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信托存款属于储蓄存款吗
⑵ 信托存款一般给予多少利息,才能吸引大众存款
由于信托存款没有银行的定期存款吸引力大,所以一般要比银行的利息高,才有可能争取存款额,一般信托存款的利息应定为4%~6%比较合理,太高的话对于信托机构没有什么赚头太低的吸引不到别人的存款,望接纳!
⑶ 信托存款的存款须知
一、信托存款定期存单,存取款项一律通过 转帐结算。
二、存期定为自___年____月_日起至 _年___月___日止《包括起止日)。
三、存款年利率为 %c。如遇国家调整利率,相应进行调整, 分段计息。
四、存款未到期,甲方如因特殊情况急需用款,可凭存单向乙方申请办理抵押贷款或贴现业务。提前支取存款,均按实存期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存款到期未办转期,超期按活期计息。
五、甲方在存款时交乙方预留印鉴一份, 存款到期甲方持乙方开给的存单并加盖预留印鉴方能办理提款手续。
六、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 一份,副本_份,由有关__存查。
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协议,共同执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1)客户在信托机构开立信托存款帐户, 交存信托资金。委托人根据与信托机构签订的《信托存款协议书》,按规定时间将信托资金存 人信托机构,并决定是否凭印鉴支付,如凭印 鉴支付,需预留印鉴。信托机构向委托人开具 “信托存款单”,作为到期时委托人从信托机构 取回信托金的凭证。
(2)信托机构向委托人或受益人支付信托 收益。信托机构要依照协议商定的信托存款收 益率及支付办法,按时向受益人支付信托收 益,并按约定收取信托手续费。
(3)信托存款到期,客户提取信托金或续 存。客户到期提取信托金(如凭印鉴支取,应 凭原印鉴核对无误),交回存单,并结清信托 收益,信托行为即告终止。在信托存款到期时,如委托人需要续存,可办理续存手续。具体做法是将原“信托存款单”交回,由信托机构根据委托人重新确定的存期开出新的“信托 存款单”。 (4)信托存款未到期,客户提前支取。在 委托人的存款期间,如委托人急需用款,也可【信托存款】信托存款属于融资性资金信托范畴,它是指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将自己有权 自主支配的资金存人信托机构,由信托机构加 以管理和运用的存款。它是信托机构的主要资 金来源。
⑷ 信托存款与银行存款有什么区别
1、信托存款:信来托存款是信托机构源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为特定目的吸收进来代为管理的资金,是信托机构经营业务的重要资金来源。信托存款与一般银行存款相比,具有存期较长、数额较大、利率较高、用途有一定限制、不能随意提取本金等特点。根据不同的目的,信托存款有委托贷款保证金、委托投资保证金、单位信托存款、公益基金信托存款、劳保基金信托存款、个人特约信托存款等品种。
2、普通存款:存款指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条件下把资金或货币暂时转让或存储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或者是说把使用权暂时转让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或货币,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金融行为或活动,也是银行最重要的信贷资金来源。
⑸ 信托存款有什么风险 风险多大
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理财产品是不能保本和保息的,所以本金和收益并无绝对的保障回;信泽金理财顾答问提示投资者仔细阅读合同以及风险申明书,银行发行的信托类理财产品,大多数也是不保本不保息的,也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
⑹ 求教:银行信托存款和普通存款有什么区别
先区分一下两者的概念,在对比不同:
银行一般存款:存款指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条件下把资金或货币暂时转让或存储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或者是说把使用权暂时转让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或货币,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金融行为或活动,也是银行最重要的信贷资金来源。
银行信托存款:信托存款是信托机构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为特定目的吸收进来代为管理的资金,是信托机构经营业务的重要资金来源。信托存款与一般银行存款相比,具有存期较长、数额较大、利率较高、用途有一定限制、不能随意提取本金等特点。根据不同的目的,信托存款有委托贷款保证金、委托投资保证金、单位信托存款、公益基金信托存款、劳保基金信托存款、个人特约信托存款等品种。
两者的区别:信托存款是信托机构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为特定目的吸收进来代为管理的资金,是信托机构经营业务的重要资金来源。信托存款与一般银行存款相比,具有存期较长、数额较大、利率较高、用途有一定限制、不能随意提取本金等特点。根据不同的目的,信托存款有委托贷款保证金、委托投资保证金、单位信托存款、公益基金信托存款、劳保基金信托存款、个人特约信托存款等品种。 信托存款一般分为两大类:普通信托存款和特约信托存款。
其利率由两部分组成:
(1)约定的保本保值利率。这部分利率与银行存款的固定利率相同,由金融信托部门照章支付;
(2)分红。这是金融信托部门根据各单位信托资金实际运用情况,于会计年度决算后支付。
⑺ 信托公司能办理存款业务吗
不可以。
1、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在中国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公司法》和根据《信托投资公容司管理办法》规定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信托公司以信任委托为基础、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多边信用行为。信托业务主要包括委托和代理两个方面的内容。前者是指财产的所有者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将其财产委托给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经营;后者是指一方授权另一方,代为办理的一定经济事项。
2、信托公司业务:
信托业务类包括:信托存款、信托贷款、信托投资、财产信托等。
委托业务类包括:委托存款、委托贷款、委托投资。
代理业务类包括:代理发行债券和股票、代理收付款项、代理催收欠款、代理监督、信用签证、代理会计事务、代理保险、代保管、代理买卖有价证券等。
租赁业务类包括:直接租赁、转租赁、代理租赁、回租租赁等。
咨询业务类包括:资信调查、商情调查、投资咨询、介绍客户、金融业务咨询等。
信托公司的业务中并不包括基本的存款业务,基本的存贷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
⑻ 信托存款的与一般存款的区别
信托存款与一般银行存款相比,具有存期较长、数额较大、利率较高、用途有一定限制、不能随意提取本金等特点。
一、信托存款:信托存款是信托机构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为特定目的吸收进来代为管理的资金,是信托机构经营业务的重要资金来源。信托存款与一般银行存款相比,具有存期较长、数额较大、利率较高、用途有一定限制、不能随意提取本金等特点。根据不同的目的,信托存款有委托贷款保证金、委托投资保证金、单位信托存款、公益基金信托存款、劳保基金信托存款、个人特约信托存款等品种。
二、一般银行存款:存款指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条件下把资金或货币暂时转让或存储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或者是说把使用权暂时转让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或货币,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金融行为或活动,也是银行最重要的信贷资金来源。
三、两者区别:信托存款是信托机构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为特定目的吸收进来代为管理的资金,是信托机构经营业务的重要资金来源。信托存款与一般银行存款相比,具有存期较长、数额较大、利率较高、用途有一定限制、不能随意提取本金等特点。根据不同的目的,信托存款有委托贷款保证金、委托投资保证金、单位信托存款、公益基金信托存款、劳保基金信托存款、个人特约信托存款等品种。 信托存款一般分为两大类:普通信托存款和特约信托存款。其利率由两部分组成: (1)约定的保本保值利率。这部分利率与银行存款的固定利率相同,由金融信托部门照章支付; (2)分红。这是金融信托部门根据各单位信托资金实际运用情况,于会计年度决算后支付。
1、存款主体不同。根据1986年4月26日起实行的《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可以进行信托存款的部门只能是财政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劳动保险机构、科研单位及各种学会和基金会;而进行一般存款时,则无此种限制,即企业、机关、团体和个人都可以。
2、资金来源不同。信托存款的资金来源既不是社会生产和流通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也不是国家预算内资金,而是存在于生产流通环节之外,可由其自主支配的一部分社会闲置或机动资金。具体而言是财政部门委托投资或贷款的信托资金;企业主管部门委托投资或贷款的信托资金;劳动保险机构的劳保基金;科研单位的科研基金;各种学会、基金会的基金。其共同点是游离于生产和流通环节之外及非经营性,而一般存款资金来源则比它要宽泛得多。
3、经营机构业务范围不同。信托存款既可以在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办理,也可以在金融信托投资机构办理;而一般存款只能在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办理。
4、存款期限不同。信托存款为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定期存款,而一般存款的存款期限则灵活多样,不受限制。
5、规模和影响不同。由于信托存款的资金来源有严格的限制,它的范围远小于一般存款的范围。因此,二者的规模也是前者小后者大,对于国民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影响亦然。
6、办理程序不同。信托存款办理具体程序为:存款人提出要求,经金融信托机构审查资金来源属规定范围后,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订《信托存款协议书》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存款人将款项划入已开立的信托存款帐户并取得金融信托机构出具的定期信托存款证书,同时开始计息。存款到期,由存款人提交信托存款证书,取回本息。一般存款的办理由存款人持款交给银行,取得存单(折)即可。信托存款到期,如要续存,应重新办理存款手续;而一般存款并不都要重新办理存款手续。
⑼ 信托存款与委托存款存在哪些相同点
信托存款与委托存款根本区别,主要是信托是指定办理,而委托是托付给银行
⑽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发展历程
国有独资时代的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984-1999)
这一历史阶段中,公司作为北京市人民政府独资的金融机构,主要围绕北京市改革开放、扩大对外经济交往、服从服务于北京市经济建设,通过开展国际金融业务、投融资业务、担保业务、证券业务,在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投资、贷款、担保项目等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在开办中外合资企业、拓展海内外业务、融通建设资金、促进北京市扩大开放等方面,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金融服务,积累了丰富的金融服务经验,并赢得了良好信誉。这期间公司开展的主要业务体现了公司以政府信誉为背景、承办政府指定项目、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早期业务特点,是九十年代信托行业的一个重要历史阶段和缩影。 增资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00-2001)
2000年,北京信托经历了一场深刻的变革。根据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北京信托于跨世纪之初,在全国信托行业规范整顿中,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的支持下,率先进行增资改制并取得成功,引入了国内航天科技、石油化工、钢铁冶炼、高新技术等领域的若干具有雄厚实力的企业资本,成为由多家知名企业参股、跨地区、多种经济成分组成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公司更名为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增资改制,使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向更具活力和效率的方向转化,开拓受托理财的信托业务、参与市场竞争、服务首都经济建设的能力得到增强,为公司发展上一个新的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新型信托业务不断展开(2002至今)
2002年3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北京信托重新登记,公司获得了新型信托市场的准入资格。在《信托法》的规范指引下,公司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原有信托业务的清理,及时调整经营策略,迅速开展了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为职能,以资产管理为特征的新型信托业务。2002年9月,北京信托面向社会成功推出首个新型信托产品-北京朝阳商务中心区CBD 信托计划,其标志着以新型信托业务为核心的业务创新工作在北京信托全面展开。在随后的几年内,公司信托核心业务不断创新并加速拓展,截至2008年末,公司受托管理的信托财产余额为621亿元,是新型信托业务起步初期受托管理信托财产余额的30倍。自2002年开展新型信托业务以来,公司管理信托财产规模累计达2000亿元,累计开发信托项目829个,到期的569个信托项目全部安全结束,累计分配信托收益63亿元。与此相适应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过2007年公司新的战略重组,使得公司股权结构不断优化,以合规和风险控制为核心的内控体系不断健全。北京信托已经成为一家资产质量高、流动性良好、抗风险能力强,以追求并实现投资人、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拥有众多高端优质客户资源的金融机构。
公司事件
唯一一家北京市属的信托公司——北京信托亮相于金博会。在展台前记者看到了“北京CBD土地开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北京信托财富管理总部经理江方介绍,这是公司在2002年率先发行的全国第二个、全北京第一个信托产品,由于当时的收益率相对存款较高,募集资金达6亿元,信托资金直接用于CBD核心区的开发建设,开创了以信托方式引入社会资金参与经济建设的先河。
2008年末上海证券报公布的信托公司理财能力年终大排名,在六个单项排名中,北京信托在信托产品规模、风险控制、专业能力、信息透明度四项排列行业前十名之内,理财能力综合排名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