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债权类信托与股权类信托有什么区别
债权类信托一般分为借贷之债与买卖之债:①借贷之债,即信托成立后,受托人(
信托公司) 将信托资金以贷款形式贷放给融资方并签署借款协议,按照约定周期收回利息及到期返还本金的投资方式。该种投资方式由受托人与融资方形成借贷之债;②买卖之债,即信托成立后,受托人将信托资金用于购买融资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或收益权( 如购买机器设备所有权、商业物业收益权等) 并签署权益转让合同与溢价受让( 回购) 合同,按照约定周期收取溢价款及到期收取与信托资金等额的受让( 回购) 款。该种方式由受托人与融资方形成买卖之债。
股权类信托一般分为股权融资类信托与股权投资类信托。两类信托均为在信托成立后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增资形式、购买融资方持有的股权或股权收益权形式进行投资,只是在股权融资类信托中投资人获得固定收益,而在股权投资类信托中投资人获得非固定收益。
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是两种最为基本的投资方式,从法律上讲,债权类信托所构建的法律关系以“债”为基础,构建债权关系,股权类信托则构建股权法律关系。债权类信托与股权类信托各有利弊,在选择信托产品投资时,投资者应结合融资方财务情况、经营情况、担保情况以及项目管理情况等要素对项目进行筛选投资。
( 一) 控制力比较。债权具有相对性,受托人在债权法律关系形成后具有要求融资方按照先前约定支付价款、偿还债务的权利,此时如融资方拒绝偿债或无力偿债,受托人只能诉诸法院( 即使有担保财产,受托人处置担保财产也必须通过法院诉讼或强制执行),因此受托人权利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股权则类似于物权,表现为受托人在投资完成后成为交易对手股东之一( 一般为大股东),虽然不享有债权,但是对被投资主体具有支配地位,从理论上讲,此时的受托人不仅能够控制被投资主体的资金往来和进出,而且能够决定其董事选任与人员安排,财务上、人事上均能对被投资主体加以控制。因此,从这个角度讲,股权投资的安全性是高于债权投资的。
(二)优先性比较。债权投资对于融资方来说,属于其一般债务(如有担保则为优先债务),而股权投资对于被投资方来讲则不是债务。债务金额不会变,但是投资的股权价值却随着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变化而变化,因此债权投资在投资之初即将风险进行了锁定,而股权方式投资的风险和收益却时刻发生着变动。同时,债权因是融资方的一般债务,其具有法律上的优先性,举个例子,对于同一个融资方,其既有借款1000万元(受托人贷款,期限1年),又被增资款1000万元(受托人投资,于1年后受让退出),如在运行1年后融资方仅剩余1000万净资产,则在偿还完毕借款后企业净资产为0,受托人投资的股权便没有任何价值。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讲,债权投资的安全性又高于股权投资。
⑵ 信托股权融资指的是什么
您好,股权融资信托的实质是股权资产信托(证券)化,是一种基于资产信用的融资专方式。可以认属为,只要具有优质或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股权资产,即使委托人本身的整体信用欠佳,理论上也具有通过股权信托的方式来实现融资的可能。总之,股权融资信托既可以满足股权持有者的融资需求,也为投资者开辟了一种新的投资渠道。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⑶ 公司股权托管与股权信托的区别是什么
股权托管与投票信托的比较分析
与股权委托另外一种极其相似的制度是英美法中的'投票信托'制度。委托是大陆法系民商法创设的一种法律制度,英美法系财产法中创设的信托制度与委托有相似之处,但是在财产的所有权与受托人对外执行事务的名义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委托关系中,委托财产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即受托财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委托人,而信托关系中,受托财产的'法律所有权'一般让渡给受托人,信托人只享有管理该信托财产的受益权;其次,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对外执行委托事务是以委托人的名义作出的,而在信托关系中,受托人对外管理、处置受托财产是以受托人自身的名义作出的。在美国公司法中,依据信托法的理论规定了'投票信托'(votingtrust)制度。投票信托的一方是'委托人',另一方是'受托人',委托人原来是公司的股东。在建立投票信托时,委托人将股票的'法律所有权'(legaltitle)和投票权转让给受托人,自己只保留股票的股息权和其他财产分配权。从法律角度来看,受托人是股票的'法律所有人'(legalowner),委托人是股票的'收益所有人',在公司的股票过户登记本上,股票的所有权登记在受托人的名下。各州的公司法规定投票信托的有效期为10年,行将期满时可以延期。我国的《信托法》已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将在今年10月1日生效,对于股权托管是否可以改变为信托这种方式运作,其中关键在于股权信托须作信托登记,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股权,而《信托法》对于信托登记的性质、效力没有界定,还须相应的配套法规的出台。
⑷ 如何理解股权信托,股权信托的两种类型
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移给受托人,或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该资金投资于公司股权。
股权作为财产权的一种,可以成为信托财产。
股权信托中,如果受益人为企业的员工或经营者,则称为员工持股信托或经营者持股信托。
基本的股权信托关系主要有两种,一是股权管理信托,即委托人把自己合法拥有的公司股权转移给受托人管理和处分;另一种是股权投资信托,即委托人先把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信托给受托人,然后由受托人使用信托资金投资公司股权并进行管理和处分。在股权投资信托中,受托人以信托资金等所投资的公司股权,其所有权自然地登记在受托人的名下,信托财产则由初始的资金形态(逐渐)转换成了股权形态。
⑸ 债权和股权信托有什么区别
看门狗财富为您解答:
债权类信托一般分为借贷之债与买卖之债:①借贷之债,即信托成立后,受托人(信托公司)
将信托资金以贷款形式贷放给融资方并签署借款协议,按照约定周期收回利息及到期返还本金的投资方式。该种投资方式由受托人与融资方形成借贷之债;②买卖之债,即信托成立后,受托人将信托资金用于购买融资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或收益权(
如购买机器设备所有权、商业物业收益权等) 并签署权益转让合同与溢价受让( 回购) 合同,按照约定周期收取溢价款及到期收取与信托资金等额的受让( 回购)
款。该种方式由受托人与融资方形成买卖之债。
股权类信托一般分为股权融资类信托与股权投资类信托。两类信托均为在信托成立后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增资形式、购买融资方持有的股权或股权收益权形式进行投资,只是在股权融资类信托中投资人获得固定收益,而在股权投资类信托中投资人获得非固定收益。
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是两种最为基本的投资方式,从法律上讲,债权类信托所构建的法律关系以“债”为基础,构建债权关系,股权类信托则构建股权法律关系。债权类信托与股权类信托各有利弊,在选择信托产品投资时,投资者应结合融资方财务情况、经营情况、担保情况以及项目管理情况等要素对项目进行筛选投资。
( 一)
控制力比较。债权具有相对性,受托人在债权法律关系形成后具有要求融资方按照先前约定支付价款、偿还债务的权利,此时如融资方拒绝偿债或无力偿债,受托人只能诉诸法院(
即使有担保财产,受托人处置担保财产也必须通过法院诉讼或强制执行),因此受托人权利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股权则类似于物权,表现为受托人在投资完成后成为交易对手股东之一(
一般为大股东),虽然不享有债权,但是对被投资主体具有支配地位,从理论上讲,此时的受托人不仅能够控制被投资主体的资金往来和进出,而且能够决定其董事选任与人员安排,财务上、人事上均能对被投资主体加以控制。因此,从这个角度讲,股权投资的安全性是高于债权投资的。
(二)优先性比较。债权投资对于融资方来说,属于其一般债务(如有担保则为优先债务),而股权投资对于被投资方来讲则不是债务。债务金额不会变,但是投资的股权价值却随着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变化而变化,因此债权投资在投资之初即将风险进行了锁定,而股权方式投资的风险和收益却时刻发生着变动。同时,债权因是融资方的一般债务,其具有法律上的优先性,举个例子,对于同一个融资方,其既有借款1000万元(受托人贷款,期限1年),又被增资款1000万元(受托人投资,于1年后受让退出),如在运行1年后融资方仅剩余1000万净资产,则在偿还完毕借款后企业净资产为0,受托人投资的股权便没有任何价值。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讲,债权投资的安全性又高于股权投资。
⑹ 信托可以投资股权吗
可以
股权类项目多为浮动收益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信托项目的投资方向是不会涵盖浮动收益领域
⑺ 法律顾问投标书
给你提供一个xx法律事务所给金融机构提供的法律顾问投标书样本参考:
目录
一、贵司开展信托业务所面临的主要日常法律问题 6
(一)项目交易结构的设计 6
(二)信托项目文件的编写 6
(三)法律意见书的提供 7
(四)信托运营过程等的合法合规性 7
(五)信托变更、终止时面临的相关问题 7
二、本所、金融信托部合伙人、律师基本情况介绍 8
(一)本所基本情况介绍 8
(二)合伙人基本情况介绍 10
(三)律师团队部分成员组成及简介 14
(四)本所及本律师团队满足贵司对于律所、合伙人和律师的要求 17
三、本所有能力提供的信托项目律师服务内容 19
(一)参与项目前期谈判 19
(二)参与现场尽职调查 19
(三)非现场审查法律尽职调查材料 19
(四)项目方案法律可行性论证 20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 20
(六)起草、制定、修改信托法律文件 20
(七)提供必要的口头与书面咨询 20
(八)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监管机构要求必须由律师在特定类型信托项目中提供的其他服务 21
(九)贵司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服务 21
四、本所金融信托法律服务报价函 22
(一)按件收费标准 22
(二)计时收费标准 23
五、本所有意愿且有能力为贵司提供服务的信托项目类型 24
六、本所金融信托法律服务部分项目简介 25
(一)兼并收购 25
(二)金融诉讼 27
(三)证券投资信托 29
(四)房地产信托金融 30
(五)信托参与企业改制重组 33
(六)金融信托及金融创新项目 34
(七)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 41
(八)成熟物业资产支持信托业务 42
(七)信托公司资格认定法律服务 43
七、本所拟采取的具体服务措施及服务方案 44
(一)信托项目律师的安排 44
(二)具体服务方案 45
八、本所提供法律服务将面临的难点、重点及解决方案 46
(一)本所提供法律服务将面临的难点、重点 46
(二)解决方案 46
九、贵司在日后工作中应提供的相关协助 48
(一)需要贵司合规部门、业务部门共同提供的协助 48
(二)需要贵司业务部门单独提供的协助 48
十、为贵司提供法律服务与本所其他法律服务的协调方案 50
十一、保密承诺 51
十二、真实性承诺 52
十三、相关证明材料 53
(一)锦天城执业资质情况 53
(二)金融信托部律师执业资质情况 53
⑻ 什么是股权信托
管理型股权信托可以说是 信托机构 “受人之托,代人管理” 股权 , 其核心内版容是股权票表决权和 处分权 的委托管理。委托人设立 股权信托 的目的是通过信托持股来达到特定的股权管理目的。 对于管理型股权信托来说,委托人注重于自身对 上市公司 的控制力, 所以,和股权相关的表决权和处分权实质上只是部分转移给 受托人 的 。委托人通过与受托人缔结股权信托合同来具体规定, 受托人以何种方式来行使股票的投票表决权和处分权, 使得这些权利的行使能够实现委托人或者委托人的关联方对上市公司 的表决控制力。
⑼ 信托与股权私募基金有什么区别
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而信托的投资关联体一般不限,有普通工商企业,也有上市公司。
2、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这一点与VC有明显区别,但与信托投向类似,信托计划的资金投向一般用于优质项目或优质公司。
3、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一般投资期限1 至2年,除了信托制的PE。
4、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固定收益类信托一般流动性也比较差,在信托存续期间一般不可以赎回或申购,信托计划清算后本息才收回。
5、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这一点与信托也类似。
6、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信托产品主要由信托公司发行并参与融资方管理,保障到期还本付息。
7、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IPO、售出、兼并收购、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信托的退出方式,一般有回购权益、股权、债权或直接还贷的方式,来还本付息,信托计划就可以清算退出了。
⑽ 四川信托股权转让何时开始竞标
这个不会竞标。 川信应该会选国资背景或者央企背景的公司来做大股东。这样对于以后的业务也很好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