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信托不是需要将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吗
是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❷ 我想问一下,在信托中,委托人的财产权是给了受托人吗
通常是“给”了受托人,这就是信托的重要要件“财产真实转移”,也是实现“破产隔离”的必要条件。
但是,这一财产在由委托人转移给受托人之后,既与委托人自己的其他财产隔离开了,又与受托人自己的其他财产隔离开了,具有非常强的独立性。因此任何人都不得随意主张权利并加以干涉。
❸ 信托关系和委托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信托关系和委托关系的区别:
1、成立的条件不同: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委托人没有合法所有的、用于设立信托的财产,信托关系就无从确立。委托代理关系则不一定以存在财产为前提,没有确定的财产,委托代 理关系也可以成立;
2、财产的性质不同:信托关系中, 信托财产是独立的, 与委托人、 受托人或者受益人的自有财产相区别, 委托人、受托人或者收益人的债权人均不得对信托财产主张权利。但委托代理关系中,即使委托代理的事项是让代理人进行财产管理或者处分,该财产仍属于委托人的自有财产, 委托人的债权人仍可以对该财产主张权利。
3、采取行动的名义不同:信托的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采取行动,代理人只能以委托人的名义采取行动;
4、委托人的权限不同:信托的委托人、受益人通常只能要求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实施信托,受托人依据信托 文件管理、处分信托财产,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委托人通常不得干预。委托代理关系中, 委托人可以随时向代理人发出指示,甚至改变主意,代理人应当服从。
(3)信托是委托人的资产吗扩展阅读
信托关系的构成要素为:信托行为、信托目的、信托主体(信托当事人)、信托客体、信托报酬、信托结束。
1、信托行为是指以信托为目的的法律行为。或者说是合法地设定信托的行为。
2、信托目的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
3、信托主体(信托当事人)是指完成信托行为的行为主体,即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
1)委托人:是为了一定的目的将其财产以信托的方式,委托给受托人经营的人。委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受托人:是接受信托财产,按约定的信托合同,对信托财产进行经营的人。受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
3)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4、信托客体是指信托关系的标的物,即信托财产。
5、信托报酬是指受托人承办信托业务所取得的报酬,通常是按信托财产或信托收益的一定比率计算的。
6、信托结束是指信托行为的终止。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信托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委托关系
❹ 信托制度中的委托人与受益人有什么区别吗
委托人:委托人是信托财产的原始所有者。在信托关系中,委托人所拥有的权利,最主要的是信托财产的授予权,即委托人可以向受托人授权,要求受托人遵从一定的目的,对信托财产进行经营、管理、使用和处理,为受益人享受信托利益尽最大的努力。同时,还保留一系列权利,主要有:
(一)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的权利;
(二)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的权利;
(三)要求变更信托财产管理办法、对信托财产的强制执行提出异议的权利;
(四)准许受托人辞任及选任新受托人的权利;
(五)当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有申请人民法院撤消该处分行为,并要求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的权利;
(六)当委托人是信托利益的唯一受益人时,有解除信托的权利;
(七)有变更受益人或处分信托受益权的权利;
委托人的义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委托人地位的确立和委托人权利的获得,其先决条件就是将其合法所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经营、管理、使用和处理,并签定相应的契约或合同。
受托人是对信托财产按照信托行为的规定进行经营、管理、使用和处理的人。受托人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具有对信托财产进行独立的经营、管理、使用和处理的权利;
(二)具有按信托文件约定取得报酬的权利;
(三)具有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要求以信托财产承担的权利,但因受托人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
(四)经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意,有请求辞任的权利;
(五)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具有委托他人代为处理信托事务的权利;
(六)信托终止后,受托人有留置信托财产或者对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提出请求给付报酬、从信托财产中获得补偿的权利。
受托人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的义务;
(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信托财产的义务;
(三)将自身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分别管理、分别记帐的义务。
(四)有保存处理信托事务完整记录并每年定期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的义务;
(五)对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六)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
受益人:
受益人是在信托关系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承享委托人所享有的各种权利;
(二)有依法转让和继承信托受益权的权利;
(三)有将信托受益权用于清偿到期不能偿还的债务的权利;
(四)信托终止时,信托文件未规定信托财产归属的,受益人有最先取得信托财产的权利;
(五)当信托结束时,有承认最终决算的权利,只有当受益人承认信托业务的最后决算后,受托人的责任才算完成。
就受益人的义务而言,一般认为,当受托人在处理信托业务的过程中,由于不是因为自己的过失而蒙受损失时,受益人就有义务接受受托人提出的费用要求或补偿损失的要求,在信托收益中予以扣除。但是,如果受益人放弃收益权利,就可以不履行这个义务。
❺ 资产转入家族信托后,还是委托人的资产吗
肯定不是了。资产转入家族信托以后,就属于家族信托了。委托人就不享有资产的所有权了。但是享有家族信托的收益权啊
❻ 谁能给我通俗的讲一下什么是信托。标准的解释里信托分为委托人,收托人,受益人,受益人和委托人不是一个
这么说吧,你有100W资产,但你不会打理,越理越少,而你又非常信任我,所以你把资产专委托给我属,让我打理,(这个资产的所有权在你,而管理权在我),规定个期限,一般按年算,你再指定一个受益人,就是这个资产到时候不论盈亏,都给受益人,受益人可以是自己,也可以是亲人,还能是陌生人。而我也能从中获得酬劳,这个具体数值看约定签的合同。
❼ 委托人可以把信托财产委托给自己,从而既是委托人又是受托人吗
前躯直而腰部非常结实。雄性外貌显得雄壮,而没有不必要的攻 击性;雌性的外貌或构造显得娇柔但气质上不显得软弱。雌性的后背也许比雄性略长一些。他们的外观都显得具有极大的耐力,但不显粗糙。由于胸很深,所以腿部 要有足够的长度,一条腿很短的狗是非常不受欢迎的。后臀显得非常发达,后膝关节适度倾斜,而且后膝关节存在任何问题或牛肢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罚。整体外观还包括了动作和整体结构,应该显得平衡和谐,体质非常好。
❽ 信托的委托人把自己的钱委托给受托人后,这些钱的所有权属于谁
说起信托,很多南粉们会比较陌生。其实,它和银行、证券、保险常常被喻为金融领域的四大支柱。作为理财界的“高富帅”产品,信托总是带着一股神秘色彩。那到底什么是信托呢?个人投资者是如何参与其中的?
传说在遥远的古埃及,一家之主去世前会将财产交给可靠的人代为管理,并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财产继承人,这种“遗嘱托孤”的行为被称为“原始信托”。
再说说我们常常看的《三国演义》,其中讲述了刘备白帝城托孤的故事。这种只凭彼此的一个约定,就可以把一个国家交给你的契约精神,其实就是一种简易的信托。
因此,我们也不难看出信托的核心——那就是“信任”。
信托的两大功能01
财产管理功能
详细来说,信托就是委托人基于信任,将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让其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对财产进行管理或处置的行为。
听起来有点绕口难懂,但一句话总结:“信托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这也是信托的基本功能——财产管理功能。
而且,这里要注意的是委托财产既可以是我们熟知的股票、债券、土地、房屋等有形资产,也可以是知识产权这样的无形资产。
于是,按照委托财产性质的不同,信托业务可以分为金钱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等等。
02
资金融通功能
后来随着信托制度的成熟,信托也从单纯的财产代管演变成集财产管理、资金融通和社会公益等功能为一体的金融制度安排。
例如,我们常说的信托投资就指的是信托的资金融通功能,即资金信托。在我国,信托公司依据《信托法》并在银监会的监督下开发信托业务和产品,利用其专业知识投资金融市场、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最终为投资者带来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