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网传ofo滴滴谈判进入尾声滴滴方面有回应吗
7月30日上午消息,有知情人士向新浪科技称,滴滴和ofo的收购谈判已经进入尾声,很快就会出结果。滴滴方面对此表示不予置评,ofo联合创始人于信则对媒体回应称是不存在的事。
ofo方面也开始寻求其它势力驰援。
2017年7月,ofo在E轮融资中引入了阿里巴巴;2018年3月,ofo的E2-1轮融资由阿里巴巴领投,蚂蚁金服也参与跟投。
不过今年的共享单车格局发生巨变。今年4月,在滴滴有投资意向的情况下,美团宣布全资收购摩拜。阿里扶持的哈罗单车也完成多轮融资。不过滴滴的青桔单车却进展不顺,在深圳、成都等地遭遇监管问题,在越来越多的城市对新车投放设限的情况下,青桔单车的拓展无法短期内大规模进行。
今年4月,据媒体报道,“滴滴高层已经在推进收购ofo的谈判。”接近此笔交易的人士透露,“如果一切如滴滴所愿,收购消息将在六月前后官宣。”不过ofo发布回应称,该消息不属实。ofo方面同时强调,ofo将在众多投资方支持下,保持长期独立发展。
据香港媒体报道,ofo创始人戴威在今年5月召开的一次内部会议上拒绝了滴滴出行提出的潜在收购要约,号召公司员工“战斗至最后”。戴威在内部会议上还发起了一项名为“胜利”的计划,其目标是让ofo的利润达到1元人民币。该计划借用了丘吉尔的标志性手势“V”,意指获得胜利。
为了盈利计划,ofo还推出了车身商业化广告,ofo的App上也推出了广告,试图在骑行租金之外实现收入多元化。同时,ofo先后上线了看看新闻信息流、小游戏等有商业化潜力的功能。
近期,ofo还对海外业务进行了收缩,称将重点运营新加坡等规模大或增长迅速的市场,并先后在印度、以色列、中东、澳洲、德国、美国、西班牙等国家撤出或暂停部分业务。
⑵ 摩拜单车是如何融资的
2015年10月,A轮,数百万美元,愉悦资本投资
2016年8月,B轮,数千万美元,熊猫资本、愉悦资本、创专新工场投属资。
2016年8月,B+轮,数千万美元,祥峰投资、创新工场投资。
2016年9月,C轮,1亿美元 红杉资本、高瓴资本等投资。
2016年10月,C+轮 高瓴资本、华平投资、腾讯、红杉资本、启明创投、熊猫资本、贝塔斯曼、美团王兴等投资。
2017年1月,D轮,2.15 亿美元融资,腾讯、华平投资领投,新引入的战略和财务投资者包括携程、华住、TPG等,红杉、高瓴等现有股东跟投。
2017年2月,D轮,新引入新加坡投资公司淡马锡(Temasek) 的股权投资。自今年1月初至今,摩拜单车累计融资额超过3亿美元
据统计,今年以来摩拜单车累计融资超 10 亿美元,相当于ofo三倍以上,超行业其余玩家总和,折射出摩拜不仅坐稳行业领军地位,其在资本市场认可度也稳居行业第一
⑶ ofoE2-2轮融资已在路上了吗
近日,共享单车平台ofo小黄车宣布完成E2-1轮融资8.66亿美元,这给从去年年底就在传的ofo新一轮融资正式盖章定论。
这笔在冬季即将结束时到来的资金,对于ofo无疑是个好消息,更重要的是,这笔钱也许即将改变原本并不明确,甚至让人沮丧的共享单车战局。
此外,今年ofo仍然会把海外市场作为重点之一,这也意味着,ofo将会继续在海外市场加重布局。
⑷ 阿里巴巴何时加入ofo
阿里给OFO投资,也是出于自己的目的去考虑的吧。毕竟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对阿里来说回,出答于自己的商业计划和战略方面来考虑,也会给OFO进行动产融资。那为啥ofo会进行动产融资,而不是通过传统的出让股权融资?一方面是ofo真的缺钱,另一方面,是为了绕开它的股东--滴滴。至于为什么阿里给ofo融资,可能还是因为阿里在网约车市场方面不占据优势吧。——恩美路演
⑸ 近期ofo共享单车的运作模式算不算非法集资是否有侵权嫌疑
你好,算复不算非法集资制,主要是看是否具备了非法集资的特征,往往非法集资都具有以下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遇到非法集资首先不能慌乱,当事人可以立即报案,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⑹ ofo创始人戴威再次收限制令,这对还押金有用吗
“共享经济”是近几年最热的概念,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等产品层出不穷,但最先进入人们视野的应该是共享单车,ofo又被称为小黄车,在2014年由戴威和几个合伙人联合创建,但是可谓是风头无两,打出“解决人们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口号,随后在短短几年内,完成10轮融资共计150亿元。可是在ofo火爆后,多家共享单车平地而起,共同竞争这块肥肉。
ofo走向低谷的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有三点:一是负面新闻的传出,导致用户对ofo失去信心;二是烧钱式的运营,却收效甚微,三是没有资本支撑,被阿里系、腾讯系资本排挤。
一、私自挪用用户押金,导致爆发性的退押金潮
ofo传出拖欠上游供应商的货款多时,在2018年至少有9家公司因为合同纠纷将ofo告上法庭,公司及其创始人戴威更是收到了“限制消费令”。且在上半年的融资在下半年已经挥霍一空,公司还没有找到合适的融资,资金链断裂,还私自挪用用户的押金,造成民众恐慌,经过媒体的发酵,当时有近900万的用户向ofo发起退押金的请求。如此一笔大额的金钱让ofo迅速衰落。
因此,在各种道路都被堵死的情况下,我觉得ofo再次获得发展的机会几乎为0了。这是由于企业的核心-用户信任已经全部烟消云散,无论后面ofo出台什么样的发展政策,用户都不会再买账。事实上,现在用户也基本上没有想过ofo会东山再起,只想把自己的押金拿回来。总之,ofo的失败已成定局,我们要等待的,只有它还完所有用户押金的一天。
⑺ ofo创始人戴威的个人简介是怎么样的
戴威 ,ofo创始人兼,ofo党委书记,青年创业者,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
2009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本科,2013年毕业以后跟随团中央支教团在青海大通县东峡镇,做了一年的数学老师,同年创立支教团西部愿望教育促进会。2014年回到北大读硕士。2014年与4名合伙人创立ofo共享单车,提出了“以共享经济+智能硬件,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的理念,创立了国内首家以平台共享方式运营校园自行车业务的新型互联网科技公司。
2017年3月1日,戴威创立的单车平台ofo宣布完成D轮4.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1亿元)融资。此次融资由DST领投,滴滴、中信产业基金、经纬中国、Coatue、Atomico、新华联集团等多家国内外知名机构跟投。
2018年10月22日,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更换了法人代表,ofo创始人戴威不再担任该公司的法人代表,由陈正江接替。
(7)ofo融资图扩展阅读
ofo小黄车戴威被多次限制消费
2018年12月4日,法院对戴威作出了“限制消费令”。
2019年11月27日,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ofo运营主体)及戴威发布限制消费令。
近日,ofo小黄车关联公司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戴威收到限制消费令。该限制消费令由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下发,立案执行申请人为罗欢。在该限制消费令中,戴威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
⑻ ofo小黄车正式宣布完成多少融资
记者今日从ofo公司获悉,ofo小黄车宣布完成超过7亿美元新一轮融资。本轮融资由阿里巴巴内、弘毅投资和中信产容业基金联合领投,滴滴出行和DST持续跟投。易凯资本担任本轮融资独家财务顾问。
据悉,2017年底,ofo小黄车计划投放2000万辆车,服务全球200个城市,进入20个国家和地区。
ofo小黄车凭借其行业领军者地位及强劲的发展势头,赢得了战略及财务投资方的一致青睐,创下共享单车行业单笔最高融资,融资总额行业第一,成为全球估值最高的共享单车平台。新一轮巨额融资将加速ofo的产品智能化进程,使其成为行业智能化标杆。
⑼ 传滴滴反对ofo拿阿里融资,滴滴和ofo为什么关系紧张
市场永远是资本在导向的,商业世界里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近期滴滴的几个大动作可以看出其后续的大概走势,高管集体离开 ofo,没有任何征兆。甚至 ofo 内部也有传言称不愿滴滴过于介入管理层,也许已经谈崩也未可知。为什么滴滴和ofo关系紧张?
ofo 和摩拜背后的资本基本已经有共识了,希望共享单车尽快走向合并,这样才能快速实现盈利。两方无意义的厮杀已经成为资本烧钱的黑洞。但两家公司不同的“文化”导致了不同的阻力:对于 ofo 来说,和滴滴的“相爱相杀”主要还是在控制权的争夺上,戴威作为北大学生会的主席,可能身上就有一种过于自信的来源,因此他总是认为可以自由与各方周旋。
总结:商业模式的崩盘,是这场战役的主要诱因,等待 ofo 和摩拜及所有参与者背后的,可能还是漫长的黑夜。
⑽ 共享单车行业总融资额超过177亿元了吗
据报道,共享单车以迅猛之势崛起,随后开始野蛮生长,监测数据显示,截版至2016年底,共享单车用户规权模达1886.4万人,与2015年的245万人相比,呈7倍的爆发式增长。
但是伴随着共享单车的诞生,巨额押金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今年8月份,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保守估计,到目前为止,仅共享单车行业的存量押金规模近100亿元。
希望共享单车发展的同时,押金问题可以得到有效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