司。“一年内
这两个公司人员编制扩大了一倍,跟雷士总部人手一样,都是300人,都是吴的亲信主管,从销售端来掏空利润。”吴长江则认为这是诽谤。

加之双方纠缠不清的赌债事件等,王冬雷认为自己忍无可忍,通过董事会罢免了吴长江的一切职务。王冬雷反思称,当初与吴长江的合作过于仓促,“当时都没有时间做尽职调查。”

对此,诺姆四达总司总裁苏永华接受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投资者还是企业家,在选择合作对象的时候,应该提前做足功课,“尤其是对关键人物的调查了解,因为企业的合作往往就是关键人物的合作。”

与吴长江闹翻后,阎焱表示:“中国的民营企业为什么做不大,与企业的制度化,透明化管理关系极大……相信吴总本人也会汲取教训,完成由草莽英雄向成熟、自律的现代企业管理人的转变。”

吴长江的观点则与此针锋相对:“我相信伟大的人性治理,而不是虚伪的契约精神。”他甚至对媒体表示:“我明天回雷士,明天就可以把所有供应链的人召集起来。我就是有这个本事,你信不信?”

两次被离职而后复位的事实也证明,吴长江在雷士照明上上下下确实有着较高威望。然而,威望不见得完全来自人格魅力。

2012年8月14日,在雷士照明董事会独立调查委员会对该事件的调查结果中,吴长江承认在雷士照明首次IPO时,他曾协助一些员工和经销商购买大量股票,员工和经销商将钱汇入他的私人账户。除此之外,吴长江还承认他从经销商处获得了个人贷款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李长安(博客,微博)对企业观察报记者表示,创业者要想与投资人和谐相处,绝不能用个人魅力、人性治理来取代对制度的敬畏和执行。“制度永远比人更可靠。”

所以,有专家认为,也许王冬雷也有做事不地道之处,但目前这方面的资料曝光还不充分。但至少吴长江的问题是比较明显的:他几乎也所有的合作伙伴都合不来。这至少不是一个职业经理人该在的本份。

考量三:

商界为何仍然规则缺位?

罢免一个CEO为什么这么难?这是近年中国不少企业出现的问题,从新闻的王志东,到国美的陈晓,
再到今天的吴长江……专家认为,这可能说明,中国商界仍然还处于草莽年代,真正的文明的规则即显得“虚假、无用”,至少仍不为一部分人所遵守。“打个比
方,东家不要掌柜的经营了,掌柜的号召伙计占着东家的资产不还。现在的股东大会就是那个苦逼的东家。”王冬雷如是形容双方的胶着状态。

2014年7月15日,雷士照明公告,吴长江退出雷士照明10家附属公司董事职位。其中,惠州雷士光电及雷士照明(中国)等公司改由王冬雷任新董事长。对此,吴长江回应称,当时他在新西兰出差,董事会只是邮件通知他本人此事。

其后,便是董事会罢免吴长江CEO职务后,王冬雷带人进入吴长江办公室。“没错,我就是这样安排的,我害怕他逃跑,拿公章做乱七八糟的事情。我害怕。”王冬雷表示。

吴长江认为,这次董事会事前临时通知,未告知会议议题,不符合公司章程——但雷士照明上市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会会议如何召开并未做明文规定。

目前,雷士照明万州基地仍处在吴长江实际控制下。雷士惠州临时总部方面称,9月14日下午,雷士万州工厂“以非正常销售管理渠道”将6货车照明
成品运送出厂,并指对方出动大量人员殴打雷士控股委派的经营管理人员。王冬雷认为,这些经销商可能是吴长江债主且已无力支付货款,吴长江此举是为了拿上市
公司资产抵债。

吴长江为此出具的证据是——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档案显示,吴长江仍是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吴长江方面聘请的律师邱光耀
以“事实上的母公司和孙公司”来形容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和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的关系。“虽然他(王冬雷)是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但按
照公司法和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德豪润达及王冬雷对雷士照明和吴长江签订的协议,他们不能越权对雷士照明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干涉,对于该上市公司旗下
的国内各具有实际生产能力和商标权利的子公司并没有直接的控制力。”

“创业者与投资人出现这么大的矛盾,首先说明在制度设计上存在问题,其次是管理不够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公司各层级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 人才管理与人力资源咨询集团诺姆斯达公司总裁苏永华接受企业观察报采访时表示。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认为,雷士照明之争,对于投资者而言,要在防范公司创始团队内部人控制方面预作安排,“要注意在法律框架下防范这类情形”。

汉理资本董事长钱学锋预测称,在公司董事会已下发决议的情况下,吴长江再反对也会被强行通过,若吴长江不交出公章和权利,遭到法院起诉,败诉几率很大。

2012年,吴长江在回顾第二次股权之争时,曾有如下感慨:“创始人与投资人之间的纷争很多地方是在经营理念和观点上的分歧,只要用心沟通,相互包容完全可以解决的。雷士为此付出代价交了学费,但愿能为更多的企业予以警示,少一些波折。”

B. 谁知道雷士照明nvc三个字母代表什么意思

1、N:“Nexus”

读音:英 [ˈneksəs]美 [ˈneksəs]

释义:联结,联系,开放互联。

2、V:“Vigor”

读音:英 [ˈvɪgə] 美 [ˈvɪgər]

释义:活力光环,生生不息。

3、C:“Change”

读音:英 [tʃeɪndʒ] 美 [tʃeɪndʒ]

释义:改变,变化,引领变革。

(2)雷士照明融资扩展阅读

为增强技术能力,以现金+股票的方式收购了世通投资有限公司。由于现金不足进行融资。在该次融资中,高盛与软银赛富联合向雷士照明投入4656万美元,其中高盛出资3656万美元、软银赛富出资1000万美元。此时,第一大股东变成了软银,吴跌为第二大,而高盛第三。

雷士引进法国施耐德电气作为策略性股东,由软银赛富、高盛联合吴长江等六大股东,以4.42港元/股的价格,共同向施耐德转让2.88亿股股票。施耐德耗资12.75亿港元,股份占比9.22%,成为雷士照明第三大股东。

雷士照明经销商拟定LED照明供需大会,将从全国几十家较有影响力的生产企业中,挑选合适的公司为自己代工新产品。

C. 创始人如何确保股份不被严重稀释,而导致丧失公司绝对控制权

@史建发 的答案和题目本身有很多我个人而言无法认同的地方,共同探讨。
第一和第四点而言,永远这是不现实的。
如果仅仅要保持绝对控制权,那么不引进投资者是最简单的事情。如果创业缺资金,那么资金和控制权是无法兼得的。不可能有让马儿快跑又能不吃草的方法。
此外绝大部分的PE和VC不会也不愿意反过来成为大股东,因为这样会导致还得分出精力来管企业,他们通常只会参与管理,而不会变成管理者本身。尽管存在着雷士照明这样的反例,但是毕竟只是少数。至于“多少钱都不能把话语权丢掉”,这个……商人不这么说话。
既然说到股份稀释的问题,又添加了创业融资的标签,那么意味着外部资金的投资是以退出获利为目的的。既然需要引进战投资金,那么必然会导致稀释,而且以国内公司来说,上市退出时会加入25%的公众股东,这个比例是很大的,如果要在上市后依然保持66%的绝对话语权,那么意味着上市前占到88%。这对公司或者说大股东反而不利,因为公司的一切重大决策,少数股东都没有任何发言权,没有人敢买你的股票啊!
1. 保持适当的融资节奏,企业如果正常良好发展,创始人要有精明的打算,什么阶段融多少资要有一个比较精准的判断,早期的股价比较便宜,发展得越好,溢价越高,每次的融资额足够用到下一次融资,比如刘强东,就是一个绝对的融资(忽悠)高手,到目前还没给股东带来利润,但是不计其数的机构等着投。越到后面通常价格越高,等量资金稀释的比例越低。
2. 投票权未必就等同于股份份额。管理层激励一般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例如通过创始人控制的持股平台公司间接持股,这样管理层可以要求变现,可以分红,但是没有投票权。或者通过一定的安排和协议,将分红权和投票权分离。
3. 可以学习华为,高管离开公司,可以立即以现金变现,但是股份必须交出来。

D. 企业管理失败案例

商场浮沉,很难得说清楚。从以前到现在失败的例子很多。

以下是一些经典案例。

E. 哪些迹象表明吴长江可能失去雷士控制权

核心提示:吴长江的离职是真的从雷士照明出走还是仅是暂时离开?此中原因到底是什么?目前的离职对雷士照明的未来到底有何影响?
5月25日当晚,吴长江发微博说:“等我调整一段时间,我依然会回来的,我为雷士倾注了毕生的心血,我不会也永远不会放弃,请大家相信我。”
当天早些时候,雷士照明(02222.HK)公告,董事长吴长江辞去所有职位,由阎焱接任董事长。此消息一出,激起千层浪。
由于阎焱的另一个身份是赛富亚洲创始合伙人,赛富亚洲又是雷士照明的大股东。所以创始人吴长江的出走,外界对此的猜测是“被投资机构逼走”。
但两位接近雷士照明的人士透露,吴长江辞职的真实原因是,因为个人原因,因为从四月开始,吴一直呆在境外,难以掌控公司。
吴长江的离职是真的从雷士照明出走还是仅是暂时离开?此中原因到底是什么?目前的离职对雷士照明的未来到底有何影响?
这一切似乎都还是一个谜。
人在境外的吴长江
吴长江最后一次在中国境内公开露面,是3月20日雷士照明在重庆的发布会。
这一发布会在重庆市南岸区举行,主题为雷士照明与中华台北、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奥委会合作伙伴签约。到场嘉宾有吴长江、南岸区区委书记夏泽良、亚奥理事会、前述三地奥委会等。
此前的2011年8月,雷士照明将研发和销售的总部迁至重庆市南岸区,但其他部门的总部多留在惠州。南岸区政府官方网站上称,雷士照明将注资10亿港元在弹子石示范区设立10万平方米全球企业总部,并在茶园新区建25万平方米物流项目,项目总投资达20亿元。
之后的3月21日,据经济观察网报道,南岸区区委书记夏泽良被有关部门带走,被“双规”了。
4月12日,吴长江出席雷士照明英国分公司扩建的经营地址落成揭幕仪式。
两位接近雷士照明的人士分别告诉本报记者,自此吴长江一直呆在境外,既未在公司公开露面,也不再像以前一样参加照明行业的活动。甚至5月2日,新任重庆市委书记张德江赴雷士照明视察时,吴长江都不曾出席,作陪的是他的“嫡系”副总裁穆宇。
据称,这是吴长江辞任董事长的重要原因——他人在境外,难以遥控公司。但目前,没有人能说得清楚,吴长江只是暂时离开公司,还是董事会的其他成员借题发挥,赛富亚洲从此将接管雷士照明?
5月25日当晚,吴长江发布的“还会回来”的微博似乎也安抚了不少人。5月30日,一位重庆的雷士照明供应商对记者表示:“吴总在微博上说还会回来,我很支持吴总的。”
但是,这条微博后来被删除了。
一位照明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过去一年内,雷士照明的营销和研发部门人才流失颇为严重,“有从飞利浦挖过来的人后来就走了,上海研发部门负责人去年也走了”,他说,这或许跟雷士照明在LED领域布局稍慢有关系,他声称,也是因为此,“听说吴长江跟投资机构有争执”。
但这位业内人士依然肯定吴长江在雷士照明的权威与在照明行业的地位。他说:“雷士照明长于销售和渠道,它对于外资和一些内资企业,都有并购的价值。但是,就算吴长江一时不回来,投资机构也不大可能不顾他的意见处置公司,肯定会征得他的同意。投资机构要是太过分,吴长江可以离开雷士,另外做一个品牌,靠他的影响力也不是那么难,到时一定有一部分经销商会跟着他走。那样对于投资机构和他,是鱼死网破的做法。”
对上述说法,雷士照明予以否认,表示:“公司并没有出现人才流失现象。反之,我们不断的加大技术人才的引进和扩大。LED照明是公司未来的增长点,此前已经与国内外多家LED领先企业展开上下游的合作。(公司)拥有一批顶级光源研发专家团队,公司的LED产品先后在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等重大工程项目中有使用。”
关于吴长江人已身在境外一说,雷士照明发言人表示不便评述吴的个人情况。记者试图联系阎焱和雷士照明副总裁徐风云,但他们都表示不能接受采访。
吴长江在微博中解释说:“近期身心疲惫,想休整一段时间,所以辞职,并不是外界猜疑的什么对赌输了出局,也与董事间股东间没有任何分歧矛盾。”
再次失去公司控制权
无论如何,这已是吴长江的第二次退位。
上一次则发生在2005年。
其时,吴长江与另两位创始人胡永宏、杜刚在战略上有严重的分歧。虽然吴长江是大股东,但不是绝对控股,所以当时吴长江以退为进,表示愿意把自己的股权以8000万卖给胡、杜两位,他离开雷士照明。但他才离开了三天,经销商就“造反”说要吴长江回来。于是三人重新谈判,谈判结果是胡、杜两人离开,吴长江补偿两个人各5000万,半年内付清。
因此,吴长江陷入非常缺钱的境地,开始四处筹钱,而且到账速度一定要快。为此,吴长江被融资中介毛区健丽狠狠“砍了一刀”。
2006年6月,毛区健丽以994万美元获得雷士照明30%的股份。第二天,她将雷士照明10%的股份,以400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涌金系”掌门人魏东的妻子陈金霞、优势资本总裁吴克忠和个人投资者姜丽萍。据媒体报道,这三人是毛为雷士照明找的投资者,他们不但答应投资,还接受了毛的条件:他们三人的资金先以毛的名字投资,投资完成后,毛再将股份转让给他们。
如此算来,毛区健丽以494万美元,获得雷士照明20%的股份,按2005年的净利润计算,其市盈率仅为3.5倍。
所以,虽然吴长江出让了30%的股权,钱还是远远不够,毛区健丽又为吴长江找来了赛富亚洲。当年8月,赛富亚洲投给雷士照明2200万美元。投资完成后,赛富亚洲持股约35.7%,而吴长江的股份被稀释至41.8%。
赛富亚洲给雷士照明的估值并不低,相当于2005年利润的8.8倍。但是,赛富亚洲附加了一个认股权证。
一位外资PE人士指出,这种认股权证,是外资基金比较常用的财务手段,说白了就是赛富亚洲觉得吴长江的估值高了,但还可以接受,所以附加一个认股权证,保证它有权在企业的下一轮融资时,以比这一轮高但低于下一轮的价格入股。但如果它觉得雷士照明做得不好,也可以不行权。
雷士照明的下一轮融资发生在2008年8月。高盛投资雷士照明3600多万美元,赛富亚洲跟投,并且动用了前述认股权证买入部分股票。这一轮投资后,高盛持股11%左右,赛富亚洲持股36.5%,吴长江的股份稀释为34.4%,退
居第二大股东。随后,雷士照明在港上市,有些股东出让部分股票,但赛富亚洲老大、吴长江老二的格局一直不变。
吴长江2008年为什么非要引入高盛的投资,以至自己的股权进一步稀释?尤其是他还因为不能绝对控制企业而付出过惨痛代价。
前述接近雷士照明的人士告诉记者,有一个原因是,吴长江引入赛富亚洲时,和赛富亚洲签了比较严苛的对赌条款和回购条款,他需要更多的资金,确保雷士照明业绩的增长,以及及时上市。
而另一方面,恐怕是照明产业的竞争格局使然。雷士照明滚雪球一般扩张的同时,阳光照明(600261.SH)也在飞速发展,2003年到2006年,其销售额从几亿冲到20亿。雷士照明如果不是2008年引入高盛的投资,借资金之力再上层楼,今日照明行业龙头鹿死谁手,还真未可知。
可以说,吴长江微博中说自己“身心疲惫”,亦非托辞。
2011年7月,施耐德电气(Schneider Electric Asia Pacific Limited)从雷士照明六位股东处共获得公司9.2%的股份,成为第三大股东。
到2011年底,赛富亚洲、吴长江、施耐德电气和高盛分别约持有雷士照明18.3%、15.9%、9.1%和5.6%的股份。董事会席位中,吴长江、穆宇占两席,投资机构和施耐德电气共占四席,另外还有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
综上可知,雷士照明有着颇为平衡的格局:外部投资者有更强话语权、若是一致行动可左右董事会,但吴长江有更强的实质影响和控制力。如今吴长江出走境外,只怕其控制力将被削弱。但如果他的大股东地位不曾旁落,则不会是今日尴尬局面。
雷士照明何去何从?
一位创投行业大佬告诉记者:“我们投资的企业(即使部分企业有业绩挂钩,股权有少数调整),还是由创业者维持主要股东地位,创业者是公司发展的驱动者,其他股东是在帮助这样的驱动者发展公司,不应该成为企业的主导人。在一部分公司里,也有给创业者同股不同权的安排,以利于公司长期的管理稳定性,包括一些管理层因融资摊薄股权已经比较小的情况下。这个现象在我们投资的企业也有。”
这种观点,在PE行业非常主流。多位PE、VC合伙人明确对记者表示,“尽量避免成为企业的实质控制人”,最好的局面还是创始人是大股东,这样创始人有最强的动力将企业做好。
但除了专门的并购基金,投资机构成为企业大股东,创始人或出走或留任成为职业经理人的情况,也并不罕见。这样的企业,在中国概念股和A股中都能找到代表,如海辉软件(HSFT.NASDAQ)和博雅生物(300294.SZ)。
海辉软件由李远明在1996年创办,当时的股权比例为李远明25%、大连海事大学20%、香港个人投资者55%。李远明很快将自己的所有股权无偿赠予大连海事大学。随后海辉软件一度变为国企,李远明和管理团队拿少数股权。
2004年、2006年,海辉软件两度引入风险投资机构,上市前,其最大股东是纪源资本;接下来的股东分别是国际金融公司、集富亚洲、德丰杰、英特尔。可以说,海辉软件基本就是一家风投控股的企业。
同时,李远明自己也萌生退意。2006年,他任董事长,找职业经理人出任CEO。到2007年,李远明干脆彻底退出了海辉软件。
但企业创始人的放弃股权、从企业淡出、由职业经理人接管等一系列行为,无损海辉软件的发展。海辉软件一直处于高速增长,直到2010年6月在美国纳斯达克顺利上市。上市后,海辉软件的业绩保持增长。5月30日,其股价收于13.05美元,较IPO时的发行价10美元高。在过去一年多中国概念股被疯狂猎杀的大背景下,殊为不易。
如果吴长江彻底离开,雷士照明是会像海辉软件一样由职业经理人管理,还是将被投资机构卖给其他人?这些都不得而知。
据了解,吴长江在雷士照明中有较强控制力,故赛富亚洲等投资机构,很难不顾吴长江意见而处置企业。所以,短期内,雷士照明还会处于一个微妙的平衡期。但若吴长江一直不回归,他对企业的控制终究是“名不正而言不顺”。
■相关链接:吴长江离开雷士之后的四大疑问
来源:网易财经
据《虎嗅网》报道,雷士照明创始人、前董事长吴长江“闪辞”已经5天,股价下跌,相关各方言语间闪烁其辞,吴长江会回来吗?离开吴长江后的雷士何去何从?这是一场资本驱逐创始人的悲情剧,或者是创始人反戈出击的大戏开幕?虎嗅网为您列举了吴长江离职后的四大疑问。我们曾经在第一时间撰写文章《吴长江离职疑云》,虎嗅网将持续关注此事件的进展,也欢迎“虎友”与我们分享信息。
吴长江如何回来?
他肯定会回来。生性直率重义气的吴长江当晚更新微博:
雷士照明经营也很正常,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雷士,等我调整一段时间,我依然会回来的,我为雷士倾注了毕生的心血,我不会也永远不会放弃,请大家相信我。
吴长江很快删除了此条微博,他究竟以何种方式回来?不同于上次——辞职三天后应供应商和经销商支持重新夺回主导权,此次吴长江很难回到奋斗了24年 的雷士,即使仍然贵为第一大个人股东。看看雷士的董事会结构一目了然,除了穆宇(雷士副总裁 执行董事)属原雷士系,其它董事会成员来自施耐德二位,张开鹏,朱海,软银二位,阎焱,林和平,高盛一位,许明茵。
虎嗅网接到报料称,最近吴长江英国之行前后已经确定离职,并且已经潜心安排“另起炉灶,东山再起”,有可能重回照明业,雷士原核心的渠道资源已经被“掏空”,此外,吴长江很有可能利用过去积累的渠道资源打造新的产品品牌。
穆宇、杨文彪会留下来吗?
杨文彪是随吴长江一路走来的雷士照明的创业元老之一,现任雷士照明副总裁,他是吴长江和雷士照明在销售领域不可或缺的“一把刷子”。吴长江曾经在微博写道:
雷士照明跟别的照明企业不同的地方就是雷士照明不是在卖产品,雷士照明是一家为客户提供整体照明解决方案的企业,是一家拥有三千多个专卖店的渠道商。
杨文彪的背后是一帮跟着“打天下”的经销商,从创业之初一路走到今天,他们的去留将决定未来雷士的竞争力,吴长江的微博关注的员工并不多,杨文彪即是其一。
穆宇跟随吴长江12年,从一线员工到集团“二当家”,一手建立了雷士的生产管理和供应链系统,他也是董事会中目前唯一的执行董事,“没有人比穆宇更了解工人们需要什么”,这是吴长江对穆宇的评价。有报道引内部人士观点称,新CEO张开鹏接手之后会率先从生产运营入手,而不太可能从强大的销售体系攻破?穆宇的配合程度也许将决定施耐德的整合效率、无论如何,杨文彪、穆宇两位得力干将的去和留将部分决定这家公司的命运。
据《南方都市报》获悉,在总部迁至重庆前后,雷士照明的管理架构进行调整,一批跟随吴长江多年的高管从市场、行政等岗位走向生产管理岗位,广东惠州生产基地、重庆万州生产基地的高管出现更迭。目前,雷士照明在重庆建有两个大型生产基地,其中重庆万州生产基地已于去年超过惠州,成为雷士照明在中国最大 的生产基地。此次换帅之后,更大规模的管理层调整风暴会来临吗?
新雷士能赢到人心吗?
不得不谈经销商,毕竟上次经销商压力促成创始人回归。不得不承认,创业者吴长江在员工和经销商中有极高的人气,在离职消息爆出后,舆论的导向呈一边倒的趋势,大部分人表示了对吴长江离职的不满与遗憾。
据虎嗅网统计,在吴长江离职微博的回复中,
总数为316次,除去中立评论与转发,其中195人明确表示支持吴长江,而表示对当今雷士照明股价不满或批评吴长江本人的仅为13次。在支持的195次中,有23人明确表示自己为雷士的前/现员工,另有5家经销商表示了对吴长江的支持与钦佩。
众望所归的回归究竟如何上演?“没有吴总的雷士,还会是雷士么?值得时间的考证。怀念吴总!”,在强势创始人离开后,新雷士能够挽回人心重建竞争力吗?
阎焱:借施耐德之手?
直到吴长江发布辞职微博之时,@赛富阎焱可能才开始关注吴长江(其关注的人中倒数第二位),而吴长江一直没有关注阎炎,两人“董事会常有争执”的传闻绝非空穴来风。即使如此,阎焱难道会对年轻力壮的创始人下手?在微博上,署名“皓天的天”评论称,资本人再迷糊也不会傻到架空实操人然后自己操刀主罚。 这简直就是和自己的钱过不去,这比完俄罗斯转盘风险更大”。难道阎焱会说,此事非吾所欲也。
事实上,这与国美事件中资本逼走黄光裕的情况千差万别。有两个事实需要关注:多疑问集中在吴长江为何离开之时还真金白银增持股份,难道是被资本逼走了?可能的答案是,增持与离开是孤立的两件事件。吴长江近半年增持股份意在兑现其汇丰期权,这在分析师会议中已经明确。其次,施耐德的态度有可能决定事件 的进展,原董事会席位中,施耐德一席,雷士管理层二席,软银二席,原施耐德中国区总裁朱海是强势派人物,他主导了施耐德并购德力西事件。新董事会中,施耐德派出的张开鹏成为CEO并进入公司董事会,此番变动之后,施耐德的话语权显然增加了。
如果按照阎炎的说法,公司有专业的董事会和强大的管理团队,自己只是个甩手掌柜,此”闲职“为何还要闹的如此动静呢?无论如何,对于投资者和员工,雷士照明需要有更清晰的答案消除疑虑。

F. 雷士照明有限公司是不是上市公司

目前不是。

目前国内照明业共有5家上市公司,佛山照明、浙江阳光、雪莱特回3家企业国内成答功上市,晨辉光宝在美国纳斯达克成功上市,另有真明丽于在香港成功上市。

有消息说,雷士已经敲定今年下半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融资,目前,雷士内部正在实施“员工股票期权激励方案”。

G. 雷士照明股权之争属于哪一类委托代理模型

雷士照明究竟是谁的孩子,究竟该谁说了算?正确的公司治理中,老板与职业经理人也是互有分工与界限的,究竟是谁更可能越位和打球出界?中国商界仍然还处于“个人英雄主义”式的草莽年代吗?这是吴长江与王冬雷之争中需要关心的问题

2013年6月21日,香港,时任雷士照明首席执行官吴长江(右)及雷士董事长王冬雷(左)出席年会,宛如蜜月

“吴长江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比谁都爱雷士,却把他持有的雷士股份卖的精光?说雷士是他的孩子,却掏空雷士的钱为他老婆的地产公司、自己的恩纬西工厂违规
担保?说运营商是他的兄弟,却又欠大家几个亿的借款长期不还?董事会聘请他担任CEO,免了他的职务,却霸占公司不走?看不明白!”

9月13日,雷士照明董事长王冬雷在新浪微博频发感慨。然而,就在2013年10月份,王冬雷接受媒体采访时,还是这样描述与雷士照明创始人,时任CEO吴长江的关系:“跟吴长江遇到一起,是我命好!我们两个携手,简直是绝配。”

不想世事无常。8月以来,这对曾经的“绝配”屡起争执,并公诸于众。

8月8日,雷士照明召开董事会电话会议,吴长江被免去了执行董事、CEO职务。

8月29日,雷士照明股东大会以95.84%赞成票的结果罢免吴长江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所有职务。而吴长江认为,他的股东代表未能与会,对此结果并不认可。

这是吴长江1998年创办雷士照明至今,第三次被挤出董事会。即使在公司控制权战争日渐频繁的今天,雷士照明和吴长江这样的经历也足以引发足够的关注。况且,第三次雷士控制权之争过程中,充斥了太多几近狗血的“剧情”。

8月8日下午,也就是罢免吴长江CEO职务的当天下午,王冬雷出现在吴长江办公室左近。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现场发生了肢体接触,惊动了重庆当地警方。

此后,双方各自通过新闻发布会、实名微博等渠道,指责对方在公司运营中违规甚至违法。

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发现,吴王之争,王冬雷或有不当之处,不过作为国内唯一一个先后三次被赶出自己一手缔造企业的人,吴长江理应更多地对自己的遭遇进行反思。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公
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鲁桐表示:“一般中国人会比较同情创业者,但是从规则角度去看,不能用感情色彩掩盖实质。雷士照明风波根本上还是创业者英雄主义作风与
PE强调的企业运营制度化、规范化理念上的冲突。”还有专家表示,要看清这里面的曲直是非并不容易,但如果着眼于基本的商业逻辑,这里面还是应该辨别与考
量几个关键问题的。

考量一:

雷士究竟是谁的孩子?

第一个关键问题,是应该在这场争斗中首先需要搞清楚,雷士照明究竟是谁的孩子,这是讨论问题的基点,有了这个基点,才能说,在这场争斗中,首先谁该听谁的。

吴长江习惯把雷士照明称为自己的孩子,过去如是,现在也如是。

2013年元旦前夕,吴长江在微博上回应与德豪润达(002005,股吧)的合作时表示,“请大家相信没有人比我更热爱雷士,我视雷士如自己的孩子”。与王冬雷闹翻后,他又表示,“总把公司当作自己孩子,以至于到自私的地步”。

巧合的是,王冬雷也做过类似的比喻。2013年,王冬雷在公开场合表示,“我是做产业的,我把雷士当孩子养,当成终身的事业。”

对此,仁达方略咨询公司总裁王吉鹏认为,不应该把经济问题和道德、感情混为一谈。“公司归属的客观标准应该是股权。”

雷士照明的股权经历了复杂的变化过程。吴长江结识王冬雷之时,雷士照明正处在第二次控制权争夺的漩涡中。

2005年,由于发展理念不一致,吴长江与另外两名雷士照明的创始人分道扬镳,并支付了1.6亿元的“分手费”。拿不出足够现金的吴长江多方求助,还找到了柳传志求援。

2006年8月14日,软银赛富以2200万美元的代价,拥有雷士照明35.71%的股权。彼时吴长江占股40%。

2008年,为收购同属照明行业的世通投资有限公司,手头资金不足的雷士照明再次融资,在这次融资中,软银赛富再度出资1000万美元,高盛出资3656万美元。此时软银塞富的持股比例达到36.05%,成为第一大股东,吴长江以34.4%的股份居第二大股东。

2011年7月21日,雷士引进法国施耐德电气作为策略性股东,由软银赛富、高盛和吴长江等六大股东共同向施耐德转让2.88亿股股票。此时,吴长江(包括其个人及通过全资公司NVC合计)的持股比例下降到了17.15%。

对于股权的连续下降,吴长江并不担心。在他看来,“包括高盛、软银赛富在内的投资者非常喜欢我,对我评价很高,他们很难找到我这样一个有这么好的心态,这么尽心尽职,这么不辞辛苦做事的人。他们非常认同我,非要我来做雷士不可。”

话虽如此,当吴长江意识到其他大股东在人事任免等方面开始发言时,他开始通过杠杆式增持股票。资料显示,2012年5月15日,吴长江以19%的比例重新成为第一大股东,较软银赛富仅高出0.52个百分点,在董事会发言权依旧微弱。

10天后,也就是2012年5月25日,雷士照明发布公告,吴长江因个人原因辞任董事长、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并辞任公司董事会所有委员职务。同时,来自赛富亚洲的阎焱和来自施耐德的张开鹏分别继任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与第一次一样,在经销商、供应商等支持下,吴长江得以重返雷士照明。为了解决给自己带来麻烦的原有股东,吴长江尝试引入新的投资人。

经人介绍,吴长江找到了王冬雷。彼时,王冬雷创办的德豪润达已成为小家电领域有影响力的企业,正在图谋向LED产业转型。

2012年12月5日,吴长江增持雷士照明股份至22.07%。两周后,德豪润达以共计16.54亿港元收购雷士照明20.08%的股份,成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同时,吴长江通过自己名下的离岸公司NVC公司入股德豪润达,成为其第二大股东。

换股交易之后,吴长江大约获得了3亿元人民币的收入,但其在雷士的股份降低到6.79%。

其后,根据王冬雷的说法,吴长江一再抛出手中的股票,“现在他已经把手中的股份卖得精光。”

“尽管现在他号称手中还有从二级市场购买的2.74%的雷士照明股份,以及通过德豪润达映射到雷士控股的5.13%,但我们查不到任何证据。”9月19日深夜,雷士照明董事会在回复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汉理资本董事长钱学锋认为,即便吴长江手中持有股份属实,他在雷士公司中只是个小股东。

和君创业咨询公司管理合伙人黄培看来,王冬雷进入雷士照明后,吴长江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已决定了其更多的是职业经理人的身份。

从这一角度看,吴长江再把雷士照明称为自己的孩子,从情感角度看尚可接受,如从市场规则和法理角度则难以理解。“中国一度喜欢宣传白手起家,大
家容易同情创业者,实际上创业需要很多因素的配合,创业者是一个重要因素,投资者和资本同样也是重要因素,不宜感情用事,有所偏颇。”王吉鹏表示。

考量二:

究竟是谁更可能打球出界?

雷士照明按照一般商业逻辑应该是王冬雷说了算。这一点相信争议不大。那接下来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正确的公司治理老板与职业经理人也是互有分工与界限的,那么究竟是谁更可能越位和打球出界了呢?先看双方对此是怎么说的。

“我才是雷士最有价值的资产。雷士照明为什么发展这么快?何以十几年做到中国第一?我肯定有过人之处,这不是吹的。”时至今日,吴长江仍然这样
表明心迹。平心而论,吴长江认为自己有过人之处并不过分,毕竟他创立了雷士照明这样一家在国际照明行业都颇有影响力的企业。然而,作为中国唯一三次被赶出
自己创办的公司的人,或许他自我表扬之余,应该有一些反思。

1998年底,吴长江与自己的两位高中同学胡永宏、杜刚联手创立了雷士照明。最初,吴长江的股份为45%,后降低为三人一致。

企业发展后,三人在理念上出现明显差异,吴长江主张继续扩大规模,胡永宏二人则更倾向于赚钱分红。

在回顾那段合作岁月时,胡永宏表示,“吴长江最喜欢读的书就是《毛泽东选集》,他一直想证明自己是伟人的那一种,从以开始就能预见未来一样。”

吴长江承认,当时自己确实违背董事会原则,“我也不想跟他们沟通,因为我好像觉得我们沟通起来非常费劲,大家理念思路不一致。”“如果你制定一
个商业战略,所有人都能看懂,那还叫战略?如果我的决策所有人都懂,就没有今日之雷士和吴长江。”在吴长江看来,这不是刚愎自用,“我认为是自信。”

矛盾无法调和之时,三人分道扬镳。吴长江引入了财务投资人。

尽管与软银赛富合作期间,吴长江已并非第一大股东,但他并不甘于受人摆弄。

现有资料显示,2011年,出于重庆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吴长江提出将雷士照明的总部搬到重庆,但被董事会否决。董事会当时只同意其在重庆成立销售公司,投资额度是2亿元。但重庆开出的条件是,必须投资10亿元,才能给予税收等诸多优惠政策。

按照吴长江的说法,为了既不违背董事会规定,也为了满足地方的需求,他自行找了第三方公司(香港无极照明有限公司)投资。在此过程中,雷士为无
极提供了担保,而后者以建成后的大楼为前者提供了反担保。2012年,吴长江将重庆雷士实业有限公司更名为“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公司成为事
实上的雷士照明总部。

当时的董事会对此并不知情。时任董事长阎焱曾经对这一行为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你回家时发现家不见了,这就像你家人在没跟你商量的情况下搬走了。”

第二次被出局后,得到多方力挺的吴长江回归雷士照明。为此,阎焱提出了必须处理好所有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下不允许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董事会决议等三个条件。

然而,王冬雷入主后认为,吴长江并未遵守上述承诺。

王冬雷一方接受企业观察报采访时就表示,罢免吴长江的导火索是发现其在未经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将企业品牌使用权授予三家企业长达20年,而这三家企业均与吴长江关联甚深。

根据雷士照明发布的公告,吴长江向董事会成员透露,其作为雷士照明的全资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下称“雷士光电”),与
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雷士”)、重庆恩纬西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重庆恩纬西”)和中山圣地爱司照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圣地爱司”)各签
署一份许可协议,授予3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权力,为期20年。

公开资料显示,前两者的大股东为吴长江的岳母陈敏,后者的大股东为吴长江的岳父吴宪明。

吴长江的解释是,这些公司在王冬雷进入之前就已经获准有偿使用雷士商标,且早有公告,现在只是合法延续。其缴纳的商标许可费最终成为了上市公司业绩。“无论跟我有无关系,只要符合市场公平条件,董事会应当予以公正评价。”

不过,雷士照明2013年年报显示,山东雷士等3家公司的品牌使用时间为2013年-2015年,并非吴长江所说的20年。

还有一条也是王冬雷无法容忍的。他表示,吴长江通过合同能源管理事业部(EMC)和大项目事业部两个新成立的事业部,不断地掏空公司。“一年内
这两个公司人员编制扩大了一倍,跟雷士总部人手一样,都是300人,都是吴的亲信主管,从销售端来掏空利润。”吴长江则认为这是诽谤。

加之双方纠缠不清的赌债事件等,王冬雷认为自己忍无可忍,通过董事会罢免了吴长江的一切职务。王冬雷反思称,当初与吴长江的合作过于仓促,“当时都没有时间做尽职调查。”

对此,诺姆四达总司总裁苏永华接受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投资者还是企业家,在选择合作对象的时候,应该提前做足功课,“尤其是对关键人物的调查了解,因为企业的合作往往就是关键人物的合作。”

与吴长江闹翻后,阎焱表示:“中国的民营企业为什么做不大,与企业的制度化,透明化管理关系极大……相信吴总本人也会汲取教训,完成由草莽英雄向成熟、自律的现代企业管理人的转变。”

吴长江的观点则与此针锋相对:“我相信伟大的人性治理,而不是虚伪的契约精神。”他甚至对媒体表示:“我明天回雷士,明天就可以把所有供应链的人召集起来。我就是有这个本事,你信不信?”

两次被离职而后复位的事实也证明,吴长江在雷士照明上上下下确实有着较高威望。然而,威望不见得完全来自人格魅力。

2012年8月14日,在雷士照明董事会独立调查委员会对该事件的调查结果中,吴长江承认在雷士照明首次IPO时,他曾协助一些员工和经销商购买大量股票,员工和经销商将钱汇入他的私人账户。除此之外,吴长江还承认他从经销商处获得了个人贷款。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李长安(博客,微博)对企业观察报记者表示,创业者要想与投资人和谐相处,绝不能用个人魅力、人性治理来取代对制度的敬畏和执行。“制度永远比人更可靠。”

所以,有专家认为,也许王冬雷也有做事不地道之处,但目前这方面的资料曝光还不充分。但至少吴长江的问题是比较明显的:他几乎也所有的合作伙伴都合不来。这至少不是一个职业经理人该在的本份。

考量三:

商界为何仍然规则缺位?

罢免一个CEO为什么这么难?这是近年中国不少企业出现的问题,从新闻的王志东,到国美的陈晓,
再到今天的吴长江……专家认为,这可能说明,中国商界仍然还处于草莽年代,真正的文明的规则即显得“虚假、无用”,至少仍不为一部分人所遵守。“打个比
方,东家不要掌柜的经营了,掌柜的号召伙计占着东家的资产不还。现在的股东大会就是那个苦逼的东家。”王冬雷如是形容双方的胶着状态。

2014年7月15日,雷士照明公告,吴长江退出雷士照明10家附属公司董事职位。其中,惠州雷士光电及雷士照明(中国)等公司改由王冬雷任新董事长。对此,吴长江回应称,当时他在新西兰出差,董事会只是邮件通知他本人此事。

其后,便是董事会罢免吴长江CEO职务后,王冬雷带人进入吴长江办公室。“没错,我就是这样安排的,我害怕他逃跑,拿公章做乱七八糟的事情。我害怕。”王冬雷表示。

吴长江认为,这次董事会事前临时通知,未告知会议议题,不符合公司章程——但雷士照明上市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会会议如何召开并未做明文规定。

目前,雷士照明万州基地仍处在吴长江实际控制下。雷士惠州临时总部方面称,9月14日下午,雷士万州工厂“以非正常销售管理渠道”将6货车照明
成品运送出厂,并指对方出动大量人员殴打雷士控股委派的经营管理人员。王冬雷认为,这些经销商可能是吴长江债主且已无力支付货款,吴长江此举是为了拿上市
公司资产抵债。

吴长江为此出具的证据是——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档案显示,吴长江仍是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吴长江方面聘请的律师邱光耀
以“事实上的母公司和孙公司”来形容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和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的关系。“虽然他(王冬雷)是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但按
照公司法和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德豪润达及王冬雷对雷士照明和吴长江签订的协议,他们不能越权对雷士照明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干涉,对于该上市公司旗下
的国内各具有实际生产能力和商标权利的子公司并没有直接的控制力。”

“创业者与投资人出现这么大的矛盾,首先说明在制度设计上存在问题,其次是管理不够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公司各层级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 人才管理与人力资源咨询集团诺姆斯达公司总裁苏永华接受企业观察报采访时表示。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认为,雷士照明之争,对于投资者而言,要在防范公司创始团队内部人控制方面预作安排,“要注意在法律框架下防范这类情形”。

汉理资本董事长钱学锋预测称,在公司董事会已下发决议的情况下,吴长江再反对也会被强行通过,若吴长江不交出公章和权利,遭到法院起诉,败诉几率很大。

2012年,吴长江在回顾第二次股权之争时,曾有如下感慨:“创始人与投资人之间的纷争很多地方是在经营理念和观点上的分歧,只要用心沟通,相互包容完全可以解决的。雷士为此付出代价交了学费,但愿能为更多的企业予以警示,少一些波折。”

H. 财务管理学的图书目录

第1章 财务管理绪论
1.1 财务管理的概念
1.2 企业组织形式与代理问题
1.3 企业目标和财务管理目标
1.4 金融市场与公司财务管理
【案例分析与讨论】 雷士照
明的股权之争与企业财务管
理目标
第2章 货币时间价值与证券
估价
2.1 货币时间价值
2.2 证券估价
【案例分析与讨论】货币时
间价值的避税筹划
第3章 风险与收益
3.1 风险与收益概述
3.2 单项资产的风险与收益
3.3 投资组合的风险与收益
3.4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案例分析与讨论】雷曼兄
弟之殇
第4章 财务分析
4.1 财务分析概述
4.2 财务报告的构成与特征
4.3 基本财务比率分析
4.4 综合财务分析体系
【案例分析与讨论】银广夏
事件案例分析
第5章 财务预测与财务预算
5.1 财务预测
5.2 企业增长与融资需求
5.3 财务预算
【案例分析与讨论】天津顺
驰“几何式增长”的神话
第6章 投资决策
6.1 投资决策概述
6.2 投资项目的现金流量及
其估计
6.3 投资项目的评价指标
6.4 投资决策评价指标的应用
6.5 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
【案例分析与讨论】 联合食
品公司的鲜柠檬汁项目
第7章 长期融资方式
7.1 有效资本市场与融资决策
7.2 股权性融资
7.3 长期负债融资
7.4 可转换债券融资与认股
权证融资
【案例分析与讨论】中国国
际航空公司境内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融资
第8章 资本结构决策
8.1 资本成本
8.2 杠杆效应
8.3 资本结构理论
8.4 资本结构决策
【案例分析与讨论】金地集
团的公司债券融资与资本结构
第9章 股利理论与股利政策
9.1 股利及其分配
9.2 股利理论
9.3 股利政策及其选择
9.4 股票股利与股票分割
9.5 股票回购
【案例分析与讨论】佛山照
明股利分配案例
第10章 营运资金管理
10.1 营运资金管理策略
10.2 现金管理
10.3 应收账款管理
10.4 存货管理
10.5 短期融资
【案例分析与讨论】 四川长
虹的应收账款危机
第11章 公司并购财务管理
11.1 公司并购财务管理概述
11.2 公司并购估价
11.3 并购支付方式与融资方式
【案例分析与讨论】 中国汽
车业最大规模的海外收购案
——吉利收购沃尔沃
第12章 国际财务管理
12.1 国际财务管理概述
12.2 国际筹资管理
12.3 国际直接投资管理
12.4 国际营运资金管理
【案例分析与讨论】购买波
音飞机的外币风险管理;蒙
牛的境外资本狂奔

I. 雷士照明的企业事件

引狼入室
2008年,为增强技术能力,以现金+股票的方式收购了世通投资有限公司。由于现金不足进行融资。在该次融资中,高盛与软银赛富联合向雷士照明投入4656万美元,其中高盛出资3656万美元、软银赛富出资1000万美元。此时,第一大股东变成了软银,吴跌为第二大,而高盛第三。
2011年7月21日,雷士引进法国施耐德电气作为策略性股东,由软银赛富、高盛联合吴长江等六大股东,以4.42港元/股的价格,共同向施耐德转让2.88亿股股票。施耐德耗资12.75亿港元,股份占比9.22%,成为雷士照明第三大股东。
吴长江败走
2012年5月25日,吴长江被毫无征兆地“因个人原因”而辞去了雷士照明一切职务,而接替他出任董事长的则是软银赛富的阎焱,接替他出任CEO的则是来自于施耐德并在施耐德工作了16年的张开鹏。
风波转折
吴长江或很快回归雷士董事会
沸沸扬扬的雷士内讧迎来转机,三大股东停止隔空喊话,当面会谈。雷士照明原创始人吴长江已答应“阎三点”。雷士照明经销商逼宫,董事会表态延后,吴长江很快将回归雷士董事会。
2012年7月12日凌晨,吴长江首次公开回应“辞职门”表示,当时辞职是董事们要求自己回避一段时间。
随后,雷士照明董事会与员工、管理层、运营商等召开沟通见面会。会议现场,雷士员工和经销商代表要求改组董事会,呼吁吴长江回归,施耐德退出。
雷士照明经销商拟定于2012年8月10日在深圳举行LED照明供需大会,将从全国几十家较有影响力的生产企业中,挑选合适的公司为自己代工新产品。此举或许是又一次“逼宫”或者“自救”。
2012年8月10日,阎焱再次爽约。10日是雷士照明现任董事长阎焱约定给雷士经销商答复的日期。按照经销商向阎焱提出的要求,阎焱需要答复雷士创始人吴长江是否回归,和施耐德管理人员是否离开等重要诉求。阎焱曾约定8月1日回复,后推迟至10日。但到记者10日下午发稿为止,雷士给经销商的回复依旧未见踪影。雷士经销商们似乎已预先得知这一消息。10日,一位要求匿名的雷士西部某运营中心控制人透露,原定于当天举行的LED照明供需大会已经取消。
2012年8月吴长江回归久拖未决,供应商提终止合作要求,部分雷士高管也计划本周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近几日,雷士采购管理中心供应商管理部及采购部陆续收到一些核心供应商的商务联络函,供应商表态不愿再冒风险与雷士继续合作,要求立即停止对雷士相关合作产品的供应,并且立即赔偿所有损失以及立即解决他们为雷士所备的一切库存。而部分雷士高管也计划本周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尽管如此,雷士现任董事长、第二大股东赛富投资基金首席合伙人阎焱依旧未有松口,“一切以公告为准”,雷士股东纷争陷入“死局”。
吴长江或回归雷士 以大股东身份主持生产
2012年8月15日,在创始人吴长江离职引发的风波持续近3个月后,雷士照明14日晚间发布公告,对吴长江的卸任缘由、员工等情况进行说明。
雷士照明公告显示,“就董事会组成而言,董事会并不认为现在是一个恰当的时间来向董事会委任额外董事。”这意味这吴长江无法回归到雷士照明的董事会。
吴长江对记者表示,他已知悉董事会的决定,但是他已经不想再理会董事会的想法,他将重新回到雷士工厂,执掌日常运作。
这一公告首次表态拒绝吴长江回归董事会。15日,雷士照明在港交所复牌交易,股价暴跌三成。复牌后雷士股票急跌,盘中最大跌幅近50%,收市仍跌28.37%,报1.01港元,创上市以来收市新低。雷士照明总股本为31.59亿股,按此前收盘价1.41港元计算,15日跌0.4港元,即复牌一天内公司市值蒸发接近12.64亿港元……
和君创业向雷士董事会提要求 吴长江回归有新变
2012年8月16日,和君创业公开称,“受到雷士照明部分小股东委托,恳请我们出面推动雷士照明的‘小股东倒戈’。”并向雷士照明发了律师函以及致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公开信。吴长江回归成功与否又添新变数。
回归
德豪润达表态支持吴长江回归雷士董事会
德豪润达董秘表示,这是基于雷士照明的经营与发展的需要,符合雷士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2年雷士照明的风波不断,而这场风波在2013年再度升级。
2012年12月27日,国内最大的LED芯片产能企业之一德豪润达公告称,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德豪润达国际(香港)以总价13.4亿元获得雷士照明合共20.05%股份,成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吴长江则通过定增成为德豪润达第二大股东。对此闪电联姻,市场并不买账,当天雷士照明股价下挫9.3%,德豪润达股价下挫3.99%。
对于德豪润达闪电收购雷士照明股权,外界有不同的声音。未来吴长江会不会继续执掌雷士照明?吴长江是否借力德豪润达进入雷士董事会?对此,德豪润达董秘邓飞告诉记者:“吴长江是雷士照明的创业股东和原董事长,我们支持吴长江回归雷士照明董事会和管理层。”
雷士风波终平息
吴长江重任雷士照明CEO
雷士照明2013年1月11日在深圳举行董事会及运营商见面会。见面会上,雷士照明董事会正式任命了吴长江为CEO,王冬雷为非执行董事。据悉,吴长江回归董事会在走法律程序,阎焱仍任雷士照明董事长。
对此,阎焱回应称自己“希望明天就辞掉董事长”,董事会“从来都欢迎吴长江的回来”,他心目中理想的董事长人选正是吴长江。据其透露,吴长江重返董事会一事“现在已经在走流程”,“不会超过三个月”。 “光芒行动”---雷士长期、系统的节能环保运动。有雷士,就有光芒,光芒代表光明、希望和未来,光芒代表着温暖、爱心、奉献和指引。雷士正在从事一个光明的事业,雷士企业及每一个雷士员工都在自觉践行企业公民的责任,并献出我们的关怀和力量。
工业化进程加剧了全球性的环境和能源危机,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石油、煤等不可再生资源的过度开采,空气和水污染、温室效应等环保问题正在威胁和伤害我们的赖以生存的环境,节能减排刻不容缓。
作为一家立足中国、面向全球的照明企业,雷士向社会输出的照明产品和服务正呈倍数增长。我们深知,一个企业除了需要不断探寻在产业经济领域的发展之路,同样肩负着推动社会文明进程的责任,在雷士的企业理念中,两者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我们一直在倡导“光环境”理念,用优秀的照明产品和应用方案为大众创造优美、健康、舒适的人工照明环境,用光营造高品质的商业和人居空间。同时,我们一直努力采用最先进的照明技术、材料和工艺,提高照明灯具的光效,延长使用寿命,降低能耗,大力推广和应用节能照明产品。
中国每年照明的耗电量近5000亿度,相当于世界最大水电三峡电站六年的总发电量,照明节能已成为政府、社会以及个人的迫切需求。2008年,雷士在节能照明产业的研发和制造投入巨资,向用户提供节能灯、支架、LED、电子镇流器、智能控制等产品,成为一个完整、系统的节能照明产品和方案提供商,持续支持和推动节能环保事业。
我们还将大力开展企业自身在生产、研发、营销等各个环节的节能环保行动,提高全体员工的节能环保素养,并倡议雷士的供应商、经销商共同参与,践行绿色节能承诺。 “雷士用了10年时间,已经做到了行业第一。下一个10年,雷士要做世界品牌。”吴长江表示。2010年5月,雷士赴香港上市,吴长江将其看作进军国际市场的入场券。
据介绍,雷士的海外拓展将以全面推广自主品牌NVC为主,以为知名品牌 ODM/OEM 的业务为辅的发展战略。雷士国内业务与海外业务收入的占比分别约为80%与20%,按计划未来将调整到各占50%的比例。
“这几年海外市场的增长是大于国内的,在海外,自主品牌的增长也要大于OEM的增长。”吴长江说。
对他而言,贴牌生产是雷士国际化的起点,也是国际化的必要准备。因为通过贴牌生产可以了解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受众偏好甚至人文风俗,为国际化积累经验。
2007年,雷士收购了一家英国的照明销售企业,开始进驻欧盟市场。吴长江表示将大力推进NVC 品牌在英国主流管道的销售,并利用英国的经验,复制到北美或欧洲市场。仅一年时间,NVCUK(英国公司)的门店数量便从2010年初的50家增加到了200多家。
雷士在欧洲、北美、东南亚、中东、非洲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经营机构,拥有一支稳定的海外经销商团队。针对不同的市场,雷士采取差异化的策略,把市场分成三类:一是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欧美发达国家市场;二是与中国市场较为接近的中东、东南亚、印度等发展中国家。还有一类是介乎两者之间的市场,如南非、南美等国家和地区。
雷士全球化品牌战略加速
当前,全球照明行业正处于LED转型期。根据中国政府“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LED总产值将高达5000亿元,而全球照明市场规模则超过1万亿元,LED照明市场前景无限。雷士照明LED业务处于爆炸式增长态势,随着一站式LED照明产品不断上市、终端渠道顺利升级以及联手全球最大的LED芯片企业德豪润达,雷士照明已抢占LED行业制高点。
以稳健著称的雷士照明创造了中国照明企业发展的神话,其在海外市场的自主品牌建设也未松懈,将自身打造成全球知名照明品牌的进程从未中断。
在第15届世界游泳锦标赛期间,“雷士耀全球,世界齐跳跃——雷士照明·国际泳联冠名合作伙伴签约仪式”在巴塞罗那举行。雷士照明应国际泳联邀请,正式成为国际泳联冠名合作伙伴。
“此次应邀签约国际泳联,是雷士继续深入国际化道路、推动雷士品牌全球化的重要举措,雷士将借此扩大在中国以及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稳步推行全球化战略。”雷士照明总裁吴长江说。闪耀巴塞罗那雷士展现国际范
据了解,国际泳联选择合作伙伴有着严苛的条件。此次邀请雷士照明作为官方合作伙伴,国际泳联一方面是看中雷士的品牌形象及企业实力,另一方面看重的是雷士为世界体育运动所作出的积极贡献。雷士已经具备一定的国际影响力,具备与国际品牌同台竞技的实力。此次合作也是雷士继续深入国际化道路、推动雷士品牌全球化的重要举措。雷士将借此扩大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稳步推行全球化战略。
雷士照明作为全球领先的照明企业之一,正在进行有效的全球化市场布局和拓展,塑造全球化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吴长江强调,在完成中国市场的全面布局后,要大胆发力全球市场,紧握国际大型赛事契机,继续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奠定在中国以及全球范围的品牌影响力,“希望跳水运动的优美与朝气,为雷士‘节能环保’的品牌形象注入新的活力;更希望此后,雷士能被全世界更多的人所认识和了解,雷士的光芒能够照亮更多的家庭和幸福,并为我们‘创世界品牌’的梦想注入新的动力。”践行体育营销抢占国际化资源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雷士照明一直能够远远将众多市场竞争对手抛在后面。这与雷士照明一贯坚持产品的高质量、坚持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的开发密不可分,从而奠定在行业中的前列地位。在市场占有率和销售额节节攀升的情况下,雷士仍然坚持务实作风,从不放松对于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高标准高要求。
随着全球品牌推广模式的同质化,体育营销早已经成为众多企业进行市场推广和树立品牌形象的一种战略。作为全球领先的照明企业,雷士照明始终践行体育营销战略,早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便与体育结缘。随后,雷士照明先后成为2010年广州亚运会照明产品供应商,参与2010年南非世界杯体育场馆建设;2011年,签约成为亚奥理事会官方合作伙伴;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雷士照明产品中标多个场馆,再次赢得世界喝彩。
雷士照明2014年11月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在公司前任董事长吴长江与三家银行签订的数份质押担保协议中,公司有逾5亿元人民币遭提取或冻结。
公告内容显示,在2013年至2014年10月期间,在现任董事会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吴长江代表雷士照明分别与三家中国的银行重庆分行订立了数份质押协议,为重庆恩纬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雷立捷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华标灯具制造有限公司、重庆江特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重庆无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
根据公告内容显示,在2014年8月底前,吴长江与首家银行签订了3份质押协议,为重庆雷立捷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华标灯具制造有限公司和重庆江特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提取约2.3亿元人民币。
而在与第二家银行签订的5份质押协议中,吴长江为重庆华标灯具制造有限公司、重庆无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雷立捷事业发展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提取约1.65亿元人民币。
在与中国银行重庆大渡口支行订立的担保协议中,吴长江于10月从中银大渡口开立的单独银行账户中提取约1.54亿元人民币。
上述被提取的金额约为5.49亿,除此之外,另有5300万元被法院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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