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理财融资 > 信托的持续性

信托的持续性

发布时间:2021-06-25 17:17:20

1. 信托为什么会有刚性兑付,还能持续多久

刚性兑付是信托公司顾及自己的名声,当项目出问题时候就用自己的内资金来刚兑。或者容找别的资金来兑付。主要原因就在于信托公司如果因为项目出问题被上诉到银监会。会导致银监会处理,会停业2年以上整顿。但是信托公司一年就能挣10几亿上几十亿。不可能因为一个小规模的项目出问题。导致停业整顿那么长时间。要说持续多久,已经不可持续了。现在陆续有信托公司的项目出问题。国民信托天钢系列的事情还没有个啥结果。

2. 信托管理为什么要具有连续性

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因此客观上要求这种制度应当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这就专决定了信托管理的连续性属。
信托管理的连续性,意味着信托自合法成立后,不因委托人、受托人自身情况的变化而改变。从委托人来讲,由于信托是由委托人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理或者处分,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信托依法成立后,就独立于委托人而存在。从受托人来讲,信托财产与受托人所固有的财产相区别,受托人作为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人,其职责是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利益进行信托活动。所以,信托财产是服务于信托目的的独立财产。如果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该信托财产仍然由受托人进行管理或者处分,信托财产继续存在,所以不会对信托的存续产生影响。如果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受托人辞任,只导致该受托人任务的终结,信托并不因此终止,为了继续实现信托目的,应当依照信托文件或者本法的规定选任新的受托人。

3. 如何发展信托

近年来,信托行业实现了快速发展,信托行业信托资产总额持续攀升。前瞻网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房地产信托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2年,信托行业资产总额达到了7.47万亿元,相比上年提高55.27%。伴随着信托行业快速发展,信托行业兑付危机频频爆发。

2012年以来,信托行业信托产品兑付风险的暴露日渐频繁,尤其是在房地产信托领域,信托兑付危机频频出现,数家大型信托公司接连曝出信托产品兑付危机,涉及金额都非常大,反映出信托产品市场风险积聚比较严重,部分风格激进、业务集中、兑付时间集中的公司面临着较大风险。

信托业频频爆发的兑付危机折射出了信托业发生的深层次困境。从我国信托行业业务结构变化情况来看,融资类业务占比近年来虽然有所下滑,但是依然占据主要部分,截至2012年末,信托行业融资类业务占比依然高达48.87%。

由于我国信托行业业务结构以借贷融资为主,所以信托公司在经济周期波动和转换过程中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管理压力,借贷融资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兑付(偿付)风险日益突出。

融资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缺乏流动性,缺少风险定价、风险转移、风险缓释机制,所以一旦经济下行,信托行业融资类业务将面临很大的兑付风险。而且,由于信托行业面临着刚性兑付的“潜规则”,所以融资类业务的兑付风险全部转入了信托公司内部,一旦出现兑付问题,信托公司就要想办法进行兜底处理完成兑付。

在不健康的业务结构和“刚性兑付”的双重压力下,信托行业发展显得“异常脆弱”,一旦经济下行,很多信托公司将面临着巨大的兑付压力,事实上,很多兑付风险依然没有暴露,而且在不断集聚。

从商业银行的经营情况来看,截至2013年3月末,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达到5243亿元,同比增长20.7%,不良贷款率0.99%,比年初上升0.02个百分点。这已是自2011年第四季度以来,不良贷款余额连续六个季度反弹,未来一段时期不良贷款规模可能还会继续攀升。商业银行尚且如此,作为风险承受程度更高的信托行业,面临的兑付危机可想而知。

信托行业步入了调整期,行业发展亟需转型。从中国经济金融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的信托公司发展空间依旧广阔,尽管要经历转型期带来的痛苦,以及承受来自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但是转型也是信托行业寻求可持续发展的不二选择。

前瞻网认为:信托行业需要寻求经营战略的重新定位,未来可选的经营战略转型方向包括:专业私人财富管理信托公司、专业的金融信托服务机构、以投资管理为主的专业信托公司、综合性的信托公司、金融控股集团等。

信托公司都应该选择自身的转型道路,尽管转型道路选择可以不同,但是无论如何,信托公司都应当在专业投资(资产)管理能力和高净值客户的服务能力方面寻求提高和突破,从而实现信托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4. 本人刚进入信托行业, 对于一个不了解信托的人,如何解释能即简单明了又具有专业性。 求解,谢了 恭喜发财

信托,最早产生于英国,在20世纪初传入我国。从历史的角度观察,信托制度的功能经历了一个有趣的演变过程。当信托最初在中世纪的英国出现的时候,主要是被用做一种消极的财产转移设计,目的是规避当时封建法律对财产转移所加的种种限制与负担。随着封建制度的崩溃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以及法制原则的确立,信托逐渐成为一种专业财产管理的方式,同时信托仍然在财产转移方面发挥较大功能。
信托通常在两种情况下采用:一种情况是财产所有人希望特定的财产能增值,从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经济利益,但因自己或没有时间精力或缺乏理财能力,从而将财产交付信托,借受托人的管理活动,以达成自己的心愿。另一种情况是,财产所有人希望将一部分财产转移给第三人享用,如他的子女或亲朋好友,但考虑到某些因素,如第三人未成年,缺乏理财经验等,又不想立即直接将财产转移给第三人,这个时候,财产所有人可以将财产交付信托,通过受托人的信托管理,使第三人享受到与直接转移相同甚至更为优厚的好处,如信托财产因受托人的有效管理而大幅增值。信托是一种新兴的理财工具,那么当前信托公司推出什么样的信托业务哪?
随着2001年《信托法》的颁布、2002年《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既有了法律的保证,也有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在这种大背景下,信托业务得以空前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3年8月底,全国经过重新注册登记的40余家信托投资公司,在短短的一年间,以每月近十个的速度推出一百二十多个信托产品,涵盖了产业市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多个领域。下面我将对当前信托公司推出的信托业务品种进行简单的介绍,希望可以使投资者对这类新型的投资品种有一个比较理性的认识,多一种投资渠道的选择。
那就先从最基本的来给我们介绍,先给我们介绍当前信托公司推出的信托产品大体都有哪些类型?
从去年7月18日至今,累计已有38家信托公司推出了约一百二十多个信托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约150亿元,即使是今年二季度“非典”疫情对信托公司信托产品的发行也没有多少影响,信托业反而呈现加速发展势头。已推出的信托品种,根据资金运用方式划分,贷款类70个,投资类51个(其中证券类24个,实业类26个,外汇类1个),购买特许收费权4个,租赁类2个,其他2个。以信托资金投向划分上述产品,房产50个,资本市场24个,市政建设31个,农业(养殖)4个,能源(电、天然气)4个,环保2个,外汇、水泥、软件、金属材料(铜)、生物科技、化工、纺织、设备(印刷)租赁各1个,方向不明的5个。
每种投资理财方式都是有一定期限的,那么信托期限结构是怎样的?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接受由其代为确定管理方式的信托资金,其信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此规定可以理解为管理层希望信托公司发挥中长期融资的功能。从信托公司推出的信托产品看,信托计划的融资期多以1年、2年和3年为主。如果说想参与到信托投资当中,单笔合同投资起点是多少?
;由于《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信托公司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的限制。单笔合同投资起点为5万元的产品占了大多数,其余的产品投资起点从10万到50万不等。由于每个信托产品的合同份数上限为200份,一些所需资金规模较大的项目不得不提高单笔合同投资的门槛。上海国投的“海港新城信托计划” 单个合同的最低金额为个人50万,机构500万;重庆国投的“景龙国际公寓项目资金信托计划”和中泰信托的“上海外滩观光隧道资金信托计划”的单笔合同最低金额都是40万。
现在我们的投资者们都是越来越理性,风险低,收益高的理财方式才会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那么信托产品的预计收益率是如何来确定?又是如何来吸引投资者的?:
从整体上看,信托产品的预计收益率普遍高于同期的其它投资品种。预计收益率的高低与信托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信托公司的风格密切相关。高于平均预计收益水平的信托资金绝大部分用于房地产项目(除中信信托的“康居工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低于平均预计收益率外,其它房地产信托计划的预计收益率均高于平均水平)。重庆国投、金信信托、伊信国际、苏州信托、外贸信托和新疆国投及我公司的全部产品都高于平均预计收益率;同时,基础设施建设信托计划的预计收益率大多低于平均水平。
刚才也提到了风险,如何控制风险来确保收益,就成了一个不得不说的话题,具体是怎样来控制风险的
H信托产品在保障收益和控制风险上更多地采取了市场化的方式。除中原信托的“焦作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资金信托计划”等个别产品以财政担保外,大部分产品都采用第三方担保、银行担保、保险公司履约保证保险等商业化的风险控制方式。中煤信托的“北京市车公庄危改小区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泰信托的“上海外滩观光隧道资金信托计划”、中信信托的“康居工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是以第三方进行担保;上海国投海的“海港新城信托计划”以建行进行银行担保;平安信托的“联合汽贷集合资金信托”则以保险公司的履约保证保险来保障收益和控制风险。
信托公司一直都是以“专家代人理财”为口号,那么专家是如何收费的那?
绝大多数产品都采取了与绩效挂钩的收费模式,如中煤信托北京市车公庄危改小区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书规定:“(1)若当年的信托财产可分配收益率不超过4.6%,财当年不收取信托报酬;(2)若当年的信托财产可分配收益率超过4.6%但末超过5.7%,则当年收取的信托报酬为:信托资金*(可分配收益率-4.6%);(3)若当年的信托财产可分配收益率超过5.7%,则当年收取的信托报酬为:信托资金*[1.1%+(可分配收益率-5.7%)*0.5]。这种收费模式与目前基金业采取的固定管理费率形成鲜明的对比,也是当前信托产品的一大卖点。
以上是对信托公司推出的信托业务总体的概览,为了便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我将根据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不同,通过相应的典型案例,尽可能涵盖主要的资金投向,对当前信托公司推出的信托品种进行进一步介绍。
信托贷款
信托贷款即,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贷款的形式给指定的借款人融资,为受益人谋利的行为。信托贷款是目前信托公司推出主流业务,截止2003年上半年运用资金总规模约为99亿元,占到总资金规模的70%左右;信托资金主要投向房产、基础设施;期限大多为1-3年;受央行贷款利率的限制,收益率在3%-5%之间浮动;主要采用第三方担保或质押的方式控制风险保障收益。
举个例子说一下好吗?
以我公司业推出的青岛房地产开发贷款信托计划为例:近几年,由于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福利分房制度的改革,房地产行业持续升温,行业的利润率非常丰厚,但作为一个资本密集型的产业,普通的投资者很难分享,而房地产商又由于央行政策的种种限制,较难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青岛地处山东半岛东南,三面环水,背倚道教名山崂山,是享誉海内外沿海旅游开放城市,作为2008年奥运会唯一的分会场,更是为当地的房地产业提供巨大的想象空间。鲁信未央花园位于青岛石老人旅游渡假区,北依浮山森林公园,南临雕塑公园。用地面积111422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76660平方米,容积率0.688,绿化率41.5%。分两期开发建设。第一期规划建筑面积地上59800平方米,全部是5-7层的公寓;地下11000平方米,为半地下式停车场。第一期工程计划2004年底前全部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第二期规划建筑面积16660平方米,为极品别墅。两期合计,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79502万元。我公司正是在这种大环境下,对山东鲁信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鲁信未央花园项目提供了信托贷款.
资金的期限和规模,
贷款资金运用
信托收益的来源及分配、投资者的预计年收益率和信托报酬

5. 信托有哪些优缺点

看门狗财富为您解答:

信托理财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它的核心内容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具体是指委托人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其中财产权的含义包括:对财产的实际使用权、获取财产收益的受益权、实施对财产管理的权利、对财产处分的权利。而信托关系中的当事人有三个,即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其中受托人是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处分财产的。

在我国,信托类理财产品是指由银行发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所募集的全部资金,投资于指定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的专项信托计划。目前市场上各家银行推出的信托类理财产品主要是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将募集资金投资于信托公司推出的信托理财计划。信托类理财产品的收益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浮动的。在股市持续走低,房地产市场面临深度调整,市场上不少理财产品的收益率纷纷下调的大环境下,因为投资门槛较高一直隐匿于主流理财产品之外的信托产品,凭借其较高的收益率和抗风险能力,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理财人士的关注。

优缺点各半

收益高、稳定性好,是信托类理财产品的主要卖点。信托理财产品一般是资质优异、收益稳定的基础设施、优质房地产、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等信托计划,大多有第三方大型实力企业为担保(房地产类还会增设地产、房产做抵押),在安全性上比一般的浮动收益理财产品要高出一头。今年以来市场中发售的信托类产品,年收益率一般在6%-7.5%左右,收益远高于同期存款。同时在投资过程中,银行会不断监控、跟踪贷款的动向,从而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规避信托项目的投资风险。

不过信托理财产品之所以不为许多理财者所熟悉,就是因为受制于较高的门槛。 信托公司
推出的各款信托产品的资金门槛大多在100万元以上,最低的也是50万元。另外,相比股票、债券,信托产品的流动性较弱,随时变现的能力相对较差。

6. 信托与资管的区别,资管和信托的区别是什么

资管和抄信托的区别

1、监管部门不同袭

①资管产品的监管部门一般是证监会

②信托产品的监管部门是银监会

2、适用的法律不同

①资管产品以《证券法》为主

②信托产品《信托法》为主

3、发行主体不同

①资管产品发行主体为资产管理公司,一般为证券公司或者基金公司的子公司

②信托产品的发行主体为信托公司

信托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

① 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创设者,他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

② 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约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必须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托文件的法律规定管理好信托财产的义务。

在我国受托人是特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③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儿。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则是社会公众。

7. 信托四大类型

信托四大类型:
一、房地产信托
目前政府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思路是建立在长效机制上的:完善保障房机制、提出房产税立法、针对不同城市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改革工业用地、提高农地增值收益等。这一系列长期制度建设将会有效抑制投机性需求,促进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房地产信托要想继续发展,应仔细分析不同城市的刚需、供求情况。另外,在保障房、工业用地改革、农地项目,以及仓储物流、工业园区等方面也需多关注。
二、基础产业信托
基础产业类信托,是指资金投资于基础产业领域的信托,基础产业包括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两部分。因基础设施类项目要远远多过基础工业类项目,因此基础产业类信托又被叫作基础设施建设类信托,简称“基建信托”。又因所涉项目多为政府项目,且多以项目代建方对地方政府的债权作为质押,还款来源主要为政府偿还债务,相当于无形中形成了一种政府信用担保,又被称为“政信合作”类信托,投资者认可程度很高。基础产业类信托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在所有信托类别中占比趋于稳定。截至2013年末,全国基础产业信托产品5960个,业务存量规模26028.55亿元,2013年新增3917个,规模1.43万亿。
三、工商企业信托
工商企业类信托,是指资金投资于工商企业的信托。工商企业指生产工业产品(商品)的一般性生产型企业,提供产品(商品)流通服务的商业、贸易企业等。工商企业信托的资金用途通常为补充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其发行规模与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经济不景气,企业融资需求萎缩,加之难以承受较高的融资成本,因此工商企业收益较其他类信托低,在一段时间内,比重都不如地产和基础产业类信托。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的逐步回稳,以及政策鼓励支持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信托作为拥有“金融全牌照”的工具,通过灵活的投资方式,整合多种金融工具,大大助力了工商企业发展,尤其是融资更为困难的中小企业。
四、金融市场信托
金融市场类信托,是指资金投资于金融领域的信托,具体又分为投向证券市场、金融机构及金融产品等细类。因金融市场类信托与金融市场动态息息相关,所以2010-2011年银监会出台的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相关政策,以及股市的持续低迷,都使得这两年金融市场类信托规模不大。但2012年,由于监管政策趋紧,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受限的情况下,银信合作业务得以快速扩张。据格上理财统计,截至2014年2季度末,金融市场类信托资产余额达到3.05万亿(含阳光私募基金)。

8. 信托业的行业特点

(1)相关法规的滞后性与外部环境趋于完善并存
尽管我国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信托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相对信托实际业务的需求仍显滞后,如日本除基本法中设有《信托法》、《信托业法》、《兼营法》外,还设立了种类齐全的信托特别法,主要包括:《贷款信托法》、《证券投资信托法》、《抵押公司债券信托法》等等。但应当说当前我国信托业面临的外部环境比起信托业发展初期,已发生了明显改善。首先是法律环境的改善。
除2001年分别正式颁布、实施了我国第一部《信托法》之外,同年还制定出了《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并在2002年5月再次对该管理办法进行了大规模的修订,同时《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也已出台。其次是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全国保留的六十家信托投资公司已大部分完成重新登记,重新登记后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内控制度、资产质量、专业人才队伍都进行了重大重组和整合,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了较大提升。
特别是我国入世后,伴随着经济环境全球化的趋势,信托业的国际竞争与合作日趋显露,信托业的发展空间得以巨大拓展。与此同时,我国连续十几年创造经济增长率7%以上的奇迹,GDP总值2002年已超过10万亿元人民币,经济总量居世界第六位,财产积累和可支配主体多样化,各类发展基金和公益基金的日益增加,居民个人的货币拥有量(居民存款已达10万亿人民币)及金融性财产快速增长,国企改革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要求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必须加以改革。
这一切均要求迅速建立和完善一个以法人信托市场、个人信托市场以及公益信托市场共同构建的信托市场体系,建立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信托理财机构和理财专家队伍,提供种类齐全、多元化的兼具安全性和收益性的信托品种和相关服务。一个信托业强势崛起的时代已经到来。
(2)传统业务的局限性与信托品种不断创新并存
传统的信托业务实际上大部分基本都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信托范畴,不仅容易产生运营中的不规范,而且也很难为信托公司的长远、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依托。虽然在当前特殊和转轨期,还有部分信托机构较大程度的依靠资本市场投资、资金委托贷款等传统业务维系,但是一个更加广阔的充满希望和挑战回归本业的信托市场空间已经打开,一大批观念超前,按市场化规则运营的信托公司,运用全新的金融工具,按照市场导向和社会需求开发出大量的创新信托产品,例如:基础设施建设信托、教育信托、房地产信托、土地开发信托、MBO资金信托、租赁信托等等,从而使得信托业亮点频频,真正具备了金融支柱的态势。
(3)总量规模的控制性与信托机构相对稀缺并存
中国的信托机构自改革开放以来,最高峰时达一千余家。经过最近一次的重组整合之后,只保留了六十家,从数量上有了大幅度缩减,从业态的影响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度上表面看似乎有所减弱,但与之相伴而至的是信托机构作为一类可以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机构同时具有了资源的稀缺性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02]第5号令,《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投资”字样。面对我国巨大的信托市场需求,现存的信托机构无疑面临着一次空前难得的发展机遇。
(4)分业管理的专业性与信托业务多元化并存
我国目前采取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在对信托业规范管理的同时,也对信托业“金融超市”的特色带来一定约束,但分业经营的管理模式对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也同样具有约束效应。
相比之下,信托业由于其经营范围的广泛性,产品种类的多样性,经营手段的灵活性和服务功能的独特性,可以对不同种类的市场需求和服务对象,通过信托品种的创新设计、组合运用,对信托财产和自有资金采取出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放、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满足各类市场需求,具有极明显的综合优势。
信托业的优势展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权灵活配置。信托关系依据主体自治原则,可以设计出一种全新的信托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结构。信托当事人一经签订信托合同,就把运用、处分、管理权分离给受托人。信托合同对信托财产的运用、管理、处分有着严格的规定,受托人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方式进行运作。这种利用信托受益权对法定权利进行重新划分的机制,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科学的制度安排,是信托所特有的制度优势。
(2)破产风险隔离。根据信托财产独立性要求,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及其他信托财产相区别;受益人除享有约定的权益外,不得在信托存续期间对信托财产提出要求。信托财产独立性是信托制度最重要的法律原理。它使得一项信托业务的信托财产与委托人、受益人的其他财产,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以及其他的信托财产之间的风险隔离开来,大大减少了信托财产所面临的风险。
(3)信托机制具有混业经营的功能,具有天生的混业经营优势。信托财产形态多样,可以是货币、有形资产、知识产权、动产、不动产等。信托财产运用方式亦同样具有多样化、个性化等特点,它可投资于证券、实业,也可用于租赁、担保、贷款等。在我国目前金融分业经营的体制下,信托(投资)公司是惟一可以涉足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及连通实业与金融的多功能金融机构,可以在三者市场之间进行流通、结合,充分发挥投融资的双向功能。
(4)信托创新具有个案化、灵活性的特点。信托之所以能够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获得广泛应用,关键在于其更能体现以人为本,可以根据不同投资者的喜好和不同项目的特性,量身定做各种个性化的非标准信托产品,通过集合投资、专家理财,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投资者多样化和特定的需求。这种可以根据委托人的喜好和不同项目的特性进行个性化、灵活性产品设计的优势,是其他金融机构所无法比拟的。
3.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创新
信托财产转移与管理、长期规划、弹性灵活是信托的主要内在机制特征,信托应用空间十分广阔,而创设信托所要实现的目的,与法学家们的想象力一样是没有限制的。所以信托创新将会随着人们需求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同时,信托理财专业化的趋势亦愈加明显,理财效率将进一步提高。资产证券化、年金信托、表决权信托、房地产投资信托、公司治理中的持股制度安排、社会福利与社会公益事业的运行机制等将成为信托创新的重要领地。

9. 信托管理为什么要具有连续性

这一般是指在非事务管理类信托存续期间,因受托人有管理运营信托资产的权利和义务,为防范风险及获得预期收益率,对已投向行业项目或资产需要进行不间断跟踪,以在最大程度上尽职管理信托财产。

10. 单一信托计划的期限有没有限制

信托法对单一信托的期限并没有规定,理论上来说只要不违法法律法规的禁止性专规定,属由当事人自主协议信托的期限,想设置多久就多久。
我们国家并没有法律禁止永久存续信托(或无期限信托),在英美信托法上对私益信托的存续期限有所限制。
英国专门制定反对永久积累和水久信托的法律,明确规定,以受益人终生受益为目的的信托,一般在该受益人有生之年持续有效,如果未指明受益人“终生”受益,则一般在该受益人死后一定年限内(通常是21年)有效;未明确规定期限的,最长为8o年。当然,公益信托的有效存续期限不受上述年限的限制,只有当信托目的完全无法实现,例如,信托财产已经耗尽或丧失的,方能终止。

阅读全文

与信托的持续性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定投基金选择银行还是 浏览:407
网宿科技股票诊断 浏览:697
乳制品的股票 浏览:699
保定定兴能用北京公积金贷款吗 浏览:222
天天理财可靠吗 浏览:583
狗年贵金属展销名称 浏览:145
期货螺纹稳定吗 浏览:719
沪深股通资金流入公式 浏览:352
贷款企业调查报告 浏览:336
中青宝股票现在什么价格 浏览:677
13万奈拉等于多少人民币 浏览:477
公募债券资金发放日 浏览:193
300368资金流向 浏览:443
雄安能源股票 浏览:75
招商现金增值基金汇添富货币基金 浏览:85
韩币69000是人民币多少 浏览:61
平安车保险可以贷款吗 浏览:736
小米贷款网址 浏览:400
2013年钢材价格 浏览:160
现役军人抵押贷款 浏览:560