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EPC+O&M总承包模式是什么意思
“EPC+O&M总承包”模式意思是承包方拥有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权和负责对设备的运营与维护。
EPC是英文:Engineer,Procure,Construct头字母缩写。其中文含义是对一个工程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
O&M是: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运行和维修,操作与保养。
EPC+O&M总承包模式: (EPC+O&M)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关键在于(总承包)是什么施工方的。
EPC总承包模式的基本特征:
(一)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发包人(业主)不应该过于严格地控制总承包人,而应该给总承包人在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中较大的工作自由。
譬如,发包人(业主)不应该审核大部分的施工图纸、不应该检查每一个施工工序。发包人(业主)需要做的是了解工程进度、了解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建设结果是否能够最终满足合同规定的建设工程的功能标准。
(二) 发包人(业主)对EPC总承包项目的管理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即过程控制模式和事后监督模式。
(1)所谓过程控制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聘请监理工程师监督总承包商“设计、采购、施工”的各个环节,并签发支付证书。
发包人(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各个环节的监督,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FIDIC编制的《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采用该种模式。
(2)所谓事后监督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一般不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但在竣工验收环节较为严格,通过严格的竣工验收对项目实施总过程进行事后监督。FIDIC编制的《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采用该种模式。
(三) EPC总承包项目的总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整个过程负总责、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及建设工程的所有专业分包人履约行为负总责。也即,总承包人是EPC总承包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⑵ EPC+F模式的融资费用能否计入开发成本
BT(building—transfer)模式:即建设—转让,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项目工程由投资人负责进行投融资,具体落实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工程项目建成后,经政府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资产交付政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向投资人分期支付资金或者以土地抵资,投资人确保在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EPC是英文Engineering (工程设计)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tion (施工)的缩写。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Engineering就是“设计”的意思,与同样可理解为“设计”的Design的含义大不相同。一般说来,Engineering指根据制造、加工等方面的科学与工程原理对机器、设备、装置、系统等的机理与流程等方面进行设计;而Design指对建筑物、构筑物的空间划分、功能布置、各部分之间的联系,以及外观进行设计和审美与艺术的处理。从这种区别中可以看出,设计-采购-施工合同一般不适合建筑工程的采购。国外的工程公司(国内工程公司一般由设计院转企改制而成)负责给业主搞工程就是这种模式,三个阶段都负责;国内的很多公司也都是这种模式而且做得很不错,像长业环保集团、索维集团、国电工设备总公司一类的公司。从业主的角度考虑EPC建设模式,需要考虑1)业主的目的和专业能力,如果不专业,EPC模式是可行的模式2)EPC与传统DBB模式的优缺点3)成本和对项目的控制。这是战略层次的考虑,还需要考虑战术层面的问题。
⑶ 政府推行工程项目以EPC+融资的模式进行招标是否存在违规与政府出台的政策相冲突
不违规,现在推行PPP就是一种社会资本参与的方式,只要项目能给社会资本充足的 的回报:如特许经营权等,就可以参与 。EPC+融资模式现在就是国家明文禁止的BT模式,财政部发布财预〔2012〕463 号文和与财预〔2017〕50 号文彻底禁止BT模式。
另外就融资+EPC模式而言,即使拿下了该项目,也将会面临无法融资的风险,银行一旦在审查环节认定为BT模式,是拒绝放款的。SO~为避免违规以及与政策冲突,要么将项目设计为真正的PPP项目,要么通过政府发债,采用传统政府投资模式。
(3)epc融资模式扩展阅读:
针对工程项目的管理特点进行WBS工作分解结构,每个工程可以根据自己工程的实际WBS工作分解结构情况,运用“工程中标”、“项目评估”、“中期管理”等阶段的程序在系统存储的公共工程标准细目数据库中指定属于本工程所能用到的相关分布项目信息。将这些分布项目信息继续分解为更细的细目、构造物并指定定额。
灵活的工程变更体系,当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评估阶段所进行的WBS工作分解不能满足当前施工需求时,可使用“中期评估”阶段程序进行工程细目的变更,新增的变更重新拟定合同并进行对下计价。对于新增的变更,如果还没有进行对下分配合同,那么系统提供变更还原功能,以灵活处理变更中各项信息。
⑷ EPC工程和BOT工程的区别
1、EPC是英文Engineer,Procure,Construct的缩写。其中文含义是对一个工程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与通常所说的工程总承包含义相似,一般是指对工程负责设计、采购设备、运输、保险、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最后机组移交业主商业运行,整个过程称为工程的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也称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三个英文单词的缩写,即建设——运营——移交。BOT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3、EPC项目中,若A为总承包单位,那么设计单位,施工方,还有设备供应商的甲方是A总承包单位,他们均属于乙方,监理单位是丙方;BOT项目中,对中标人B来说,某政府是B的业主;对设计单位,施工方,还有设备供应商来说,中标人B是他们的业主。
EPC总承包模式具有以下三个方面基本优势:
(一) 强调和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的强调和发挥,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
(二) 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三)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BOT工程优势:
(一)节省投资:BOT供热模式对于开发商而言,最大的好处是节省锅炉等供暖设备的投资,减轻设备招标、安装、施工的压力,实现系统、设备的最优化配置。
(二)便于管理:对于物业管理方,BOT可以形成建造、运营的延续性,避免供暖产生的负面影响,把物业管理费用产生盈亏的可能性结果转化为预定量化指标。
(三) 业主体验:业主在按时、按质地得到供暖、卫生热水服务的同时不再支付供暖设备的维修费用,供热公司在承包期限到期后全套设备无偿转让给业主
(四) 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完善系统节约能源,避免能源浪费。
⑸ 请问工程建设模式中BT模式和EPC模式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
1、BT模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专非经营性基础设属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2、EPC模式: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二、特点不同
1、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2、EPC模式:不仅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而且可能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策划以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括施工、安装、试测、技术培训等。
三、适用性不同
1、BT模式:仅适用于政府基础设施非经营性项目建设。投资方在移交时不存在投资方在建成后进行经营,获取经营收入。
2、EPC模式:适用于非政府建设项目的其它项目。
⑹ epc项目与ppp项目区别
1、强调和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的强调和发挥,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
2、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3、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4、消除费用的超支。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在初始阶段私人企业与政府共同参与项目的识别、可行性研究、设施和融资等项目建设过程,保证了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缩短前期工作周期,使项目费用降低。
PPP模式只有当项目已经完成并得到政府批准使用后,私营部门才能开始获得收益,因此PPP模式有利于提高效率和降低工程造价,能够消除项目完工风险和资金风险。研究表明,与传统的融资模式相比,PPP项目平均为政府部门节约17%的费用,并且建设工期都能按时完成。
5、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政府可以从繁重的事务中脱身出来,从过去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变成一个监管的角色,从而保证质量,也可以在财政预算方面减轻政府压力。
6、促进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利用私营部门来提供资产和服务能为政府部门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技能,促进了投融资体制改革。同时,私营部门参与项目还能推动在项目设计、施工、设施管理过程等方面的革新,提高办事效率,传播最佳管理理念和经验。
7、政府部门和民间部门可以取长补短,发挥政府公共机构和民营机构各自的优势,弥补对方身上的不足。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可以以最有效的成本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8、使项目参与各方整合组成战略联盟,对协调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标起关键作用。
9、风险分配合理。与BOT等模式不同,PPP在项目初期就可以实现风险分配,同时由于政府分担一部分风险,使风险分配更合理,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提高了项目融资成功的可能性。政府在分担风险的同时也拥有一定的控制权。
10、应用范围广泛,该模式突破了引入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组织机构的多种限制,可适用于城市供热等各类市政公用事业及道路、铁路、机场、医院、学校等
⑺ EPC与BOT模式异同
EPC与BOT模式有着本质上的异同: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BOT 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二、EPC与BOT模式有着优势上的异同:
EPC总承包模式强调和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的强调和发挥,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BOT方式降低政府的财政负担;政府可以避免大量的项目风险;组织机构简单,政府部门和私人企业协调容易;项目回报率明确,严格按照中标价实施。政府和私人企业之间的利益纠纷少。
(7)epc融资模式扩展阅读:
项目的整体资源规划。
EPC项目的资源投入包括项目人力、设备、材料、机具、技术、资金等资源的投入,其中部分既有自有的内部资源,也通过采购或其它方式从社会和市场中获取的资源。在一定的时期内,由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影响,能够获取的资源数量往往有限,这就存在一个如何合理对资源进行规划和利用这些有限资源的问题。
如果资源安排不合理,就可能在工期内的某些时段出现资源需求的“高峰”,而在另一时段出现资源需求的“低谷”。当“高峰”与“低谷”相差很大时,如果某些时段内资源需求量超出最大可供应量,则会造成“供不应求”,导致工期延误。
而当出现资源需求“低谷”时,则可能造成资源的大量积压,这种资源消耗的失衡,甚至极端时候的资源缺失,必然会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
⑻ EPC\TOT\BOT\BT等项目类型的定义及区别
“EPC”是英文Engineer,Procure,Construct的缩写。
其中文含义是对一个工程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与通常所说的工程总承包含义相似,一般是指对工程负责设计、采购设备、运输、保险、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最后机组移交业主商业运行,整个过程称为工程的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也称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三个英文单词的缩写,即建设——运营——移交。
BOT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在国际融资领域,BOT不仅仅包含了建设、运营和移交的过程,更主要的是项目融资的一种方式,具有有限追索的特性。
BOT项目融资方式是在世界经济衰退、第三世界债务危机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一种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融资方式。所谓项目融资是指以项目本身信用为基础的融资,项目融资是与企业融资相对应的。通过项目融资方式融资时,银行只能依靠项目资产或项目的收入回收贷款本金
和利息。在这种融资方式中,银行承担的风险较企业融资大得多,如果项目失败了,银行可能无法收回贷款本息,因此项目结果往往比较复杂。为了实现这种复杂的结构,需要做大量前期工作,前期费用较高。
上述所说的只能依靠项目资产或项目收入回收本金和利息就是无追索权的概念。在实际BOT项目运作过程中,政府或项目公司的股东都或多或少地为项目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持,银行对政府或项目公司股东的追索只限于这种支持的程度,而不能无限的追索,因此项目融资经常是有限追索权的融资。由于BOT项目具有有限追索的特性,BOT项目的债务不计入项目公司股东的资产负债表,这样项目公司股东可以为更多项目筹集建设资金,所以受到了股本投标人的欢迎而被广泛
应用。
BOT有三种具体形式:即BOT(建设-经营-转让)、BOO(建设-拥有-经营)和BOOT(建设-
拥有-经营-转让)。此外还有一些变通形式。 BT (Build-Transfer,建造-移交);BOOST (Build-Own-Operate-Subsidy-Transfer建造-拥有-经营- 补贴-移交);ROT (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修复-经营-移交); BLT (Build-Lease-Transfer,建造-租赁-移交);ROMT (Rehabilitate-Operate-Maintain-Transfer,修复-经营-维护-移交);
ROO (Rehabilitate-Own-Operate,修复-拥有-经营);TOT (Transfer-Operate-Transfer,移交
-经营-移交);SOT (Supply-Operate-Transfer,供应-经营-移交); DBOT (Design-Build-Operate-Transfer,设计-建造-经营-移交);DOT (Develop-Operate-Transfer,发展-经营-移交);OT (Operate-Transfer,经营-移交);OMT (Operate-Manage-Transfer,经营-管理-移交);
DBFO (设计-建造-融资-经营); DCMF (设计-施工-管理-融资)。
BT(build—transfer)模式:即建设—转让,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项目工程由投资人负责进行投融资,具体落实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工
程项目建成后,经政府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资产交付政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向投资人分期支付资金。
⑼ EPC模式和代建制模式的区别何在
代建制是一种管理模式。具体说来就是由谁来管理工程。建国以来,回经历了4种管理模式:业答主自管、监理、项目管理、代建制。从这个层面上分析,代建制是现阶段最高级的工程管理模式,这个概念是很广泛的,所涉及的合同内容和形式也是不一样的。但针对具体的代建合同而言,业主将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委托给代建单位,代建单位完成委托任务,并得到相应的报酬,这是比较完整意义上的委托代理。
而EPC就是接受委托做设计施工总承包,这两个角色有区别,在于整个项目的管理是甲方还是委托代建单位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