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会融资总量的实践意义
全面反映社会融资规模的总量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快速发展,金融与经济关系发生较大变化,理论研究与政策操作都需要能全面、准确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的全口径统计指标。传统的金融与经济关系,一般是指银行体系通过其资产负债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在金融机构资产方主要体现为新增贷款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负债方主要体现为货币创造和流动性增加。目前人民币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发放的一般贷款及票据贴现,它反映了银行业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近年来,我国金融总量快速扩张,金融结构多元发展,金融产品和融资工具不断创新,证券、保险类机构对实体经济资金支持加大,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对贷款表现出明显替代效应。新增人民币贷款已不能完整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也不能全面反映实体经济的融资总量。
据初步统计,2002年新增人民币贷款以外融资1614亿元,为同期新增人民币贷款的8.7%。2010年新增人民币贷款以外融资 6.33万亿元,为同期新增人民币贷款的79.7%。人民币贷款以外融资快速增长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直接融资快速发展。2010年企业债和非金融企业股票筹资分别达1.2万亿元和5787亿元,分别是2002年的36.8倍和9.5倍。二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作用明显增强。2010年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资金运用合计约1.68万亿元,是2002年的8倍。2010年小额贷款公司新增贷款1022亿元,比上年增长33.4%,相当于一家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一年的新增贷款规模。三是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大量增加。2010年实体经济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从金融体系融资分别达 2.33万亿元、1.13万亿元和3865亿元,而在2002年这些金融工具的融资量还非常小。
社会融资总量是全面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以及金融对实体经济资金支持的总量指标。社会融资总量是指一定时期内(每月、每季或每年)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全部资金总额。这里的金融体系为整体金融的概念,从机构看,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从市场看,包括信贷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保险市场以及中间业务市场等。社会融资总量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通过资金运用对实体经济提供的全部资金支持,即金融机构资产的综合运用,主要包括人民币各项贷款、外币各项贷款、信托贷款、委托贷款、金融机构持有的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股票、保险公司的赔偿和投资性房地产等。二是实体经济利用规范的金融工具、在正规金融市场、通过金融机构服务所获得的直接融资,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非金融企业股票筹资及企业债的净发行等。三是其他融资,主要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贷款公司贷款、产业基金投资等。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创新深化,实体经济还会增加新的融资渠道,如私募股权基金、对冲基金等。未来条件成熟,可将其计入社会融资总量。
综上所述,社会融资总量=人民币各项贷款+外币各项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股票+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其他。[社会融资总量为一定时期(每月、每季或每年)的新增量,具体统计方法详见本文第三部分]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社会融资总量快速扩张,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从2002年到2010年,我国社会融资总量由2万亿元扩大到14.27万亿元,年均增长27.8%,比同期人民币各项贷款年均增速高9.4个百分点。2010年社会融资总量与GDP之比为35.9%,比2002 年提高19.2个百分点。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见图)。社会融资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金融结构也多元化发展,金融对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一是2010年企业债融资、非金融企业股票融资和保险公司赔偿分别占同期社会融资总量的8.4%、4.1%和1.3%,其中企业债融资比2002年上升6.8个百分点。二是商业银行表外业务融资功能显著增强。2010 年银行承兑汇票、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分别占同期社会融资总量16.3%、7.9%和2.7%,分别比2002年高19.8、7和2.7个百分点。
统计监测和宏观调控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金融业发生巨大变化,金融市场和产品不断创新,直接融资比例逐步加大,非银行金融机构作用明显增强,金融调控面临新的环境和要求,迫切需要确定更为合适的统计监测指标和宏观调控中间目标。
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是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保持物价稳定和维持国际收支平衡。为了实现这一最终目标,一般都要根据一个国家的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中间目标。较长时期以来,我国货币政策重点监测、分析的指标和调控中间目标是M2 和新增人民币贷款。在某些年份,新增人民币贷款甚至比M2受到更多关注。然而由于新增人民币贷款已不能准确反映实体经济的融资总量,因此只有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和直接融资都纳入统计范畴,才能完整、全面监测和分析整体社会融资状况,也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因过度关注贷款规模而形成的 “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象,即商业银行通过表外业务绕开贷款规模。这些表外业务主要有银行承兑汇票、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以2010年为例,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7.95万亿元,同比少增1.65万亿元,但是实体经济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和委托贷款从金融体系新增融资达3.47万亿元,占社会融资总量的 24.2%,同比多增2.33万亿元(见表1)。
衡量一个指标能否作为调控的中间目标,有两个重要标准,一是它与最终目标的关联性,二是它的可调控性。实证分析表明,与新增人民币贷款相比,社会融资总量与主要经济指标相互关系更紧密。衡量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在统计上一般采用相关性分析,测算得到的相关系数绝对值一般在0与1之间。相关系数越高,说明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越紧密。我们采用基于2002-2010年的月度和季度数据,对社会融资总量、新增人民币贷款与主要经济指标分别进行统计分析(见表2),结果表明:与新增人民币贷款相比,我国社会融资总量与GDP、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CPI的关系更紧密,相关性显著优于新增人民币贷款。
同时,我们采用统计检验进行相互作用的分析,结果表明,社会融资总量与经济增长存在明显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因此,可以对这两个变量建立长期均衡关系模型,以分析变量之间相互作用的长期均衡关系,并根据均衡关系进行预测。我们基于2002-2010 年的年度数据,对社会融资总量与GDP建立长期均衡关系模型。测算结果表明,社会融资总量与GDP存在稳定的长期均衡关系。这说明,社会融资总量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是有规律的,可以根据GDP和CPI等指标推算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相应的社会融资总量。通过完善金融统计制度,加强中央银行与各金融监管部门和有关方面协调配合,可形成社会融资总量的有效调控体系。
统计需科学准确及时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货币与金融统计框架推荐成员国编制信用和债务总量指标,主要包括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债券、股票等金融资产,成员国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由于国情不同,我国社会融资总量指标名称和口径与其他国家有所差异。在充分考虑社会融资总量指标的可得性、可测性、可用性及其与宏观调控最终目标相关性的基础上,我国基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货币与金融统计框架及资金流量核算原则,开始编制社会融资总量指标。
社会融资总量统计数据完整可得,采集及时准确。社会融资总量是增量概念,为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或当期发行或发生额扣除当期兑付或偿还额的差额,统计上表现为每月、每季或每年新增量。社会融资总量各项指标统计,均采用发行价或账面价值进行计值,以避免股票、债券及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等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波动扭曲实体经济的真实筹资。社会融资总量中以外币标值的资产折算成人民币单位,折算的汇率为所有权转移日的汇率买卖中间价。在数据汇总方面,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和所有权关系相互轧差,不存在重复计算问题。例如,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持有的股权、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持有的债券等等,都不计入社会融资总量,以真实反映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社会融资总量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金融机构表内表外并表后的银行承兑汇票,即银行为企业签发的全部承兑汇票扣减已在银行表内贴现部分。并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不重复统计。
❷ 两市融资融券余额1万亿是什么意思
你好
通过融资融券在证券市场多出1万亿资金,这也是此轮行情成交量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❸ 中国2月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1.15万亿元人民币 是怎么回事
华尔街日报中文网报道,中国央行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月份新增人民币贷款环比急速回落,季节性因素减弱,企业和居民中长期贷款均大幅下降。中国央行同时公布,2017年2月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15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多3166亿元。
随着总新增贷款下降,2月份企业中长期贷款也大幅回落。央行公布,2月份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7314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3386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6018亿元,意味着中长期贷款在总新增贷款中占比51.4%。
此前1月份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1.56万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4331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52万亿元,中长期贷款在总新增贷款中占比74.9%。
同时,随着调控持续,2月份以住房贷款为主的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也大幅回落,但占比稍有回升。央行公布,2月份住户部门贷款增加3002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802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3804亿元,这意味着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占比为32.5%。
1月份住户部门贷款增加7521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1229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6293亿元,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占比为31%。去年12月份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增加4217亿元,在当月总的新增贷款中的占比为40.5%,已较前几个月大幅回落。
中国央行同时公布,2月末,广义货币(M2)同比增长11.1%,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去年同期低0.2个和2.2个百分点。M2增速低于预期。上述接受调查的经济学家预计,2月末M2增11.4%。
此外,2月末狭义货币(M1)同比增长21.4%,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去年同期高6.9个和4个百分点。同时,2月末流通中货币(M0)同比增长3.3%。
❹ 美联储自身负债2万亿美元
这个是资产负债表的问题,你不能印出来钱不做账的,你发行多少货币就要在资产负债表上注明的,总不能搞黑帐吧
❺ 地方交通基建投资将超过2万亿吗
日前有媒体评论称,多地争建交通项目背后,是巨大的资金投入,据专不完全统计,今属年地方交通基建投资计划累计规模也超过2万亿元。
上述意见还提出,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湖北省铁路建设,对新建和存量铁路项目,积极探索采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建设和运营,大力推行投资+EPC(工程总承包)等铁路建设投融资模式。
❻ 银行机构目前线上融资占比大约多少
中国这么多的金融,银行机构,到底融资是进入多少和出去多少呢?日前这个数据得到显示。根据央行显示指出,2017年前三季度融资主体结构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中资大型银行继续作为资金融出方,保险业机构转变为资金融入方。前三季度大型银行经回购和拆借净融出资金123.1万亿元,占市场总体净融出资金量的98.6%,保险业机构于2017年8、9月由资金供给方转为融入方后,中资大型银行成为唯一的资金融出方。
110.4万亿是中资大型银行在今年前三个季度融出的资金,数量不小哦,但比同期的去年160万亿是少了50多万亿。这是回购的市场;而同行拆借是,是12.6万多亿是拆借融出的资金,比同期的18.8万亿也是减少了。
这份数据是2017年前三个季度的数据 官方数据
而相反的是,中小型银行,证券机构都是融入的资金,简单点是借入的钱,大概合计是56万亿,不管是回购还是拆借得来的资金。
有点的是中小银行今年拆借的钱比去年多。而保险业机构回购市场是融出1.7万亿,是借出方,说明有钱。外资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合计大概是67万亿的融入资金。
一、特别分清下,什么的金融机构定义
按照央行公布的数据,是这样的。
①中资大型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②中资中小型银行包括招商银行等17家中型银行、小型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
③证券业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
④保险业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和企业年金。
⑤其他金融机构及产品包括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社保基金、基金、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其他投资产品等,其中部分金融机构和产品未参与同业拆借市场。
⑥负号表示净融出,正号表示净融入。
也解释下什么是回购市场。银行间回购,主要是针对债券市场而言,中国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中国的一个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它的参与者主要是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主要有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在实际操作中,银行间市场的回购交易也和现券一样采取自主询价的方式,资金拆出方和借入方自行寻找对手方,约定回购要素。
二、今年的利率交易活跃
按照统计,利率互换交易活跃。第三季度,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达成交易34723笔,环比增长 16.9%,是3.6万亿多。
、560 家金融机构披露了 2017 年同业存单年度发行计划
同业存单发行交易量明显增加,大额存单业务进一步发展。截至9 月末,共有 560 家金融机构披露了 2017 年同业存单年度发行计划,其中 451 家机构已在银行间市场完成发行。第三季度,银行间市场陆续发行同业存单 6937 只,发行总量为 5.42 万亿元,二级市场交易总量为 32.53 万亿元,同业存单发行交易全部参照 Shibor 定价。第三季度,金融机构陆续发行大额存单 5935 期,发行总量为 1.69 万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5%。
四、央行给农业支持
近期央行一组数据公布,在2017年投入支弄的资金不少。根据显示,9 月末,全国支农再贷款余额为2401 亿元,支小再贷款余额为 823 亿元,扶贫再贷款余额为 1465 亿元,再贴现余额为 1504 亿元。
❼ 社会融资规模有哪些原则,社会融资规模有什么实践意义
一、社会融资规模的原则
社会融资规模的统计主要有四项原则:即居民原则、金融原则、合并原则和增量统计与计值原则。
一是居民原则。社会融资规模的持有部门和发行部门均为居民部门。按照居民原则,外商直接投资、外债和外汇占款均不计入社会融资规模。
二是金融原则。按照金融原则,国债发行不计入社会融资规模。因为国债发行的主体是政府,国债的发行与兑付属于财政政策的范畴。
三是合并原则。社会融资规模包括各种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向实体经济提供的资金支持。因此,在统计社会融资规模时,要将金融机构相互间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合并处理。在数据汇总方面,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和所有权关系相互轧差,不重复计算。例如,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持有的股权、相互持有的债券等等,都不计入社会融资规模。
四是增量统计与计值原则。社会融资规模是增量概念,为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也可以是当期发行或发生额扣除当期兑付或偿还额的差额。
二、社会融资规模的实践意义
1.全面反映社会融资规模的总量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快速发展,金融与经济关系发生较大变化,理论研究与政策操作都需要能全面、准确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的全口径统计指标。传统的金融与经济关系,一般是指银行体系通过其资产负债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在金融机构资产方主要体现为新增贷款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负债方主要体现为货币创造和流动性增加。目前人民币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发放的一般贷款及票据贴现,它反映了银行业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近年来,我国金融总量快速扩张,金融结构多元发展,金融产品和融资工具不断创新,证券、保险类机构对实体经济资金支持加大,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对贷款表现出明显替代效应。新增人民币贷款已不能完整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也不能全面反映实体经济的融资总量。
据初步统计,2002年新增人民币贷款以外融资1614亿元,为同期新增人民币贷款的8.7%。2010年新增人民币贷款以外融资 6.33万亿元,为同期新增人民币贷款的79.7%。人民币贷款以外融资快速增长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直接融资快速发展。2010年企业债和非金融企业股票筹资分别达1.2万亿元和5787亿元,分别是2002年的36.8倍和9.5倍。二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作用明显增强。2010年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资金运用合计约1.68万亿元,是2002年的8倍。2010年小额贷款公司新增贷款1022亿元,比上年增长33.4%,相当于一家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一年的新增贷款规模。三是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大量增加。2010年实体经济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从金融体系融资分别达 2.33万亿元、1.13万亿元和3865亿元,而在2002年这些金融工具的融资量还非常小。
社会融资总量是全面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以及金融对实体经济资金支持的总量指标。社会融资总量是指一定时期内(每月、每季或每年)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全部资金总额。这里的金融体系为整体金融的概念,从机构看,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从市场看,包括信贷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保险市场以及中间业务市场等。社会融资总量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通过资金运用对实体经济提供的全部资金支持,即金融机构资产的综合运用,主要包括人民币各项贷款、外币各项贷款、信托贷款、委托贷款、金融机构持有的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股票、保险公司的赔偿和投资性房地产等。二是实体经济利用规范的金融工具、在正规金融市场、通过金融机构服务所获得的直接融资,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非金融企业股票筹资及企业债的净发行等。三是其他融资,主要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贷款公司贷款、产业基金投资等。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创新深化,实体经济还会增加新的融资渠道,如私募股权基金、对冲基金等。未来条件成熟,可将其计入社会融资总量。综上所述,社会融资总量=人民币各项贷款+外币各项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股票+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其他。[社会融资总量为一定时期(每月、每季或每年)的新增量,具体统计方法详见本文第三部分]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社会融资总量快速扩张,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从2002年到2010年,我国社会融资总量由2万亿元扩大到14.27万亿元,年均增长27.8%,比同期人民币各项贷款年均增速高9.4个百分点。2010年社会融资总量与GDP之比为35.9%,比2002 年提高19.2个百分点。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见图)。社会融资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金融结构也多元化发展,金融对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一是2010年企业债融资、非金融企业股票融资和保险公司赔偿分别占同期社会融资总量的8.4%、4.1%和1.3%,其中企业债融资比2002年上升6.8个百分点。二是商业银行表外业务融资功能显著增强。2010 年银行承兑汇票、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分别占同期社会融资总量16.3%、7.9%和2.7%,分别比2002年高19.8、7和2.7个百分点。
2.统计监测和宏观调控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金融业发生巨大变化,金融市场和产品不断创新,直接融资比例逐步加大,非银行金融机构作用明显增强,金融调控面临新的环境和要求,迫切需要确定更为合适的统计监测指标和宏观调控中间目标。
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是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保持物价稳定和维持国际收支平衡。为了实现这一最终目标,一般都要根据一个国家的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中间目标。较长时期以来,我国货币政策重点监测、分析的指标和调控中间目标是M2 和新增人民币贷款。在某些年份,新增人民币贷款甚至比M2受到更多关注。然而由于新增人民币贷款已不能准确反映实体经济的融资总量,因此只有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和直接融资都纳入统计范畴,才能完整、全面监测和分析整体社会融资状况,也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因过度关注贷款规模而形成的 “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象,即商业银行通过表外业务绕开贷款规模。这些表外业务主要有银行承兑汇票、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以2010年为例,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7.95万亿元,同比少增1.65万亿元,但是实体经济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和委托贷款从金融体系新增融资达3.47万亿元,占社会融资总量的 24.2%,同比多增2.33万亿元(见表1)。
衡量一个指标能否作为调控的中间目标,有两个重要标准,一是它与最终目标的关联性,二是它的可调控性。实证分析表明,与新增人民币贷款相比,社会融资总量与主要经济指标相互关系更紧密。衡量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在统计上一般采用相关性分析,测算得到的相关系数绝对值一般在0与1之间。相关系数越高,说明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越紧密。我们采用基于2002-2010年的月度和季度数据,对社会融资总量、新增人民币贷款与主要经济指标分别进行统计分析(见表2),结果表明:与新增人民币贷款相比,我国社会融资总量与GDP、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CPI的关系更紧密,相关性显著优于新增人民币贷款。
同时,我们采用统计检验进行相互作用的分析,结果表明,社会融资总量与经济增长存在明显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因此,可以对这两个变量建立长期均衡关系模型,以分析变量之间相互作用的长期均衡关系,并根据均衡关系进行预测。我们基于2002-2010 年的年度数据,对社会融资总量与GDP建立长期均衡关系模型。测算结果表明,社会融资总量与GDP存在稳定的长期均衡关系。这说明,社会融资总量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是有规律的,可以根据GDP和CPI等指标推算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相应的社会融资总量。通过完善金融统计制度,加强中央银行与各金融监管部门和有关方面协调配合,可形成社会融资总量的有效调控体系。
3.统计需科学准确及时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货币与金融统计框架推荐成员国编制信用和债务总量指标,主要包括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债券、股票等金融资产,成员国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由于国情不同,我国社会融资总量指标名称和口径与其他国家有所差异。在充分考虑社会融资总量指标的可得性、可测性、可用性及其与宏观调控最终目标相关性的基础上,我国基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货币与金融统计框架及资金流量核算原则,开始编制社会融资总量指标。
社会融资总量统计数据完整可得,采集及时准确。社会融资总量是增量概念,为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或当期发行或发生额扣除当期兑付或偿还额的差额,统计上表现为每月、每季或每年新增量。社会融资总量各项指标统计,均采用发行价或账面价值进行计值,以避免股票、债券及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等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波动扭曲实体经济的真实筹资。社会融资总量中以外币标值的资产折算成人民币单位,折算的汇率为所有权转移日的汇率买卖中间价。在数据汇总方面,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和所有权关系相互轧差,不存在重复计算问题。例如,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持有的股权、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持有的债券等等,都不计入社会融资总量,以真实反映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社会融资总量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金融机构表内表外并表后的银行承兑汇票,即银行为企业签发的全部承兑汇票扣减已在银行表内贴现部分。并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不重复统计。
❽ 什么叫非标融资
非标准债券融资:
企业的融资行为按资金的类别可分为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债务融资)
标准化债权资产,指有公开上市交易的债权性金融产品。中国的债权性金融工具有两个公开交易的市场: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在这两个市场上上市交易的债权性证券,属于公开上市的标准化证券
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指未公开上市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如信托贷款等。比起标准化债券资产,这类资产一般不公开发行,风险较高,流动性也低,缺乏标准化的证券特征,但名义收益率会高很多。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直接或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增长迅速。一些银行在业务开展中存在规避贷款管理、未及时隔离投资风险等问题。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相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单独管理指对每个理财产品进行独立的投资管理;单独建账指为每个理财产品建立投资明细账,确保投资资产逐项清晰明确;单独核算指对每个理财产品单独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确保每个理财产品都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对于本通知印发之前已投资的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于2013年底前完成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计提。
三、商业银行应向理财产品投资人充分披露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情况,包括融资客户和项目名称、剩余融资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结构等。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所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发生变更或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在5日内向投资人披露。
四、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流程,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进行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风险管理。
五、商业银行应当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总额,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六、商业银行应加强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明确合作机构准入标准和程序、存续期管理、信息披露义务及退出机制。商业银行应将合作机构名单于业务开办10日前报告监管部门。本通知印发前已开展合作的机构名单应于2013年4月底前报告监管部门。
七、商业银行代销代理其他机构发行的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性资产的,必须由商业银行总行审核批准。
八、商业银行不得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性资产融资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担保或回购承诺。
九、商业银行要持续探索理财业务投资运作的模式和领域,促进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十、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上述各项要求开展相关业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立即停止相关业务,直至达到规定要求。
十一、各级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商业银行违反本通知相关规定的,应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十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的,参照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