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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尚德融资

发布时间:2021-05-29 00:45:27

Ⅰ 施正荣的职业生涯

施正荣 ——在2005年12月14日之前,这是一个陌生的名字。除了太阳能电力行业的专业人士,很少有人知道,然而,正是这个瞧准发展江苏省无锡市的“洋博士”,悄悄地将中国光伏产业与世界水平的差距缩短了15年。
这位从澳大利亚归国的太阳能博士、创业4年便问鼎纽交所。他——从一位频受外界质疑的创业者,变成了华尔街和媒体热烈追捧的“有钱人”。
2006年1月13日5时左右,中国新的首富诞生。
纽约交易所当日收盘时,中国第一家在美国主板上市的民营企业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控股有限公司的每股达到34.02美元。
其董事长兼CEO施正荣持有6800万股,也就是说,其最新身价达到了23.13亿美元,合计人民币约186亿元——远超福布斯2005年中国首富荣智健的16.4亿美元与胡润百富榜首富黄光裕的140亿元人民币。 施正荣师从“世界太阳能之父”马丁·格林教授,个人持有10多项太阳能电池技术的发明专利,是世界上首个攻克如何将硅薄膜生长在玻璃上的人。
2000年,带着技术和在澳洲两年的薪水40万美元,施正荣回国创办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在取得无锡市政府的支持后,2002年9月,第一条生产线投产运行,尽管产品性能优异,产品仍然卖不出去,坚持数月后,跟随他的几位骨干相继离开。
这是施正荣在创业途中摔的第一个跟头,他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从科技人向管理人转变,市场观念最为重要,要能放下知识分子身段,善于整合资源,科学家往往推崇技术第一,而企业家需要考虑的更多,要将好技术转化为好产品,再依靠好的人才,运用好的销售模式去赚钱。
2004年,尚德产值翻了十倍,利润接近2000万美元。2005年,在无锡市委书记的帮助下成功完成企业私有化,原先占尚德股份75%的国有股获益十几倍后,相继退出。同年底,VC和PE齐助阵,共同募集8000万美元,成为2005年私募之最,襄助尚德电力成为中国大陆首家登陆纽交所的民营企业,由此,施正荣个人也荣登中国富豪榜首。
在亲信和科技骨干相继离开时,施正荣艰难支撑尚德,一度连工人工资都无法支付,与其合作的公司甚至为了几万元,要搬设备抵债。
由于从事生产线低端的下游组件,即便技术先进,上游原料短缺现象仍然牵制产能扩张。2006年7月,尽管多晶硅市场状况已陷入严重的供不应求,价格一路飙升,尚德毅然与全球大型硅料供应商MEMC签署了50-60亿美元的多晶硅合同,合同期为十年。签单半年后,多晶硅黑市价每公斤上涨100美元,翻至300美元。2007年6月,尚德又与美国HoKu签订了6.78亿美元的多晶硅供货合同。
果然,“拥硅者为王”,在2007年底,上游原料持续疯狂上涨,黑市价格更是创下每公斤400美元的天价,于是,处在下游的太阳能电池需求放缓。尚德电力则在这样的原料厮杀战中,依靠每年2000吨硅料的稳定供应,安然度过。
由于原材料获取稳定,下游组件的产能顺利扩张,颇具成本及技术优势的尚德电力于2007年末,跻身全球行业领导者之列。
2008年3月,尚德电力对外宣布,将连续8年,向韩国东洋制铁化学株式会社提供多晶硅,合同金额为6.31亿美元。4月,尚德电力打入日本市场,收购日本最大的光伏组件制造商之一的MSK公司,并且向Soco-voltaic系统公司供应230MSK光伏玻璃板,用于设计、制造和设置一体化光伏(BIPV)系统。
多晶硅的风险愈演愈烈,施正荣再度掌舵方向,进入薄膜太阳能领域。
2007年5月9日,总投资3亿美元的电池基地落户上海,这是全球首个硅薄膜电池基地。相比硅片太阳能电池,它的转换效率略低,却很具成本优势,每瓦太阳能电池成本可从2.5美元降至1.2美元,但同时也面临资金、技术的门槛。 2000年,施正荣从澳大利亚带着几十万美元回国,寻找创业的机会。“一个熟人和我开玩笑,你是一条大鱼跑到小河里去了。”施正荣说,“那时的自己比较年轻,想的少,当时是要什么没什么,就凭着一腔热血。”
施正荣拿着一个关于创立太阳能科技企业的概念与无锡市政府圈子、商人圈子进行了接触。他碰到了后来成为合作对象的无锡市风险投资公司投资部经理张维国,取得了他的大力支持,而由此诞生了无锡尚德的雏形。
施正荣走的关键一步是取得了无锡市政府的支持。无锡市政府一直在寻找一些含高新技术同时又能回报丰厚的项目。施正荣的项目正好入了他们的法眼。而施正荣也长袖善舞,与无锡市政府多位高官相交甚密,人脉极其丰富。
在无锡市政府的支持下,拥有国资背景的无锡当地知名企业纷纷出手,这其中包括了小天鹅集团、无锡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山禾制药等8家公司,施正荣共融资600万美元,他则以40万美元现金和价值160万美元的技术参股,成立了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无锡尚德的成功背后实则是政府的隐形之手,而这种国资背景的企业投资实际上就类似于无锡市政府自己出手。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施正荣很难让那些国资背景的企业出手相助,因为当时的太阳能概念并不新鲜,已经炒作了数十年,但由于技术限制,一直无法广泛运用于日常生活。
2005年12月14日,无锡尚德美国纽交所上市,融资4亿美元。施正荣也从一位饱受质疑的创业者成为华尔街追捧的明星。尽管争议仍在,但在过去的一年中,无锡尚德产能达到540兆瓦,销售收入100亿美元,跻身世界光伏行业前三强。并被誉为光伏界的“比尔盖茨”!而且成为2005年的中国首富。 2013年3月4日晚间,尚德电力对外宣布,由原独立董事Susan Wang(王珊)接替施正荣担任公司董事长。尚德创始人施正荣在失去CEO职务之后,又失去董事长身份。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时施正荣辞职是无锡市政府接手尚德的一个信号,因为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无锡市政府接手尚德的前提是,施正荣退出尚德。“此前就有无锡国联入驻尚德办公的消息,所以3月份即将到期的大量债务,最后很有可能由政府兜底。”
尚德晚间公告显示,由Su-san Wang代替施正荣担任公司董事长,任命即刻生效。施正荣已经辞去董事长的职务,但仍作为董事继续留在董事会。

Ⅱ 中国大陆最有钱的人是哪个,大陆啊

施正荣2006年可能问鼎中国首富 身价超陈天桥 (2006-01-04 14:12:47) 作者:黄婕 2005年12月14日,纽约证券交易所前,五星红旗高高飘扬,无锡尚德挂牌上市。按照当天收盘价计算,施正荣身价跃升至14.416亿美元,超过陈天桥。 2005年12月31日,纽约证券交易所,无锡尚德(代码:STP)以27.25美元/股收盘。持有6800万股的施正荣身价超过149亿元人民币, 成为2006年最有可能问鼎中国首富宝座的企业领导者。 谁是施正荣 2005年12月14日之前,这是一个陌生的名字。除了太阳能电力行业的专业人士,很少有人知道,这个偏居在江苏省无锡市一隅的“洋博士”,悄悄地将中国光伏产业与世界水平的差距缩短了15年。 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一声钟响,将这位其貌不扬的男子推向前台:澳大利亚归国的太阳能博士、创业4年便问鼎纽交所。施正荣从一位频受外界质疑的创业者,变成了华尔街和媒体热烈追捧的“有钱人”。 2005年12月29日,上市半月的施正荣首次接受媒体面对面专访。他一脸淡然,“那不过是一场数字游戏,没有意义”。谈到尚德、谈到光伏产业,这位43岁的老总口若悬河。 多方融资 2005年9月18日晚上,施正荣化好妆,与67名员工一起,兴高采烈地参加了“无锡市万众一心跟党走”职工歌会合唱比赛。当唱完《在希望的田野上》时,施正荣终于下定决心,带着自己的招股说明书,去纽交所上市。 这时,离施正荣回国创业只有5年的时间。 2000年,施正荣从澳大利亚学成回国,带着几十万美元现金,开始创业。“现在想想真是后怕,当时要什么没有什么,风险真的很大。” 彷徨之时,一个偶然的机遇,无锡市风险投资公司投资部经理张维国发现了施正荣的项目。他认为,太阳能发电是个不错的想法,于是找到了施正荣。 两人经过一番计议,决定共同成立一家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在张的带领和劝说下,无锡小天鹅集团、山禾制药、无锡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等八家当地知名企业纷纷出手,融资600万美元,施正荣则以40万美元现金和价值160万美金的技术参股,成立了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施正荣出任总裁,张维国担任副总裁。

Ⅲ 求企业融资或投资的经典案例分析

1,2004年,盛大网络登陆纳斯达克,投资盛大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人获得了高达1400%投资专收益。
2,2005年,无锡尚德在纽属交所上市,部分私募股权投资人退出后获得最高约50倍的投资回报(龙科,高盛,英联)。
3,2006年同洲电子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背后的私家股权投资机构所获回报统计是:5年30倍(深圳创新投)。

Ⅳ 请问中国现在的首福是那个

施正荣:下一个中国首富

2005年12月14日,纽约证券交易所前,五星红旗高高飘扬,无锡尚德挂牌上市。按照当天收盘价计算,施正荣身价跃升至14.416亿美元,超过陈天桥。

2005年12月31日,纽约证券交易所,无锡尚德(代码:STP)以27.25美元/股收盘。持有6800万股的施正荣身价超过149亿元人民币,成为2006年最有可能问鼎中国首富宝座的企业领导者。

谁是施正荣

2005年12月14日之前,这是一个陌生的名字。除了太阳能电力行业的专业人士,很少有人知道,这个偏居在江苏省无锡市一隅的“洋博士”,悄悄地将中国光伏产业与世界水平的差距缩短了15年。

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一声钟响,将这位其貌不扬的男子推向前台:澳大利亚归国的太阳能博士、创业4年便问鼎纽交所。施正荣从一位频受外界质疑的创业者,变成了华尔街和媒体热烈追捧的“有钱人”。

2005年12月29日,上市半月的施正荣首次接受媒体面对面专访。他一脸淡然,“那不过是一场数字游戏,没有意义”。谈到尚德、谈到光伏产业,这位43岁的老总口若悬河。

多方融资

2005年9月18日晚上,施正荣化好妆,与67名员工一起,兴高采烈地参加了“无锡市万众一心跟党走”职工歌会合唱比赛。当唱完《在希望的田野上》时,施正荣终于下定决心,带着自己的招股说明书,去纽交所上市。

这时,离施正荣回国创业只有5年的时间。

2000年,施正荣从澳大利亚学成回国,带着几十万美元现金,开始创业。“现在想想真是后怕,当时要什么没有什么,风险真的很大。”

彷徨之时,一个偶然的机遇,无锡市风险投资公司投资部经理张维国发现了施正荣的项目。他认为,太阳能发电是个不错的想法,于是找到了施正荣。

两人经过一番计议,决定共同成立一家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在张的带领和劝说下,无锡小天鹅集团、山禾制药、无锡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等八家当地知名企业纷纷出手,融资600万美元,施正荣则以40万美元现金和价值160万美金的技术参股,成立了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施正荣出任总裁,张维国担任副总裁。艰难创业

“当时大家都沉不下心来做好生产,也没心思搞企业文化。”施正荣说,在创业初期的那段日子,说什么的都有,人员流动很大,就连他带回来的一个博士也另投他门。

让他更感窝囊的是,因为2万元的合同,连清洗公司员工都冲进他的办公室耀武扬威,要搬走设备抵债。在设备抵达尚德前的日子里,这样的事情一个星期可能发生好几起,气得施正荣直想打架。要强的施正荣暗暗发誓:“哪怕做死在无锡,也不能给这帮人丢脸。”

在设备到达后的两个月里,施正荣从早到晚,天天和设备滚打在一起。“当时我觉得走路连脚后跟都痛。”

施正荣说,当第一台设备在众人的怀疑声中顺利生产时,他第一次看到了别人信任的眼神。为了寻找市场,他在国外一呆就是几个月,当大把大把的订单从海外飘向尚德时,施正荣知道,自己在一步步走向成功。

2003年的扩产,对尚德来说非常重要:没有当时的投资,他们就不可能抓住2004年的黄金市场。

2004年年初,施正荣又一次果断提出,继续扩产。

没钱?再动脑筋,当时一家纳斯达克企业退市,施正荣就联系他们,以半价买下他们的设备,省了1000多万元。

“当时真是一环扣一环,哪里出错了都不行,很惊险。”

德国通过《新能源法》给了他们另一个机遇。政府鼓励使用新能源,尚德的产品比国外产品便宜5%,质量又好。销售商都说,再涨20%-30%他们也要。纽交所“示好”

公司规模壮大后,施正荣开始考虑上市。他先是考虑了香港证券交易所,考虑了新加坡证券交易所,考虑了纳斯达克,唯独没有想到纽交所。

一直到他接到一个电话。“纽交所的人想和你谈谈,其实去那里上市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这是摩根士丹利的Crawford。摩根士丹利是尚德上市的主承销商。

施正荣觉得也有道理,于是向董事会汇报。面对董事会的连连发问,施正荣有点招架不住。“没想到那么麻烦,他们问我情况,我一时也说不全,后来一想不就是融资嘛,在哪都一样。”

更令施正荣意外的是纽交所董事总经理马度的突然造访。“你是中国最大的太阳能企业,理所当然要到世界最大的资本市场融资。”

当时才下飞机的马度语速飞快,一脸急切。马度的诚意感动了施正荣。他开始连夜准备上市资料,做好一切说服董事会的准备。

2005年12月14日,纽约证券交易所前,五星红旗高高飘扬,无锡尚德挂牌上市。按照当天收盘价计算,施正荣身价跃升至14.416亿美元,一举超过陈天桥。

这一天,纽交所总经理Joseph Fung破例批准,尚德的庆祝Party可以在交易大厅举行。那里的交易员说,好久没看到这么热闹的场面了,像一壶翻腾的沸水。施正荣感慨万千:“这一路经历了很多风雨,我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感恩。”

对于这段传奇经历,施正荣总结说:纽交所找我们,第一因为他们对尚德有信心;第二,纽交所希望借此进入中国市场,吸引更多企业去那里上市。施正荣已经有两年没过好春节了,眼下,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好好过个年。“不过,春节还是不能放假。潜在的对手随时存在,不能掉以轻心。”

对话施正荣 我不是“一夜暴富”

《每日经济新闻》:尚德成立不足4年,却取得了如此成就,很多人都羡慕你“一夜暴富”。

施正荣:怎么会是“一夜暴富”?没有这14年的积累,就不可能有尚德今天的成绩。1988年我到澳大利亚留学,跟着导师马丁格林先生学习,他是我们这个领域的“教父”级人物。出国前,我从来没想到要当科学家,但是一学进去,就发现其乐无穷。

博士毕业时,我的导师决定将科研成果进行产业化。当时筹到5000万美元,6个人成立了一家公司,我担任薄膜课题组组长。我认为,一个单纯研发的公司,不搞生产是很难进行产业化的,但是这一意见没有被采纳。那段时间,光伏产业发展很快,国内多次请我回来讲学,我想也许是时候回国做点事了。

2002年3月到2004年底,我只拿1/4工资。没钱买机器,就想办法改变工艺,想办法买国产的、二手设备。现在,我们从筹备到正式上市只用了1年,很了不起。

《每日经济新闻》:上市后,你的身价甚至超过“中国首富”黄光裕,坐拥这么多财富,心情如何?

施正荣:为什么人们对财富这么关注?对我来说,长期以来已经不需为生存担忧,这个时候要追求的就是理想。

《每日经济新闻》:那你打算如何使用这些钱?施正荣:公司发展是首要的任务。此外我打算拿出一部分钱成立慈善基金,另一部分用于培育人才。

施正荣博士简历:

1983年毕业于吉林大学,获学士学位。

1986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获硕士学位。1988年留学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斯大学,师从国际太阳能电池权威、2002年诺贝尔环境奖得主马丁·格林教授。1991年以优秀的多晶硅薄膜太阳电池技术获博士学位。后任该中心研究员和澳大利亚太平洋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个人持有10多项太阳能电池技术发明专利。(黄婕)

Ⅳ 怎么找到好的投资人

给你推荐三种股权融资渠道吧
1、到各大投资机构官网进行BP投递。
2、多参加一些线下的沙龙活动,这也是投资人经常露出的一个渠道,经济相关发达的城市都有。
3、通过三方融资平台,尽量不要选会员制的尝试成本太高,融资是否能成功主要还是看项目是否优质,关键是要找到对你项目感兴的投资人进对接推荐到云对接试试。

Ⅵ 你从尚德案例中得到了什么样的启示

启示一:“首富神话”打破新能源产业创富悖论
环保节能产业需要政府大力补贴和扶持,是不会赚钱的,长久以来在国人心中对新能源产业已经形成了这样的印象。而尚德以太阳能产业造就的首富神话,则让人们大跌眼镜:却原来环保节能产业是可以赚钱的,却原来节能环保产业是可以赚大钱的。一个束缚人们许久的悖论被打破了。
尚德赚钱首在产品与市场,尚德以高科技含量的太阳能光电产品迎合了需求很大的国外市场。这说明赚钱与环保无关,只要你找准了市场需求就行,有受众的利益点和市场的需求点是完全可以赚钱的;尚德赚钱二在资本运营,先是技术入股融资国企财团获得规模起步,继而上市在资本市场取得回报;尚德赚钱三在抓住历史和世界机遇,空间上世界性的新一轮能源紧张,时间上中国太阳能产业蓄势十年在资本市场的火山口一触即发,国外光电产品大量需求,尤其是国外资本市场寻寻觅觅中国太阳能题材心急火燎。这个时候尚德迎势而出,不中头彩都不行。
尚德太阳能可以赚钱,当然其它太阳能和新能源也可以赚钱。“首富神话”打破创富悖论,尚德为新能源行业带来了盈利的信心。节能环保行业,赚钱、赚大钱不是不可能。悖论打破,我们拭目更多的新能源和环保产业创富神话。
启示二:“清华阳光”本应成为“太阳第一股”
无锡尚德成立仅仅四年,成为“中国太阳第一股”,这多少让人们感到意外。意外之余,不禁为更多完全有可能成为“中国太阳第一股”的太阳能企业感到惋惜。中国太阳能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二十几年的时间,快速发展也有十年时间。产业基础夯实了,产业的社会环境良好了,国际可再生能源行业看好了,大发展箭在弦上了,可是偏偏是尚德踩着时代的鼓点儿披着状元红花授带走来了。这第一班车,中国最早的太阳能企业桑普没有赶上,开创中国太阳真空集热管产业化的清华阳光没有赶上,中国最大的太阳能热水器企业皇明没有赶上,在资本市场长袖善舞的力诺(“力诺太阳”只是借壳而已,毕竟不是堂堂正正地真“太阳”)也没有赶上。这其中,最为可惜的是今日的“清华阳光”,昔日的清华大学太阳能电子厂。
殷志强教授当年作为悉尼大学的访问学者,归来开创了中国太阳真空集热管的产业化,使当时的清华大学太阳能电子厂成为最大和最早的真空集热管生产企业。可惜的是清华大学太阳能电子厂没有固守核心竞争力,而在太阳能热水器开始迅猛发展的1998年上马太阳能热水器,结果使自己成为真空管和太阳热水器一担挑的企业。虽赚得了眼前利润,却失去了真空管的绝对地位和不少的市场份额。可以设想,如果当初他们坚守核心产品,到现在即使只占有国内一半份额的话,也有十几亿、二十几亿元的销售额。技术含量、产量均为龙头老大,不仅中国而为世界。加之殷教授和施博士相似的身份,以这样的题材上市,同样会受到国外资本市场追捧,完全更有资格成为“中国太阳第一股”。可叹的是因为当初对市场之贪而偏离了主航道,没有了资本运营的手法,只能与“第一股”失之交臂。同样和殷教授、施正荣博士一样从澳大利亚归来进入皇明的章其初先生,其实也是完全可以策划和造就一个漂亮的上市题材的。
它给我们的启发是一个人一个企业要耐得住当前的寂寞和诱惑,做自己最有竞争力的部分,不是不报时候一到自有回报,有大舍自有大得,有大贪亦必有大失。企业如何做多元化?由此我们可以得出无论怎么做也不要离开主业,只有主业,只有核心力的主业做大做强,才有规模发展和最终辉煌。
启示三:警惕中国太阳能产业的泡沫
尚德成功上市,施正荣先生成为首富,是一件美谈。更是让人们对太阳能和新能源行业刮目相看,也使财团等投资者对太阳能趋之若鹜。但是在这里还是警示大家,不要被尚德成功上市的美丽烟花迷住双眼,尚德的成功上市毕竟只是个案,与施正荣先生的独特道路息息相关,而大环境仍需大家认真考察。此处的大环境,一是国外太阳能产业的市场环境,一是中国太阳能产业基础的产业环境。一定要警惕中国太阳能产业的两种泡沫。
需警惕的第一种泡沫是中国太阳能光电产业两头在外,即原材料和市场在外。没有原料没有国内市场,我们自己对企业发展的掌控能力受制于人。另外我们很多的光电灯质量差没有品牌意识,在国外只是低端产品。国际市场接受尚德,但不会接受大量的低端中国光电产品。所以我们的光电企业一定要向中国光热企业一样开创中国光电市场,国内光电市场起来了,我们的国际依赖性降低了,我们的企业风险程度也就随之降低了。需警惕的第二种泡沫是中国太阳能产业正式起步才十多年时间,设备、工艺、技术、市场、科普、营销、人才等产业基础还很薄弱,号称世界最大的中国太阳能光热市场也不过区区130亿元人民币。家电业一个品牌动辙上百亿元几百亿元,而且在国内环境中成长了近三十年,相比中国太阳能产业还很稚嫩。大的投资资本进来,市场一下子起不来,就会造成设备、投资等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不仅不利于国家,而且也会挫伤投资者、从业者对太阳能等新能源行业的积极性。虽然《中国可再生能源法》于2006年1月颁布实施,国家也在鼓励节约型社会建设,但对新能源的投资一定要从长期考量,眼前介入规模要适可而止,切不可被施先生首富的光环所诱导,而一哄而上正是国内产业的弊病。
国外如美国,国内如烟台地区,都曾出现过太阳能发展的泡沫,结果是反而阻碍了太阳能产业的发展。中国太阳能产业开局良好,如果不保守亦不大跃进,当是中国节能环保的幸运。
启示四:“尚德”载物:急需文化的发动机
企业上市表面是企业资本运营的升级,实际上是企业管理企业整体水平的升级。创业仅四年就获得空前的上市成功,喜乎?忧乎?笔者认为尚德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尚德今日之成功很大程度上仰仗大环境——国内十多年的产业基础和国外市场。成功也仅为资本运营的一次成功而非企业成功和长远成功。尚德的整体水平提升空间还很大,尚德未来的路还很长。一次抓住机遇获得发展,如果不及时补足短板还照样会下滑。厚德载物,尚德也须载物,何以载物,唯有文化的发动机,唯有高水平的管理。有文化有管理才有可持续,才有尚德更远地前行。笔者倒是建议,四岁的尚德不妨从无锡国有企业里整合资源,植根于深厚的本土国企大厦的基石之上。机制不受其所累,管理、人才、文化等资源得其给养,当是近水解近渴之举。切不可成为无根的浮萍,只有根深才能叶茂,毕竟尚德是在中国的土地上,不是一个“外资企业”之名就能了的。上市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尚德更需寻找百年的基因。
启示五:以市场手法经营城市的政企新像
随着“无锡尚德”的上市成功,“无锡尚德”高频率地出现报刊网络传媒中,无锡成就了尚德,给了尚德生存的土壤,给了尚德政府资源和首次融资渠道,而尚德也回报无锡城市以极大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无锡品牌短时间内随着尚德飞进了人们的视线中,无锡的投资经商环境也获得了极大的提升。这些,无锡是得到了宝贵的无形资产,无锡市政府以事实向投资者做了一次广告。过去讲政府干部要懂经济,而现在则要懂市场,不仅要懂市场还要懂资本运营和企业管理,这样才能把服务职能做深做透。无锡市政府以市场的行家里手服务企业、经营城市的政企新像给各地政府做了一个表率。无锡本身是个有名的城市,尚德对无锡的品牌反哺可能不那么明显,倘尚德在一个不太有名的中小城市,其对地方政府和城市品牌带动将是一日千里的,可能“AA尚德”的点击率会是“AA”的几千倍几万倍都不止。此点,各地政府领导不妨深思

Ⅶ 施正荣的荣誉记录

施正荣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全球环保英雄”,在2007年,作为唯一的企业家,成为“绿色中国年度人物”,2008年,被英国媒体评选为“可拯救地球50人”之一。他使中国光伏产业与国际差距缩短了15年。
2007年,尚德的太阳能电池生产量为364兆瓦,按公司对产品保证稳定运行25年计算,可产生100亿度绿色电力,相当于减少燃烧500万吨标准煤,减排735万吨二氧化碳气体。 施正荣具有两个成为下一代世界级富豪的重要条件:一是他以新兴市场(中国)为舞台;二是他做的是被认为超过IT的新全球发展动力的绿色事业。他是象征世界财富两条大趋势的人物。
现年45岁的施正荣,现任无锡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CEO)。2006年被《福布斯》评定为中国巨富头号人物,2007年10月被《时代》杂志评选为45位“世界英雄”之一。2008年,胡润财富榜施正荣以215亿排名第八。
2000年,回国创办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兼CEO。无锡小天鹅集团、山禾制药、无锡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等八家企业共同融资600万美元,而施正荣投资40万美元的现金和价值160万美金的技术参股,共同组建了中澳合资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2005年上半年尚德海外公司向高盛、英联、龙科、法国Natexis、西班牙普凯等国际著名投资基金共私募了8000万美元的资金,完成了对尚德所有国内股东的股权收购,使尚德成为一个海外公司百分之百控股的外资企业。
北京时间2005年12月14日,无锡尚德(NY:STP)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
在《福布斯》杂志2006年“全球富豪榜”上,现居中国、国籍为澳大利亚的“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施正荣以22亿美元排名第350位。
2006年8月8日被纽约证券交易所聘任为国际顾问委员会成员,成为30位纽交所国际顾问唯一的中国内地顾问。
施正荣一直在与一个惊心动魄、生死攸关的大牌局博弈。牌局的一方是他和他创办的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另一方则先后有无锡当地的利益纠葛者、光伏上游的利益关联者与市场内外的利益竞逐者;赌注则是他身为中国光伏业领军人物的行业声望以及尚德公司的荣辱存亡。在和这三方对局的过程中,施正荣屡屡遭遇凶险,却每次都能化险为夷。对此,有人感叹,“施正荣每次出牌都能出在点子上”;也有人艳羡,“施博士是幸运儿”;而施正荣自己则坦陈,“正因为有了光伏市场,才有了今天的尚德。”
如今,尚德电力已成功跻身全球顶尖的太阳能企业之列。2007年底,尚德电力完成产量360兆瓦,形成540兆瓦生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超100亿人民币,公司市值突破百亿美元,进入世界光伏前三强。
如果以2007年公司产量360兆瓦稳定运行25年计算,可产生100亿度绿色电力,相当于减少燃烧500万吨标准煤,减排735万吨二氧化碳。这一成绩为尚德电力赢得了“最佳社会责任年度企业奖”的殊誉,而施正荣本人也荣膺“2007安永企业家奖”。
从100亿到1000亿
自从2005年12月15日施正荣在纽交所按响了上市交易铃之后,尚德电力就成为国内太阳能企业的典范,尚德神话也大大刺激了国内光伏产业的发展。
据Solarbuzz发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全球太阳能电池片产量为3436兆瓦,同比增长56%(2006年为2204兆瓦)。其中日系厂商的市场份额由2006年的39%下降到了2007年的26%,而中国厂商的市场份额却由2006年的20%迅速提升到了2007年的35%,表现尤为突出。
截至2008年,尚德电力依然是国内销售规模最大的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从历年年报显示,尚德电力的销售收入从2005年2.26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13.48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144.2%;净利润从2005年3060万美元增长到2007年1.71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136.5%;产量2002年10兆瓦到2007年540兆瓦,预计2008年1000兆瓦。
同时,施正荣着力打造的完整的产业链正付诸实施。按照公司第二个五年规划,到2012年尚德电力将形成硅材料、硅基电池、硅薄膜电池、光伏组件和发电系统及光伏建筑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销售收入有望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
尽管施正荣正在忙于完善产业链的中国前首富,他的财富也在随着产业链的完善不断聚增。用5年的时间成为中国首富,下个10年之后,似乎也正如罗琳·波尔森所说的,这位中国前首富将代表中国企业家向世界首富大步迈进。

Ⅷ 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上市没有

在纽约证交所上市,代码STP

Ⅸ 中国最有钱的人是谁(大陆)

施正荣2006年可能问鼎中国首富 身价超陈天桥

(2006-01-04 14:12:47) 作者:黄婕

2005年12月14日,纽约证券交易所前,五星红旗高高飘扬,无锡尚德挂牌上市。按照当天收盘价计算,施正荣身价跃升至14.416亿美元,超过陈天桥。

2005年12月31日,纽约证券交易所,无锡尚德(代码:STP)以27.25美元/股收盘。持有6800万股的施正荣身价超过149亿元人民币,
成为2006年最有可能问鼎中国首富宝座的企业领导者。

谁是施正荣

2005年12月14日之前,这是一个陌生的名字。除了太阳能电力行业的专业人士,很少有人知道,这个偏居在江苏省无锡市一隅的“洋博士”,悄悄地将中国光伏产业与世界水平的差距缩短了15年。

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一声钟响,将这位其貌不扬的男子推向前台:澳大利亚归国的太阳能博士、创业4年便问鼎纽交所。施正荣从一位频受外界质疑的创业者,变成了华尔街和媒体热烈追捧的“有钱人”。

2005年12月29日,上市半月的施正荣首次接受媒体面对面专访。他一脸淡然,“那不过是一场数字游戏,没有意义”。谈到尚德、谈到光伏产业,这位43岁的老总口若悬河。

多方融资

2005年9月18日晚上,施正荣化好妆,与67名员工一起,兴高采烈地参加了“无锡市万众一心跟党走”职工歌会合唱比赛。当唱完《在希望的田野上》时,施正荣终于下定决心,带着自己的招股说明书,去纽交所上市。

这时,离施正荣回国创业只有5年的时间。

2000年,施正荣从澳大利亚学成回国,带着几十万美元现金,开始创业。“现在想想真是后怕,当时要什么没有什么,风险真的很大。”

彷徨之时,一个偶然的机遇,无锡市风险投资公司投资部经理张维国发现了施正荣的项目。他认为,太阳能发电是个不错的想法,于是找到了施正荣。

两人经过一番计议,决定共同成立一家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在张的带领和劝说下,无锡小天鹅集团、山禾制药、无锡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等八家当地知名企业纷纷出手,融资600万美元,施正荣则以40万美元现金和价值160万美金的技术参股,成立了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施正荣出任总裁,张维国担任副总裁。

Ⅹ 【民营企业如何上市】

先给你个报告来点启示:

早报讯(通讯员王建新 记者江海苹) 昨日,中国证监会前主席刘鸿儒在上海金萍果投资咨询公司于小央总裁的陪同下前来晋江,与晋江市10多家企业的老板就民营企业如何上市展开对话。利用资本的力量发展企业,晋江企业的老板还有些困惑,他们想了解有关民营企业上市的支持措施,外商独资企业能否上市,企业上市后如何维系等问题。
曾从事10年证券工作的刘鸿儒先生说,民营企业为什么要上市?要解决的事是“过关”上台阶的事情,他不主张所有的企业都要改制上市。他认为企业上市是为了把企业做大,登上大市场,进入国际市场。假如你决心定下,就得过关。

刘鸿儒还谈到,不要把企业上市看得很简单,但一旦上市了,好处很多。他认为企业一旦上市,企业的管理透明度就高了,透明度高了,信誉也就好了,信誉好了,自然业内人士就喜欢与你打交道做生意。他表示还将对民营企业上市问题进行调研。

据了解,晋江市有恒安集团、华意公司在香港上市。今后,晋江市的思路是进一步引导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把产业做大,企业做强,品牌打响。同时,引导企业跳出产品经营,走向资本经营。据悉,晋江市正着力推动企业开展资本经营,力争5年内有3—5家企业上市。

国内企业如何进行海外重组上市

美国证券市场是全球最大也是最有影响力的资本市场。近年来,随着盛大网络(SNDA)、携程(CTRP)、掌上灵通(LTON)、e龙(LONG)等纷纷在纳斯达克上市,国内民营企业赴美上市的热情与日俱增。2005年起,又先后有德信无线(CNTF)、网络(BIDU)、分众传媒(FMCN)、中星微(VIMC)等登陆纳斯达克,而以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的“尚德控股”(STP),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先后完成国际私募和IPO,于2005年12月14日作为中国首家非国有企业成功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进一步拓展了中国企业在美上市空间,必将引导更多的国内优秀企业赴美上市融资。

但是,根据笔者担任包括“尚德控股”在内的多家非国有企业赴美上市中国法律顾问的体会,由于特定的生存条件和法律环境,中国民营企业赴美上市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的实际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海外重组过程中。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企业赴美上市就会面临许多困难甚至失败。
为什么选择红筹上市和海外重组?
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境外上市,一般采用海外红筹的方式进行,即由企业的投资者(或实际控制人)在境外注册一个为此上市目的而成立的海外控股公司(通常是在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成立的税收豁免型公司或香港公司),通过海外重组,将企业权益(包括股权或资产)的全部或实质性部分注入该公司,并以该公司为主体在海外上市。
红筹上市与国内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并在境外上市(“境外发行上市”)不同。从实务的角度看,红筹上市较境外发行上市具有更多优点。
适用法律更易被各方接受
因为红筹上市的主体是海外控股公司,因此,该公司本身应适用离岸公司登记地法律,即以离岸地法律为上市主体的属人法。而操作中通常选择的离岸地均为原英属殖民地(如上述4个著名离岸地),其法律原属英美法系,与美国公司法同源,与中国法律相比,更容易被国际投资人、美国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理解和接受。在上述离岸地中,开曼群岛又因其完善的司法体制、稳定的法制环境、良好的公司治理标准和便利的公司运作程序被认为是最佳的海外控股公司法域,为美国上市监管机构和交易所所普遍接受。目前,中国在美国通过红筹上市的非国有企业中,绝大部分是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海外控股公司并以此作为上市主体,因此,开曼群岛是中国企业以红筹方式在美国证券市场发行股票的首选。
对国际投资人而言,如果上市主体能够适用同属英美法系的离岸地法律,同时受英美法系制度下有关法院的司法管辖,将使其对投资安全性的顾虑消除,有利于企业在境外进行融资和上市。而以境外发行上市的公司来说,境外发行上市完成后,其仍属中国法人,必须无条件地适用中国法律,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法律,由于中国外商投资等法律相对于英美公司法尚有差距,因此,对公司法律乃至中国法制的投资安全性的考虑,往往影响国际投资人对企业投资的判断。这一点,在国际私募过程中,尤其突出。
审批程序更为简单
自2003年初中国证监会取消对红筹方式上市的无异议函监管后,中国企业本身通过红筹方式在境外上市,在境内不存在审批的问题。而根据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境外发行上市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方可上市。由于中国证监会对境外发行上市的审批时间一般较长,并不易预计和把握,因此,通过红筹方式上市,在程序更为简单,时间可控。
可流通股票的范围广
在红筹上市过程中,海外控股公司的全部股份,经美国《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定的合法注册登记程序或根据美国证监会(SEC)《144规则》的规定进行有限出售,均可实现在交易所的流通。而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除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流通股外,其余股份一般不能在证券交易所直接上市流通。
股权运作方便
根据笔者的实务经验,红筹上市在实践中最为突出的优点,当数股权运作的方便。由于股权运作全部在海外控股公司层面完成,而海外控股公司股权的运作实行授权资本制。包括发行普通股股票和各类由公司自行确定权利义务的优先股股票、转增股本、股权转让、股份交换等的大量股权运作事宜,均可由公司自行处理,并可授权海外控股公司董事或董事会决定,因而具有极强的灵活性。同时,海外控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在设立时仅需认购,不需实缴,使公司资本运作的成本大大降低,特别适合资本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尚未完全放开的中国企业。
在海外控股公司层面上,股东和私募中外部投资人的出资及相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均可由各方自由协商确定,这在吸引和引进海外资本时,极具灵活性,对在企业融资过程中灵活满足包括股东和私募投资人在内的各方的要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税务豁免
海外控股公司最广为人知也是最易引起争议的,是离岸地政府对海外控股公司除收取有关注册、年检等费用外,不征收任何税收,这样,就使上市主体将来进行各类灵活的资本运作的成本大大降低。税收的豁免,也是红筹上市得以运作的重要原因之一。
海外重组是红筹上市的基本步骤。海外重组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对企业的权益进行重组,将企业的权益转移注入海外公司,即将来的上市主体。在“尚德”上市这个案例中,就是通过成立由施正荣先生控制的英属维京群岛(BVI)公司—Power Solar System Co., Ltd.,并通过该BVI公司直接或间接收购了中外合资企业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无锡尚德)原有股东的全部股权,从而使该BVI公司成为实际持有“无锡尚德”100%权益的股东。此后在上市进程中,又在开曼群岛成立了“尚德控股”,通过以“尚德控股”的股票与该BVI公司股东的股票进行换股,实现了“尚德控股”间接持有“无锡尚德”100%的权益,从而完成了境内企业的权益进入海外上市主体的目标。
海外重组方案取决于产业政策
海外重组并不是股东的简单变更。由于海外控股公司属于“外商”范畴,海外重组的结果将导致“外商”全部或实质上持有境内企业的权益,因此,海外重组必须符合中国对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海外控股公司应当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的规定,进行海外重组,以进入境内企业所在的行业,并根据企业所在行业对外资的开放程度,确定该行业是否允许外商独资或控股。
外商准入问题直接影响到公司海外重组的方案。在企业所在的产业允许外商独资控股的情况下,重组的方案较为简单,一般通过海外控股公司进行返程投资,收购境内企业全部的股权,将企业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实现海外控股公司对企业财务报表的有效合并。主营业务为生产光伏电池产品的“无锡尚德”,就属于此种类型。
在境内企业所在的产业不允许外商独资的情况下,重组则需采用不同的方案。一般的做法是根据美国会计准则下“可变利益实体”(Various Interests Entity,VIE)的要求,通过海外控股公司在境内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收购境内企业的部分资产,通过为境内企业提供垄断性咨询、管理和服务类和(或)垄断贸易等方式,取得境内企业的全部或绝大部收入。同时,该外商独资企业还应通过合同,取得对境内企业全部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抵押权和投票表决权。通过以上安排,将企业成为海外控股公司的可变利益实体,实现海外控股公司对企业财务报表的有效合并。在这种方案下,重组应当在具有美国GAAP实践经验的财务顾问的指导下进行。目前中国在美国上市的诸多互联网企业,包括“网络”、“盛大”及“搜狐”等,因涉及的电信增值业务尚未对外商开放,均通过上述类似方案进行海外重组。
国有股权通过转让而退出较为可行
境内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可能存在国有股权的情况。国有股权是否可以通过海外重组进入海外控股公司?我们在实践中经常遇到这个问题。在境内企业准备进行境外红筹上市时,国有股东往往希望能够与其他非国有股东一并参与海外重组,并将其股权注入海外控股公司,持有海外控股公司的股权。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规定,将国有股权转移到境外公司在境外上市,境内企业或境内股权持有单位按照隶属关系事先经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由国务院按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规定和年度总规模予以审批。因此,从规则的层面上讲,将国有股权注入海外控股公司是可能的,但是,从实务操作上讲,审批程序复杂,耗费时间长,且结果不可控,是该种方案的最大问题。上述问题,直接影响了企业红筹上市的进程和时机的选择。因此,在实践中,上述方案一般不具有可行性。较为可行的方案是,在海外重组过程中,国有股权通过转让而退出。
境内企业国有股权向海外控股公司转让而退出,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经核准或备案后,作为确定国有产权、资产价格的依据。因此,在海外重组过程中,海外控股公司对境内企业国有股权的收购,应当遵循评估、备案的原则和不得低于评估值确定转让价格的原则。
外商投资企业的收购价款更具灵活性
海外重组过程,涉及到海外控股公司对境内企业权益的收购,因而涉及到价款的确定和支付的问题。在此方面,因境内企业性质的不同,其价款的确定和支付有所不同。
由海外控股公司收购内资企业进行海外重组,应当适用《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并购规定》”)。该规定适用于外国投资者对境内非外资企业即内资企业的购并(包括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
在定价方面,根据《并购规定》,海外控股公司和境内企业应聘请资产评估机构采用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双方不得以明显低于评估结果的价格转让股权或出售资产,变相向境外转移资本。对评估定价原则,《并购规定》没有给出例外的规定。在对价款支付期限方面,根据《并购规定》,海外控股公司应于并购后之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转让方支付完毕(“一次性支付”)。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向转让方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展期支付”)。因此,海外控股公司的上述并购,应当实际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价款。在所转让权益生效期间方面,根据《并购规定》,在展期支付的情况下,外商对被并购企业的权益,应当根据按其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在境内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情况下,海外控股公司对该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重组,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适用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资股权变更规定》”)的规定。
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对外资投资企业在海外重组中进行股权转让的有关定价及其支付问题,并无专门规定。尽管《并购条例》规定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境内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现行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外资股权变更规定》,其中没有规定的,参照《并购规定》办理,但是,外商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所持有股权并购的定价及支付期限,应当根据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并不能当然适用前述《并购规定》关于定价及支付期限的规定。
这是因为:第一,外商投资企业具有很强的人合性,外商投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其作价可由各方协商评议确定,因而其转让也可在投资方同意的情况下,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应为应有之意。
第二,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和《外资股权变更规定》除规定国有股权转让须经评估外,均仅规定投资人向第三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经其他投资人同意即可,并未规定需进行评估,因此,上述规定实际上排除了《并购规定》中要求对非国有股权转让进行评估的要求。同时,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自行约定股权转让的价款的确定方式,已为我国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的实践所认可。
因此,我们认为,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海外重组过程中,除国有股权的转让须经资产评估,并按照不得低于评估值确定转让价格外,海外控股公司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海外重组的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并经其他投资人同意即可,不需进行评估。
对外资企业的海外重组,还有一个不同于内资企业海外重组的特点,在于根据《外资股权变更规定》,其股权转让生效的时间,在有权外商投资审批部门审批并核发或依法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即生效,与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与否无关。因此,只要海外控股公司对外资企业原投资人股权的收购,经外商投资审批部门批准后,海外控股公司即合法取得了对其所收购股权的合法权利。此点,对于在审计中确定收购生效时间具有较大的影响。
重组资金来源的主要解决方法
非国有企业在进行海外重组过程中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用于收购境内企业权益的价款的资金来源问题。根据《并购规定》,海外控股公司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境内企业原股东支付全部对价。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如何筹集海外重组所需要的大量资金,是在海外重组过程中必须考虑的实际问题。
由于中国对于资本项目外汇实行严格管理,资本项目下的外汇对外支付,均需经过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持核准件方可在银行办理售付汇。根据上述规定,境内企业的股东(包括实际控制人)将其现金资产跨境转移至境外控股公司的名下,就必须办理境外投资审批手续,并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方可对外支付。同时,由于境内企业股东现金资产大量以人民币的形式存在,需首先转换为外汇,而中国对境内居民资本项下购汇使用予以严格限制,因此,对境内企业至股东而言,凭借自身的资产,合法完成上述海外重组中的重组价款的支付,较为困难。在红筹上市的实践过程中,为解决上述问题,在实践中,通常采用以下两种解决方案。
第一,境外过桥贷款的方式。即由境外合格贷款机构向海外控股公司及其股东个人提供境外贷款,用于海外重组中收购价款的支付。此种方式所筹集的资金,通常仅用作海外重组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第二,境外发行可转换优先股的方式。即由海外控股公司以完成收购为条件,进行私募,向境外投资人发行可转换为海外公司普通股的优先股(通常称之为“优先股”)。海外控股公司股东和新私募投资人在海外控股公司之间的股权比例,由双方协商约定。此种优先股,可以在重组完成后,或在公司上市完成后,按照约定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此种方式,既可用于筹集海外重组股权转让价款,也可作为海外控股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筹措经营所需的运营资金。
以上两种方式的取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对投资人的吸引力。公司业务及经营业绩有爆发性增长,公司经营业绩对投资人具有足够的吸引力,海外重组的资金需要完全可以通过发行优先股的方式来筹集,海外公司原股东和新投资人之间的股权配比,由双方根据企业的经营和财务情况协商解决。
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对海外重组及其财务后果的影响
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对海外重组及其财务后果的影响主要是关于企业合并的FASB 141(“FASB”系美国Financial Accounting System Board,即“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简称)和关于可变利益实体的FIN 46(指FASB Interpretation 46)。
FASB 141的主要影响在于,对海外重组采用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将直接影响到海外重组完成后上市主体的财务报表。在美国通用准则下,对海外重组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两种方法,即购买法(Purchase Accounting)和权益结合法(Pooling Accounting)。购买法将海外重组视为海外控股公司购买了境内企业,因而将其作为一个与原企业不具有持续经营关系的新的主体,要求购买企业(海外控股公司)按取得成本(收购价格)记录购买企业(境内企业)的资产与负债。与此同时,购买法引进了市场公允价格(Fair Market Value,即“FMV”)的概念,要求对购买企业净资产的市场公允价格进行评估,并将取得成本与该市场公允价格之间的差额确认商誉,并进行摊消。权益结合法将企业的海外重组的主体,即海外控股公司视为境内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延续,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按原来的账面价值记录,不确认商誉,即认为海外控股公司仅系境内企业的延续。
购买法和权益法的最大区别在于其对海外控股公司的财务影响不同。在购买法下,海外控股公司的资产与负债必须以公允市场价值反映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成本与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商誉摊消。权益法下则不存在此问题。由此,对上市主体在将来会计期间的收益会产生较大差异,从而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热情。由于两种方式下对企业的不同财务影响,美国会计准则对权益结合法的选择,一贯持限制态度,并于最近取消了在企业合并过程中权益结合法的应用,仅在重组存在共同控制,并满足特定标准和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适用权益结合法。因此,如何能够结合FASB 141的要求进行海外重组,特别是私募,对上市主体的财务后果具有直接的影响。
由于海外重组的具体情况不同,重组前后企业的财务结果可能大相径庭。为避免由于上述财务处理而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较大的变化,进而影响上市进程,在海外重组方案的策划和实施过程中,我们建议应积极引进精通美国会计准则并具有实务经营的财务顾问参与策划并形成海外重组方案。
FIN46是FASB对在无法根据传统的投票表决权方式来决定财务报表合并与否的情况下,关于如何通过确定可变利益实体(VIE),并据此将其合并到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情况。如果一个实体,尽管与另一个实体不存在股权上的控制关系,但是,其收益和风险均完全取决于该另一实体,则该实体构成另一实体的VIE,双方报表应当合并。VIE的确定,通常应满足如下两个标准:第一,VIE的风险资本明显不足,即其所有的资本如果没有合并方(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另外提供财务支持,企业经营将无以为继;第二,VIE的股东仅为法律名义上的股东,并不能享有实际上的投票表决权,同时,其对公司的亏损也因合并方的承担或担保而得到豁免,其对公司的经营效果没有真正股东意义上的利害关系,对VIE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也不享有分配权。在符合上述两种条件的情况下,该公司应当与实际控制它的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在红筹上市过程中,通常将FIN 46作为对境内企业所从事的行业属于特许行业,不能由外商直接控制情况下海外重组方案的会计基础。由于海外控股公司作为外商不能直接进入境内企业所在的行业,并全资或控股该境内企业,因此,通常由原股东名义上持有境内企业,同时,由海外控股公司通过自己直接或在境内设立外资企业,垄断该境内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控制境内企业的全部收入和利润。除有极少的利润留存在公司外,其余全部收入和利润通过各种经营安排,流向海外控股公司。同时,境内公司董事会全部授予海外控股公司指派的人控制,海外控股公司并对境内公司原有股东股权设定质押,以实现对境内公司股权和董事会的绝对控制。通过上面的一系列安排,虽然在法律上境内企业仍然视作独立的内资企业,不会违反关于外资转入限制的规定,但是,该公司实际上一切经营及其相应的资产、收入和利润均归海外控股公司,并由海外控股公司实际控制。在此种情况下,境内企业满足了上述VIE的标准,即该VIE应合并进入海外控股公司的报表范围。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互联网企业,如盛大、搜狐等,均是通过VIE的方式完成海外重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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