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项目融资所需资料
房地产项目融资所需资料清单
一、项目沿革及现状说明(即项目来龙去脉及目前状况说明);
二、项目已经取得的权属证明、相关批准文件及许可证照(包括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等);
三、项目公司、母公司、关联公司的所有制形式、股权结构及其他重要介绍;
四、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规划设计方案、项目工程总平面图及效果图等;
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定位报告、项目营销策划书(有则提供);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成本费用估算;
七、项目建设周期和项目开发进度计划;
八、项目开发需要的资金总额,资金缺口及需要解决的资金量;
九、本次融资计划、资金使用用途等;
十、本次融资若采用资金借贷合作方式,拟借款期限?可承担最高借款年利率?可用于融资的担
保机构、抵押物或质押物及其价值?
十一、本次融资若采用股权合作方式,投资方最高可占股权比例?投资方可否参与开发?投资退出方式?(包括合伙开发等其他方式)
十二、希望投资商参与管理的方式及程度设想;
十三、项目前期发生的主要费用及用途明细表(到目前为止运作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十四、项目土地款支付情况说明(需提供支付证明);
十五、项目公司前期的资金来源明细及说明;
十六、项目公司及母公司的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十七、项目有无抵押、担保或质押情况说明(包括有无优先权及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情况);
十八、项目公司及母公司最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十九、项目公司主要往来银行及最近五个月银行对帐单;
二十、外汇登记证及《贷款卡》复印件、贷款卡打印信息、贷款合同(上述资料有则提供);
二十一、项目已签订的重大合同,项目已确定的相关合作单位(如设计、施工、监理等);
二十二、拆迁补偿方案、补偿合同、拆迁许可证、拆迁工作进程及问题(有则提供);
二十三、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十四、公司章程、公司主要内部管理制度(主要是财务及决策控制制度),公司组织架构及部门职能说明;
二十五、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及其他重要高管的身份证明及个人简介;
二十六、项目公司及母公司的历史开发业绩说明及目前正在运作的房地产项目介绍;
二十七、项目已享受及将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有则提供);
二十八、在当地与本项目其有可比性的相关项目简介及市场资料;
二十九、能够展现和说明项目特点、优势的有关文件及资料;
三十、 项目融资所需的其他资料。
Ⅱ 什么是融资用地
一、土地融资,是金融行业中的经营模式之一,其实质是将土地作为信用抵押,以获取资金维持经营的一种模式,其已经成为国际通用的金融模式。
二、融资用地不等于卖地。
土地融资起源于1998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行条例》赋予了我国地方政府出让土地的权力,使地方政府可将土地出让以获得土地出让金、土地税费等收入,并将其作为地方财源的政策支持。
在地方财政收入远远满足不了城市化快速发展需求、土地管理新政策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土地融资则顺运而生。
(2)土地融资合同扩展阅读
内部融资方式包括:
(1)企业自有资金:包括企业设立时各出资方投入的资金,经营一段时间后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主要由接受捐赠、资本汇率折算差额、股本溢价等形成)等资本由企业自有支配、长期持有。
自有资金是企业经营的基础和保证,国家对房地产企业的自有资本比例有严格要求。开发商一般不太愿意动用过多的企业的自有资金,只有当项目的赢利性可观、确定性较大时,才有可能适度投入企业的自有资金。
(2)预收账款:是指开发商按照合同规定预先收取购房者的定金,以及委托开发单位开发建设项目,按双方合同规定预收委托单位的开发建设资金。对开发商而言,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提前筹集到必需的开发资金。其中预购房款主要指购房者的个人按揭贷款,是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的重要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房地产融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投融资规划
Ⅲ 哪些土地可用于抵押融资
——聚土回答
以农村土地为例:
具体来说,按照同权同价原则,参照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的规定,《办法》允许具备处分权的两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
一是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是尚未入市但具备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对具备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进行了范围和前提界定。其中,一类是尚未入市但已经依法进行不动产登记并持有权属证书,符合规划、环保等要求,具备开发利用的基本条件,所有权主体履行集体土地资产决策程序同意抵押,试点县(市、区)政府同意抵押权实现时土地可以入市的情形;另一类是尚未入市但改革前依法使用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进行不动产登记并持有权属证书,按相关规定办理入市手续,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情形。
《办法》同时规定下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抵押: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司法机关依法查封的;被依法纳入拆迁征地范围的;擅自改变用途的;其他不得办理抵押的情形。
以国有土地为例
下列国有土地可以抵押融资: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三)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下列国有土地不得抵押融资: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二)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国有土地;
(三)被依法查封的国有土地;
(四)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Ⅳ 土地租赁协议是融资租赁协议么
不是,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土地租赁一般应该算是经营性租赁
Ⅳ 土地可以融资租赁吗
可以。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版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权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
融资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e)是指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交易,涉及出租方、承租方、供货人三方当事人,包括租赁合同、供货合同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要求和选择,与供货人订立供货合同支付货款,与承租方订立租赁合同,将购买的设备租给承租方使用,租期大部分相当于设备寿命期。租赁期间内,承租方按合同规定分期向出租方交付租金。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在租期内享有设备的使用权。租赁期满,设备可由承租方留购,续租或退回出租方。
判断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一)在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
(二)租赁期为资产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或以上);
(三)租赁期内租赁最低付款额大于或基本等于租赁开始日资产的公允价值。
Ⅵ 入股合作协议书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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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所有制: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所有制:________
(如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
联营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决定联合出资建立________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联营宗旨、项目和范围
联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
联营生产(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联营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核算方式:独立核算。
第三条 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或厂,下同)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甲方投资额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机械设备: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专用工具: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原材料:________元;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应注明技术检验标准,可否再行转让)
乙方投资额:(略……)
投资缴付日期:
(投资中包括固定资产、物资和专利权、商标权等的,须按期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土地使用权参加联营的,须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证书。按期将该项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为出资份额转入公司名下。)
第四条 联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略)
第五条 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所得,在依法纳税和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其余为红利,按股分配: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所在地不同的联营成员,按商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后,向自己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纳所得税。)
公司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公司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按出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
第六条 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
1.决定生产项目、经营方针、长远发展规划;
2.审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决定公司级干部的任免、奖惩、职工待遇和临时人员的聘用、解雇;
4.审定技术改造措施,决定处理重大事故的方案;
5.听取经理的工作汇报;
6.决定联营合同的变更或中止;
7.决定经理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8.确定董事的报酬,有权吸收和撤换董事。
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年,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但应经董事会认可。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_______ 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 劳动管理、职工的人数、工资、培训及福利____________________(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额时,每逾期____(时间),违约方应向公司缴付出资额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成员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出资额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中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3.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4.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条 本协议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开设银行帐户和其他筹建事宜。
第十一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 行 帐 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 行 帐 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删选!
Ⅶ 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可能带来什么问题
土地经营权抵押确实是擦边的,不符合法律现在的规定,担保法和最高法解释说得很明白,承包经营权不允许抵押。
但是改革就是逐渐允许做一些以前禁止做的事。在改革开放之前,自由买卖货物算投机倒把,雇佣工人算剥削,搞私营经济是大罪,都是犯法的事。但随着改革推进,这些事情慢慢都可以做了,效果也不错。改革就是根据实际需求,逐步改变政策、发布文件、修订法律、完善制度的过程。
如果论法律效力,中央一号文件应该服从法律。但是从改革进程来看,中央一号文件标志着未来的发展方向,将来各种政策和法律可能都会根据政策方向来调整,所以大家更关心新的中央文件的精神。
土地经营权抵押可能遇到的问题很多,主要是交易成本过高,导致这个交易很难执行下去。
首先是农户自己的契约精神的问题。所有和农户做过交易的人都异口同声的说,和农户签署长期合同是不算数的。打个比方,粮食企业和农户约定了年底1块钱一斤收粮食,定金也付了合同也签了,但是如果年底市场价格涨到1.05元一斤,农户很可能自己就高价把粮食卖掉了,粮食企业根本不可能以1块钱一斤收货。但是反过来,如果年底市场价格跌到0.95元一斤,粮食企业必须要以1块钱一斤收购,否则农民跟你没完,各种申诉上访都来了。土地经营权质押会不会也出现这种情况?主合同、经营权抵押合同签署了,到执行的时候农民能不能认不认账?这是一个难点。
第二个难点是分散的执行成本。做过信贷的人应该知道,抵押物处置算是信贷业务的重点难点。城市楼房一栋价值几十上百万,支付一些处置成本可能还能接受。农村土地一亩不值几个钱,千里迢迢去处置那么点土地,费时费力费钱,恐怕收回来的钱还没有处置成本高。所以即便能够抵押,到时候能不能处置、值不值得处置也是问题。
最后则是农户确实偏穷,抗风险能力比较差。土地是一些农民的基础生活保障,如果处置比例过大,农户就没有生计了。这和城市的情形不一样,即使执行掉城市居民的一栋房屋,他可能还有工作、还有低保,总能够活下去。但是农民没了土地就没有收入,这样的抵押很难执行下去。
Ⅷ 有偿划拨用地影响融资吗
根据我国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令《划拨用地目录》规定,我国现行的划拨用地的主要项目是: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及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和特殊项目(如监狱等)用地。
当划拨用地的条件改变,划拨用地的理由消失后,用地单位必须向政府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改无偿划拨为有偿供地)。
你说已经是有偿划拨用地了,那更不影响融资了。
行政划拨土地是可以出租的,相关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十四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2、《国务院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发[1992]61号文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凡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政府不收取地价补偿费,不得自行转让、出租和抵押;需要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出租、抵押和连同建筑物资产一起进行交易者,应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出让和过户手续,补交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建设部关于贯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若干意见的通知(1994年8月13日建房字第493号文发布)四、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按国务院国发〔1992〕61号文件的规定,经当地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房地产法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管理规定了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一种是需办理出让手续,变划拨土地使用权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由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另一种是不改变原有划拨土地的性质,对转让方征收土地收益。各地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对于准许转让并认为应办理出让的,按房地产法第二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出让手续;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按房地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并按照财政部(92)财综字第172号文件规定,由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在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时收取土地收益金上缴国家,或按规定作其他处理。
4、《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九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后,以转让、出租、抵押等形式交易的,应当向县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准予交易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有偿使用费用;经批准保留划拨土地使用权性质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缴纳土地收益。
5、《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5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Ⅸ 我想融资,可是投资公司因为我的公司是建设在我租赁五十年的土地上面,可是在租赁合同上已经有约定,此土
需要看你的土地类型是出让土地还是划拨土地,出让土地可以做抵押,划拨土地还需缴纳数额不菲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所以信贷公司一般不接受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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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中国土地储备融资模式有哪些
比较常用的土地储备融资模式:1、财政拨款;2、银行贷款;3、土地储备收益;创新型的土地储备融资模式:1、土地信托;2、土地基金;3、土地置换;4、土地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