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安信信托回复上交所问询:25个项目不存在无法兑付风险
近日,因上交所问询函而备受关注的安信信托发布了长达15页、万余字的回复函,针对上交所在公司业绩下滑、项目风险等方面的问询作出回应。
对于信托投资者而言,最为关心的自然是兑付问题。近期受大环境影响,财富管理行业兑付问题显现,安信信托亦屡受关注。安信信托在回复中表示,目前未如期兑付的共有25个项目,主要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且主动管理项目100%有抵质押担保,不存在最终无法兑付的终极风险,将根据合同约定完成100%足额兑付以及相应的利息补偿。
揭开“神秘”的信托模式
信托行业的私募属性和丰富的业务模式,使其真实财务情况往往不为公众所知。因此,安信信托此次公开未兑付项目的情况,在业内极为罕见。有行业观察人士表示:“安信信托作为上市信托公司,接受双重监管,它公布的信息具备相对更高的真实性,也可以借此一观全行业面临的问题。”
上述人士同时表示,从安信信托公布的延期兑付数据可见,超过58%的未兑付金额均为2019年上半年这意味着该公司项目出现的兑付与市场环境呈现强相关:“考虑到安信信托52%的项目交易对手为中小企业,可见其面临的兑付问题主要是短期流动性导致。”
主动管理项目无“终极风险”
从安信信托公布的总体未兑付数据来看,项目总数为25个,总金额为117亿元。这个数字的确颇能吸引眼球,亦令不少投资者感到忧心。
但进一步分析后的结果则显示,安信信托面临的兑付规模虽然较大,但其严重程度或被高估。
从投资者身份来看,安信信托的25个未如期兑付项目,客户基本均为专业投资者,而非个人投资者。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安信信托有数个未兑付项目涉及个人投资者,但进一步调查显示,这些项目或为合同条款内的正常展期,或已经完成兑付。
而在25个未如期兑付项目中,安信信托亦强调,公司设立信托计划产品时,均会要求债务人提供较强的担保措施,以保证在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仍有可能执行到相应财产。因此,所有主动管理类项目都有100%的质抵押担保,亦即说明,其项目底层资产相对稳定,具有通过底层资产变现完成兑付的可能性。如安信信托所表示的,上述项目“无终极风险”。
而在主动管理项目之外,非主动管理的通道业务通常约定由委托人承担信托投资风险,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并不需要承担相应风险。
行业观察人士表示:“从抵质押比例达到100%来看,项目背后对应有真实财产,这意味着本息能够实现兑付。但真实财产的变现兑付并不是实时的,处置资产需要时间。”
安信信托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本公司作为管理人,将严格履行相关诚实、勤勉、尽职义务,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尽可能保障信托产品的正常兑付,包括采取协商展期、实现担保措施、诉讼等适当、有效措施,积极减少违约及延期兑付的情况,保障受益人的财产安全。”
B. 独家 | 回购承诺未兑现安信信托回应称将核查是否有个人行为
作为一家上市信托公司,安信信托或许正在经历一场“后资管新规”时代的流动性挑战。
4月底,安信信托公布了2018年年报,数字不太好看,5月1日又追加了一份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由于工作疏忽导致2018年度营业收入算错了。
“罗生门”各有说法
据上述信托公司透露,他们此前认购了安信信托的单一信托计划,共涉及两个产品,安信信托签订了远期受让协议,承诺到期回购信托收益权。
其中,产品A金额9.8亿元,2016年7月12日成立,2019年7月12日到期,回购日为2019年1月12日;产品B金额5亿元,2017年11月20日成立,到期日为2018年8月17日,到期日回购。
但直到现在,两个产品均没有如期回购。
“之前我们也一直在和他们谈,希望他们能够履行承诺,但安信信托方面一直要我们给他们展期,再给一些时间,他们也在安排还款,但目前没有实质性进展。”上述信托公司内部人士说,“去年12月份安信信托付了一波利息,今年就没消息了,客观来说,我们也理解,他们是有还款意愿的。”
对于远期受让协议这一说法,安信信托方面表示,其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开展经营,禁止在业务开展中违规签订远期受让协议等不合规的做法。目前未发现任何存在违规远期受让协议的产品合同。接下来,还将继续核查是否存在公司相关经办人员未经公司决策审批流程,签署不合规协议的个人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据了解,去年10月底,安信信托原董事、总裁杨晓波因个人原因离职,目前,新的领导班子中,邵明安任董事长,去年曾代为履行过一段时间总裁职责,王荣武为新任总裁。
历史 遗留问题
所谓远期受让协议,也就是回购承诺,是“抽屉协议”的一种。早年,金融业内将其称之为“暗保”,之前在同业业务不太规范的时候,相互担保和出具“抽屉协议”的做法时有发生。
作为一种增信措施,回购承诺在某种程度上也构成了承诺方的或有债务,这种刚性兑付的做法一方面增加金融机构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监管摸清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
2017年,原银监会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对银行同业业务的治理重点就包括“通过违规提供同业增信”。
而资管新规第十三条也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或者股权类资产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担保、回购等代为承担风险的承诺”。该条款直接将包括银行在内的所有金融机构的兜底性条款,包括暗兜、抽屉协议、担保改回购等常见套路都纳入被禁止之列。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资管新规之前,“暗保”虽然并不完全合规,但属于擦边球做法,行业内过去有一些公司这么做。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雷继平此前在一篇文章中写到:“回购条款本质上是一种逆向的、独立的交易行为,属于合同债权的范畴。”
“资管新规之前,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考察当事人意思表示和内容的合法性基础上,一般会认可回购条款的合法有效性。资管新规之后,倘若金融机构为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或者股权类资产提供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回购,则触犯了禁止刚性兑付的红线,面临监管制裁的风险极大。”雷继平说。
而按照上述透露信息的信托公司给出的说法,那份签署的回购协议发生在2016年,从时间点上来说,是在资管新规出台之前。
安信信托对第一 财经 回应称,无论在资管新规出台前还是出台后,安信信托始终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开展经营。
“渡劫”成功与否看今年
尽管同业并未质疑安信信托的还款意愿,但还款能力也在考验安信信托。
根据安信信托披露的更正后的2018年年报,其营业收入同比下滑96.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8.33亿元,同比下滑149.96%。
对于信托行业而言,资管新规“去通道、控分级、降杠杆、除嵌套”等一系列监管规定的落地在短期内意味着转型升级的阵痛,行业的规模及效益均受到了影响。
根据信托公司发布的年报,2018年,有40多家净利润呈现负增长,其中净利润下滑20%以上的信托公司达到22家,且几乎清一色为中小型信托公司。
“的确,资管新规实施以后,信托公司就要拆除资金池,对以前的多层嵌套、通道化业务进行规范,如果募资端跟不上,很容易造成流动性紧张,这对小信托公司影响更大,因为小信托公司募资能力比较差,财富团队不健全。”上述透露信息的信托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事实上,在过去,信托公司通过资金池长短错配获利:一般来说,长期资金因为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较高,所以成本也较高,而短期资金成本较低,所以,信托公司用成本低的短期资金匹配长期项目,还能获得中间的差价。
在信托行业的繁荣时期,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入,长短错配也能得以顺利运转。但随着近年来市场信用风险扩大,信托行业风控趋严,加之来自银行理财等投放资金大幅减少,使得资金来源收紧,再叠加拆除资金池因素,一方面,资金方要兑付退出,另一方面,借款人还未到期或者借款人无力偿还,这中间的断档正是部分信托公司流动性紧张的原因。
安信信托年报显示,去年,由于行业及监管政策的影响,展业缓慢;同时部分交易对手存在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信托报酬的情况,安信信托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同比下滑70.46%。
另外,由于处置金融资产损失比上年度增加,导致投资收益同比下滑110.87%至-8527.50万元,根据会计准则,安信信托还计提了21.56亿元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印记传媒(002143.SZ)的减值。
在现金流上,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25.34亿元。另外,由于经营需要,存放同业款项也由上期期末的29.86亿元锐减至6.16亿元,同时还拆入资金24.50亿元。
对于2019年的经营预期,安信信托表示,2018年进行的基础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公司根据资管新规要求,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风险排查,从而进一步优化了业务基础,良好的业务基础与底层资产结构将帮助公司一定程度上缓解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