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来: 河南省国际信托源投资公司成立于1980年,是中原地区实行外开放以来最早成立的国际金融和对外经贸"窗口"之一。经过十多年的业务拓展,已形成一个以吸引外资,从事国际、国内金融信托投资业务为主,并与生产、技术、贸易、服务相结合,综合经营的经济实体。
法定代表人:高体尧
成立时间:1991-08-21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10000000025976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公司地址:郑州市黄河路北街 8 号
② 金融数学研究生毕业能干什么
金融数学专业旨在为金融业提供具有定量分析财务能力的专业人才,它着重应用数学和统计学在金融系统中的应用。该专业在利物浦大学已有多年历史,而且证明毕业生受业面广,极受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欢迎。在2006年该专业在中国首次出现,它将为中国乃至世界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急需的金融人才。
虽然投资银行是金融数学的主要就业行业,但是本专业技能也适用于其它的行业并且有许多研究的机会。例如,那些进行商品贸易或国际贸易的公司(能源公司、航空公司、大型钢铁公司、矿业公司及国际大公司)都会面临商品价格风险及外汇风险。他们便雇用金融数学家处理这些风险。
(2)信托黄河扩展阅读:
金融数学是培养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掌握金融数学基本理论和基本分析方法,能够运用所学的数学与金融分析方法进行经济、金融信息分析与数据处理的应用型人才。毕业后能在金融、投资、保险等部门从事金融分析、策划与管理等工作,并为更高层次的研究生教育输送优秀人才。
系统掌握应用数学、金融学的基础理论和方法,形成扎实的数学基本功底和严谨的数学思维模式。具备灵敏获取信息能力和分析信息能力,具备不断学习和创新的精神,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能力,具有在经济、金融领域从事定量分析,解决实际经济问题及设计经济数学模型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③ 光大兴陇信托黄河十七号兑付了吗
延期了吧
④ 炎黄二帝塑像为什么面向黄河
八旬老人20年筹资建成炎黄二帝巨型塑像(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7: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炎黄二帝巨塑直接推动人王仁民
右图为庆典现场。
20年前,当王仁民在郑州黄河游览区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全球华人发出建造炎黄二帝巨型塑像的倡议时,他62岁。从那一天开始,王仁民拄着一根手杖四处游说求援,八方奔走呼吁。
如今,82岁的他再次站在故地时,20年的夙愿终于变成了现实。炎黄二帝巨塑背依邙山,俯瞰大河,立足于郑州黄河之滨的向阳山上。此外,它还以其106米的高度,被当地一些媒体称为“地球第一高雕塑”,而王仁民的名字也跟炎黄巨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作为河南炎黄文化研究会会长、炎黄二帝巨塑筹建委员会主任,王仁民是炎黄巨塑从设想、设计到集资、施工的直接推动者和见证人。17日,在炎黄二帝塑像落成庆典的前夕,这位发起人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讲述了过去20年间,炎黄二帝巨塑从设想到现实的路线图。
在位于河南省图书馆内一个简陋的办公室里,记者见到了被媒体称为“黄河之子”的王仁民老先生。办公室屋子里堆满了他的作品,还有多个炎黄二帝塑像的小样,墙壁上挂着炎黄二帝巨型塑像的照片和效果图。
虽然年事已高,但82岁的王老先生思维清晰,退而不休的他不断地接着不同人从不同地方打来的电话,很有耐心。王仁民说,如果将来有一天不忙碌了,他肯定会很不习惯。为了让炎黄二帝塑像的创意变成现实,王仁民整整奔走了20年。
创意萌生:在炎黄子孙上做文章
1987年,作为郑州市重点旅游景点的负责人,王仁民先后到新加坡和美国考察旅游项目。他说:“无论是在新加坡这个华人占主体的国家,还是在美国,我发现那里的华人都认同炎黄子孙这个概念。”这让王仁民颇为触动:能不能在炎黄子孙上做文章?
“炎黄二帝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炎黄二帝是中华民族的象征。炎黄子孙是一根精神纽带,许多中国人尽管身在异乡,但拜祖、寻根的想法始终在心里。”王仁民认为。但是,如何让虚幻的文化符号找到更为现实的载体,是他必须面对的问题。
于是,一个大胆的设想在王仁民的脑海中产生了:“我要在我的景区内建造炎黄二帝的雕塑,吸引全球华人前来祭拜。”
但难题是,炎黄二帝都是历史传说中的人物,谁都没有见过他们,不知道他们长什么样。这该怎么办呢?
同年,一个偶然的机会,王仁民在郑州市群众艺术馆见到了雕塑家吴树华创造的炎黄二帝雕像,问题便迎刃而解。
不过,炎黄二帝的形象是经过全国600多位专家学者5年论证10次修改而定型的。从原来的站姿改成依山而建,容貌也经过多次修改。
在王仁民自己看来,他是一个勇于将理想转化为现实的人,这也被他自己视为最重要的经验。1987年10月15日,王仁民在黄河游览区主持了兴建炎黄二帝巨塑的新闻发布会,他向全球华人发出倡议,“用花岗岩在靠近黄河桥的向阳山上建造高106米的炎黄巨像”。当时月工资只有100多元的王仁民,率先捐资500元。
一年后,炎黄二帝巨塑筹委会在北京成立,推举周谷城为会长,萧克为执行会长。
奔走廿载:如海通和尚修建乐山大佛
建造炎黄巨塑的倡议决定了随后20年王仁民的生活路线图。从那一天开始,他发挥了擅长演讲和公关的天赋,拄着一根手杖四处游说求援,八方奔走呼吁。
王仁民说:“这个工程不是国家下达的指标,而是民间发起的。那时候也不兴什么招商引资,而且我们也不想做成商业项目。”他准备向全球华人募捐来建造炎黄二帝巨像,要像当年海通和尚修建乐山大佛那样游说筹资。
自1987年倡议到1991年奠基这5年间,王仁民不顾年迈和腿脚不适,拄着拐杖,从长白山到五指山,从亚洲到北美,国内行程达6万多公里,海外行程3万多公里,作报告数千场,不遗余力不厌其烦地推介他那建造炎黄巨塑的创意和理念。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他不懈的奔走游说下,1991年5月10日,全国性的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在北京成立,一些国家领导人到会祝贺。同年9月12日,炎黄巨塑举行了奠基仪式。
此时距王仁民的倡议已经过了4年之久。而在炎黄二帝巨塑筹建委员会成立之初,王仁民对炎黄二帝巨塑的修建很乐观,认为用5年时间,就可以干成这件事。
资金困局:市场化运作融资1.2亿元
巨塑工程最大的困难来自于资金。没有经费,何以言他?
其实,王仁民的倡议发布后,社会对此表现出很大的热情。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带头义演5天,募集捐款10多万元;美籍华人王素津从大洋彼岸寄来捐款;泰国华人马岳炳捐10万泰铢;香港的施展熊捐8.9万元港币……
王仁民估算,建造炎黄巨塑工程,最少需要5000万元,而多年来到各处“化缘”得到的还不足1000万元。
当时的王仁民给自己鼓劲。“乐山大佛搞了90年,龙门石窟搞了四百多年。对于这样一个大的文化工程,我当时就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我们搞搞又停停、停停又搞搞,有了钱我就干一段,没有钱我就先停下来。”他告诉记者。
为筹集资金,王仁民想了很多办法。1992年,河南省炎黄文化研究会成立了河南炎黄文化经济开发总公司,王仁民任董事长,并从省国际信托公司聘请了一位总经理,但是经营两年未赚到钱。
奠基3年后,1994年9月,炎黄二帝巨像基础工程开工,把向阳山削掉16米,打钢筋水泥桩等。至1995年年底,以山为体的巨像工程完成60%。
不过,由于资金经常断档,工程随后依然是建建停停。面对炎黄二帝巨塑停停建建的窘状,王仁民和河南省炎黄文化研究会作出决定,将炎黄二帝巨塑的兴建任务移交给黄河风景名胜区。炎黄文化研究会只是社团,而黄河风景名胜区是经济实体。王仁民开始意识到,这么大的工程,仅靠捐资行不通,必须推向市场,无论是合资或者独资都可以。
2004年2月13日,炎黄二帝巨塑工程手续正式签字移交。同年6月,停滞多年的炎黄巨塑工程正式复工。工程移交后不久,炎黄巨塑就被列入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
30万,50万,100万……巨大的工程投入,没有钱几乎寸步难行。郑州市政府给的贴息政策到位了,财政划拨的资金到位了,一笔笔银行贷款到位了,黄河风景名胜区全体职工集资的500万元也到位了,可没过多久就所剩无几。
炎黄巨塑主体工程,加上一系列附属工程,仅一期下来至少需要投入1.2亿元,更多的资金从哪里来?
这时候,香港豪德国际集团出现了,表示愿意投资5000万元参与项目建设。双方很快签订了合作协议,香港公司的投资用来完成炎黄广场、祭坛和附属建筑的建设。香港豪德集团的投资属回报补偿式投资,将从门票经营中抽取一些,同时还将广场的经营开发权交给豪德集团经营30年。
地球第一高雕塑
王仁民介绍,以山体为炎黄二帝之身的巨塑,共106米高。这已超过美国纽约的自由女神像,被当地媒体称之为“地球第一高雕塑”。
炎黄二帝巨塑依山而建,山体本身高55米,是二帝的身体,二帝头胸部分高51米。王仁民说,这个比例符合审美的要求。巨塑面向黄河,距离京广铁路黄河大桥最近处只有400米。
巨塑的设计师吴树华这样描述说:“二帝”眼长3米,鼻长8米,两张脸加在一起有1000多平方米。巨塑用掉的混凝土为7000多立方米,还用掉钢材1500多吨、花岗岩6000多立方米,相当于建造两座12层高的楼房。巨塑工程主要包括炎帝、黄帝塑像及15万平方米的炎黄广场和炎黄纪念坛,其中炎黄纪念坛是广场上的主要建筑。坛两侧、广场绿化带中设计有两座纪念馆,即华侨历史博物馆和中华姓氏博物馆。
黄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雒国栋表示,要把该景区打造成“万里黄河第一景”。
品牌价值不可估量
王仁民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巨塑工程总共投入的资金已经达到1.2亿。面对记者提出的能否尽快收回成本、以及将来如何维护的疑问,王仁民显得很淡定。他乐观地认为,随着炎黄二帝巨塑建成,影响力增大,其品牌吸引力和价值不可估量。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门票收30元,保守计算,每天来1000个游人,就是3万元的收入,一年1000万元,5年就是5000万元。至于将来的维护费用,他认为“根本不在话下”。
王仁民认为,炎黄文化与现实最为密切的是,在当前主要是与旅游结合,把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成为开发旅游的基础和名牌。炎黄文化最具优势的是寻根旅游。炎黄巨塑的落成,提升了景区的竞争力和品牌形象,拉长了寻根经济的产业链条。
然而,单一的人文景观能否让大批海内外华人回归,寻根文化能否演变成实实在在的账面收入?国内一家网站进行的网上调查显示,32.1%的网民表示“一定会”去观看炎黄巨塑,因为“它是中华民族的图腾”;而高达67.9%的网民表示“不会”,因为“国人已经没有这个传统了,海外华人也一样”。
昨日,总投资达1.2亿元人民币的炎黄二帝巨型塑像落成庆典,在郑州市西北的黄河风景名胜区炎黄坛广场举行。此庆典也是“丁亥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的三大主题活动之一。今日,河南省新郑市将举行拜祖大典,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及其夫人参加庆典。本报记者将带来连续报道。
据了解,炎黄二帝塑像头胸由钢筋框架结构制成外壳,外壳采用花岗岩雕砌,其身部以山为体。左侧炎帝像广额淳朴、智慧慈祥,右侧黄帝像威武刚强、气宇轩昂。
⑤ 河南的大型国企和研究单位有哪些
1)食品行业:春都、双汇、众品、科迪、大用、志元食业、永达鸡、华英鸭、三全、思念、白象、南街村、莲花味精、王守义十三香、金星啤酒、杜康酒、仰韶酒、宋河粮液
、张弓酒业、宝丰酒业、汇通食品、赊店酒业、天方食品
(2)冶金行业:济源钢铁、豫光金铅、安阳钢铁、商丘商电铝业集团、舞阳钢铁、永通特钢、栾川钼业、灵宝黄金、中孚铝业、长城铝业、明泰铝业、豫光金铅、神火集团、永新钢铁。
(3)能源行业:河南煤业化工集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郑煤集团、义煤集团、国电豫源、沁北电厂、中原油田、豫联能源、洛阳石化、万基控股集团(洛阳新安电力集团)、伊川电力集团、神火集团、蓝天集团、姚孟电厂、小浪底水电站、三门峡水电站
、南阳油田
(4)汽车行业:中国一拖、宇通客车、少林客车、郑州日产、郑州海马、中集华骏、中集凌宇、红宇冷藏车、宏达专用车、大阳摩托、新飞冷藏车
(5)装备制造业:中信重机、冰熊集团、许继电气、平高电气、宇通重工、中原特钢、卫华集团、开封空分集团、正星科技、郑纺机、郑煤机、大方桥梁、
轴研科技、淅川减震器
(6)医药化工:华兰生物、宛西制药、羚锐制药、辅仁药业、太龙药业、天方药业、济世药业、白云实业、天冠集团、神马集团、银鸽纸业、竹林众生、福森制药
(7)其它行业:新飞电器、金龙铜管、风神轮胎、隆丰皮草、黄河旋风、瑞贝卡、建业地产、鑫苑置业、同力水泥
、安彩高科
⑥ 信托产品安全吗从哪些方面可以去了解它的安全性呢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分析对比的:
一、法律
1、《信托法》第16条规定,信托资产具有独立性,不能抵债不能被清算,具有债务隔离功能;
2、存在银行的钱一旦发生债务纠纷,钱就不是自己的啦!(其它资产,如股票、基金、黄金、住房等等,全部要抵债的)
二、收益情况
1、自2001年《信托法》成立以来至今,信托业对投资者100%兑现收益,即使2011、2012年度,媒体不断炒作房地产信托兑现压力大,风险高,但实际上房地产信托的收益全部兑现!去网络搜下,看看哪个信托的购买者说自己买信托亏了?找不到!而其它金融产品,都可以搜到不少投资者亏损的。
2、据统计,2010年银行一共38款理财产品没有兑现预期收益!
3、今年以来还不时爆出银行理财产品亏损的,比如华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理财风波,比如中信银行郑州黄河路支行上百人血本无归的理财风波,再比如有客户王女士在深发展理财,180万被理成1万(50万理成1万);虽然最后查出客户买的理财产品不是银行自己推出的,而是银行业务员私下代理的黄金交易产品,高风险的,交易对手是家普通的投资公司,所以唯达理财金融师提醒即使在银行买理财也要小心再小心。
4、股市就不用提了,哀鸿遍野。
三、风险控制
1、信托类融资有几个条件:A,融资人的资企资质,信用评估;B,还款来源是否充足?是否可以覆盖本息?C,过去的经营业绩如何?项目是否有较高的复合增长率?D,抵押物净值如何?变现能力如何?一旦融资人还不起钱,是否可以及时变现抵押物?
2、银行的风控指标呢?大同小异。银行同样也遇到融资人(借款人)还不起钱的时候,银行的做法是处理抵押物,银行的抵押率是70%,信托基本是50%以下。大不了银行当做不良资产自己买单,信托也一样。
四、收益分配
1、银行给了大家低的利率,自己去赚大钱,利润高到不好意思说,可以200米就开一家;2012年上市公司年报,最赚钱的10家上市公司里面7家是银行,16家上市银行的利润超过了其它2200多家上市公司。
2、某报告揭秘了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主要来自信托与城投债,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再买信托,不做产品研发与设计,轻松赚钱收益差。
3、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出席期间表示,目前商业银行普遍通过资金池的方式将短期资金对应长期资产,这样银行可以给投资者提供相对高收益的产品。按信托原理,银行应该将赚取的收益都给投资者,但由于资金池的复杂性,银行实际上并没有将赚取的收益都给投资者,而是自己留下了大部分收益。
五、《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对集合信托的隐性暗示
2010年9月,《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正式面世,该办法共六章三十条,其关键词是净资本和风险资本 。规定:每个集合信托项目发行,信托公司都要提交一定比例的风险资本。目的说:确保信托公司固有资产充足并保持必要的流动性,以满足抵御各项业务不可预期损失的需要。这可以看做银监会对集合信托监管上的暗示。
集合信托融资类业务计提比例2-3%。
《净资本管理办法》的核心要求是:1)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2)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3)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
⑦ 中国地方性金融控股集团
上海国盛控股:浦发银行,上海银行,太平洋保险,上海农商行!申银万国证券!
⑧ 中国版权 2005年 第02期,谁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4)高民终字第62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西安长安影视制作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北路45号。
法定代表人赵亚林,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俊彦,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振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俏佳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90号粤海凯旋大厦1211房。
法定代表人李燕,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谢建东,广东天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住所地北京市东四南大街85号。
法定代表人王立平,主席。
委托代理人刘平,北京市天为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贵州东方音像出版社,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270号。
法定代表人余惠英,社长。
委托代理人谢建东,广东天环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侯铭昊,男,汉族,1978年8月30日出生,北京俏佳人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职员,住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北里2号楼3单元202号。
原审被告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鲁杰民,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龙,男,汉族,1964年8月12日出生,该公司市场信息中心业务部副经理,住北京市海淀区马甸电信局宿舍北楼5门402号。
委托代理人张红燕,女,汉族,1952年11月14日出生,该公司音像营销中心主任,住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8号院52号。
上诉人西安长安影视制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影视公司)、上诉人广州俏佳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俏佳人公司)因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3)一中民初字第233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2004年4月2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6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长安影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振合、王俊彦,上诉人广州俏佳人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谢建东,被上诉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的委托代理人刘平,原审被告贵州东方音像出版社(以下简称贵州东方出版社)的委托代理人谢建东、侯铭昊,原审被告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图书大厦)的委托代理人张红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1993年4月5日至1995年8月1日期间,贺敬之就《北风吹》的歌词,张敬安、欧阳谦叔就《洪湖水,浪打浪》的词曲,娄生茂、吴洪源就《学习雷锋好榜样》的词曲,光未然就《保卫黄河》的歌词,玛拉沁夫就《敖包相会》的歌词分别与音著协签订音乐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著作权合同,将上述作品的公开表演权、广播权、录制发行权在合同规定的条件下信托给音著协。2003年1月20日,音著协在北京图书大厦处购得22集电视连续剧《激情燃烧的岁月》(以下简称《激》剧)VCD光盘一套。该光盘套封上载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话剧团、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话剧团、西安长安影视制作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录制,广州俏佳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作总经销,贵州东方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及出版文号。在该剧中,制作方未经音著协同意,使用了涉案九首音乐作品。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音著协作为依法成立的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依据其与本案所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签订的合同,有权对本案涉及的音乐作品的公开表演权、广播权、录制发行权进行管理,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侵权诉讼。长安影视公司录制《激》剧,未经《北风吹》的词作者贺敬之,《保卫黄河》的词作者光未然,《洪湖水,浪打浪》的曲作者张敬安、欧阳谦叔,《学习雷锋好榜样》的词作者吴洪源、曲作者娄生茂,《敖包相会》的词作者玛拉沁夫或上述著作权人委托授权的机构或个人的许可,在该剧中以演唱的方式使用了上述音乐作品,其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作为《激》剧VCD光盘的出版发行方和制作总经销方,贵州东方出版社和广州俏佳人公司应就长安影视公司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判决:(一)驳回音著协就《解放区的天》、《北风吹》、《雄鸡高叫》、《保卫黄河》、《延安颂》、《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敖包相会》七首音乐作品乐曲对北京图书大厦、长安影视公司、贵州东方出版社、广州俏佳人公司的起诉;(二)长安影视公司赔偿音著协人民币71 150元,贵州东方出版社、广州俏佳人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音著协的其他诉讼请求。
长安影视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理由为:音著协有权管理的权利仅限于作品的公开表演权、广播权、录制发行权,而长安影视公司是以摄制电影、电视的方式使用音乐作品的,且《激》剧中以演唱的方式使用音乐作品不应视为公开表演,故长安影视公司未侵犯音著协管理的权利;《激》剧拍摄完成时间为2001年3月,2001年7月27日获电视剧发行许可证,2001年9月播出,本案应适用2001年10月27日修正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适用法律错误;原审法院判决赔偿数额过重,没有法律依据。据此,长安影视公司要求撤销原判第二项,驳回音著协全部诉讼请求。
广州俏佳人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理由为:《激》剧已经取得了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其详细审查了该剧的有关政府批准文件,已尽到法律要求审查义务,而该剧中使用音乐作品是否侵权并非其作为发行方应承担的审查义务。原审法院判决其承担法律责任不当;部分作者与音著协签订的是音乐著作权转让合同,不是信托合同,并不属于音著协信托管理的权利范围,原审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五十二条理解有误;有些涉案音乐作品词曲作者著作权权属存在瑕疵,一些歌曲音著协尽管获得歌词著作权人的授权,未经曲作者的授权,不能行使相应权利;既然原审判决对《激》剧的著作权及其合法性予以了认可,且认为北京图书大厦的销售行为不存在侵权,作为发行方的上诉人亦不应构成侵权;其既未侵犯音著协管理的表演权,也未侵犯发行权,原审法院判令其承担连带侵权责任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足,且赔偿数额过高。综上,广州俏佳人公司请求依法撤销原审判决,驳回音著协的诉讼请求。
音著协和贵州东方出版社、北京图书大厦服从原审判决。
本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4月5日至1995年8月1日期间,张鲁就《北风吹》的乐曲,贺敬之就《白毛女》歌词,张敬安就《洪湖水,浪打浪》的词曲,欧阳谦叔就《洪湖赤卫队歌剧、剧本、作曲》的乐曲,娄生茂、吴洪源就《学习雷锋好榜样》的词曲,刘西林、胡守云就《解放区的天》的词曲,光未然、冼妮娜就《黄河大合唱》的词曲,玛拉沁夫、都鲁玛就《敖包相会》的词曲、郑小提就《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延安颂》的乐曲、刘嘉媛就《兄妹开荒》乐曲分别与音著协签订音乐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著作权合同,将上述作品的公开表演权、广播权、录制发行权在合同规定的条件下信托给音著协。
音著协为证明所涉及作品词曲作者的真实性提交了两本载有所涉及作品的公开出版物: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歌声飘过80年》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现代优秀歌曲2000首 历史歌曲1904-1978》。其中,《歌声飘过80年》一书中载有:《北风吹》(歌剧《白毛女》选曲)署名为贺敬之词,马可、张鲁等曲;《解放区的天》署名为河北民歌、刘西林记谱填词。《中国现代优秀歌曲2000首 历史歌曲1904-1978》一书中载有:《洪湖水,浪打浪》(歌剧《洪湖赤卫队》选曲),署名为湖北省歌舞剧团《洪湖赤卫队》创作组词,张敬安、欧阳谦叔曲;《学习雷锋好榜样》,署名为洪源词、生茂曲;《保卫黄河》(选自《黄河大合唱》),署名为光未然词、冼星海曲;《敖包相会》署名为玛拉沁夫词、通福编曲;《雄鸡高叫》署名为路由词、安波曲;《延安颂》署名为莫耶词、郑律成曲;《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署名为公木词、郑律成曲。
2001年7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艺术局签发(军)剧审字(2001)第004号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同意《激》剧在全国发行。9月29日,《激》剧的录制方之一长安影视公司与广州俏佳人公司签订《激》剧版权转让协议。次日,长安影视公司出具授权书,将《激》剧VCD光盘、DVD光盘等音像制品版权授予广州俏佳人公司,授权期限为2001年10月1日至2004年10月1日。10月10日,贵州东方出版社出具销售委托书委托广州俏佳人公司总经销该社出版发行的《激》剧。
2003年1月20日,音著协在北京图书大厦处以150元的价格购得《激》剧VCD光盘一套。该光盘套封上载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话剧团、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话剧团、西安长安影视制作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录制,广州俏佳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作总经销,贵州东方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及出版文号。在该剧中,制作方未经音著协同意,使用了前述9首音乐作品。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在该剧第一集中出现了长度为2分22秒的器乐演奏的《解放区的天》,长度为1分30秒的演员演唱的《北风吹》,长度为56秒的演员演唱的《保卫黄河》,长度为1分30秒的演员演唱的《延安颂》,长度为1分10秒的演员演唱的《雄鸡高唱》;第四集中出现了长度为21秒的演员演唱的《延安颂》,长度为20秒的演员演唱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第七集中出现了长度为25秒的演员演唱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第十三集中出现了长度为17秒的演员演唱的《北风吹》,长度为17秒的演员演唱的《学习雷锋好榜样》;第十四集中出现了长度为8秒的演员演唱的《敖包相会》;第十七集中出现了长度为4秒的演员演唱的《洪湖水,浪打浪》;第二十集中出现了长度为10秒的演员演唱的《洪湖水,浪打浪》,长度为1分5秒的演员演唱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第二十一集中出现了长度为6秒的演员演唱的《洪湖水,浪打浪》;第二十二集中出现了长度为28秒的演员演唱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
音著协请求侵权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为:按照音著协所订收费标准,使用其管理的音乐作品摄制电视剧并出版发行音像制品,使用音乐作品作为背景音乐的,按照每首作品每分钟500-1500元计算著作权使用费,将拍摄的电视剧出版发行音像制品的,按照每千套每分钟100元计算著作权使用费;使用歌曲在剧中演唱或演奏的,按照每首作品每分钟1000-3000元计算著作权使用费,不足30秒的按照标准减半计算著作权使用费,将拍摄的电视剧出版发行音像制品的,按照每千套每分钟150元计算著作权使用费。此外,音著协为本案支付的律师费5000元。
贵州东方出版社和广州俏佳人公司均认为自己不构成侵权,拒绝提供涉案VCD、DVD光盘等录像制品的发行数量。
在二审庭审过程中,长安影视公司提出音著协与《保卫黄河》词作者光未然签订的著作权合同确定的受益人仅是光未然本人。现光未然于2002年去世,根据信托法的规定,信托合同应当终止。但长安影视公司在二审法庭辩论结束前未提交证据,仅在庭审结束后提交了一份户籍证明信,内容为一位名为张光年的男性居民于2002年1月28日死亡,已注销户口。长安影视公司在说明中称张光年即光未然。
以上事实有音著协与张鲁、贺敬之、张敬安、欧阳谦叔、娄生茂、吴洪源、刘西林、光未然、玛拉沁夫、冼妮娜、都鲁玛、郑小提、刘嘉媛、胡守云签订的音乐著作权合同,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歌声飘过80年》一书,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现代优秀歌曲2000首历史歌曲1904-1978》一书,(军)剧审字(2001)第004号电视剧发行许可证,长安影视公司与广州俏佳人公司签订的版权转让协议,长安影视公司出具的授权书,贵州东方出版社出具的销售委托书、《激情燃烧的岁月》VCD光盘实物及套封、音著协购买被控侵权VCD光盘发票及小票复印件、律师费发票复印件、被控侵权出版物使用音乐作品名录与著作权人对照表以及勘验笔录、北京市公安局崇文门派出所出具的(2004)崇公崇文门所户证字014号户籍证明信、当事人的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涉案电视剧《激》剧在2001年7月27日获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9月29日长安影视公司与广州俏佳人公司签订版权转让协议,次日,长安影视公司出具授权书给广州俏佳人公司。10月10日,贵州东方出版社出具销售委托书委托广州俏佳人公司总经销涉案作品。上述行为均发生在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之前,但广州俏佳人公司的发行行为延续至2001年10月27日之后,而2003年1月20日北京图书大厦依然在出售涉案作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2]31号)第31条之规定,长安影视公司制作完成《激》剧及贵州东方出版社出版《激》剧的时间均在2001年10月27日前,应适用2001年10月27日修正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广州俏佳人公司发行《激》剧VCD制品的时间虽然在2001年10月27日前,但其行为延续至2001年10月27日之后,因此,广州俏佳人公司与北京图书大厦的发行和销售行为均应适用2001年10月27日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原审法院适用法律有误,上诉人长安影视公司关于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上诉请求有理,本院予以支持。
1991年5月30日国家版权局发布、2002年9月15日前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涉案九首音乐作品均已在正规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并为我国公众广为熟知,其应受著作权法保护是勿庸置疑的,相关作者亦应依法享有著作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音著协作为依法成立的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依据与涉案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签订的合同,有权对这些音乐作品的公开表演权、广播权、录制发行权进行管理,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侵权诉讼。结合音著协与音乐著作权人签订合同的内容,虽然部分作者与音著协签订的著作权合同的形式是音乐著作权转让合同,但从合同内容看,可以认定是双方建立了一种带有信托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故上诉人广州俏佳人公司主张部分作者与音著协签订的是音乐著作权转让合同,不是信托合同,并不属于音著协信托管理的权利范围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鉴于上诉人长安影视公司和广州俏佳人公司针对原审判决关于其侵犯《北风吹》、《保卫黄河》、《洪湖水,浪打浪》、《学习雷锋好榜样》和《敖包相会》五首音乐作品著作权的认定提出上诉,本院亦应针对该五首音乐作品是否构成侵权进行审理。由于长安影视公司在制作《激》剧中均未完整使用该五首音乐作品,因此,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认定长安影视公司在剧中使用上述作品的性质。对于此问题,应当结合具体使用情况进行判断,既要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激发其继续创作的热情,又要维护社会公众对作品正当合理的使用,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和传播。
首先,对于比较完整的使用作品的一段歌词或乐曲,尽管时间较短,但是所使用的歌词部分已经完整地表现了作者希望通过作品表达出的思想内容,所使用的乐曲部分体现了作者在音乐作品中具有艺术个性的旋律、节奏、和声、复调的安排和设计,而且被使用部分在整个作品中所占比例较大,应属于实质性地使用了音乐作品。在《激》剧中音乐作品《保卫黄河》的使用是将完整的歌词演唱两遍共56秒,该作品的使用方式属于实质性地使用了作品。具体而言,长安影视公司将该音乐作品制作并固定在载体上的行为构成复制,广州俏佳人公司和贵州东方出版社制作发行《激》剧VCD 光盘的行为是对该音乐作品的复制和发行,北京图书大厦销售《激》剧VCD 光盘的行为构成对该音乐作品的发行。这些行为在未得到音著协许可的情况下,侵犯了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保卫黄河》的复制权和发行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其次,对于使用音乐作品仅涉及作品的几个小节或几句歌词,未完整地使用整段歌词或乐谱的情况,考虑到被使用部分在整个音乐作品所占比例较小,没有实质性地再现作品的完整表达方式和作者表达出的思想内容及作者在乐曲方面的独特构思;使用的形式和内容非常有限,没有对音乐作品的市场价值造成不利的影响,也不会对音乐作品的发行传播构成威胁,即未对著作权人的利益构成实质损害,因此,这种方式的使用应当是合理使用他人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长安影视公司在制作《激》剧中使用《北风吹》、《洪湖水,浪打浪》、《学习雷锋好榜样》和《敖包相会》四首音乐作品中,仅涉及该作品的几个小节或几句歌词,尽管个别音乐作品使用时间较长,但均未完整地使用整段歌词或乐谱,应当属于合理使用。虽然长安影视公司均未给相关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合理署名,存在过失,但此项权利并非音著协管理范围,故不属本案审理范围。
上诉人长安影视公司提出涉案音乐作品《保卫黄河》词作者光未然已经去世,由于其与音著协签订的著作权合同约定其为唯一的受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15条之规定,信托关系终止,音著协无权就音乐作品《保卫黄河》主张词作者的有关权利。由于长安影视公司当庭没有提交任何证据,其在庭后补交的户籍证明信提交的时间已过举证期限,亦不属于二审出现的新证据,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广州俏佳人公司上诉称其详细审查了该剧的有关政府批准文件,且《激》剧即便存在侵权事实,非法使用音乐作品或应支付使用费的当事人应是该剧的制片人,有些涉案音乐作品词曲作者著作权权属存在瑕疵一节,本院认为,《激》剧获得的有关政府批准文件只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激》剧制作方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在《激》剧进入市场前进行行政审批的行政许可行为。行政主管部门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形式审查,《激》剧中是否存在侵犯他人民事权利的内容并非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范围。因此,《激》剧获得有关政府的批准这一事实并不代表《激》剧不存在侵犯他人民事权利的内容。而在先的制作行为存在侵犯他人民事权利的内容,导致在后的出版、发行和销售行为均构成侵权行为。长安影视公司在《激》剧中实质上使用了音乐作品《保卫黄河》的词曲内容。作为合作作品的歌曲,其歌词和乐曲均可分割使用,分别由词曲作者享有著作权。因此,只要音著协与音乐作品词曲作者任何一方签订的著作权合同合法有效,长安影视公司未经许可在《激》剧中的使用便构成侵权。故广州俏佳人公司的前述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原审法院认为,音著协主张权利的音乐作品已与如导演、演员等其他民事主体的智力创作成果不可分割,并形成了新的作品,即《激》剧,而该剧的出版发行,满足了社会公众欣赏该剧的精神需求,体现了社会公共利益,据此,原审法院驳回了音著协就北京图书大厦应当停止销售的主张。本院认为,以体现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可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原审法院的此项认定不当,本院予以纠正。
长安影视公司未经许可在《激》剧中使用了音乐作品《保卫黄河》,侵犯了音著协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广州俏佳人公司和贵州东方出版社制作发行含有侵权内容的《激》剧VCD 光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北京图书大厦销售《激》剧VCD 光盘,虽然其辩称是从广州俏佳人公司进货,但未提供进货合法来源的证据,应当同长安影视公司、广州俏佳人公司和贵州东方出版社一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音著协主张赔偿的标准是其对外许可使用音乐作品的收费标准,该标准的制定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本院予以认可。由于广州俏佳人公司和贵州东方出版社拒绝提供《激》剧VCD光盘的发行数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75条之规定,原审法院认可音著协主张的3万套的数量的做法有法律依据,本院予以认定。本院将综合侵权的事实、情节、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等因素,并考虑音著协为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综上,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改判。本院根据2001年10月27日修正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第四十五条第(五)项、第四十六条第(二)项,2001年10月27日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第(五)、(六)项、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3)一中民初字第2336号民事判决;
二、未经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许可,贵州东方音像出版社、广州俏佳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出版、发行、销售含有本案所涉音乐作品《保卫黄河》的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VCD、DVD光盘及其他录像制品;
三、西安长安影视制作有限责任公司赔偿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人民币二万零一百五十元,贵州东方音像出版社、广州俏佳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
四、驳回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 110元,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承担9000元(已缴纳),西安长安影视制作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东方音像出版社、广州俏佳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担111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二审案件受理费10 110元,由西安长安影视制作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俏佳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110元(已缴纳),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负担9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张鲁民
代理审判员 张雪松
代理审判员 焦 彦
二○○四 年 十 月 十九 日
书 记 员 孙 娜
⑨ 宣言信托有什么用我觉得它就是多此一举,它是怎么发展来的
监管漏洞
有利肯定就有投资。
比较稳妥的还是相信信托公司,毕竟有专门的法律约束这些正规公司。
⑩ 买信托产品安全吗
转自网络:
一:法律层面
1,《信托法》第16条规定,信托资产具有独立性,不能抵债不能被清算,具有债务隔离功能;
2,存在银行的钱一旦发生债务纠纷,钱就不是自己的啦!(其它资产,如股票、基金、黄金、住房等等,全部要抵债的)
二:收益的实际兑现情况
1,自2001年《信托法》成立以来至今,信托业对投资者100%兑现收益,即使2011、2012年度,媒体不断炒作房地产信托兑现压力大,风险高,但实际上房地产信托的收益全部兑现!去网络搜下,看看哪个信托的购买者说自己买信托亏了?找不到!而其它金融产品,都可以搜到不少投资者亏损的。
2,再去去网络下就可以搜到2010年银行一共38款理财产品没有兑现预期收益!(http://finance.ifeng.com/roll/20101011/2691084.shtml)
3,今年以来还不时爆出银行理财产品亏损的,比如华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理财风波,比如中信银行郑州黄河路支行上百人血本无归的理财风波,再比如有客户王女士在深发展理财,180万被理成1万(50万理成1万);虽然最后查出客户买的理财产品不是银行自己推出的,而是银行业务员私下代理的黄金交易产品,高风险的,交易对手是家普通的投资公司,所以,即使在银行买理财也要小心再小心。
4,股市就不用提了,哀鸿遍野。
三,从对风险的控制来看
1,信托类融资有几个条件:A,融资人的资企资质,信用评估;B,还款来源是否充足?是否可以覆盖本息?C,过去的经营业绩如何?项目是否有较高的复合增长率?D,抵押物净值如何?变现能力如何?一旦融资人还不起钱,是否可以及时变现抵押物?
2,银行的风控指标呢?大同小异。银行同样也遇到融资人(借款人)还不起钱的时候,银行的做法是处理抵押物,银行的抵押率是70%,信托基本是50%以下。大不了银行当做不良资产自己买单,信托也一样。
请问:风控过程和指标一样,做法同样,抵押率信托更低,凭什么说信托风险高?
四、从收益的分配来看
1,银行给了大家低的利率,自己去赚大钱,利润高到不好意思说,可以200米就开一家;2012年上市公司年报,最赚钱的10家上市公司里面7家是银行,16家上市银行的利润超过了其它2200多家上市公司。
2.腾讯财经图片报告《万亿银行理财与庞氏骗局》(原报道链接:http://t.qq.com/p/t/150353055164216)揭秘了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主要来自信托与城投债,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再买信托,不做产品研发与设计,轻松赚钱收益差。看腾讯财经报道的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